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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检验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运用

2013-01-30文◎卢

中国检察官 2013年2期
关键词:笔迹特征笔迹检材

文◎卢 超

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因贪图私利,往往不计后果,胆大妄为,绞尽脑汁利用职务便利假借他人名义签名、打领条,伪装、模仿他人笔迹进行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职务犯罪案件许多都是通过以犯罪分子的笔迹比对涉案中的财务账目、会计凭证、会议记录、笔记、协议、发票、存单等物证中反映的笔迹来揭露犯罪事实,此时笔迹检验就起到了主要证据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笔迹检验是文件检验技术的一种,它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专门的检验技术要领,根据侦查和案件的需要,对案件中以文字、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等为表现形式的笔迹进行鉴别和判断,以查明案件真相,“锁定”犯罪事实。下面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笔迹检验来浅析笔迹检验技术要领。

[基本案情]2011年10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钟祥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周某、马某涉嫌职务侵占、贪污一案中,办案人员提出周某、马某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会计的职务便利,假借他人名义将公款以应付账款、集资款等名义列入单位财务往来账上,后又假冒他人名义以签名、打领条的方式从账上取走公款20余万元。由于相关证据缺失,庭审时倘若犯罪嫌疑人翻供,法院就会作出无罪判决。为确保案件质量,需对涉案资料(文字证据)进行笔迹检验。

一、检验前的分析

受案后,技术人员首先对送检涉案检材进行了初步分析,发现该案检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案时间长,跨度大。这起案件最早的涉案检材发生在1997年,距今已有14年,两名嫌疑人自1997年10月至2002年3月,先后10余次假冒他人名义以签名或打领条的方式从账上套取公款,作案期间长达5年之久。

二是涉案人员多,分布广。该案检材反映涉案嫌疑人10余人,被假冒他人签字的19人,虚构人名的8人。因时间久远,这些涉案人员分布在全省各地,有的已无法查找到本人。

三是涉案检材多,手段复杂。该案以签名形式套取现金的检材有6份,包括股金利息发放花名册、工资发放花名册和自制付款单等形式,涉及12个人的签名;领条形式的检材有24份,包括领取货款、集资款、退房款和劳务费等形式,涉及文字484个,数字符号119个,并且检材中反映有涂改、添加、重描、临摹和缺损等现象。

四是检材不符合要求,缺乏比对条件。办案人员送检的检材全部系复印件,不符合笔迹检验的要求,客观地讲是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在鉴定人员的要求和指导下,办案人员提供了符合检验要求的检材原件。

二、检验经过

针对上述情况,为确保将案件办成“铁案”,技术人员与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在了解案情和全面收集嫌疑人各个不同时期样本材料的基础上,对该案进行了检验。

一是结合案情,制定有效检验方案。为了确保笔迹检验结论准确可靠,就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检验。在仔细研读案情后,我们根据案件需要将涉案的36份检材对应案情分成12笔进行检验,避免了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可能性。

二是科学收集样本,严谨规范制作比对表。为满足检验条件,我们共查阅账册100余册,复印资料200余份,提取同期样本材料300余份;想方设法寻找涉案人员收集案后样本材料,共找到涉案人员10余人、收集案后样本20余份;采用科学的专业方法收集实验样本40余份。在检材和样本材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我们及时将发现的笔迹特征按一定要求客观记录下来,重点发现和寻找检材、样本中的笔迹细节特征,从细微处发现价值较高的笔迹特征。通过扫描仪将检材和样本材料输入计算机设备中,运用光影魔术手、Word等软件进行编辑,调整好色阶、对比度、色彩和图形大小。使用能全面反映检材和样本全貌及细节特征的方法,制作特征比对表78份,使其在形式上和程序上更加科学、规范。

三是综合评断,作出科学检验结论。我们会同省院文检专家,采用VSC6000文检仪和显微镜观察,按照正常笔迹和伪装笔迹的检验方法,对相关笔迹进行检验。从书写水平、书写速度、字形字体、字的大小、单字的起收笔动作、笔画搭配比例、运笔方向、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等细节特征方面寻找差异点,进行比较和综合评断,科学地作出了12份鉴定结论。这12份文件检验鉴定书作为该案的关键性证据,在案件审理中全部被法院采信,为案件判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笔迹检验要领

总结该宗案件的检验鉴定,笔迹检验主要把握以下几点要领:

一要仔细研读案情,做到科学鉴定。根据笔迹检验原理,一个人的书写习惯在其自身同一中包含着差别和变化,同时也包含着与他人书写习惯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相似之处,加上书写活动本身随意性较大,案件中的情况又各不相同,这就使笔迹检验工作相当复杂,因此笔迹检验就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为了确保检验结论准确可靠,技术人员必须了解案情,特别是要了解检材的形成过程和收集样本的手段与方法,了解嫌疑人书写方面的情况,犯罪目的和动机。如该案周某、马某系情人关系,公司长期处于二人控制下,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为了侵吞国有资产而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因此我们分析作案者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状态一定是有恃无恐,自信不会被发现。通过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发现该案嫌疑人在实施犯罪假冒他人书写时,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基本一致,书写水平前后一致,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基本上未改变自己的书写习惯。

二要吃透检材,充分收集样本材料。检材和样本材料的质量对案件鉴定十分重要,只有高质量的检材和样本材料,才能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奠定良好的基础。移送的检材要进行核实和确认,确保真实可靠并对其负责。不能将甲的笔迹材料当作乙的笔迹材料,张冠李戴,更不能将检材与样本材料弄颠倒。样本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很多错误的鉴定,都是与样本材料不真实或弄错了样本材料有关。为此我们必须细致分类清理检材与样本,确保收集的材料真实可靠。

笔迹检验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同期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要有可比性,样本不但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很好的质量,要具备与检材进行种类认定和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如果样本与检材没有可比性,则无从检验。收集的样本材料一定要得到有关部门或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并由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形成书面材料盖章或签字,以免给鉴定工作带来影响。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要有足够的数量,这样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的特性、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检验结论。

三要正确区分正常笔迹和变化笔迹的特点。正常笔迹是在正常的书写环境、正常的书写条件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正常的笔迹书写水平前后一致;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基本适应;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基本一致。如马某的笔迹书写速度均较快,书写自然无伪装,涉及“领”“到”“现”“整”“款”等单字笔迹在文字布局、字形字体、偏旁部首、书写水平等特征上反映基本一致。

变化笔迹是在反常的书写环境、反常的书写条件以及反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变化笔迹有两种:一种是自然变化笔迹,即由书写环境、书写条件或书写人生理因素特殊等客观原因引起的笔迹变化;如收集贾某案后样本时,贾某的笔迹因生理变化引起的抖动弯曲现象。另一种是书写人心理上的特殊而采用某种手段引起的笔迹变化,是主观因素造成的,是书写人故意伪装的结果。如在看守所提取周某实验样本时,因周某意识到办案人员意图,书写时故意伪装真实笔迹,运笔反常,笔画不适当的拉长缩短,文字布局混乱现象。虽然不同的原因造成的笔迹变化的特点有所差别,但从总体来看它们都反映书写水平前后不一;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矛盾;相同字、相同偏旁间的特征反映不一;文字布局混乱、搭配比例失调;运笔反常,笔画出现不适当的拉长缩短,笔画的书写生涩呆板,并伴有停顿、重描、弯曲、抖动及拖带现象;常用字出现错误。在分析物证笔迹时,如果发现有上述现象就应考虑是变化笔迹,并根据不同的特点分析引起变化的具体原因。

四要认真分析选取样本笔迹特征。选取样本笔迹特征的过程一般是由小到大、由浅入深,即先选用总体的大的特征,如文字布局、书面语言、字体字形、书写水平等特征,然后再深入到每个笔画、每个单字的细微末节之处选用单字的写法、笔顺、运笔、搭配比例等特征。为了避免出现遗漏,在选取样本笔迹特征时一般还应以字迹的先后顺序为基本线索寻找确定笔迹特征。

在选取样本笔迹特征时要特别注意去选那些最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本质的特征,即最稳定和最特殊的特征。同期样本笔迹一般都比较正常,它选取笔迹特征的分析也比较简单。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案后样本和实验样本选取笔迹特征的分析,要分析其笔迹特征有无伪装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如何,以确定它的使用价值。我们选用在看守所提取周某的实验样本时,因周某意识到办案人员意图,书写时故意伪装真实笔迹,使提取的实验样本丧失了使用价值。选用样本笔迹特征要以检材笔迹为依据,要从样本笔迹中找出与检材笔迹特征相同的单字、偏旁部首、文字布局、书面言语和标点符号等特征,并把它们如实的描绘记录在特征比对表的右侧,不管是符合点特征还是差异点特征。对马某的样本材料,我们就是依据检材笔迹,按笔顺,起收笔动作,笔画搭配比例,运笔方向等细节特征,选那些最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最稳定和最特殊的特征,来寻找检材笔迹中 “领”“到”“现”“整”“款”“元”的单字,“亅”“丩”“兀”“千” 的偏旁部首和阿拉伯数字 “0”“6”“9”,标点符号“〈〉”的写法,制作比对表进行比对。

五要正确评断符合点和差异点特征的价值。符合点特征的价值在相比较的笔迹中一般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要说明相比较笔迹的书写习惯是否同一,仅有符合点特征是不够的,还要看符合点特征的价值,价值高的符合点特征能够说明相比较笔迹书写习惯的同一,因此正确区分符合点特征的价值是作出正确鉴定结论的前提条件。

象符合点特征一样,无论最后结论如何,相比较的笔迹之间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点特征。符合点特征的价值主要是由特征的稳定程度决定的,稳定的差异是高质量的差异。重复出现的稳定的差异点特征往往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即通常所说的本质差异。虽然书写条件不同、书写速度不同、书写年代不同、字形字体不同以及样本笔迹不足等原因也会形成比较稳定的差异,但这种稳定只是一种假象,不能说明特征的实质。如在鄂检技鉴字[2011]72号鉴定书中JC2011-108-5号领条中书写的“领条”二字稍慢,“退、整”有添加笔画,JC2011-108-11号领条中书写的“杨”和“9”字有添加,重描外,其他笔迹的书写速度均较快,笔迹均书写自然无伪装。我们分析认为,添加或重描现象可能是因书写人书写时笔力较轻或墨水较淡导致笔画不清晰而形成的,不属于故意伪装所致。因此,在确定差异点特征价值时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具体的笔迹现象进行分析,看这种差异是否有可能由上述的某种原因所致,从而确定该差异点特征的价值。

六要综合评断总体特征作出科学鉴定结论。全面综合评断总体特征是在评断符合点和差异点特征价值的基础上,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特征的双方进行全面的权衡,以确定哪一方为主要的本质,从而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对大多数鉴定来说,综合评断的结果往往呈一边倒的局面,即符合点特征在数量和质量上占有明显优势,差异点特征则显得微不足道,因此能够比较顺利的作出认定同一的检验结论;或者相反,也容易作出否定同一的检验结论。但少量字迹鉴定、伪装笔迹鉴定等,综合评断的结果就不那么明显,对这样的检验就需要从数量和质量上进行一番认真细致权衡,确定那一方为主要的本质,最终作出相应的检验结论。如将“周祥”的签名笔迹与马某书写的笔迹比较,二者书写水平接近,“祥”字的写法虽然相同,但在二字间距排列的比例关系,“周”字“ㄇ”部形状及运笔、“吉”部两横笔的搭配比例关系及“口”部的写法和运笔方向等特征方面亦存在差异,就马某现有的样本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同一人的书写习惯。

因此,在综合评断过程中,要注意将数量和质量的分析结果紧密结合起来,两者相互印证、相互补充。一般来说,质量和数量评断结果应当一致,如果相矛盾就应考虑可能是对特征认识不透造成的,就必须对所选特征反复研究排除干扰,直至作出合乎逻辑的科学的检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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