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残:论《史记》人物的生死抉择
2013-03-19马来西亚郑诗傧
[马来西亚]郑诗傧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武汉430079)
司马迁笔下自残的人物,拥有着光辉的形象。他们虽然外形残全,却体现了生命的不朽价值,完善了自我。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他们随时随地准备赴死,将生命置之度外。所谓的肉体,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为了实现人生目的的暂代品,当任务完成了,这个躯体甚至可以丢弃。《史记》中最集中体现这个精神的莫过于《刺客列传》的豫让、聂政与司马迁本身。故本文着重探讨这三个人。
一、自残:刺客生命的激烈体现
豫让从前不受范氏、中行氏重用,唯智伯信任并重用他。三家分晋时,赵襄子最恨智伯,把他的人头做成酒杯。司马迁着意刻画豫让内心的独白:“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1]2519于是,豫让改名换姓,乔装成杂役,到赵襄子宫中粉刷厕所,借机谋刺赵襄子。可惜事败被赵襄子活捉,然而赵襄子认为他是义士,遂释放他。豫让仍不死心,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1]2520,就连妻子也认不出是他。朋友问豫让何苦自残至此,倒不如假意亲近赵襄子,岂不更容易报复?豫让对曰:
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1]2520
豫让的自残,不仅是为了报智伯的知遇之恩,更凸现了他忠诚于一的人格魅力。后来,豫让藏身在桥下,当赵襄子至桥头,其马受惊,赵襄子便知是豫让,遂捉拿质问豫让。他问豫让智伯灭范氏、中行氏,何以不替事奉过的主子报仇,如今却为何执意要为智伯报仇。豫让对曰:
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1]2521
说完,豫让请求赵襄子脱下外衣,以衣代人,让他击刺,以示成功报仇。他说:
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1]2521
襄子动容,应允豫让。豫让遂愿后,伏剑自杀。
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又论及魏国之聂政。聂政当初因为杀人躲避仇家,因老母健在,而不顾羞耻地降低身份混在卖肉群里。直到老母去世,聂政乃不顾生死,为礼遇他的严仲子报仇。聂政独行至韩都,上堂行刺严仲子的仇敌侠累。聂政大呼一声,接着击杀数十人,并“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1]2524,让人辨认不出他是谁。看在今人眼里,也许聂政很愚钝,沦为他人杀敌之刀柄。可是,当时“士为知己者死”的观念是构建在自身的个人情感上的,情感上他觉得受到赏识、重用,为知己者死,成就善名,也是义之所在。聂政对自己的行径也作出了解释。他说:
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往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1]2523
聂政的姐姐不顾生死跑来为弟弟扬名,认为弟弟是为了她才自残的,笔者却认为这是义士为了保护知己者而隐秘自我身份,表明绝不泄露秘密而自杀的一贯行为,如田光、籍少公,只是刺客用的方法较为激烈而已。司马迁对刺客的态度是肯定的,他赞扬豫让“义不为二心”,并在传赞中写这些刺客“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2538阅读《刺客列传》,不难发现司马迁是以一种强烈的认同情感为他们作传的,如吴见思所说:“刺客是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刺客传》是一种激烈文字,故至今浅读之而须眉四照,深读之则刻骨十分。”[2]52尤其是刺客的自残形象,读来壮怀激烈,又觉刻骨铭心。
二、司马迁对自残类型的观念阐释
司马迁本身也是一个自残者。韩兆琦先生认为司马迁一开始是被判死刑的,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用来赎身,又为了生存下来写就《史记》,才自请宫刑,以免受死刑。汉武帝时,以钱赎罪是普遍的现象。汉初仅允许卖爵赎罪,即特定给有身份的人。换言之,即使有钱的富豪商贾一旦触法亦不能用钱赎罪。然而,汉武帝时,因屡屡对外征讨,以致国库空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才开始了罪人赎罪制度。班固记载天汉四年秋九月,武帝“令死罪入赎罪钱五十万减死一等”[3]1册205。又说:“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3]4册1112颜师古引李奇注:“欲死耶?欲腐耶?”[3]4册1113因此,韩兆琦先生认为“减死一等”,即是宫刑。
司马迁何以自请宫刑呢?西汉时人更重视“立名”,作为“以显父母”的最大要素,这与西汉时家庭观念日趋紧密有关。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一番剖白即是最佳写照。他说: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俶傥非常之人称焉。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氐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及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3]9册2068-2069
立名,可以通过立德、立功、立言以达到,而司马迁选择活着,便是为了著书立言,完成父亲遗愿,并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达致不朽。选择宫刑,远比自杀或就死更需要勇气。肉体,作为一个人内在自我的外在表象的一种符号,代表了某种抽象品质(魂魄)的清晰符号,正如玉石的徽记、衣服上的花纹,都标志着一个人的社会身份与地位。[4]39而身体的摧残、损害,作为一个外在自我的身份印记已被破坏。那些受黥面、断足与宫刑的残全者,其肉体上标示的更是一种罪与罚。司马迁选择宫刑,并不容易。他作为性别的男人身份,已经不完整;作为社会阶级地位的身份,更是低贱的。他在《报任安书》中坦承自己难以承受社会投以异样的眼光,他把内心的煎熬及痛苦,对父母的愧疚,沉痛哀伤地向朋友少卿倾诉:
且负下未易居,下流多谤议,仆以口语遇此祸,重为乡党所笑,以汙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3]9册2069可见,司马迁要隐忍完成这项生命工程,绝非易事。这个困难的程度,李白的“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该可以言说。
那么,又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司马迁的信念,安慰着他恐惧且惆怅的情绪呢?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借一个个隐忍苟活、发愤著书、达到生命不朽的历史人物前辈鼓励自己,从中得到慰藉与坚持下去的力量,披荆斩棘,写就《史记》。在现实生活中,司马迁找不到如鲍叔深知管仲这样深知他的人。唯有这些前辈才能明白他、安慰他难解的悲愁情结,使他活过来,振作生命努力向前;而这些前辈也透过司马迁的笔端重新活过来,鲜活在后世人心中。他说:
且西伯,伯也,拘于羑里;李斯,相也,具五刑;淮阴,王也,受械于陈;彭越、张敖南乡称孤,系狱具罪;绛侯诛诸吕,权倾五伯,囚于请室;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季布为朱家钳奴;灌夫受辱于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声闻邻国,及罪至罔加,不能引决自裁,在尘埃之中,古今一体,安在其不辱也![3]9册2067
这些人宁愿受辱也不引决自裁,并非贪生怕死,只是害怕自己的生命,如同一滴陨落在苍茫大海中的眼泪,连曾经存在的痕迹亦存留不住,又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呢?但若让他们的名字、名誉,作为一个永久的符号存在于后世人心中,那么就算作为生命的外在符号,即肉体,溘然而逝,他们也是不悔的。
况且,自古以来,便有要求人们更重视个体内在的完善性的思想指导。庄子所写的《德充符》就是教人要重视个体的内在性,即使是外形残全,也不足以影响个体的内在性。篇章中的《鲁有兀者王骀章》第一节写的是一个断足的鲁国人王骀的故事。王骀之贤,就连孔子也欲拜之为师。孔子弟子好奇,一个断足之人,何以能胜过老师。孔子回答道:“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5]上册187又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夫若然者,且不知耳目之所宜,而游心乎德之和,物视其所一而不见其所丧,视丧其足犹遗土也。[5]上册190-191其实,庄子要表达的就是看“物”的角度。若站在大道的角度看世界,则万物齐一,无所谓贵贱、荣辱、大小之别,自然也无所谓残缺或健全之分。只要个体能做到“放心于道德之间,荡然无不当,而旷然无不适也”[5]上册192,让心处在一种道德的和谐状态,绝对自由逍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任何限制,也不受外物所束缚,那么即使残全,也不足以影响内在性(心智)的发展。
三、结语
自残是一种绝痛的抉择,为了实现某种目的,他们选择比死更难的存在方式。幸好,古代中国早有一种思想观念,即人的生命价值,可求全于“形骸之内”,而不必以“形骸之外”,同样能达到生命的不朽。相信这给后世残全之人绝大的精神力量活下去。司马迁博通诸子百家之学,又怎会不明白庄子之言呢?尤其在经历自请宫刑以写就《史记》后,他更能体会到自残者不死却宁愿选择破坏自身肉体的激烈方式及其实现生命目的强烈决心。司马迁作为自残的实际体验者,对于同是选择自残的豫让与聂政,深为知之,因此以激烈的笔端着力刻画他们的“激烈”,也认同他们的激烈,故文章读来教人倍感刻骨铭心。
[1][汉]司马迁.史记[M].[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宋]裴骃,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2.
[2][清]吴见思.史记论文[M].陆永品,点校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3][汉]班固.汉书[M].[唐]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2005.
[4][美]宇文所安.他山的石头记——宇文所安自选集[M].田晓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5][清]郭庆藩.庄子集释[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