产学研合作的内涵及其基础探讨
2012-04-29赵旭
赵旭
【摘要】关于产学研合作内涵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略有不同。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有着多种模式,技术市场模式与产业规模性之间的互动机制是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文章通过对产业的规模性及其功能实现的机理分析,探讨技术市场模式对产业规模性的促进,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客观规律,进而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产学研 技术市场 产业 规模性
产学研结合及其技术市场合作模式
产学研内涵。1906年,美国的赫尔曼·施奈德教授首次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提出产学研合作教育问题,很快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①F.Tanon指出,产学研合作既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创新活动,而其本质就是改变交易成本。②Yuko指出,产学研合作是指大学和产业两个属于不同领域的行为主体,通过相互影响产生协同作用,进而提升各自发展潜能的合作过程。③我国学者认为,产学研合作是指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协同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资本、人力、技术),通过团队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由此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④
产学研合作利益共同体是指产学研各方在合作创新过程中对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科学技术资源实行资源共享,共同承担风险、使其整体利益超过部分利益之和的共同体,其构成主要有企业、研究机构、大学等。任何系统都具有一定的功能,系统的功能是系统与外部环境互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系统内部固有能力的外部表现,是系统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产学研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功能和作用也是双向的。如果只突出一方而忽视另一方,就会使系统受到破坏,其合作的整体效应将大大削弱。
产学研一体化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打破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及政府之间的壁垒,使知识的生产、技术的创新和经济的发展成为一个连续的整体。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成果虽可以是全新的实体,也可以是对存在物所作的实质性改进并且可以申请专利,但距离在实际中应用仍有相当距离,因此其价值只能是正在生成的价值。这时的价值形成的特点是风险大、成功的概率低。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产学研活动模式可以使技术价值“内在化”,从而保证技术价值转化的实现。因此,要想对产学研合作共同体进行深入研究,必须与科技价值形成联系起来考察。
技术市场合作模式。技术市场型产学研合作模式是指双方的合作方式是一方从另一方购得技术,如专利许可、技术设备,作为自身技术实力的补充。或以向另一方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和销售服务为途径,在技术服务中接触新技术、新产品。最常见的形式是科研院所、高校出让技术,企业受让技术。技术转让型联盟利益共同体模式适用于研发实力较强的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的核心企业。
技术市场模式的特点是权责分明、容易操作,相关技术成果较为成熟,既有利于短期内促进出让方科研成果产业化,也有利于受让方获得经济技术价值。而缺点是多为一次性转让行为,产学研合作各方关系松散,注重短期效益,缺乏对于技术创新的持续刺激,主要适用于科研机构、高校中游或下游应用研究成果的转让。
产业的规模性及其功能实现的机理分析
规模性是人工物形成和成熟的标志,是实现普遍性的必要条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当一项技术发明所创造的产品被批量化、规模化地生产出来,或者技术发明所开发的新工艺、新方法被大规模地应用于生产过程,或者是工程建设所采取的各种优化方法可重复、定型化地应用于日常生产,都会带动产业规模的扩大,进而促进产业普遍性的实现。产业规模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产业在空间上的集聚,也就是产业的集群化态势,产业在集群化中不断发展、调整,进而推动产业普遍性的实现。
产业的规模性是产业化生产的主要标志,也是其最为根本的本质特征。产业规模性的实现需要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市场模式的配合,产业需要有市场的技术,并且技术处于技术生命周期的后续阶段,技术市场已经相当完善,大多具有产品特征。另外,科研成果具有市场领先性,或具备工业化生产可行性。通过技术市场创新能力提升,改进并发展高端的技术和先进生产工艺,加快相关配套产业扩散,实现产业链与产业的规模性。技术市场模式下的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高效及相关产业的横向纵向发展与延伸,使大量的科技产品被批量化、规模化地生产出来,这样的循环与发展体现的就是产业最基本地特征。
和产业的初级发展程度相比,产业化的规模性功能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进步:一是建立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技术水平的提高随之而来的丰厚度提升;二是专业化协作水平的提升,也就是产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的进一步提高,导致规模产业的经济效果显著。产业规模性功能的实现大大加速了社会物规模性属性的获得,因此产业首先是通过规模性来获得普遍性,规模性功能是产业最主要测度。在追求产业丰厚度提高过程中,通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推进创新产业基地建设等措施研发更加高端的技术和先进生产工艺,改进并发展传统产业,加快相关配套产业扩散,实现产业链与产业集群的规模性。
技术市场模式对产业规模性的施加
影响技术市场模式选择的因素。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及响应的技术服务配套等综合能力,因此,希望能够借助产学研技术市场的平台实现技术价值的市场价值转化,进而实现对产业规模性的施加。而一些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较弱,开发风险大,企业自主开发技术的意愿较小,希望能够借助市场化平台直接引进满足自己需求的技术。但这种模式的企业投资相对较大,与科研单位联系也较小,不利于技术开发的持续进行。因此,在技术市场模式转换的双方有相互需求的意愿,借助平台实现技术价值的转化。由于科研单位和有技术引进需求的企业数量众多,需要技术市场模式所在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以完成对产业普遍性的施加与科技成果的转化。
产学研合作构建技术市场模式的政策支持。一是企业构建技术转让模式的政策支持。要使市场机制成为驱动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的关键力量。对于那些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创新后难于进行转移的技术,由政府进行收购,然后面向社会,选用适宜的机制进行转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加速培育各类技术交易市场,并使市场运行法制化、规范化。要建立行业性技术市场,以便于组织定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大规模的技术攻关和推广。技术市场可以参照发达国家市场制度合理引导定价和市场的中介费应从事前收费改为事后收费;二是高校构建技术转让模式的政策支持。利益分配是产学研合作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产学研各方在合作中也创造了许多调节利益分配的方式,高校与企业的技术交易额可按形成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这种方式的显著特点是通过利益驱动,将合作双方捆在一起,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适用于技术转让和合作开发。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分配利益,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较好的一种利益分配方式,符合我国国情,这种方法应大力提倡;三是科研机构构建技术转让模式的政策支持。要通过召开技术招标会、项目交易会等吸引研究机构参与的产学研合作。公开拍卖会、座谈会、高峰会、论坛、年会等形式集合产学研的各方特别是研究机构集合在一起,为产学研各方提供一个加强相互理解与交流的机会,达成合作。要完善依托于研究所的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工作。科技中介服务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组织者和主要的参与者,也是政府实施科技决策的主要执行者。中介组织可以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但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必须予以长期的支持。
(作者为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讲师;本文系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沈阳大学科技城与周边高校学科建设的互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JG12DB077)
注释
①王娟茹等:“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科技与管理》,2005年第4期,第148~150页。
②F. Tapon, A Transaction Cost Analysis of Innovation in the Organization of Pharmaceutical R&D. Economical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1989, (12): P.68-86.
③Aokimasahi Harayama Yuko, Industry-University Cooperation to Take on. Research Institute of Economy,Trade and Industry, 2002,(4). P. 42-49.
④韦钰:“高校功能的扩展与产学研结合”,《求是》,2001年第2期,第41~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