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税局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家禽业发展
2013-02-19
今日畜牧兽医 2013年7期
6月21日,记者从淮北市国税局获悉,目前淮北市部分家禽养殖企业、农业生产者可享受有关家禽业饲养、销售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淮北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属于下列六种情况者可享受相关政策。一、家禽养殖企业销售其自产的禽、蛋及其初加工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对农业生产者、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禽类、蛋类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禽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包括: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鸡蛋、鸭蛋、鹅蛋的鲜蛋、冷藏蛋以及破壳分离的液蛋、蛋黄和蛋壳。四、对企业从事家禽的饲养、禽蛋类初加工的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对家禽业从地方政府取得的财政补贴,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六、对家禽业由于禽类集中捕杀所造成的损失,金融企业对家禽养殖业等涉农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可以按规定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