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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和韩国科技创新的比较与借鉴

2013-02-15张桂香邱宁熙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3年3期
关键词:产学研江苏韩国

张桂香、邱宁熙

(江苏省统计局,江苏 南京 210013)

科技创新是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总称,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服务的过程。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韩国过去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在学习和借鉴了日本等国的经验后,实行了“出口主导型”战略,同时通过采取技术立国、产业促进、科技创新等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举跨入世界先进工业化国家的行列。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发布的《世界竞争力年鉴2012》显示,在被调查的59个国家和地区中,韩国排第22位。韩国科技创新助推经济发展的许多经验值得江苏学习与借鉴。

一、韩国科技创新发展历程

韩国在较短的时间内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科学技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多年来,韩国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坚持发展外向型经济,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20世纪60年代,政府意识到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始制定和推行发展现代科技政策,成立科研机构、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强国际交流。20世纪70年代,韩国在促进产业技术的战略开发上,重点扶持机械、钢铁、化工等产业,产业结构由以轻工业、纺织业为中心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过渡到以重化工业为主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成立“韩国科学财团”,大力支持基础科学研究活动,科技开发经费占GNP比重从1965年的0.126%提高到1975年的0.142%。

20世纪80年代,韩国重化工业迅速发展,政府把重点转向发展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高技术产业,逐步走上了自主开发的道路。成立科学技术振兴委员会,制定第五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的有关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强调科技是改变产业结构的基础,注重研究开发的国际化,以及半导体、飞机等12 个核心产业技术的本土化,大规模培养高级科技人才。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紧跟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步伐,不断向创新主导型增长模式转型,加大扶持信息技术等十大尖端技术产业,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达到世界先进国家水平。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韩国始终走科技创新之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方式,提高和壮大了民族工业,最终实现了从追赶到超越的发展之路。

新世纪以来,韩国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力争使韩国科技从2001年的第21位提高到2006年的第10 位。为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集中培养具有创造能力的科学技术人员,构建科学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研究开发资源利用的效率,开发能与传统技术融合的高新应用技术、公共技术和文化技术,推动科学技术国际化。韩国政府还启动了定名为“十大新一代成长动力”的科技发展工程,重点发展数码广播、智能型机器人、新一代半导体和未来型汽车等十大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

二、韩国科技创新的具体做法

(一)政府制定政策引导科技发展

在科技创新的进程中,韩国政府显示了强大的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力量。2003年,韩国决定发展十大新引擎产业,与此相配套,到2004年,建立了增长动力产业委员会,以增进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在每一个产业中建立了工作层面的委员会,为技术发展准备技术路线图。2005年,韩国科技副总理制正式出台。科技部长官被提升到副总理级,并在科技部成立副总理级的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创新本部,由科技部长亲自担任本部长,成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由总统担任委员长,对科技投入、科技资金分配以及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提供顶层设计和前瞻性意见。

1991年,韩国政府提出了长达10年的科技发展“G7工程”,即在21世纪,使本国科学技术赶上西方七国的水平,重点开发包括新一代核反应堆、高新材料、新能源、环境等9项基础高新技术和超高集成半导体、宽带信息通信网、人工智能电脑、高清晰度彩电等8项应用高新技术。1999年,韩国制定了面向21世纪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长远规划2025年构想》,制定了分为三个阶段的科技发展战略。第一阶段,改革与科技发展不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法律和制度,要求到2005年韩国的科技在世界排名达到第12位。第二阶段,巩固科学研究基础,推进研发全球化,营造有益于推动研发的新氛围,到2015年成为亚太地区的主要科学研究中心。第三阶段,到2025年,韩国将在与科技领先国水平相当的领域内,确保科学技术的竞争力。

(二)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提出“科技立国”的大政方针;不断优化创新体系,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高国家整体创新力;强化产业升级,引进吸收世界先进技术,实施专利战略,加强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重视人力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培养多层次、多学科的产业科技人才;整合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国际竞争力;培育和促进大中小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围绕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和提高各级机构工作效率,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韩国提出增强国家创新体系的导向,即政策从政府主导变为私营部门推动;研发体系从在国内完成转变为全球联网实现;技术开发从满足短期需要变为开拓长期市场等指导思想。

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重创了韩国的经济和社会基础,韩国从上到下进行了深刻反思,发现国家科研体制陈旧、科技创新的能力不强是主要原因,为此,颁布了《科技创新特别法》,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在技术创新系统中要发挥最重要的主导作用,要求企业中的研究所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据统计,韩国企业研究所数量由1996年的2610家增至2008年的16719家,其研发人员、研发费用也有较大增长。

(三)大力强化产学研紧密结合

上个世纪80年代,韩国成立科学技术团体总联合会和基础科学支援中心。1988年设立“产学研研究交流中心”。1994年颁布《合作研究开发促进法》,在立法层面规范了各自的投入及优惠等内容,促进产学研的技术互补。同年,建立大德科学园区。在科学院内相继设立“技术商业化孵化器”和“技术创新中心”。

韩国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类型:一是建设以大学为中心的产学合作研究园区, 促进产学合作研究的开展。二是指定和设立科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地区合作研究中心, 促进基础、应用与开发之间、地区之间、学科之间合作研究的开展。三是建立地区合作开发支援团, 加速地方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参与地区合作开发支援团的大学近百所, 企业过千家。四是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韩国科学技术院设立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商业孵化器。五是以企业合同形式委托大学或研究院开发。六是企业间以会员制建立的新型组合形式。

三、江苏和韩国科技创新比较

(一)江苏科研经费投入比重远低于韩国

随着韩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其研发投入的力度和强度也不断增强。韩国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2000年达到2.39%,到2007年提高到3.21%。而2007年江苏这一指标为1.68%,与之相比落后1.53个百分点。江苏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000年的0.59%增加到2011年的2.2%,年均增加12.7%。但仍没达到韩国1995年的水平。

(二)江苏科技活动人员总量高于韩国,但研发人员的比重低于韩国

韩国长期致力于加大研发人员的培养和顶尖人才的引进,科技人员的投入早已达到了经济发达国家水平。韩国每百万人中研究人员从2000年的2334人增加到2008年的4627人;每百万人中技术人员数从2000年为457人增加到2008年的720人。2008年研究人员是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的6.43倍。

江苏2011年从业人数4754.7万人,参加科技活动人员为80.6万人,其中R&D人员为34.4万人,占科技活动人员的42.6%,每万人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为72.3人,低于2006年韩国每万人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83人的水平。

(三)江苏科技成果转化率逊于韩国

韩国明确规定,科研院所主要承担国家战略储备技术的开发,高等院校重点从事基础科学研究,企业是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韩国产学研合作研究的比例逐年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0%以上。2011年,江苏普通高等院校研究与发展课题24180项,其中,基础研究8941项,占35.0%,实验发展3488项,占14.4%,应用研究11751项,占48.6%;全年科技成果转让只有1977项,仅占大学研发课题的8.18%。

(四)专利产品江苏以“外观设计”为首,韩国以“发明专利”为首

根据2007年江苏与韩国专利授权量信息比较,按其专利授权量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江苏为“外观设计”52.3%、“实用新型”40.7%、发明7.0%;韩国“发明”54.4%、“外观设计”44.4%、“实用新型”1.2%。在发明专利中,江苏在饮料、食品、陶瓷等轻工食品类专利较多,而韩国在无线传输、通讯、半导体等电子信息类专利占有较大比重。

四、对江苏科技创新的启示与建议

韩国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经验给江苏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一是要找准转型升级目标—战略性主导产业;二是大力培育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本土企业与自主品牌;三是充分利用全球市场,化解创新风险;四是通过改革,凝聚全社会转型升级的力量;五是经济转型升级中科技创新是第一推动力。江苏经济转型升级需从科技创新入手,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韩国的“科技创新”,不是关起门来搞创新,而是始终眼睛向外,争取与国际先进科技比肩。韩国技术引进的主要内容分为技术信息及资料、技术劳务、技术指导及技术训练、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等五大类别。韩国除直接花钱购买技术和通过合资消化吸收技术外,还着力采用:一是非贸易型技术引进,就是通过派遣人员接受培训、参观考察和交换技术资料获得技术。二是与外国共同进行研究开发,以技术合作的形式获得技术。如三星电子以前与日本索尼搞技术合作和共同研究,现在其不少产品已在技术上比索尼更胜一筹。三是在国外开办技术型企业和研究中心,通过当地的技术力量获得技术。因此,建议江苏企业采用开放式创新模式,主动走出去向世界学习,学习更多的研究方法、发展视角、新的科研工具,通过合作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与制度

政府要积极帮助民营科技企业牵线搭桥,引导其开展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对国有企业创新要加强监管和促进,在国有大企业中力争多成立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扶持其转向未来产业,政府采购政策向其倾斜,使其能立足于国家乃至世界企业之林。对国有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进行考核,以刺激国企扩大科技创新力度。全力支持国有骨干企业进行科技研发。对外企、中外合资企业等的创新要积极鼓励。引导其与省内其他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产业链和聚集区,抱团发展。针对部分企业创新不足,政府应要求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实际开展研究的企业,税费上有所优惠。同时,鼓励民企加入竞争。

(三)进一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产学研合作是知识转化的有效途径,产学研合作要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高发明专利所占的比重。产学研合作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部分,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要能够创新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生产力。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凡是产业目标明确的,尽可能给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科研经费适当向企业倾斜。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公平的为产学研服务的中介和交易机构,建立公益性成果转化网络、建立成果拍卖市场。搭好孵化平台,为大学和科研机构制定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政策,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经营渠道,为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商业孵化器等等。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奖励。用市场化手段,完善技术和产权转移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为企业搭桥,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的转让,提高产业聚集度,提升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能力。

(四)进一步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力军

韩国举国家之力推动自主创新,R&D投入占GDP的比重突破3%,全球排名仅次于日本与芬兰,其中,研发经费的60%来自企业,20%来自科研院校,20%来自政府投入。在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政府积极鼓励企业从日本等发达国家购买高端技术与先进设备,在引进的基础上积极消化与吸收,并用出口(对中国)带动进口(从日本),有效推动了韩国企业的转型升级。上世纪整个90年代,为降低劳动力成本,韩国大企业把一些生产项目纷纷外包给中小企业,韩国已摆脱最终产品组装者的角色,与日本一起正在成为亚洲地区核心技术与零部件的重要输出国。江苏应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主动对接企业的技术需求,支持企业建立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研发活动,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成果转化,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需求主体、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活动主体。

(五)进一步加大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力度

企业科技创新需要靠企业家、科技人员、风险资本家三方人才团结协作。韩国提出在2012年之前,培养10所处于世界前100位的研究性大学,引入“国家特别研究员”制度,培养1万名核心研究人员,着重研发韩国第10代新增长动力技术,对这些研究中心或核心研究员都投入了巨资。实行优秀科学家国家管理制度,让有望问鼎诺贝尔奖的韩国科学家负责国家大型研究项目,并提供所需要的研究经费。这种从营造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环境入手的做法,值得江苏借鉴。江苏是教育大省,有条件率先建立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机制,培养一些与世界比肩的研究性大学和优质的教师队伍,设置新型的专业,培养一批批科技创新型人才,提高江苏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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