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人性 种族
——赫斯顿的短篇小说《汗水》的多元主题
2013-02-19姜伟
姜 伟
(江苏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美国黑人女作家佐拉·尼尔·赫斯顿(1891-1960)是一位曾经被文学史淹没的作家。由于政治文化原因,其声名自二战后被埋没了数十载,直到1975年爱丽丝·沃克在《女士》(Ms.)杂志上发表了《寻找佐拉·尼尔·赫斯顿》一文,重又燃起读者对她的兴趣,她的作品才重新引起重视,她在口语应用上的娴熟技巧也终获文学批评界认可。当今,赫斯顿的名字已经与她的后辈同样以描写非洲裔美国人生活为重心的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玛雅·安吉洛以及爱丽丝·沃克等同列。
在我国,“英美批评界对赫斯顿文学作品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凝望上帝》(TheirEyesWereWatchingGod),对她的其他作品讨论较少”[1]90。赫斯顿的短篇小说代表作《汗水》就是在我国“讨论较少”的作品,笔者尚未发现这篇小说的汉语译本。“由于赫斯顿的文学语言很真实,非常贴近人们的日常用语,因此她的作品长期受到轻视,一些批评人士忽视她‘简单’故事背后的精妙。”[2]今天,经过历史的沉淀后发现,赫斯顿的作品具有多层次解读效应:宗教的、家庭的、性别的、种族的、伦理的……可以引发读者多方面的思考。笔者拟通过分析《汗水》的主题,进一步品味赫斯顿“‘简单’故事背后的精妙”。
一、婚姻——阳性的膨胀与毁灭
《汗水》的故事围绕女主人公迪莉娅·琼斯展开,为读者展现了迪莉娅十五年不幸婚姻生活末期一个惊心动魄的片段。粗略读之,故事的情节可以这样表述:黑人洗衣妇迪莉娅的婚姻很不如意,丈夫赛克斯是个负心汉,在外面有了野女人,不择手段想把迪莉娅赶走,实现让情妇鹊巢鸠占的目的,结果害人不成,反而丢掉了自己的小命,迪莉娅终于得以解脱。
在叙事技巧上,作家注重从两个角度呈现迪莉娅所受到的苦难。一方面,作者通过描写迪莉娅的心理活动及与赛克斯的激烈冲突来直接凸显矛盾。故事中,由于长年累月的劳作,加之家庭生活不幸,迪莉娅形貌消瘦、关节扭曲、腰弯背驼。而十五年前,迪莉娅是带着对爱情、对婚姻、对家庭的美好向往嫁给赛克斯的,但是婚姻的甜蜜很快就化作无尽的苦酒、漫长的煎熬以及残忍的背弃。迪莉娅一边干活,一边想着心事:“她为两人的结合带来的是爱情,他带来的却是对肉体的向往。结婚两个月后,他就开始野蛮地殴打她。”在夫妻二人的激烈冲突中,迪莉娅对赛克斯说:“俺过去爱你有多深,现在恨你就有多深。”[注]本文中涉及的《汉水》具体引文均为本文作者自行翻译,英译原文参见The heath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1998)第1672-1680页.正所谓爱之愈深恨之愈切。经过十五年的婚姻之痛,所有的爱早已化作过眼云烟,留下的唯有绵绵遗恨。另一方面,作者通过旁观者的评价不动声色地间接烘托矛盾。在乔·克拉克杂货店里,众人叙述的迪莉娅十五年前的形象与迪莉娅现实中丑陋、衰老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两相烘衬之下,故事主人公的遭遇便跃然纸上了。有村民认为赛克斯根本配不上迪莉娅,沃尔特·托马斯马上表示赞同。“他(赛克斯)得到她(迪莉娅)那会儿,小姑娘多漂亮啊。可惜喽。要不是让他捷足先登的话,俺就娶她了。”“她当初就像小斑点狗一样,老漂亮了!可那是十五年前咯。他当时还真怕失去她呢,她也能让他尽到点儿丈夫的责任。”
程锡麟认为,《汗水》“这篇小说描写了婚姻是陷阱的主题”[1]203。这种评价有一定道理,但没有击中问题的要害。在日常话语中,人们,尤其是女性,常戏称婚姻是陷阱,用婚后平淡的现实、琐屑的家务,甚至无休止的争吵来对比婚前恋爱的甜蜜。恋爱的激情与婚后激情的消褪并最终归于平淡是人生过程中很自然的事情,按照一般的理解,婚姻是陷阱的说法比较接近婚姻的“围城”悖论。《汗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永恒争论,或者“第三者插足引发的悲剧”这样的论断。然而,经过深入研读可以发现,这样的解释未免有简化之嫌。迪莉娅同赛克斯之间的冲突不止是平常的夫妻争吵,迪莉娅的悲剧实际上是阳性中心主义性别压迫的映射和外化。
迪莉娅的遭遇与普通的家庭矛盾在程度上是有着实质区别的,从迪莉娅的遭遇中,笔者看到的更多的是大男子主义性暴力与妇女受压迫、遭损害的现实。关于家庭暴力的主题,依旧可以从直接描写和间接烘托两个角度来看。
先来看直接描写。赛克斯与迪莉娅一番冲突之后,“她(迪莉娅)躺在床上,睡不着,迟滞的目光中到处乱七八糟散乱着失败婚姻的残骸碎片,一路上没有留下一个完整的影像。任何鲜花之类的东西早已被心头挤出的咸涩的川流淹没了。那都是她的泪、她的汗、她的血啊!她为这段姻缘带来了爱,而他只带来了对肉欲的渴望。新婚刚刚两个月,他就对她一顿暴打。甚至新婚一年还不到,他领了薪水后,就到奥兰多去,回来便身无分文。有多少次,她记不清了。她当时年纪还轻,性格又柔弱,可现在,一想到长出疙疙瘩瘩肌肉的胳膊,想到关节扭曲的双手,她不禁在大羽毛床中团起身来,团成一个郁郁寡欢的小球儿。太迟了,现在还奢望什么爱啊!即使没有贝莎,也还会有这个莎那个莎的!”频繁的家庭暴力和背叛给迪莉娅的身心造成无法弥合的创伤。赛克斯的虐妻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犯罪,但囿于男权社会中男性的强势传统和对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迪莉娅找不到出路,看不见未来,所以便只能“团成一个郁郁寡欢的小球儿”,她甚至默许赛克斯的不忠,只要能保住自己栖身的窝,她决定什么都忍了。在赫斯顿笔下,迪莉娅成了一个符码,表证着男性中心社会中女性面对家庭暴力的基本生存境遇。
再来看间接烘托。乔·克拉克开的杂货店是男性村民聚集闲聊的地方,村民的话虽多是笑谈,但其中也不乏人生观与政治观的表达。谈到赛克斯给迪莉娅造成的伤害,伊利亚·摩斯利说:“老那么揍,叫个女人也受不了啊,搁谁谁也得毁了。那把人给打的,就仨女人也完蛋了,更甭说相貌变不变的了。”店主克拉克接茬说道:“人要是不正派了,任凭谁都没辙。还没听说有什么法律能使不正派的人正派起来呢。把婆娘当成一截甘蔗嚼的汉子多了去了。得到的时候,那是又丰满又水灵又甘甜啊。可经不起他们又是嚼啊又是榨啊、又是嚼啊又是榨啊又是绞啊,不把她们身上每一滴快乐都榨干了绞尽了绝不罢休。有朝一日真榨干了、绞尽了、满足够了,他们就像对待嚼过的甘蔗瓤子一样,把她们扔掉。男人压榨女人的时候,自己在干什么,心里可清楚着呢。他们甚至还厌恶自己。可厌恶归厌恶,还不是一味缠着女人,直到把女人给压榨干了。”克拉克的话虽然是针对赛克斯说的,但更像是对搞外遇实施家庭暴力男人的评语,因为它揭示了男权社会中的一种共性东西,即一种将女性作为消费品或消遣品的男性社会传统。这种把女性看作是甘蔗的比喻,实际上同中国历史上把老婆看作是衣服的比喻有一种互文性,是可以相互印证的。值得玩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小说作者是通过男性之口来评价男性实施家庭暴力的现象。
《汗水》中赛克斯与迪莉娅的两性冲突、丈夫对妻子的背叛以及贯通全篇的有关蛇的阳性隐喻都体现了作者的性政治取向。故事开端,赛克斯回家后,将一根“牛鞭子”扔到主人公迪莉娅肩头,迪莉娅正忙着整理脏衣服,突然“有什么细长长、圆滚滚、软囊囊、黑乎乎的东西落到她肩头,哧溜一滑,掉到身旁地上。巨大的恐怖袭遍她全身。”这条落到迪莉娅肩头的“牛鞭子”象征着性别压迫,迪莉娅对这根“细长长、圆滚滚、软囊囊、黑乎乎的东西”的恐惧,以及小说下文中对响尾蛇的恐惧,归根结底都是对“阳具”的恐惧,是对大男子主义性别压迫的恐惧。而赛克斯对蛇的自信与偏执同样体现了黑人男性对男性至上主义的自信与执着,是盛气凌人、惟我独尊的男权主义意识的外化。蛇的形象强化了赛克斯作为男性的侵略性形象和性暴力倾向。
然而小说并没有简单停留在对阳性压迫的简单控诉上。笔者注意到,对阳具意象的描写使用了“软囊囊”(“limp”)一词,暗喻赛克斯的无力与无能。而迪莉娅操起长柄铁煎锅进行自卫的举动,以及对赛克斯的斥责(称其为“偷喝鸡蛋的狗”,说他“那张老黑皮对俺来说什么都不像,就像一堆起了褶子的橡胶。一边扇呼着一只老大老大的老耳朵,就像秃鹰的一对膀子”),同样是对男性至上主义的阳刚之气的颠覆和消解,其中蕴涵了对赛克斯性别特征的拷问。从女性主义批评角度看,迪利亚对赛克斯的斥责可以理解为用言语方式给他“去势”,或者说对他进行了“阉割”。面对突然强硬起来扬言要到白人那里告状的妻子,丈夫退却了,夫妻之间的性别力量似乎发生逆转,两个人似乎调换了位置。小说作者的这种细节安排是耐人寻味的,其中隐含了作者对男权中心主义权威的叛逆和对女性自主意识的弘扬。
让我们再次回到有关蛇的阳性隐喻上来。赛克斯知道妻子怕蛇怕得要命,故而想用蛇把她吓跑,赶她出家门。至于他是否有谋杀妻子的邪恶企图,由于小说中未做特别交代,我们不得而知。但凭常识判断,如果赛克斯想用蛇谋杀妻子,他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把蛇带回家里,不会在村民面前炫耀,更不会闹得沸沸扬扬,让全村的人都知道。基于这种推理可以发现,赛克斯虽然不务正业、居心不良,却未必包藏杀机、罪大恶极。他对情妇的呵护和溺爱也从反面印证了这一点,他还是有爱心的。在赛克斯不知情的情况下,蛇跑了出来,爬到床上,将他咬死了。对此,可以这样理解:赛克斯养在笼子里的响尾蛇象征着他的活力和性别特征,作者认为这种特征是极具危险性的。笼子象征着对这种性别特征的制约。一旦这种性别特征没有了制约,为所欲为,必将导致事物的反面——自我毁灭。床象征着性活动的空间,最后赛克斯跳上床的那一刻,恰恰被象征自己性暴力的毒蛇毒死了。毁灭赛克斯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二、人性——善与恶的冲突
人性是很复杂的,关于罪与罚,关于绝望与希望,关于苦难与救赎,以及所有的生存追问,是无法简单用男性与女性下半身的异同来区分的。除了对男权主宰的颠覆外,在《汗水》描绘的虐待狂丈夫与坚韧妻子形象的表象下,还隐含了善与恶冲突的寓言。迪莉娅是女基督徒善的化身,独自一人应对邪恶的丈夫,而丈夫终因作恶而得到恶报。迪莉娅悲天悯人,性格坚韧,因爱得深最终也恨得切。赛克斯作为魔鬼的化身可谓罪恶深重,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其结局既可恨又可怜。
但迪莉娅与赛克斯的善恶形象又并非泾渭分明,善非至善,恶非极恶。《汗水》篇幅短小,人物单一却不片面,对人物形象的刻画是立体的、鲜活的,因而也是成功的。迪莉娅与赛克斯两个人物形象都带着基督教原罪意识影子,故事情节中有好几处出自《圣经·创世纪》的暗引,其中伊甸园中致人堕落的蟒蛇意象更是一以贯之。蛇的隐喻在西方文学作品中并不新鲜。在《汗水》中,丈夫赛克斯就是蛇的化身,也正是蛇赋予了迪莉娅机会,让她无动于衷地看着丈夫被蛇咬后慢慢痛苦死去。迪莉娅显然不像《圣经》中偷吃禁果前的夏娃那样单纯。赛克斯想利用蛇来对付(杀死?)妻子迪莉娅,而迪莉娅也从蛇那里得到了上帝所禁止的知识。蛇从笼子里跑出来,迪莉娅完全有能力预先告知赛克斯,阻止他进屋,但她没有这样做,而是任凭赛克斯自食其果。迪莉娅的做法合乎情节发展,却不合乎道德规范,其实质是对基督教传统道德的背叛和颠覆。对此,读者可能有两种反应:或谴责迪莉娅与“蛇”(魔鬼的化身)合谋害死了丈夫,或赞扬迪莉娅的变通能力。她不是拘泥于基督徒的道德教条规范,而是作适当通融,终于使赛克斯得到像她一直重复的结局:“哼,骑在魔鬼背上的,终究会进魔鬼肚皮。”赛克斯也会像别人一样,种什么因,就收什么果。他最终恶贯满盈自我毁灭了,而故事中的是非纠葛并没有就此了结,人们不禁要问:“我们是否可以以暴制暴、以恶除恶?”“换作我们,如果遭遇迪莉娅的困境,我们该如何解决?”这就是《汗水》为读者提出的哲学难题。这样的问题提升了作品的层次,是文学作品的灵魂所在,文学作品因之有了持久的生命力。对于受压迫者、受欺凌者而言,如何扬善除恶、伸张正义而使自己免于罪恶,这确实是个问题。
再来看另外几处源自《圣经》的暗引。描述迪莉娅的辛劳时,作者用了这样的句子:“几个月来,迪莉娅因操劳而病的双膝无数次在客西马尼(Gethsemane)的土地上蠕蠕独行,无数次从髑髅地(Calvary)的岩石上爬过。”据基督教文献记载,客西马尼位于耶路撒冷附近,是耶稣受难处;髑髅地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方。这里,迪莉娅被刻画成了耶稣的形象,走的是救世主耶稣的行程。迪莉娅在劳动时,数次唱起那首过约旦河的歌:“约旦河的水呦,黑又寒,/寒了身体呦,灵魂却不变,/平静的时候呦,俺要渡到河对岸。”约旦河水的隐喻体现了西方文学“重生”的母题(motif)。“他被‘重生出来’,这是一种构成所有再生秘密的思想,包括基督的再生在内。圣子基督本人便是‘重生的’,通过约旦河的洗礼,他从水中和精神上再生和复活了。”[3]约旦河的洗礼象征着迪莉娅对获得新生的渴望。渡过约旦河象征着朝圣之旅,这样一唱,迪莉娅似乎又成了继承摩西的以色列民族领袖、引领以色列民族走出苦难的约书亚(Joshua)。关于耶稣和约书亚的隐喻,实际上将迪莉娅等同于殉道者与先知了。或许,作者意在让迪莉娅引导同病相怜的妇女姐妹寻找灵魂的救赎,寻找命运的新归宿。
从整体人物刻画看,迪莉娅的性格一贯温顺,在某种程度上,她也充当了魔鬼撒旦的助手,但这并不妨碍得出上面的论断。迪莉娅能够顺应可以得到的力量为其所用,虽然其做法不够道德,但谁又有责难迪莉娅的权利呢?该责难和谴责的不应该只是迪莉娅。不妨设想,设若其他“她者”处于与故事主人公相同的命运,那么“她”或者“她们”会怎么办呢?若我们不仅仅就事论事,而是将问题上升到人性与道德的高度就可以发现,对迪莉娅这一人物的刻画就如中国画中的“留白”,让人思考的空间很大。为非作歹的丈夫暴亡,似乎一个全新的迪莉娅就此诞生了,但丈夫死亡前对生的渴望以及迪莉娅的冷漠不能不令人深思。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局,小说作者意在强调迪莉娅别无选择,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少许解放。迪莉娅不愿向传统道德规范低头,作者似乎也是默认的。可以肯定的是,获得新生的迪莉娅找到了自由,但同时也丧失了基督教意义上的清白(innocence),因为她身上同样带着基督徒的原罪。
三、种族——认同与排斥
在刻画善恶冲突同时,作为美国黑人作家的作品,《汗水》也揭示了美国黑人在寻找自我过程中的身份焦虑与困惑。迪莉娅与赛克斯两个人物形象实际上代表了社会底层黑人对白人社会所持的两种态度。“(《汗水》)这个故事不单体现了在父权社会统治下一位黑人女性的自我觉醒、反抗和胜利,其更是展现了对白人文化持不同态度的黑人间的一场角力:一方接受白人的同化而另一方拒绝同化。迪莉娅的胜利标志着前者的胜利,更是白人对黑人同化与压迫的胜利。”[4]
先来看迪莉娅。迪莉娅的形象体现的是下层黑人对白人的依赖关系与文化认同。迪莉娅一无文化,二无一技之长,为了生存她必须为白人打工,富裕的白人社会成了她的“衣食父母”。为了糊口,为了建造“可爱的”家,她辛苦地为白人劳作,每周收来脏衣服,送走干净衣服,寒来暑往从不间断,也从不抱怨。说迪莉娅没有文化,这也许并不确切。她唯一的教育来自每周教堂的礼拜仪式。作者将迪莉娅刻画成一个信奉基督教的黑人,从文化批评角度看,迪莉娅对基督教的虔诚实际是对白人主流文化的高度认同,或者套用一个宗教词叫“皈依”。对此,小说作者是什么态度不得而知。我们不妨再次回到作者对迪莉娅收送衣服的描写上来:“几个月来,迪莉娅因操劳而病的双膝无数次在客西马尼的土地上蠕蠕独行,无数次从髑髅地的岩石上爬过。”这完全是受难者甚至是烈士的形象。那么,压迫者或迫害者是谁?除了女主人公的丈夫之外,不难找到她遭受苦难的另一个根源——白人社会。换言之,是种族的不平等。 对迪莉娅而言,种族的不平等属于社会体制问题。她每天为温饱而累死累活,还要面对丈夫赛克斯无休无止的虐待,再加上认识的局限,她无暇顾及种族不平等问题。她迫切需要脱离暴君般的丈夫,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过度简化了迪莉娅所面临的困境。毕竟,作者创作的是短篇小说,无法面面俱到。作者将替白人打工作为烘托迪莉娅家庭困境的背景,说明迪莉娅生活的困顿与劳作的艰辛是与白人社会紧密纠结在一起的。迪莉娅苦劳苦做,洗净了白人的衣服,却因血汗染脏了自己的衣服。这一对比传达出鲜明的反讽信息。
再来看配角赛克斯。赛克斯的形象体现的是下层黑人对白人的无效抗议与文化拒斥。与迪莉娅争吵之后,“赛克斯穿过房间时,粗暴地踏到了那堆最白的衣服上,把衣服踢得到处都是。妻子气馁地尖叫着抗议了一声,又把衣服迅速归拢到一起”。赛克斯的踢与迪莉娅的归拢动作,传达出很强的象征意味。这那里是简简单单的愤怒与无奈啊。这分明是黑人对白人态度上的一种对立。赛克斯对白人是不屑的、排斥的。他跟迪莉娅讲:“俺不早就一再跟你讲过,叫你别把白人的衣服拿进这个家吗?”并且还愤怒地威胁:“下次俺直接都给踢门外去。”赛克斯是作为恶棍形象展现给读者的。他的某些特点,诸如好逸恶劳、挥霍无度、小偷小摸、偏好大块头女人这类行为,实乃美国文学中一种普遍的“定式”(stereotypes)。实际上,20世纪中叶黑人民权运动勃兴之前,在形形色色具有种族歧视色彩的文学作品中,白人是一贯如此看待黑人的。在这个意义上讲,赛克斯实际上是黑人恶习的化身。为抗议这种魔鬼化黑人的“定式”,哈莱姆文艺复兴时代的黑人作家一向是反对在作品中描写黑人诸如酗酒、乱性和不负责任等恶习的。对此,黑人作家鲍德温在批评另一位黑人作家赖特时认为,赖特在《土生子》中将主人公比格塑造成了“黑人暴力的化身,剥夺了黑人的人性,实际上是默认了种族主义者所声称的黑人的‘堕落’”[5]。对黑人“堕落”的描写,也是赫斯顿为哈莱姆文艺复兴作家垢病的原因之一。
深入阅读小说文本发现,作为“恶魔”出现的赛克斯同时在种族问题上也是一个受压迫者。赛克斯的“窝里横”——对妻子的强势,恰巧说明他面对强势白人的软弱与无能。从这个意义上讲,赛克斯同样是被“阉割”了。他同妻子迪莉娅一样,都被强势的白人经济文化所“阉割”、所宰治,无法摆脱社会底层的生活。赛克斯可恨,但也可怜。对于迪莉娅给白人洗衣服,尤其是在安息日给白人干活,赛克斯是相当愤怒与不屑的。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迪莉娅的虚伪:“对,今儿,就在安息日夜里,就刚从教堂里回来,你就开始干活,洗衣服。你任嘛儿都不是,就一伪善女,就一专坐教堂右前部座位显摆的伪基督徒——又是唱,又是叫,又是喊的,回到家来,却在安息日洗白人的衣服。”尽管迪莉娅的这种虚伪或者不虔诚是出于生活所迫,但对她不够虔诚的描写,实际上为后来迪莉娅眼睁睁看着赛克斯毒发身亡而坐视不管埋下了伏笔。再看另一个值得玩味的情景。当迪莉娅忍无可忍威胁去“向白人告你的状”的时候,赛克斯没有动手打她,却选择了离开:他“边走边威胁她,但没有一点儿付诸行动的迹象”。这里,赛克斯这个“恶魔”不再那么恶了,他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个可怜人。置白人的价值体系于不顾是要付出受惩罚代价的。在故事的尾声,赛克斯肿着脖子,一只眼睛业已闭合,但他那只睁着的眼睛依然“闪着期盼的光”。可悲的是,妻子已置他于不管不顾。赛克斯的下场是罪有应得,但“闪着期盼的光”的眼神依然是值得同情的。因为我们是人,有人性的人。这一点也是作者希望传达的。
《汗水》中黑人角色的言语也折射出黑人民权运动前白人对黑人的成见甚至偏见,而且这些体现白人话语权的言语在黑人当中似乎也侵入到黑人族群的话语体系中,成了被普遍接受的东西,深入到了群体的无意识中。比如,迪莉娅一再称赛克斯为“黑鬼”(niggah),再比如,伊利亚·摩斯利称赛克斯的情妇为“硕大的、黑乎乎、油腻腻的莫卧儿人”。这些话语都隐含着白人的思维定势和种族歧视色彩,而被强势文化垄断了话语权的政治经济上不平等的黑人竟然也成了压迫者的传声筒,使用起压迫者的语言来进行自我歧视,这不能不说是巨大的讽刺。从这个角度讲,迪莉娅对白人文化的接受同赛克斯对白人文化的拒斥成了不同族裔的话语权之争,而争斗的结果象征性地以代表弱势族裔的、拒斥同化的一方消亡告终。因此,从文化批判和新殖民主义角度看,在《汗水》中家庭暴力故事情节背后,有着更为宏大和复杂的种族冲突和种族如何共存的问题。丛林法则是大自然解决问题的方式,但不是人类社会解决问题的方式,至少不是人类希望看到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因为这种解决方式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拷问,因为“人是会思考的动物”﹙亚里士多德﹚,理性的消亡将造成人类文明的灾难。在一个多种族的社会,消弭隔阂与仇恨,实现文化多元与种族平等是一个巨大挑战,也是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标准。
四、《汗水》的启示
英国19世纪诗人、批评家马修·阿诺德说过:“文学是生活的评判,作为文学家,他们是社会的敏锐的感觉器官。”[6]通过对《汗水》的解读,能够领略到作为文学家的赫斯顿在捕捉社会矛盾方面的敏感与细腻,也能体悟到作家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萧条前美国南方社会下层黑人妇女生存现实的批判。《汗水》的结局可以用“纠结”两个字来形容:故事本身并未提供帮助迪莉娅摆脱困境的出路,实际上迪莉娅本人也没有什么回旋余地。小说作者通过精心构思的情节分明在强调这样一个事实:面对拈花惹草、残酷无情的丈夫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一个社会底层的黑人洗衣妇仅仅凭借遵从严格的基督教道德原则逆来顺受,是无法中止无休止虐待的。赛克斯指责迪莉娅虚伪的话对虔诚的迪莉娅应该是深有触动的。既然为了向白人压迫者兑现沉重的义务她不得不违反常规在安息日干活,那么她也可以诉诸于违反道德的方式来对付赛克斯。至于《汗水》的情节以女主人公看着丈夫痛苦死去结束是否合理,应该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同时,小说作者赫斯顿是否试图宣扬通过违反广为接受的道德规范来扬善除恶也无从断言。毋庸置疑的是,赫斯顿通过传神的细节描写生动再现了迪莉娅的绝望、无助以及前途的迷茫。“解构主义叙事伦理已经发现,任何小说的结尾都是既打结,也在解结。也就是说,不可能有真正的结尾,因为任何一个故事的结尾,同时也是一个新故事的开头。”[7]应该说,《汗水》的作者为故事打了个好结,同时也为故事解开了一个好结,为读者打开了足够的想象空间。解放了的迪莉亚该向何处去?这确实又是一个问题。
赫斯顿是作家,也是民俗学研究学者。她的作品在文字上呈现出民族志研究记录言语的模式,忠实地记录了非洲裔美国人的方言,因此在语言形式上背离了标准的英语书面语传统。同时,鉴于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激进的文化氛围,赫斯顿同时代有些文人认为方言的使用有种族歧视嫌疑,是对非裔美国文化的讽刺。20世纪三四十年代,黑人文坛领袖理查德·赖特在评价赫斯顿的长篇小说代表作《凝望上帝》时,言辞十分激进:“她的小说的感觉幅度中传达不出任何主题,传达不出任何信息,传达不出任何思想。总体上,她的小说不是写给黑人的,而是写给白人的,她通晓如何满足白人读者沙文主义的嗜好。她发掘黑人生活中‘古怪的’(quaint)东西,发掘生活中能够唤起‘优越的’种族嘴唇上爱怜的微笑的东西。”[8]赫斯顿的作品,由于与黑人政治运动缺少关联,同样也不为另一位黑人大作家拉尔夫·埃里森所看重。今天,历史的喧嚣褪尽,在宁静中回过头来看赫斯顿和她的作品发现,哈莱姆文艺复兴的大佬们对赫斯顿的批判实在有失公允。
作为黑人女作家,赫斯顿创作的主题是超女性、超种族的,她更注重描写黑人做为“人”的基本生存境遇。赫斯顿认为黑人和其他一切人种一样,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在《白人出版商不印的东西》(WhatWhitePublishersWon′tPrint) 一文中, 赫斯顿指出:“很紧迫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意识到少数民族也会思考, 思考一些超越种族的话题。他们也是有人性的, 也有丰富的内心世界, 跟其他任何人一样……”[9]与赫斯顿相反,哈莱姆文艺复兴的众领袖一向反对在文学作品中讨论黑人种族内部的压迫问题,也不赞成讨论黑人之间发生的不道德行为。艾兰·洛克(Alain Locke)与杜波依斯(Du Bois)等人希望正面描写黑人,将黑人塑造成有教养、讲美德的现代人。因此,他们不愿意在作品中凸显黑人的真实处境,认为那样会有损他们所倡导的黑人权力运动。换言之,他们更愿意致力于减少被处以私刑而清洗的黑人数量,因而他们不想看到黑人作家让思想在作品中自由驰骋。显然,这种带有政治倾向的创作意图会损害文学作品的艺术性,阻碍文学的哲学与伦理学价值的实现,带着这种意图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现实也值得怀疑。赫斯顿没有接受这种艺术上的妥协,《汗水》便是一例。小说对女主人公受压迫的现实进行了有侧重但又是全方位的展示,冲突的激烈性和矛盾的复杂性体现了作品的艺术价值。这也是这部创作于1926年的短篇小说能够被重新认识和赏识的原因。概言之,文学性赋予文学作品生命,体现出比政治更为深刻和恒久的人文关怀。正因为这样,沃克认为赫斯顿是把“黑人作为完整、复杂、没有被缩小的人”来塑造的第一位作家,在赫斯顿之前,“这种认识在黑人写作和黑人文学中几乎是空缺”[10]。
参考文献:
[1] 程锡麟. 赫斯顿研究[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5.
[2] ZAFAR R. Southern daugther, native son: hurston and wright[M]∥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merican literature.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340.
[3] 邱运华. 文学批评与方法案例(第二版) [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116.
[4] 侯铁军. 白人对黑人的同化与压迫[J].牡丹江大学学报, 2009(4):33.
[5] 王守仁. 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 [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2:46.
[6] 辛格,威尔蒂,贝娄.当代美国小说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79:2.
[7] 刘俐俐. 中国现代经典短篇小说文本分析[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51.
[8] WRIGHT R. Between laughter and tears[J]. The new masses,1937(10):23.
[9] HURSTON Z N. What white publishers won′t print[G]∥CHARTERS A, CHARTERS S (eds.) Literature and its writers: an introduction to fiction, poetry, and drama. Boston and New York: Bedford & St. Martins, 2001:766.
[10] WALKER A. In search of our mothers′ gardens: womanist prose[M]. San Diego: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83,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