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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正”性解读

2013-03-22李乾夫

大理大学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客观性客体主体

李乾夫

(大理学院政法与经管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之所以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和学界热议的话题,是20世纪80年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科学化的内在要求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工作者、研究者的理论自觉。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论阐释的不同,其实质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论理解的不同。

一、从哲学价值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

价值是研究和分析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逻辑起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对此作了大量的阐述和分析。从中国古典价值哲学到西方古典价值哲学,再到现代西方价值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学者们煞费苦心、溯源探本,都是为科学地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本质;不论从发生论、起源说,还是从解释学、系统论等角度出发,都是为正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基本内涵。

关于价值概念的界定,学者们大多认可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出发理解价值的本质,并从不同思维方法中汲取营养。理论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层面上的价值是一个哲学概念,属于关系范畴而非实体范畴,它具有普遍意义,反映了价值主体的需要和价值客体属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关系价值论。这种对关系价值论的普遍认可与肯定实际是对主观价值论和客观价值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价值论观点的扬弃。所以,哲学上的价值“就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主体的尺度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客体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主体的本性、目的和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应、相接近的关系”〔1〕38。由此,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概念就是“人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人的本性、目的和发展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应、相接近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在其教育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合乎主体全面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的一种肯定的意义关系”〔1〕46。对这个被普遍认同的价值和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概念,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二、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内涵的解读

从以上哲学价值到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界定,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对之进行解读。

首先,从价值主体看,价值由主体的需要决定。价值主体的尺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主体需要的主观尺度,而是必须符合主体的社会本性、发展目的及合理性需求的客观的尺度。对价值进行界定时,我们要对主体需要进行扬弃,不加区分地以主体一切需要为价值尺度或把之作为衡量事物价值的标准是主观价值论的作风。需要是主体价值活动的起点,也是归宿,如果没有主体的需要,人类一切价值活动将无从产生。也正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人们才进行不同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但主体的需要是复杂的,它以欲望、动机、要求、目的等形式为表征,且不同的主体因为其认知结构、能力、情感、意志、爱好等不同会导致其需要表现出不同性质、不同层次和不同强度。一般来说,人们总是借助自身的认知结构对认知对象进行思考,从而根据自我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我们在考察主体的各种需要是否符合价值要求和原则时,必须判断它是否符合主体的社会本性、发展目的,是否是主体的合理性要求,这是价值客观性的必然要求(这一点将在后文进一步阐释)。从哲学意义上价值主体的需要的客观性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需要的客观性,不难得出其客观性就表现在主体的全面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亦即人的社会本性、发展目的及合理性需求。

其次,从价值客体看,价值来源于客体。价值主体的需要决定了主体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认识活动的目的,主体往往会把满足自己需要的程度、大小作为客体是否有价值的衡量标准,我们可以把主体的这种内在尺度称为内定价值即主观价值或假设价值,因为这种价值不一定具有客观性或真实性。这种内在尺度是否是客观的或真实的,必须要通过客体对主体产生的实际效用及效用程度的大小来决定。如果主体需要的满足对主体产生了正面的影响和积极的效应,这时主体的主观价值或假设价值就变成了客观价值或真实价值,主体的需要也是符合其社会本性、发展目的的合理需求,是客观性的需要。所以,我们看客体对主体有没有价值,应该以客体对主体是否产生了积极的效应为基本标准,而不是看客体是否满足了主体的需要。根据价值客体对主体的这种效应,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在其教育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合乎主体全面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肯定的意义关系。这种肯定的意义关系,就是价值客体满足了主体的需要且对主体产生了正面影响和积极效应。

最后,从价值主客体的关系看,价值形成、发展和实现于人类历史性的社会实践过程之中。价值客体对主体的价值,是主体作用于客体,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而对主体产生的效应。这里强调的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双向作用和影响,是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客体对主体的影响和效应。主体和客体作为对象性关系的两极,本身必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这就使得在这种双向互动过程中客体满足了主体的需要,形成了价值,且赋予了这种价值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从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看,这种价值总表现为客体对主体生存、发展、意义、自由的促进,所以,客体的价值就在于能否促进主体生存、发展、完善,即客体对主体发展、完善的效应。从哲学意义上价值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客体的相互关系就是人和社会的需要(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社会化)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属性(满足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社会化)之间的双向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客体是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关系的客观基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是思想政治价值关系的直接承担者。

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需要的客观性与客体满足主体客观性需要的必然性

如前所述,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决定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界定中可看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自身的属性能够满足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对象(人和社会)的合理性需求,符合人的社会本性和发展目的,并具有主体需要的客观性,故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一定是具有“正”价值的。在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性质作用判定中,只存在价值大小的判定,而不存在有价值和无价值的判定,更不存在正价值和负价值的判定。如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满足了主体需要的客观性,亦即达到或接近思想政治教育目的,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具有了“正价值”或“有价值”。如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没有满足主体的客观性需要,那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没有达成其价值主客体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引起“价值共鸣”,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无价值”。事实上,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述,只要价值主客体这种对象性关系存在,他们之间必然互相作用,所以价值必然产生,也就谈不上无价值和负价值了。可以这么认为,凡是不符合人的社会本性、发展目的的需求都不是客观性的需求,凡是不能满足人的社会本性、发展目的的思想政治教育都不能称为真正的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来说,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大小与主体的客观性需求强烈程度成正比,需求越强烈,价值越大,需求越弱,价值越小。那么主体这种客观性需要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满足这种需要的必然基础在哪里呢?

首先,人的社会本性的诉求与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相契合。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根据,是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根本的属性。马克思在批评以往人性论基础上从实践(生产活动)本身去理解人性。“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但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2〕65。这就是说,人和动物最根本的区别是人的物质资料生产实践活动。而实践不是个人孤立的活动,而是人类社会交往并受一定社会关系制约的历史性的活动。“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2〕81。这种“关系”指的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又分为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他们共同决定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6。这种思想的社会关系,即人的社会属性的表现,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源。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使人的社会属性(主要指思想的社会关系)得以充分体现和满足的需要对象,而这种需要是人社会性的客观要求。

其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诉求与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相契合。人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后,从“自然人”转变为了“社会人”,在满足个体生存需要后,必然转向更高层次的个体发展需要。这种个体发展的需要主要是个体精神发展的需要,它包括个体智力和道德素质的发展,并最终指向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看,人类历史的发展最终必须表现和落实为每个个体的发展,所有社会价值的创造和实践活动最终要为满足人全面发展的需要服务。马克思从人的发展形态上解释了人在经历了对自然、人和物的依赖后,最终将进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个时候,人已经摆脱了由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所造成的人的异化,真正实现了人类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这是人的意识自为性、自觉性的高度体现,“从古至今,人总是通过确立、发展并追求理想信念,来改变人的现实存在,实现人的自觉、全面的发展”〔4〕。也就是说,追求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终极需求,是人类理想的价值目标,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坚持全面发展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能够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正确导向和动力,实现引导个体自由全面发展的目的。

〔1〕项久雨.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23.

〔4〕张耀灿,郑永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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