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比”与麦尔维尔的左派激进主义思想
2013-03-19马红旗吴艳虹
马红旗 吴艳虹
(南开大学 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天津 300071)
一、引言
有关麦尔维尔的经典短篇小说《抄写员巴特比——一个华尔街的故事》(以下简称《巴特比》)的研究在西方历久不衰、成果丰硕。批评家兹洛噶尔对西方“巴特比”研究做过非常全面而又精辟的概括。根据兹洛噶尔的综述,对巴特比的解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巴特比代表着不愿意迎合大众商业小说的作家,是作家麦尔维尔在小说中的再现;第二,巴特比是被“异化”的工人,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表示强烈不满;第三,巴特比是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把自己与这令人难以理解的“正常”社会隔绝开来;第四,巴特比是基督的化身,表明反对基督教教义中为了显示对主的忠诚而过分的慈善。[1]相比之下,我国《巴特比》研究的成果极少。迄今为止,仅有大约10篇论文出现在各类刊物上,主要观点也不外乎上述几个方面。
尽管不乏运用马克思主义异化论观点的解读,但是还未曾有旗帜鲜明地指出麦尔维尔的左派激进主义立场的论述。因此,笔者试图对已有的有关异化问题的讨论做进一步的拓展,将着眼点放在麦尔维尔在小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左派激进主义思想方面。通过对作家在作品中处理历史事件的独特方式的分析,以及细致的文本解读,指出麦尔维尔在《巴特比》中的左派激进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不仅仅是“一个华尔街的故事”
产生《巴特比》的时代正是美国资本主义飞速发展的时代。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工业革命如火如荼,仅仅经过数十年的时间便完成了飞跃式的发展。发表于1853年的短篇小说《巴特比》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那一时期的社会影响,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发生在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一些真实的历史事件也在小说中得到再现。而麦尔维尔在作品中对这些事件的顺序安排却非同寻常。
总体看来,《巴特比》的故事大致发生于19世纪40年代。仔细分析,其中又有不少矛盾之处。整个故事是老律师结束职业生涯之后的回忆,其所记述的事件应远早于1853年,但又应在1848年之后。因为资产大亨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在1848年去世,老律师提到他时,用的是“已故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2]4。然而,同样是在故事的开头,老律师还提到,纽约州修订了宪法,“废除衡平法院推事的职务”(p.4)。纽约州修订宪法这件事发生于1846年。修订后的宪法规定从接下来的1847年开始废除衡平法院推事职务。叙述者老律师提到他雇佣巴特比来帮忙处理日渐增加的事务是因为老律师“接受了衡平法院推事的职务,业务量大大增加”(p.4)。老律师也提到他原指望做衡平法院推事的美差“能终身受益,可谁知过了短短的几年,便好事不再了”(p.4)。老律师刚当上推事不久便雇用了巴特比。据此,他第一次见到这位沉默的抄写员应该是在1843年或者1844年。这一时间推断在后来也得到佐证,那就是叙述者老律师在面对巴特比的拒绝时劝告自己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并谈到柯尔特因过分激动而在办公室杀了亚当斯的事件。这一有名的案件于1842年判决,从文中叙述者的语气上看来,这件案件似乎过去不久。
而在接下来的叙述中,麦尔维尔对历史事件的选取再次出现了跳跃。老律师后来提到他在周日的时候想去“三一教堂”,也就是他发现“巴特比一直把这儿(办公室)当成了他的家”(p.17)的那一天。根据相关史料,这里提到的“三一教堂”声势浩大地投入使用的时间是1846年5月。然而麦尔维尔笔下的老律师却丝毫没有提及甚至暗示这座教堂是新的。后来,巴特比入狱后,老律师去探望他,狱卒跟老律师提到了伪造犯爱德华,并说爱德华因肺结核死在“星星监狱”中(p.32)。根据著名的19世纪美国文学研究专家戴维·雷诺兹(David S.Reynolds)的考证,罪犯爱德华在当时名噪一时,是狱中的风云人物,于1847年死于狱中。[3]
显然,依据所涉历史事件,《巴特比》故事发生的时间出现了相背的走向——1846年之前与1847年之后。那么,作者为什么要有如此打乱历史事件发生顺序的情节安排呢?
以芭芭拉·佛雷(Barbara Foley)为代表的美国学者认为,小说情节中历史故事的时间安排顺序错位可能体现出了麦尔维尔在创作《巴特比》时的一种强烈复杂的情绪,他可能想要把19世纪40年代之后的十年一直到19世纪50年代的事件全部融合叠加起来,各种各样的社会事件和历史事件可能全部一起涌进麦尔维尔的意识中,使他不自觉地把它们全部融入到了故事中,而没有去过多地考虑他们之间的先后顺序与逻辑安排。[4]
对此,笔者的解读稍有不同:第一,面对一个风云巨变、起伏跌宕的社会,麦尔维尔满怀强烈而又复杂的情绪,这一点毫无疑问。而要让所有这些事情的发生都与一个人相关,以便通过这个人的经历和感受去引领人们重新审视这个正在经历巨大变化的社会,那就不可以简单地按照时间顺序去列举一些历史史实。这一切都应该在一个符合叙述逻辑的场景之中。因为麦尔维尔毕竟是在创作一篇小说。否则,其文学性可能会大受影响,其在读者中产生的效果可能也不会像今天这样持久而强烈。所以,麦尔维尔在《巴特比》中打乱所涉历史事件顺序的做法应该是有意为之,且经过精心安排。
第二,也是笔者认为最重要的一个方面,麦尔维尔于1844年末至1850年7月生活在纽约——当时美国最激进的一座城市。[5]这段时间的纽约正经历着剧烈的社会变革,各种政治运动层出不穷。罢工席卷了这座城市的各行各业,甚至出现了暴乱和人员伤亡。[6][7]工人运动规模大、范围广,以至于当时的《论坛报》惊呼,这是劳动者的起义(general uprising),《信使报》也警告工人们要警惕社会主义分子的煽动。[8]现在看来,这些政治运动的出现与早期的资本主义危机以及不断加深的劳资矛盾密不可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那些事件如果按顺序排列,那么它们只是单个事件,意义不大。但是,如果我们抛开具体发生的时间,将它们看作一系列符号的话,那么麦尔维尔的精心安排就凸现出了非凡的意义:阿斯特这个名字是资本主义繁荣的标致;衡平法院推事的废除代表了早期出现的资本主义危机;柯尔特案则表明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劳资矛盾的不断加剧;至于“三一教堂”和“星星监狱”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资本家为平和劳资矛盾所惯用的手段——宣扬个人品德修炼、高尚人格,以及对羁傲不驯者的恩威并施。这样一来,麦尔维尔对那些历史事件看似错乱的处理其实极其合理、自然。他让我们得以在这个短小的故事之中看到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缩影。如果没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静观察,如果没有左派激进主义的立场作为立足点,麦尔维尔就不会有对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的深刻揭露和总体概括,当然也就不会有这部经典的传世佳作。虽然“巴特比”的副标题是“一个华尔街的故事”,但是显然,它已远远不仅仅是“一个华尔街的故事”。
基于上述的解读,麦尔维尔通过这样方法在故事中构建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框架为我们深入理解老律师、巴特比等人物形象的意义,进一步探寻其左派激进主义思想,指明了方向。
三、老律师的伪善及其主体性意识的复苏
资本主义社会中,劳资双方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矛盾体。资本家为平和劳资关系经常采用的伎俩就是宣扬个人的品德修炼和人格魅力。老律师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的资产阶级形象。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和主要参与者,他时刻不忘炫耀自己“宽容、善良、博爱”的高尚品格,宣扬自己的“人文精神”。
老律师的话语之中总是对自己不吝赞美之辞:“火鸡”先生一过正午便会麻烦不断,甚至会毁坏文件——可是,他的“年纪跟我差不多”(p.4),60来岁的人了,不容易;作为一个“生性平和的人”(p.5),“我”对他的责备都是尽可能温和的,甚至主动提出让他只上半天班(虽然他本人不愿意);“钳子”先生年轻有干劲,可是整个上午脾气暴躁,效率低下——年轻人嘛,有什么缺点都是可以原谅的,况且那也许跟他的消化不良有关;至于小学徒“姜汁饼干”,他还只是个孩子,能够偶尔帮上忙就可以了,对他没有要求。
巴特比的到来则更是为老律师提供了展示其“人文情怀”和“博爱”精神的机会。他对巴特比迁就、宽容、体恤、关怀。看到巴特比无依无靠地伫立在房间的一角,体察到巴特比无边的孤独,他为无法给予巴特比灵魂上的帮助而唏嘘不已,并因此而产生“一种强烈的、痛心的忧郁之感”(p.17),感慨道:“人性相通,目睹这一切,我不由得陷入难以抵挡的郁闷。这是一种手足情谊的哀愁啊!因为我和巴特比都是亚当的子孙。”(p.17)上帝劝诫人们说,“你要爱他人”。那么,哪怕“仅仅出于私利,也应该促使所有人……践行慈善和博爱”(p.25)。而且,他还是唯一到监狱去探望巴特比的人。
然而,所有这一切并没有能够令老律师成为让读者信服的闪耀着人性光芒的人文主义英雄。相反,他的资产阶级“金钱观”和伪善的功利思想倒是给读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老律师之所以可以容忍“火鸡”和“钳子”半天的反常,并不是出于他一直想要标榜的宽容和人文精神,而是因为他们可以帮他开拓业务、带来财富,对他来说“非常有用”而已。而那位小学徒用不着他支付工钱才是关键。初来乍到的巴特比更是高效、好用而又廉价(抄100字得4分钱)的抄写机器。他们的“反常”在他眼中相当于机器的临时故障。只要故障可以排除就行。老律师对巴特比的“我不愿意”起初也是当作一个临时故障来对待的。他宽慰自己说:“他对我很有用。我可以和他和平相处。……我用不了太多的代价就可以换得一种自我成就感。和巴特比做朋友,原谅他的怪癖,花费不了我什么,而我还可以满足自己的良心。”(p.13)可见,有没有用和价值几何才是老律师的行为准则。财富才是他真正的追求。“良心”是在满足了财富需求之后的“锦上添花”,但绝不会成为“雪中送炭”。
可见,在本质上,在老律师与包括巴特比在内的雇员们的关系中,我们看到的不是以平等人性为基础的“我—你”的关系,而是一方占据统治地位而另一方被物化了的“我—它”的关系。正如犹太存在主义哲学家马丁·布伯(Martin Buber)在其著作《我和你》(I and Thou)中所指出的那样,在“我—它”关系里,我只是利用、控制、剥削和压迫他人,结果是把他人变成了作为客体的他者[9]。这种关系忽略他人的人性存在,而将其视为物质存在。老律师对待其雇员的态度正是将他们物化为可以为其带来财富的机器。
面对巴特比,老律师伪善的人文主义面纱一点一点被揭去,露出了其金钱至上的本来面目。巴特比一次又一次的“我不愿意”令他感到不安,担心巴特比的“消极抵制”(p.13)也会影响到其他雇员。尤其当“火鸡”和“钳子”也开始不自觉地用起了代表主体意志表现的“愿意”的时候,他终于按捺不住,要“采取果断措施”,“弄走这个脑子有问题的家伙”(p.20)。巴特比后来表示他决定什么也不干,但是仍然呆在事务所内,寸步不离。这让老律师如坐针毡。不干活的巴特比对他来说当然已经毫无用处,赖着不走还会“毁坏我的职业声誉”(p.26);他甚至开始担心巴特比“可能死在我后头,用其久居的权利来侵占我的事务所”(p.27)。在几经努力地让巴特比离开无果的情况下,老律师果断决定主动搬迁,以免利益受损。当新房主找到他,要求他弄走巴特比时,他脱口而出的是,自己和巴特比“并无任何关系——就像他和任何其他的人没有任何关系一样”(p.28)。后来因为害怕“自己的名字会被报纸披露”,他才答应去和“巴特比进行一次私下交流”(p.29)。随后便以出外游访为名来逃避巴特比惹来的是非,任由新房主将巴特比送进监狱。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麦尔维尔通过塑造老律师这一人物形象表达了他对由其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的“人性”、“博爱”的失望,辛辣地讽刺了资本主义虚伪的伦理道德思想。麦尔维尔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老律师与其雇员的关系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从人那里的异化”的关系[10]52,这是作家左派激进主义立场的又一体现。
当然,麦尔维尔塑造老律师这一形象并非只为了表达失望和讽刺。麦尔维尔在他身上还寄托了更深层次的期许和希望。
首先,我们必须牢记,作为“巴特比”的叙述者,老律师是在时隔多年,在其退休以后,才决定要将“巴特比”的故事讲给世人听的。所以,他在职业生涯结束之后的回顾也不啻是一种对自我的重新审视——甚至可以理解为一种检讨。老律师开篇即表明,30多年的职业生涯,使得他有机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单是抄写员就不计其数。然而要讲述“巴特比”的故事却非常难。“至于其他的那些法律文书抄写员,我能够把他们的家长里短描述个八九不离十。可是说到巴特比,却几乎找不到可写的东西。我确信根本就不存在任何资料来帮助创建一个完整的、令人满意的传记”(p.3)。统观全文,这种可写与不可写的困扰其实并非仅仅由于所谓的资料缺乏。更为重要的是,和其他抄写员比,巴特比就像一件来自常规生产线之外的产品,你无从了解,或者说,没有人愿意去了解其生产流程,当然也就无从描述。巴特比在那个社会中完全是一个错误的放置。老律师强调指出,虽历经多年,但唯有巴特比令他无法释怀。这一点充分说明巴特比对他的冲击之大。尽管他当时并不愿意为了巴特比而损害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巴特比身上令人无法忘怀的主体性独立却深深地触动了他。这样的触动在多年之后终于导致其在巴特比的故事中直面自己。
其次,巴特比一次又一次平静但却十分坚定的“我不愿意”所代表的自由人格是老律师刻意回避的同时又心向往之的一种品质。老律师当然清楚,“一个人最基本的、最终的、不可剥夺的自由是说一声‘不’”[11]。一方面,在其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了追求没有止境的物质利益,他不能够允许这样的自由泛滥,甚至存在;另一方面,出于人的天性,他的内心又无法遏制对于这种自由的向往。所以,在他努力把巴特比仅仅当作一台机器加以应用的同时,又无法直接抗拒他的反抗,甚至会对他产生一种亲和心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老律师当时考虑到事业的发展,其实并不想与巴特比纠缠不清,可是却又鬼使神差地去监狱探望巴特比,并嘱咐看守要“特别照顾一下我那朋友”(p.32)。可见,老律师自身存在的矛盾性也是他对巴特比无法释怀的原因之一。这种矛盾性最终导致了他的主体意识的觉醒。
综上所述,当老律师最后用一句“啊,巴特比!啊,人性!”(p.34)来结束这段故事的时候,我们所看到的不仅仅有麦尔维尔对巴特比的同情和对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虚伪伦理道德的绝望;也有老律师在一定程度上的觉悟;更有作者在老律师身上所灌注的期待——即要彻底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就要让所有的人首先认识到自己的“非人”状态,继而去为人性的独立和自由而抗争。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唯有“当人的本质和他的实际存在之间并无裂隙时,人实际上是人”[12]18。
四、资本主义社会的去人性化本质与巴特比的抗争
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卢卡奇指出,“无产阶级作为资本主义的产物,必然要服从它的制造者的生存形式。这种存在形式是非人的,是物化的”[13]。而所谓物化就是令人陷于他的物质存在,是对其人性的否定。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以财富金钱为目的的去人性化本质。小说中,麦尔维尔对资本主义的去人性化本质的阐释细致入微:
首先,比比皆是的“墙”的存在是一种资本主义社会属性的体现,是其用以进行利益和权力划分的隐喻标致,是保护极少部分人的财富和权力的壁垒。老律师的办公室有许多窗户,可是这些窗户除了能够提供少许的光线之外,所见皆是华尔街鳞次栉比的高楼墙壁。这些冷冰冰的墙壁使得身在其中的所有人都似乎置身牢笼。在办公室内部,老律师为了体现自己的雇主身份和权力地位,又构筑了更多的墙壁,把自己和他的雇员分开。巴特比来到后,老律师将他安置在办公室的一角,并且用屏风分隔开来。“我完全可以看不到巴特比,而他又不会听不到我的声音。这样一来,隐私和社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相互结合了”(p.9)。这是一件极具讽刺意味的事情。正如美国牛顿·阿尔文(Newton Arvin)所指出的那样,人类发展到资本主义的今天出现了“人类环境自身的一种形而上的精神痛苦,一种对人类自身的莫大讽刺,即人们极度地相互依赖,却又极度地相互排斥”[14]。小小的办公室是大社会的缩影,那些墙壁和屏风是横亘在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制造了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和冷漠。雇佣者(即资产阶级)参与墙壁的建造,是既得利益的一方。他们虽然也身处其中,但是在资产阶级金钱观的指引下,可以乐享其成,只要所有的一切“对我有用”便可。而受雇者则完全是被操纵和被利用的一方,在“墙壁”构成的利益和权力的划分体系中,他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他们有用,可以为雇主们创造财富,而至于他们的人性需求和人格尊严则完全遭到漠视。
第二,前文提到,像老律师这样的雇主与其雇员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我—你”的关系,而是一种非人化的“我—它”关系。正如法国作家加缪所指出的那样,现代社会里,许多工人像不断重复着从谷底向山峰推巨石的西绪佛斯(Sisyphus)一样,“每天做着同样的工作,这种命运无疑是荒诞的。但更可悲的是,人们对这种状况还毫无知觉”[15]。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活动相异化”[10]50,劳动者已经被物化成为机器。巴特比在表示“他已经决定不再抄写任何东西了”(p.21)之前,就是一台机器,机械地、不停地抄写各种法律文书。而另外两位雇员——火鸡和钳子——则更是十足的机器:火鸡上午运转正常,下午麻烦不断;钳子上午故障不断、脾气暴躁,下午则会正常高效。老律师也绝不会从他们的心理状态和人性需求的角度来对待他们出现的问题。相反,老律师就像检查一部出了故障的机器一样看待他们的反常(pp.12-13)。不仅仅雇员被物化成为机器人,老律师其实也因为其行为及其所代表的权力和利益而被去人性化为“非人”。究其根本,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机制的必然结果。资本主义社会机制本身就像一部庞大的机器,每个人在其中只是一个小小的部件而已。要想生存,就必须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不停地运转,不停地被人操纵,直至被彻底废弃,无人问津。
第三,老律师在小说的最后补述了巴特比早前在“死信处理部”的工作——每天目睹数百封带着沟通渴望,却又无法投递的死信被焚毁。
死信!难道这听上去不像死人吗?……总是不停地处理这些死信,把它们分拣出来就是为了付之一炬,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人深深地陷入绝望之中的吗?……有些信件……是对自暴自弃而死者的宽恕;是给无望而逝者以希望……。这些信件担负着活的使命,却匆匆走向死亡。(p.34)
这正是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疏离、无法沟通的写照。在一定意义上讲,处理“死信”这一无意义的工作就如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工人的所有其他劳动一样,不仅不能让工人从中获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反而令他们与自己的生活相脱节。就像失去了传递信息、担负“活的使命”功能的“死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得“人从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的本质异化出去”[10]51了。因此,“死信”也是资本主义去人性化本质的重要隐喻。
由此可见,在麦尔维尔的描述中,人们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下人与人相异化的关系,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被物化成为机器的事实。这些正是资本主义去人性化本质的具体体现。而处于这种去人性化社会中的巴特比却不愿意屈从迁就。因而,他的悲剧命运是必然的,同时也意义非凡。
表面上看,巴特比孤僻、沉默、偏执,不与任何人沟通,宁愿呆在一个地方不动。这实际上是其已经遭受资本主义去人性化侵蚀的外在表现。全文属于巴特比自己的话语不超过40句。其中近半数都是那句经典的“我不愿意”。这表明他对最后残留的主体性独立的坚守,是他追求内外一致,“人实际上是人”[12]18的体现。他尊重自己的内心诉求,不自欺,也不退让。他虽然受雇于老律师,但却始终保持自我的独立性,既不取悦雇主,也不与其他同事修好。唯一存在的社交对于他来说就是让“姜汁饼”帮他买饼干。而他“只吃姜汁饼干”(p.12)。也就是说,他把这唯一的“社交”也降到了尽可能最低的程度。显然,巴特比自身独立的存在因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外界的依赖而得以实现。体现出了齐泽克所谓的“减法的(subtractive)政治”的力量,即一种“无动于衷的、惰性的和不容拒绝的生存方式”的力量[16]。“我不愿意”,这简单的几个字,体现了巴特比坚持自我、决不妥协的决心。
巴特比的这种无动于衷和不容拒绝既极其可怕,又不可抗拒。在其影响之下,包括火鸡和钳子在内的其他员工也开始不自觉地使用起了代表主体意识回归的“我愿意”的表述方式。甚至连老律师本人也受到了影响:“不知怎的,近来我总是情不自禁而且不分场合地用到‘愿意’这个不合时宜的词。想到我和这个抄写员的接触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思维方式,不禁为之胆颤心惊”(p.20)。这才促使他决定采取措施赶走巴特比,以免“引起更严重的精神变态”(p.20)。但是从巴特比身上释放出来的那股力量之大远远出乎他的意料。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巴特比面前变得懦弱了,尽然会“平静地接受他的雇员的差遣”(p.21)。以至于要以自己的迁移逃避来收场。而他始终对巴特比无法释怀恰好说明了巴特比已经留给了他难以磨灭的影响。这就是主体性鲜明的独立个体的力量。
然而,站在巴特比对立面的并不是老律师这样的个体,而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套机制,是庞大的无形的社会环境。追求主体性自由的个体当然无法摆脱环境的制约,与此同时,环境也无法阻止一个具有强烈主体性意识和决不妥协精神的个体去采取主动的行动。巴特比选择了说“不”,选择了死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麦尔维尔对去人性化的资本主义社会持有彻底的否定态度,对于坚持主体性独立、想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悲剧人物巴特比怀有深切的同情。这种“否定”和“同情”正是麦尔维尔的左派激进主义思想的体现。
五、结语
麦尔维尔在这部短篇小说中对于资本主义冷静观察、深刻认识、以及尖锐的揭露和批判与同一时代的另一位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哲学分析有着诸多异曲同工之处。虽然麦尔维尔没有像马克思那样提出一个人人享有真正平等的理想的社会模式,虽然麦尔维尔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还比较隐晦,并没有像20世纪初期的那些左翼作家那样言辞犀利、直抒胸臆,但是他痛恨资本主义社会中拜物主义、实用主义和金钱至上的生活态度将人物化成为机器的去人性化本质,赞扬主体意识鲜明、维护人格独立和尊严的抗争,呼吁真正自由平等的人性回归。他的立场是明确的;他的左派激进主义思想通过“巴特比”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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