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业务操作 促进廉政建设
2013-03-10魏忠军马兰红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南250101
■ 魏忠军 马兰红(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南250101)
山东:规范业务操作 促进廉政建设
■ 魏忠军 马兰红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南250101)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阳光交易”的理念,用完善的制度打造权益类交易的“阳光工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心更是以此为契机,严密梳理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点,用一系列规范化、市场化的措施打造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制度“铁笼”,压缩个人权力裁量空间,实现用制度促廉政。
1 打造监管网络 横向处处布局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大力拓展交易业务品种的同时,围绕业务品种的增加先后参与制定并促成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资产交易规则、增资挂牌交易业务流程、招商项目业务流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保证凡开展业务的领域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几年来,中心着力打造的阳光化信息窗口日趋完善,中心自主建设的山东产权交易网承载着交易信息发布平台的重任,是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化的重要网络媒介。依托山东产权交易网,中心实现了与各办事处、全国60多家产权交易机构及国内众多投资机构的信息对接。通过网络,中心产权转让信息的每一个步骤都系统、全面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实现了历史挂牌信息、挂牌结果、交易组织等信息的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交易业务规范化运作离不开有力的监督,中心积极推动完善交易系统信息化监督体系建设工作。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启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后,中心主动申请联网,成为全国最早接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产权交易机构之一。为切实保障地市国资监管机构对所监管企业产权交易过程的实时监控,中心及时为全省16家地市国资监管机构安装交易监测系统接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中心以信息化带动产权市场的规范化,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国家、省、市三级信息监测系统对交易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2 狠抓关键环节,纵向层层设卡
交易流程中涉及个人裁量权空间较大的环节既包括受让条件的审核、购买方信息保密、中介机构的推介及交易资金结算银行的选择等核心关键环节,也包括业务操作时限的要求、信息发布、竞价操作实施、交易资金结算、产权交易保证金的管理、组织交易签约、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项目争议处理等一般环节。中心根据各环节的不同特点,通过新设职能部门、制定相应制度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将个人裁量权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2.1 受让条件审核把关。由于转让标的为非标准化产品,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没有统一的标准,设置的条件是否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也难以清晰界定,为此我们在审核程序中增加了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这一环节,实现了业务操作与风险控制前后台职责的分离。
2.2 购买方信息保密关键环节的掌控。产权交易信息的泄露不仅会给交易机构带来法律风险,还可能导致受让申请撤销或者围标、串标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况发生,最终影响成交率、竞价率、增值率,甚至会造成交易行为无效。针对此风险点,中心通过专门设置新部门进行防范,专职受理购买方报名,对购买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实现了转让方和受让方分离、前台和后台分离的流水化作业。
2.3 中介机构的推介选择。竞价实施过程中,招标、拍卖等中介机构谁来选择,依据什么来选择也是敏感的环节。为避免此权力集中于个人或某个部门,中心实行中介机构推介的制度化,根据交易标的的规模和项目的复杂程度,采取公开抽签、轮序、择优和优先推荐的办法推介中介机构参与产权交易业务,彻底改变了以前中介机构无序竞争的局面。
2.4 交易资金结算银行的选择。行业特点决定中心进场结算资金数额巨大。为消除交易资金进场结算中的人为因素,推动金融资产交易业务的开展,中心试行了结算银行的会员制:一是利用银行客户推销中心挂牌项目;二是在省级层面建立框架合作协议,实现资源共享,结算银行所属金融资产、不良资产转让业务要通过中心承接;三是保证择优选择,每半年选择1家银行负责中心交易资金结算,到期后重新评审选择。此政策实施以来,将银行的竞争引向了中心所引导的业务效率及业务合作资源方面,从根本上消除了个人裁量空间,中心收入增加了,业务做活了。
2.5 各操作环节的把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了《产权交易业务限时办结暂行规定》,对挂牌公告、组织交易等八项业务节点进行明确的时限要求,接受社会监督;针对信息发布环节制定《挂牌公告信息发布操作细则》,规范转让信息公开发布行为,并推行交易事项告知制度,引入客户监督,提高中心公信力。同时针对竞价操作的其他环节还分别制定了《网络竞价、动态报价及拍卖的实施办法》、《交易资金结算操作规则》、《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产权交易争议协调处理规则》,完善了交易项目争议协调机制。通过邀请国资、监察、工商等部门和有关行业专家参加、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等方式协调解决交易争议。
3 统筹内外兼顾,全盘环环相扣
作为中心的“分支”,中心现有六家办事处,分布于烟台、潍坊等六个地市。作为中心的“触角”,现有100多家会员单位,300多名交易员从事产权交易业务。各办事处及会员单位业务操作的规范性直接影响中心平台的整体形象,如何管理各办事处及众多的会员单位是中心高度重视的风险点。
3.1 对办事处的管理。中心制定办事处管理办法,对办事处进行全方位规范。在具体业务操作上,严把“三个环节两道关”,“三个环节”是指办事处挂牌公告、竞价组织和交易凭证出具“三个环节”。“两道关”是指交易程序审批和交易业务事后检查“两道关”。通过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等手段,有效控制了办事处业务风险,确保了全省产权市场的有序运行。
3.2 对会员单位及交易员的管理。推行会员代理制是中心营造市场效应的重要举措,而如何对会员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培育会员主动规范、约束交易行为的意识,提升会员服务水平是中心开展代理制以来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中心通过制度引导取得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会员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通过对会员的市场开发能力、商务谈判能力、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指标由系统综合评价打分后,按季度对会员进行五个等级的评星。从市场反映来看,会员星级评定效应凸显,交易双方优先选择星级高的会员提供服务,促进了会员单位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的整体提高。
二是从规范从业人员方面入手出台了《产权交易员管理办法》,对产权交易员进行了分级管理,产权交易员资格划分为四个等级,交易员资格评定采取考试、论文撰写、专家综合评审等办法进行,评定结果、交易员联系方式等通过中心网站公布,引导客户选择高级别的交易员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廉洁自律,促进产权市场健康发展。中心牵头各会员单位成立了山东产权市场自律管理委员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产权交易业务行为的通知》,对中心本部、办事处及会员单位的从业行为提出量化要求,公布自律监督电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制度促廉政是我们的方向,中心将一如既往,坚持不断地在实践中探索产权交易机构廉政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继续以打造区域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为主线,从严治队、创新管理、强化监督,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