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辩证法”的实践特征——读《〈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2013-02-15张红柳
张红柳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共课部,天津 300221
众所周知,《〈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是马克思未完成的草稿,但是这个草稿对于理解马克思《资本论》及其唯物史观却具有关键的意义。因为马克思在其中比在任何地方都详细地叙述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特别是表露了自己所要展开的工作总纲与理论轮廓。马克思后来说:“我把已经起草好的一篇总的导言压下了,因为仔细想来,我觉得预先说出正要证明的结论总是有妨害的。”而“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这已经由对这一方法的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所证明。”由此可见,认真提炼与把握唯物辩证法,对于理解马克思的理论特征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逻辑,都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本文试图以“抽象”与“具体”之间的关系为视角,对马克思在《导言》中初步展现出来的“唯物辩证法”作简要的提炼与梳理。
一、唯物辩证法的研究方法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区分了考察“思维”把握“现实(具体)”的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第二条道路是从表象的具体开始,再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进而达到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
从“实在与具体”开始把握“现实”的第一条道路似乎是正确的,但在马克思看来,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这里作为起点的所谓 “实在”只是一个混沌的表象,通过思维的规定也只能达到更简单的规定。因此,只有后一条道路才是正确的。这条道路包含着两个部分:第一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而第二是 “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就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而言,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殊对象的研究尤其只有通过高度的科学抽象才能达到,“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而科学抽象就要表现“纯粹的、独立的、真正的过程。”所以,“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而以社会历史为对象的社会科学,当然可以寻找适于考察的“典型样态”,但却无法制造出科学考察所需要的“纯粹形态”。这样,就需要通过思维的抽象,把对象中构成科学理论的材料“纯粹化起来”。在这里的考察方法“既不能运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因此,“科学抽象”是研究社会历史现象的唯一手段和工具。
在这方面,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开了个头,但是他们抽象得还不够。具体来说,如果说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将商品、价值与劳动等实证的对象视为不可分析的本原,那么马克思超出古典经济学家的地方,集中体现在他从“生产(劳动)一般”出发,区分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从而取得了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性突破:“商品中包含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导言》的第一句话就是“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马克思特别区分了“物质生产”与“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认为后者只有“在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时代才能产生出来。”而对这个社会生产进行研究正是马克思研究的本题。
而马克思基于“物质生产实践”抽象出来的“生产一般”的概念,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抽象,显然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马克思对“生产一般”具体作了如下规定:首先,“生产一般”不是与分配、交换等并列的那个狭义“生产”,而是一个“抽象”,即一个有机的“生产整体”,其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其次,这个整体不是黑格尔主义的整体,因为其中是“物质生产”而不是“概念”起决定作用的,“生产既支配着与其他要素相对而言的生产自身,也支配着其它要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第三,“生产一般”是一个“合理”的抽象,也是一个科学的抽象。作为“抽象一般”的生产并不是生产的“一般条件”,因为“一切生产阶段所共同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抽象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
由上可见,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而不是从“具体”到“抽象”,而马克思由此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资本论》中首先是通过“生产劳动一般”的抽象,逐渐进入到“资本”的分析之中。
二、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对立
只有基于“生产一般”的抽象,马克思才能进入到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个别”,即“资本”。因为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资本”正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特殊的以太”与“普照的光”。从这个意义说,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是以“资本”这个“思维的具体”作为研究对象的。
如上所论,马克思对“资本”的研究,是建立在合理的“抽象”基础之上的,因此,一种科学的抽象,就是要把事物的本质抽取出来,就必须撇开无关的、掩盖事物内部联系的因素。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一版的序言中说:“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在本书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即使马克思《资本论》是以英国作为例证,但在其理论中已经对此例证作了某种“纯净化”处理,即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类似于韦伯的“理想型”意义,但这一点在庸俗经济学家看来是与“现实”完全相矛盾的。
具体就《资本论》中的论述逻辑来说,马克思首先是基于“劳动二重性”的区分,通过“商品”逐步进入到了“货币”,而在论述到“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与作为“能够自我增值的资本”的“货币”之间,出现了某种“断裂”或者“跳跃”。因为在这两种论述逻辑中,虽然同是“货币”,但是其意义已经完全不同:前一个货币是作为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而后一种货币则是作为“资本”可以驾驭所有商品,甚至是作为商品的雇佣劳动。正是在这两个“系统”的比较中,马克思才可以解释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使得这种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出现了不对等的关系。也正是在这两个过程的比较中,马克思才通过“货币”与“商品”之间地位的颠倒展示了“资本的逻辑”并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秘密。在这里,马克思阐述“资本逻辑”时所运用的表述方法与思维方法,非常类似于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阐释“理性”与“理智(知性)”关系时所展示的“绝对精神”的辩证逻辑。这也是马克思虽然不断地反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却又一再声称自己是黑格尔学生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的唯物辩证法似乎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某些相似性,但是这种相似只是形式上的,马克思特别在《导言》中强调了自己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差异。我们知道,黑格尔《逻辑学》范畴的逻辑体系的建立,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他认为最初的范畴是最简单、最贫乏、最没有内容的。范畴的运动则是通过中介,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越是后来的范畴就越丰富、越具体,包含越来越多的规定性。一门科学要具有严密的逻辑体系,它的逻辑行程是抽象到具体。黑格尔说:“开端的规定性,是一般直接的和抽象的东西,它的这种片面性,由于前进而失去了;开端将成为有中介的东西,于是科学向前运动的路线,便因此而成了一个圆圈。”这就是说,逻辑开端的范畴是抽象的单纯规定性,经过中介往后的范畴,它的规定性越来越丰富。逻辑行程到了它的终点之后又回到它的起点,好似一个圆圈。
如上所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但是又对其做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具体而言,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这种差别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马克思是区分了“实在的具体”与“思想的具体”,坚持了前者的基础性,即“实在”不能还原到“思维”的唯物主义立场之后,再展开对“实在”的理论把握的。而黑格尔却以“思维”与“存在”的原始同一性作为前提,因此,整个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公式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同义反复”。而黑格尔也正是在这里“陷入了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实际上,在马克思看来,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式,从“实在”到“思维”的过程,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实在的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而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
其次,与此相关,马克思把握“现实实在”的逻辑,即“具体-思维-具体”的思维路径,与黑格尔思维运动的公式,即“思维-存在-思维”,只是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马克思因此特地强调了“研究方式”与“叙述方式”的差异:“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而“研究的方式”必须基于唯物主义的前提,即首先肯定现实事物的客观实在性,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谈论“叙述方式”对“现实事物”的反映,且“观念的东西不过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但黑格尔却视“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这里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由上可见,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虽然具有理论渊源,但是却具有根本性的差异,只有在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唯物主义立场,区分“思维的具体”与“现实的具体”,细致地比较两者的主要观点,才能厘定两者的关系。
三、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
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由于理解上的或者政治上的原因,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受到了很多的误解或攻击,其实,这种情况从《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之后就开始了。在1872年《资本论》第一卷的“跋”中,马克思提及到了当时很多资产阶级学者对《资本论》第一卷所提出的自相矛盾的批评:既有人指责马克思是形而上学地研究经济学,也有人说他只限于批判分析既成的事实,而没有“为未来的食堂开出调味单”;既有人说马克思的方法是整个英国学派的演绎法,也有人说他通过这部著作成为了一个“最出色的具有分析能力的思想家”;既有人说他的理论是实在论的,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前辈无可比拟的现实主义者,也有人说其是唯心辩证法的,从其理论的外表的叙述形式来判断,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这里的关键正在于对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理解。
马克思在曾肯定了俄罗斯学者伊·伊·考夫曼对《资本论》中方法的描述:“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目的是,从这个观点出发去研究和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样,他只不过是极其科学地表述了任何对经济生活进行准确研究所必须具有的目的,这种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支配着一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有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
由马克思对考夫曼的肯定可以看出,马克思《资本论》借助的正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因为就思维形式而言,相对于抽象的经验论者“对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与唯心主义者那种“想像的主体的想像的活动”,黑格尔是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的人,那么,“剩余价值”这个“新的事实”的基本矛盾与发展的规律, 正好可以通过黑格尔辩证法得以“复现”。也正是通过唯物辩证法,马克思把被资产阶级学者自觉与不自觉掩盖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揭示出来,解决了古典经济学中劳动与资本交换同劳动决定价值这一规律无法相容的难题。而剩余价值问题的解决,是“马克思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它使社会主义者早先象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一样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的经济领域,得到了明亮的阳光的照耀。科学的社会主义就是从此开始,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如果说,在剩余价值发现之前,社会主义未能占领经济领域,它只是建立在由哲学的基础上,其科学性除了经验证明之外,就只能得到这种最一般的证明。在这一发现之后,资本主义经济各个特殊的具体运动规律都一一被揭示出来。这样,社会主义便从经济领域得到了最深刻、最全面、最详细,并且具有严格科学性的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由此便“发展起来”,进入自己的新阶段。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黑格尔.贺麟,译.逻辑学(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5]孙利天.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4).
[6]郝立忠.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问题与出路——兼论唯物辩证法对形而上学的批判[J].哲学研究,2002,(8).
[7]王时中.论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及其限度[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