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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普法工作实践探索

2013-02-15明升利何伟平周彩艳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3年4期
关键词:统计法统计人员统计局

明升利、何伟平、周彩艳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 杭州 310025)

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曾对浙江省统计局提出“求真、求新、求精”的工作要求。近些年来,浙江省统计局始终坚持工作要求,积极有效、扎实推进统计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1年,被省政府评为浙江省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12年被国家统计局评为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的背后,是全体统计人的共同努力,他们创新做法、整合力量、严格执法,用行动捍卫统计尊严,切实提高统计公信力。

一、创新做法 积极践行

(一)用心谋划,构建统计普法新格局

一是明确目标。即通过几年的努力,把统计法送进“企业”,促进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提供真实统计数据;把统计法送进“乡村”,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把统计法送进“单位”,强化部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把统计法送进“机关”,丰富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真正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普法目标。

二是成立机构。市、县统计局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相继成立了普法机构。

三是建设网络。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的统计法制联络员以及局机关各处室依法行政联络员,作为统计普法骨干进行培养。充分利用全省56支专职统计执法队伍的统计执法人员,使其成为统计普法骨干。从而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普法网络,使统计普法工作延伸到每个角落。

四是制订制度。做到年年有计划,有方案。做到年前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

(二)用功搭建,重点打造“五个一”工作平台

一是制作“一张光盘”。在福建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下,省统计局结合浙江省情,制作了近1个小时的统计普法动漫宣传片,并将其加挂在浙江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上,学分1分,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使用。由于该宣传片生动有趣、用时不长,颇受各级领导欢迎,点击率较高。与此同时,组织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观看此片,加强学习。为取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普法宣传效果,省局利用各种时机,在公共场合播放此动漫片,加深了公众对统计法的了解,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

二是做好“一张卷子”。2012年,省统计局与浙江省普法办联合开展了《统计法》和《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竞赛,竞赛试题登载于《浙江法制报》、浙江统计信息网等媒体。此次竞赛共收到省内外答题卡近12万张,参赛范围之广,参与人数之多,在浙江省尚属首次。赛后,获奖名单在《浙江法制报》等媒体上公布。

三是出版“一本画册”。省局与浙江调查总队联合编辑出版了由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题写书名的“数海同舟、法制护航”画册,图文并茂、全面地反映了全省“十一五”以来统计法制建设成果。画册充分展现了浙江省统计法制干部职工的风采,又为“十二五”期间统计法制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四是撰写“一篇文章”。2012年8月28日,《中国信息报》统计周刊头版全文刊登了反映浙江省“十一五”以来统计法制建设成果的纪实文章——《数海同舟 法制护航》。文章从执法、普法、立法和队伍建设以及理念创新等五个方面回顾了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的成绩与探索。

五是编好“一本教材”。编写了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普法教材,分别对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乡镇、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等4类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三)用力推进,统计普法不断深入

一是领导重视,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带头推进统计普法。在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上,领导多次强调,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遵守统计法,实事求是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浙江省统计局领导强调“立在法制”,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调研座谈会、各专业会议、全局会议、局务会议等不同场合宣讲统计法,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统计系统干部严守网络直报“四条红线”,严守统计职业操守,要勇于讲真话,报实数,决不能以身试法。有的局领导在省委党校和市里召开的干部大会上讲解经济形势时,还抽出一定时间宣讲统计法。各专业处负责人每年召开年报会也必讲统计法,各市统计局的领导也带头普法。

二是部门合力推进,在加强统计普法工作的同时,注重部门间的联动与合作。例如,省普法办将统计普法列入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将浙江省统计局列为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六五”普法考核验收首次吸收省局参加,统计普法分值5分;省发改委将依法统计纳入浙江省信用企业考核内容;省委组织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之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与省局联合开展宣传贯彻《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月活动;省电视台、电台在宣传月期间播放统计法主要条款;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其本系统内的统计普法宣传等等。基本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有效促进了浙江省统计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

三是加强正面引导,大力激发统计守法正能量,注重从正面引导统计调查对象遵纪守法。通过开展依法统计信用企业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四是以统计执法积极带动和有效促进普法工作。以案说法,才能生动,充分应用生动案例进行普法教育,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统计法的震慑作用。基层统计人员普遍认为,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2012年围绕“一套表”的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执行情况、名录库建设、统计从业人员的聘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开展了专项检查、巡查,检查时向被查检对象赠送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在责令其改正,约谈企业负责人的同时,进行跟踪检查,对屡教不改的从重予以处罚。同时,还对13起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各市统计局也分别在当地媒体以及互联网上公开曝光统计违法案件。切实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是通过评价考核,有效提高了各市统计普法质量和水平。在取消各种考核的情况下,省局唯独保留对各市统计法制工作的考核。考核办法还针对不同层次普法对象的普法,分别进行量化、细化计分。

二、总结经验深入探索

从浙江省统计普法工作的实践来看,现总结经验如下: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不仅要得到各级统计局领导的重视,还要得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重视,这样统计普法才能政令通畅,摆上议事日程,人员、经费才有保障。实践证明:各级“一把手”重视、分管领导组织实施、政法处(科)长和法制机构人员具体承办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是做好统计普法教育的关键所在。

(二)善于借力是保障。开展统计普法,仅靠政府统计部门是不够的,还要依靠其他部门的力量。借助浙江省政府的力量,把依法统计列入浙江省信用企业考核内容之一,各企业就相应地重视统计工作,增强了依法统计的氛围。借助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座谈会、研讨会、务虚会、法制讲座等,为党政领导讲解统计法。借力浙江省普法办,把统计法列入“六五”普法内容,从而在全省形成学习统计法的氛围。

(三)严格执法是手段。统计执法是促进统计普法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浙江省统计局通过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相应地拒报统计报表的现象几乎绝迹,迟报现象也相当少,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考试人数连续几年居全国前列。通过执法,切实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四)实践创新是动力。将统计法列入浙江省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考核,是一大创新;创建信用企业工作、制作统计法制画册等也是浙江省统计局的重要举措。全省各市统计局也纷纷创新普法形式,如:嘉兴、海宁等地在新浪、人民网等开设统计普法微博;乐清日报社发动网友以《统计数据失真被处罚》为题,在乐清评论新浪微博上展开讨论;丽水市统计局将“四个不得、六个不准、八个严禁”制作成统计法宣传卡片,发放到统计人员手中等等。通过创新,为统计普法工作注入了活力,使普法工作得到深入推进。

“数海同舟,法制护航”。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统计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浙江省统计局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水平,以更大的干劲、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圆满完成统计“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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