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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妙招”的法律风险

2013-02-23周月萍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郝肖赞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检察风云 2013年7期
关键词:妙招新国购房者

文/周月萍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郝肖赞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国五条”细则)被业内不少专家解读为房地产调控实质性的加码和升级。从长远来看,这一旨在打击投机的政策本意,最终会在民间酿成何种避税版本?又会引来哪些社会及法律问题?笔者从法律视角一一探析。

可预期的避税版本和法律怪象

“新国五条”中“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规定将使税负成为老百姓二手房交易沉重的负担,因为产生的税负最后很可能转嫁给购房者,促使购房成本增加。为了避开二手房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大笔税费,很多购房者会绞尽脑汁,试图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避税。这种主观上为了达到避税目的,而不惜采用各种虚假方式的现象,势必会扰乱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王道的市场交易规则,甚至违背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诱发各类不稳定因素及系列法律问题。

手段一:通过“阴阳”合同避税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按新政计征20%的个税,则卖方需缴纳20万元税;如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改为150万元,卖方只需缴纳10万元税,比以真实价格成交少缴10万元,而买家只需以现金形式补足“阴阳”合同间的差价部分50万元即可。

但从目前上海个税实际征缴情况来看,税务部门会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估,如发现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交易双方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征缴。因此,“阴阳”合同规避个税存在法律风险。

另外,因为在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登记的成交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如果买家五年内再次出售,因为其登记的购买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导致再次转让时所得税的增加。因此,对购房者而言,卖方实际上是通过压低成交价的方式,增加了买方将来再次转让房产时的成本,这无疑有损购房者利益。

手段二:通过假离婚再复婚避税

各种避税办法中,最“损”且号称最简便有效的一招,则是通过离婚、结婚实现。

这种避税方法共分三步,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离婚,房屋归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表面上看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这种暗度陈仓、曲折复杂的避税方法,看似可行,但由于牵扯到互不相识的夫妻,期间变数过多、太过复杂,需要冒的道德风险太大,在这个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万一离婚后,对方拒绝复婚了,反而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了。因此,这种有悖传统的道德伦理和社会秩序观念的假离婚,实不可取,否则,房事和房市真都要乱了。

另外,为了避税而假离婚后,如果“不幸”弄假成真,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后,之前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均非一方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这势必导致社会纠纷及诉讼案件的增多,产生社会不和谐因素,实不可取。

“新国五条”新政出台后的相关建议

针对“新国五条”细则是否会“误伤”改善性需求和刚性需求的担忧,及因此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避税手段导致的一系列社会及法律问题,笔者认为,楼市调控细则已包含在新政中,但还需各地政府“翻译”成可操作的具体条款。20%个税政策的实施细则应该尽早清晰化,以避免市场对新政的恐慌或不理解,出现不理性地扎堆买卖房产现象,并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不降反升,违背新政本意。

另外,各地政府在出台实施细则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同城市“量身定做”相应的配套政策,以避免在楼市调控中“误伤”刚需及改善性需求。对刚需及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应实行“定向宽松”,譬如继续严格执行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中关于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诸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切实达到抑制投机性需求、支持合理需求的政策目的。

自古以来,中国的老百姓们素有先安居后乐业的传统思想观念。自我国房改以来,大量商品房的涌入的确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安居梦想,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现已是高处不胜寒,足以让普通的工薪阶层及家庭倾其大半辈子心血。

为解决百姓们朴实而艰辛的安居梦想,国家亦在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国五条”细则第四条亦提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但地方政府如何将这些政策落地,仍是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议题。只有解决了普通百姓的安居问题,才能缓和房产市场供求矛盾,并最终使房价回归理性。

对于“新国五条”带来的税负影响及短暂的市场震荡,笔者呼吁,市场各方需理性对待,拭目以待新政及后续政策的出台;作为地方政府层面,笔者建议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或征管细则,尽量缩短政策衔接的过渡期,以促进市场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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