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检测专业为例
2013-02-01刘虔铖
刘虔铖,李 震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广州 510520
高职院校的职业性要求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零距离”,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是拉近距离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径。高职院校要牢固树立“就业导向”、“面向需求”的观念,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1]。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指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今后十年将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鼓励各地制定校企合作支持政策,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是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1 “双主体”人才培养的内涵
教育领域的“主体”,通常是指学生和教师,这是从教学的角度来认识主体概念。该文探讨的“双主体”人才模式,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师生双主体概念,而是跳出了微观的教学活动,从相对宏观的育人、办学层面提出“双主体”概念。从这个层面看,人才培养的主体一般为学校,即便在校企合作深入人心的职业教育领域,企业也常常以辅助、配合者的形象出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高职教育的“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中,学校和企业在职业人才培育过程中共同承担育人责任,同为育人实践的主体,企业不再是校企合作中被动的一方,而是真正地参与决策、参与实践、参与到人才培养的每一个环节。“双主体”育人模式突破了传统的“学校本位”观念,将学校与企业双方定位为人才培养工作的共同承担者,让双方都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人才培养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完成人才培养[2]。
2 基于行业特点选择“双主体”人才培养
医疗器械产业是“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紧密跟踪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服务于产业人才需求,于2009年开设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检测专业方向,面向医疗器械产业、面向质量检验和管理第一线需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检测必需的实践技能和相关理论知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装配、质量检测、质量管理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医疗器械产业作为正在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中小企业占据绝大多数。企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强烈,但多数企业资金实力、技术实力还比较薄弱,对参与人才培养积极性还不高,国内职业院校的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还较为困难。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简称广东医械所),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华南地区目前惟一的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质量检测实验室,是依法授权的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该所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学历人才,作为同属广东卫生系统的兄弟单位,多年来,广东医械所通过捐赠设备、接受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参观见习、顶岗实习、教师进修实践和派出专家来学院讲学等形式支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
学院选择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为“双主体”合作办学对象,一方面,广东医械所人才济济,技术力量雄厚,在医疗器械的检测领域是企业的标杆,培养的检测人才能得到企业的全面认可;另一方面,广东医械所乐于参与人才培养,提升广东医械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校所双赢。
3 校所“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是通过学校与企业两个育人主体的合作,基于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素质要求和职业院校的培养方式提出的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4]。这种培养模式通过学校与企业这两个育人主体的合作,联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基地共建,可实现学生毕业后零距离上岗。
2011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与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签署了校所“双主体”合作办学协议,开启了联合人才培养的改革与探索。双方共设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校所双方专家9人组成,每年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当年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检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讨,对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符合用人单位需求。委员会下设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双方的日常教学管理事务,并起草制定了一系列合作办学规章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合作行为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具体实施内容包括:
3.1 “双带头人”引领专业发展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检测专业设2名专业带头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医疗器械学院院长和广东医械所总工程师共同担任专业带头人。两名专业带头人共同负责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指导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形成一支“双师结构、专兼结合”的一流专业教学团队;指导本专业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为专业发展方向提供决策咨询等。
3.2 “双计划”保障课程体系顺利实施
“双计划”是指学校和检验所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校所双方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分工合作实施专业教学。相互协调的“双计划”保障三阶段职业能力递进培养课程体系的顺利实施,指导“双主体”共同育人。
一年级主要的职业素质课程和专业基础能力培养课程在学校里完成,但社会实践调研、专业认知等实践在广东医械所完成,使学生对医疗器械企业的生产、检验、质量管理等岗位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二年级以广东医械所为主体,培养学生的医疗器械质量检测专业核心技能。广东医械所的专家、工程师直接参与专业课程教学,并充分利用广东医械所先进的检验设备,完成《医用电气安全检验技术》、《医用电子仪器检验技术》、《医用电子仪器检测综合实训》、《无源医疗器械检验技术》、《无源医疗器械检测综合实训》等五门课程的实训教学。
三年级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到广东医械所进行岗位综合训练。以广东医械所为主,实行校所共管,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综合能力。在本学年,学生可以考取医疗器械检验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3 “双教师”共同主导教学实施
学校从广东医械所聘请了12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学校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组织与实施,优化“双师结构”。学校每年选派1至2名青年骨干教师到检验所挂职锻炼,提高“双师素质”。通过以上两方面的措施构成了本专业“双师素质、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所有专业核心课程都由学校专任教师与检验所兼职教师按照1∶1组成课程组,并分别任命1人为课程负责人组成“双课程负责人”,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共同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编写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开发与组织、拟定教学实施方案、编写实训教程、实施课程教学等,并制定形成一系列的课程建设文档。“双教师”共同教学提高了教学质量。
3.4 “双场所”培养学生职业能力
校所“双主体”办学,双方共同投入,共享现有实训场所,理论基础教学及专业基本技能训练在学校完成,基础实训在学校现有实训室进行,培养学生的规范操作,养成基本的职业素养。
广东医械所拥有1.8万平方米的实验室和价值超过亿元的检测仪器。作为“双主体”办学的一方,广东医械所承担总课时量42%的教学任务,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的课内实训都在广东医械所的检验室完成,具有完全真实的工作环境,并采取现场教学,边讲边做,教中做,做中学,教、学、做一体,以便学生在系统地学习完课程之后,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双场所”资源共享,拓展了人才培养的空间,提升了学生的职业素质。
3.5 “双证书”提升人才价值
学生通过三年培养,完成所有课程考核,将获得大专学历证书。另一方面,学生在广东医械所完成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后,广东医械所将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实习合作证书》。广东省大部分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检验、监督抽查检验都是由广东医械所承担,其在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方面具有权威性,他们在实践中的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是企业检验的参照标准。广东医械所全程参与培养的人才对行业企业有很强吸引力,双证书提升毕业生价值,增强了就业能力。
4 “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机制
4.1 构建法律约束机制,规范校企健康合作
法律约束是通过双方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5]。2011年6月,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与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签署了校所“双主体”合作办学协议。协议规定了双方的合作形式、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等。之后双方签署了实习生管理协议,广东医械所也将此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协议中规定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时间,实习生保险的购买方案、安全保障责任分担、实习生待遇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双方根据协议承担各自责任。“双主体”合作办学双方都必须在协议的约束下开展合作,这是校企合作办学顺利进行的强有力保障。
4.2 建立成果共享机制,驱动校企通力合作
校所“双主体”合作办学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学校与广东医械所两方面的教育资源,形成“双主体互动,校所双赢”的渗透式“双主体”办学特色。推动企业参与合作办学,关键在于能让合作伙伴从合作办学中获得办学成果:一是学院在“双主体”办学过程中适当地给予广东医械所一定的办学收益;二是在教学安排上根据检验所用人需要适时调整实践教学计划;三是适应广东医械所生产流程需要,弹性安排实训和实习工作;四是为广东医械所提供智力支持,合作开展对外培训等社会服务,成果共享。目前双方合作开设了无源医疗器械检验实操培训班和医用电气安全检验实操培训班,已为企业培训1 500人次。
4.3 建立健全“双主体”合作办学制度,保障教学顺利实施
学院与广东医械所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的力度。双方合作制定了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特聘教授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劳动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管理制度等。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校所合作行为和学生实习实训行为,为“双主体”提供了制度保障。
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双主体”办学是高职教育新的改革方向,目前还无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基于医疗器械行业特点,探索校所“双主体”人才培养,创新推进工学结合,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探索,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实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国内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的建设发展具有借鉴作用。
[1]廖建华,刘慧娟.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09,30(16):45-49
[2]马广,赵俞凌,徐婧.高职院校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探究—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众泰汽车学院为例[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7):138-140
[3]李雪墨.《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发布[N].中国医药报,2010-07-20(001)
[4]吴冬才,王美燕.“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中校企合作协议的法律解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21(33):45-47
[5]季缃绮.以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推进校企合作育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21(36):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