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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六十年代初期浙江调研的现实意义

2013-01-30金延锋

中共党史研究 2013年12期
关键词:浙江省委人民公社调查组

金延锋

(本文作者 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员 杭州 310007)

调查研究在毛泽东思想中具有重要地位。毛泽东不仅对调查研究做过许多论述,而且亲力亲为。20世纪60年代初期,在经过“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曲折后,毛泽东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亲自组织三个调查组,分赴浙江、广东、湖南开展调查研究。在此期间,他两次亲临浙江,一方面指导浙江调查组的工作,一方面亲自进行调查研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这次调查研究对目前全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和组织民主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执政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任。为此,中共对在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探索的过程却历经曲折,“因为我们各级干部中许多人不懂得社会主义是什么东西”①《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4页。。“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开始反思工作中的错误。毛泽东号召全党开展读书活动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上搞懂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亲自带领一个读书小组到浙江杭州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许多见解。接着,毛泽东又于1961年1月下旬到达浙江开展调查研究,并在杭州亲自指导浙江调查组的工作。这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积极探索。

首先,探索调整人民公社的体制和规模。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初是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大社引起的。人民公社的基本特点是“一大二公”。当时,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认为,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和公有化程度已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由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合并而成的大社是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有效组织形式。但在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挫折后,毛泽东开始着重反思这个问题,并组织中央调查组到农村做系统的调查研究。

浙江调查组按照毛泽东关于“抓两头”的调查研究方法,经与浙江省委商量,决定在嘉兴县选一个差的生产队,在桐庐县选一个好的生产队,开展调查研究。

嘉兴县选的是魏塘公社和合生产队 (现属嘉善县)。魏塘公社和合生产队 (实际上是生产大队)原来是1个高级社,下分11个生产小队,共有327户,1236人,耕地3753亩。这里地处杭嘉湖平原水网地区,土地肥沃,灌溉便利,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解放后,农业很快得到复苏,群众的生活水平比较好,每年向国家提供100万斤左右的商品粮食。但自“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和合生产队的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致使社员生活十分困难,集体经济大为削弱。浙江调查组经过调查后认为,和合生产队出现的这种严重局面,主要原因是“大跃进”运动中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所致。

桐庐县选的是东洲公社五星生产队 (现属富阳市)。东洲公社五星生产队位于富春江的一个冲积沙洲上,有2个自然村、7个生产小队,221户人家,939口人,耕地1553亩,人均1.6亩。这里从1952年起开展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修筑防洪堤,改善生产条件,既抓粮食生产又抓副业生产,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和总产均名列公社前茅。即使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期间,这里也没有大的波动。浙江调查组发现五星生产队有道无形的“防风林”,这就是他们继承和发展了高级社以来深受群众拥护的政策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挡了“共产风”、生产瞎指挥风的侵蚀,较好地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毛泽东到达杭州时,浙江调查组已经做了一个星期的调查。2月6日,毛泽东先听取浙江调查组的汇报。调查组组长田家英向毛泽东着重汇报了和合生产队的情况,认为主要有三个问题:第一,主要由于“五风”严重破坏,造成粮食生产大幅度减产,水稻亩产由常年的400多斤下降到291斤;第二,生产队的规模太大,共辖11个小队;第三,社员对公共食堂普遍不满,不愿意在食堂吃饭,食堂实际上是造饭工厂,不做菜,社员将饭打回去,还得再热一次。然后,毛泽东又详细听取了浙江省委领导同志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月8日,毛泽东再次与浙江省委领导谈话。在此期间,毛泽东还亲自找嘉兴县委书记长谈,鼓励县委书记讲真话,再一次详细了解了和合生产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原因,对县委书记提出了批评。但毛泽东也同意浙江省委领导关于嘉兴县的问题是上面任务压得太重的意见。嘉兴是一个著名的产粮县,但在“大跃进”期间,农民多产却不能多吃,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所以粮食严重减产。后来毛泽东于3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专门举了嘉兴县的例子,说明应当实行多产多吃的道理。

在浙江调查期间,毛泽东详细了解了社队规模、公共食堂、去掉“五风”、实行退赔、农民自留地等问题。他专门要求浙江省委研究一下把核算单位放在过去的初级社 (生产小队)是否比放在过去的高级社 (生产队)好。通过在浙江的调查研究,毛泽东对两个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意见:一是社、队规模要划小,生产小队的权力要扩大;二是食堂要多种多样,有的人也可以不参加食堂。这是毛泽东关于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和体制问题的重要意见,特别提出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在当时的中共领导人中是第一个。

其次,阐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精神准备、舆论准备问题。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全力探索的一个重大问题。“大跃进”运动后,毛泽东深入思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精神准备、舆论准备问题,并在浙江进行了一次最系统的阐述。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遭遇到严重挫折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不像原来想象得那样容易,它同战争一样,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1959年底至1960年初,毛泽东在浙江研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 (教科书)》时就表示,他下决心要搞通经济学这门学问。他从1960年底至1961年初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开始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精神准备、舆论准备问题,到浙江调研的沿途也不断和各省领导讲,如他对江苏省委领导说:我们搞民主革命是有精神准备、舆论准备的,对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的精神准备、舆论准备是非常不够的,对社会主义如何搞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如何搞法缺乏研究。

这次在浙江,毛泽东最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精神准备和舆论准备问题。毛泽东从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讲起,讲到中共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现在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毛泽东最后强调:“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我们领导的民主革命,有充分的舆论准备”,“民主革命经过了长期艰苦的道路,从鸦片战争算起,到一九四九年,有一百零九年,中间犯了许多错误,到七大才一致起来。转入社会主义革命,很多人没有精神准备,很多人不是为社会主义而参加我们队伍的”①《毛泽东传 (1949—1976)》 (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125页。。

正是通过这次调查研究,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有了新的认识。他在1961年6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说: “社会主义谁也没有干过,没有先学会社会主义的具体政策而后搞社会主义的。”在1962年1月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拿我来说,经济建设工作中间的许多问题,还不懂得”,“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②《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276、302、300页。

毛泽东的这一系列谈话,表明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产生了一个飞跃。

再次,对加强干部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教育和学习提出了要求。毛泽东早在1938年就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③《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6页。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学习,使他们认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毛泽东在浙江调研的途中,每当谈到干部问题时,总是讲浙江省只有一个县委书记能把三级所有制、按劳分配、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说清楚。他在调研中反复强调要开办训练班,对干部进行教育。

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逐步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因此,他对浙江省委的领导讲:“要抓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懂得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这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自留地是个人所有制的尾巴,并不危险。不懂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这些道理,就会死人的。”④《毛泽东传 (1949—1976)》(下),第1125页。

毛泽东在浙江调查研究期间,对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和体制的重要意见,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精神准备、舆论准备的思考和论述,对加强干部认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教育和学习,为中共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检验中共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毛泽东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⑤《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09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⑥《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1095页。。毛泽东在浙江调查研究期间,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好观点,充分体现了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的执政理念。

一是提出“要适合群众的要求,要反映群众合情合理的要求”的观点。毛泽东在与浙江省委领导、浙江调查组一起研究社、队规模时认为,县、社规模太大,大了搞不好,管不过来。几年来并县、并社,都是从上面方便着想的,不是从群众要求、从生产有利出发的。浙江有600个公社,一分为二,1200个就好办了,“生产队的规模也大了……田家英同志调查的那个队就管十一个小队,有几十里宽。这里的农民不知道那里的农民搞些什么事情,这怎么行呢?……在一个基本核算单位里,有富的、中的、贫的,这就有问题,群众就不满意”,“现在这样口粮拉平分配,工分拉平分配,这是破坏农民的积极性”。毛泽东离开浙江到达广东后,在3月5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再次提到这个问题:“田家英同志在浙江调查了一个生产大队,二百多户。这个大队领导了十一个生产小队,这十一个小队里面有富队,有中等队,也有穷队,在分配的时候统统拉平,这么一来就发生问题了。”毛泽东坚持公社规模要划小,并指出社、队规模的大小“要适合群众的要求,要反映群众合情合理的要求”。①《毛泽东传 (1949—1976)》 (下),第1122、1124、1136页。

二是提出衡量党的工作是否符合实际的两个标准。毛泽东在浙江了解到群众对办食堂的意见后,明确指出办食堂一定要适合群众要求。实际上,在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毛泽东就到浙江进行调查研究,找了好几个县的领导同志,了解各方面情况。当时,这些县的领导都向毛泽东反映了群众不愿意办食堂的问题。毛泽东当即表示,群众不愿意办食堂,就应当解散。在这次浙江调研中,毛泽东虽然还没有完全放弃办食堂的主张,但他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对浙江省委的领导讲:总而言之,不论办什么事一定要适合情况,适合情况了就能增产,适合情况了群众就高兴。毛泽东所说的“适合情况”,实质上就是“符合实际”。在这里,毛泽东提出了衡量党的工作是否符合实际的两个标准:增加生产和群众高兴。这是极为重要的,与他历来强调的“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们应时刻注意的”②《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 (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73页。的思想一以贯之。

三是提出不能剥夺农民的观点。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大搞“一平二调”,无偿调拨生产队和社员的粮食、现金、牲畜、劳力和其他物资,强扣欠款、硬收未到期贷款以及巧立名目的各种摊派,引起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紧张。中共中央从1958年第一次郑州会议开始着手纠正,浙江省也随即开始清理、退赔。毛泽东在浙江调研时,专门问浙江省委领导:有没有决心退赔?浙江省委领导表示:决心退赔,哪怕破产也要退赔,哪一级决定的,哪一级负责。毛泽东对此表示肯定,并指出:这个办法好,谁决定的,谁负责赔。问题是中央、省、地、县四级有没有决心。单是中央和省有决心还不行,地、县没有决心就搞不好。地、县有了决心,即使有些公社、生产队没有搞好,也是时间问题,“要使他们真正懂得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区别,等价交换,不能剥夺农民。我们只讲过剥夺地主,哪里讲过剥夺农民”。③《毛泽东传 (1949—1976)》(下),第1123—1124页。

四是提出做领导的人一定要对群众有感情的要求。在调研中,有几个省都汇报到一些县、社、队的领导存在很大问题。对此,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是为人民服务,否则是国民党作风。对群众没有感情,对贫下中农没有感情,不顾群众死活,不了解情况,不听群众的话,也不听上边的话,这种人不能做领导工作。他历来认为:“群众是从实践中来选择他们的领导工具、他们的领导者。被选的人,如果自以为了不得,不是自觉地作工具,而以为‘我是何等人物’!那就错了。”④《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73页。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即领导者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

在毛泽东的这一系列讲话中,集中反映了他一贯强调的一个思想,就是“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⑤《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 (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883页。。

毛泽东在1943年6月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明确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 (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 (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9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党的群众观点的集中体现,核心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毛泽东60年代初期调查研究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这个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和丰富了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典范。

怎样对农村人民公社的规模和体制进行调整,这是毛泽东浙江调研的重点内容。1961年2月8日,毛泽东第二次与浙江省委领导同志谈话时,浙江调查组组长田家英根据浙江调查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魏塘公社和合生产队由于刮“五风”而带来的严重后果,向毛泽东建议中央搞一个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对此,毛泽东与浙江省委的领导同志进行了商量和研究,决定采纳田家英的建议。后来,毛泽东在广州会议上提到这个工作条例的由来时说:“我是听了谁的话呢?就是听了田家英的话,他说搞条例比较好。我们在杭州的时候,就找了江华同志、林乎加同志、田家英同志,我们商量了一下,搞这个条例有必要。搞条例不是我创议的,是别人创议的,我抓住这个东西来搞。”②《田家英嘉善调查与人民公社〈六十条〉的制订》,东方出版社,1997年,第159—160页。

毛泽东于2月9日离开浙江前往广东,在广州与三个调查组会合。2月25日,毛泽东在广州召集有关领导开会,讨论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问题,并指定由廖鲁言、田家英执笔。

在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之前,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已经主持起草了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 (修改稿)》。这个“内务条例”是邓子恢1960年夏天根据刘少奇的指示,带领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同志到山西汾阳、江苏无锡等地进行调查研究的结果。《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以此为基础,集中浙江、湖南、广东等地调查研究中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而形成。

3月5日,毛泽东在广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毛泽东着重谈了人民公社体制问题。毛泽东还告诉与会同志:“我们搞了三个调查组,目前他们正在这里起草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初稿已经写出来了,准备让几个省来几个同志参加讨论修改。修改后再广泛征求意见,然后提交中央工作会议。”③《毛泽东传 (1949—1976)》(下),第1135—1136页。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从3月11日开始,东北、华北、西北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中南、西南、华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负责人分别开会,讨论人民公社体制问题。前者通称“三北会议”,在北京召开,刘少奇主持;后者通称“三南会议”,在广州召开,毛泽东主持。从3月15日开始,两会合一,称为广州中央工作会议。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于3月16日完成第二稿,毛泽东决定印发各小组讨论。3月21日,工作条例改出第三稿,印发会议。第二天,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草案)》。这个条例共有60个条文,故称“农业六十条”。

综上所述,“农业六十条”是根据群众的需求,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后形成的,是“从群众中来”的产物。

“农业六十条”是不是正确,是不是符合实际,是否行得通,还有些什么问题没有解决,这就需要再回到干部和群众中去征求意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所以,在“农业六十条”通过当天,中共中央向全国农村党支部和人民公社全体社员发出《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要求把这个条例草案发给全国农村党支部和农村人民公社全体社员讨论,从头至尾一字不漏地读给和讲给人民公社全体党员和全体社员听,对于同社员关系密切的地方要特别讲明白,对于他们的疑问要作详细解答,同时征求他们的各种修改意见。毛泽东还指示浙江调查组返回浙江,带着“农业六十条”继续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开展更大规模的、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毛泽东自己也于4月20日返回浙江,继续开展调查研究。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浙江调查组又先后到嘉兴县魏塘公社和合生产队、桐庐县东洲公社五星生产队和嵊县、绍兴柯桥、萧山临浦等地进行“农业六十条”的试点和调研。毛泽东到浙江后,又再次询问了浙江省委领导,群众对食堂还有什么反应,并要求省委领导和浙江调查组再作调查。浙江省委和浙江调查组又到杭州市郊、萧山、新昌、嵊县、诸暨等地调查。毛泽东在听取调查汇报时再次强调,办公共食堂要贯彻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愿意可以不参加。

在全国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又对“农业六十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修正草案)》下发全国。所以, “农业六十条”是“到群众中去”经过严格检验的产物。“农业六十条”修正草案中最重要的修改,一是取消供给制,二是规定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结合、自己管理、自负开销和自由退出的原则”,实际上取消了公共食堂制度。这两个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就是在反复调查、深入研究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解决的。

“农业六十条”是中共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这个文件纠正了公社化以来农村实际工作中的若干突出错误,解决了当时群众意见最大最紧迫的问题,在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以后“共产风”的再次发生起到了某种遏制作用。 “农业六十条”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并丰富了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群众路线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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