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的实践与实践着的主体性的统一*
——论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
2013-01-30宋文慧张晓东
宋文慧 张晓东
(南京大学哲学系 江苏 南京 210023)
自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拉开主体性觉醒的帷幕起,人们对于主体性的探讨从未停息。马克思虽未系统地谈论过主体性,却在文章的珠玑之字中渗透着对于主体性问题的深刻思考。以实践为基石,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直观性、客体性的“主体观”与唯心主义抽象思维主体性进行了批判,为主体性打上了现实的底色,转变了单纯从客体或主体出发理解主体性的思维模式,宣示了其以“改造世界”代替“解释世界”之主体性哲学立场。主体性的实践以改造世界为目的,实践着的主体性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相处为原则,主体性的实践与实践着的主体性的统一构成了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内核。
一、基于实践的主体性批判
马克思并不是天然的马克思主义者,其思想几经转折并日趋成熟,这种转折于其主体性理论发展演变的历程中尤为明显:从“自我意识”抽象主体性到抽象类本质主体性进而完成实践主体性之革命转变。其实,马克思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沉醉于青年黑格尔派尤其是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之中,并使长期困扰自己的“应有”与“现有”之矛盾对立问题得以暂时解决。但是,此种思维领域之“游戏”,其主体性仅仅停留于自我意识的抽象思辨而已。很快马克思便转入费尔巴主义的“怀抱”,超越其宗教批判的藩篱而转入现实批判。《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由自觉之劳动的分析,便是其对于主体性的理解开始接触现实生活的典型例证。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基于实践对旧唯物主义客体性、直观性“主体观”以及唯心主义抽象思维主体性所做的批判,可谓是马克思主体性理论成熟的标志。
( 一) 对旧唯物主义客体性、直观性“主体观”的批判
旧唯物主义萌芽于古希腊,并在近代呈现出以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为代表的两种基本形态。机械唯物主义建立在古典力学的基础之上,只承认自然界的因果性、必然性、客观规律性,把人看做一架构造精密的仪器,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完全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把人变成了自然发展链条上一颗完全受动的螺丝钉,使人的主体性完全淹没于宿命论的结论中。与机械唯物主义不同,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的研究视角开始转向人类,其整个哲学体系以“人”的阐释为中心,凸显人在与自然社会中的地位与价值。然而,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上,费尔巴哈持一种反映主义认识论的态度,认为主体能够通过静态直观的方式客观地认识事物,而不懂得,人在客体面前不仅是一个认识主体,而且首先是一个实践的主体。而正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客体被主体所认知;也正是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不断改造着客体。
基于旧唯物主义的种种弊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1]54对于人的理解,旧唯物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以肉体为基础的肉体和精神的统一实体,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这一结论在根本上肯定了主体之客观物质性特征。但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上,旧唯物主义或者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把客体当做独立于主体之外“纯粹的自然”,看不到主体的实践活动对于客体的影响;或以直观反映的思维模式,把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看成照镜子式的反映,抹杀了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作用。也就是说,旧唯物主义在根本上是反主体性的。
此外,旧唯物主义的另一个缺陷还在于历史维度的缺乏。由于受到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影响,旧唯物主义总是以给定的对象为前提,把对象不是当做“过程”而是当做“事物”来看待,这种形而上学思维方法指导下所直观到的世界,是静止的世界,仿佛世界本来如此,既不存在使之如此的曾经,也不蕴含发展的可能性。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于费尔巴哈的批评,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76也就是是,不论是作为主体的人,还是作为客体的世界都是经过实践的雕琢后所呈现的面貌。主体性不是人本来即有、天生具备的,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生成的。正是意识到了直观唯物主义方法中隐性的唯心主义前提,马克思提出以“感性活动”代替“感性对象”,也就是通过实践活动使主体走进历史。
( 二) 对唯心主义抽象思维主体性的批判
在哲学发生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之后,唯心主义对于主体性的探讨走向极端。肇始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命题,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理性在自我构建的王国中逐渐走向绝路,使之不得不以消解自身的形式获得重生。而唯心之义的错误就在于,理性僭位,抢夺了本应属于现实的人的主体地位,它试图超越历史性、时间性与有限性,以摆脱时空的限制而达到无限的境地,这种一厢情愿的妄想势必会以折翅的沉痛告终。所以,马克思对于唯心主义抽象主体性的批判也是在为理性疗伤。
对于唯心主义的批判,马克思论述如下:“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54唯心主义者虽然肯定了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作用,但是他们认为的主体性,在根本上只是“意识形象的幻想”,是脱离了历史与现实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以理性为根据,并且建立在某种尚待确证的先验的东西基础之上,它不需要考虑现实,只要动一动理性能力,就能够实现所谓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正如黑格尔所说:“理念深信它能实现这个客观世界和它自身之间的统一性,理性出现在世界上,具有绝对信心去建立主观性和客观世界的统一,并能够提高这种确信使成为真理。”[2]410唯心主义者将理性抽象化、神圣化,为其赋予了命令、主宰主体——人的神力,并将主客体的关系限制在狭隘的思维领域,主体性之现实价值随之黯然失色。
根据以上所述,唯心主义将理性、自我意识等纯粹的精神活动看做主体性的实现活动,并将之神化,或曰妖魔化,使之具备了超越天地人三界的神力。而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引入,无疑为主体性脱下了上帝的神衣,使之从天上降到人间。以实践为基石的主体性理论,承认外部自然和社会条件对于主体活动的制约,在主体性的活动中,物不是作为被动的一面仅仅出现在结果中,而是具备对主体的能动制约作用。
二、实践中的主体性彰显
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是人和物、主体和客体、客观性和能动性、自由和必然相统一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实践不同于人的单纯的思想活动,而是受客观物质条件制约的现实活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56只有在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性才能得以合理展现。
( 一) 主体在实践中实现自身
实践活动造成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正是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以外的一切存在变成活动的对象,即客体;与此同时,使自己成为与客体相对而言的主体存在。没有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主客体分离的意识,人们便不能明确自己相对于客体的主体地位。主体与客体两个概念,是表示活动者与活动对象之间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二者相互依存,不能脱离彼此而存在。实践基础上主体与客体的分化是主体性理论得以成立的前提。
马克思所说的实践活动实际上特指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人一旦开始这一活动,就从动物界分化出来。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67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既包括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既依赖于对象—没有对象活动便无法开展,又创造着对象—活动的结果即是对于对象的创造,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所以说,主体与客体是相对的一组概念,正是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在认识与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主体才得以实现自身。
( 二) 主体性在实践中回归现实与历史
首先,马克思所说的主体就是“现实的人”。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正是这些“现实的人”,而“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3]13也就是说,“现实的人”既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存在,亦不是可以脱离肉体的精神存在。他是拥有理性思维能力的客观物质性存在,亦是将自然性囊括在内的社会性存在。唯有此种意义上的“现实的人”,才能成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在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或将主体看做脱离于历史与现实的自我意识、纯粹理性,或将其理解为道德的圣水浸泡出的抽象的类概念。而在马克思那里“主体就是人,主体和人是统一的。这既反映了现代性的文化精神,把人作为能动的主体来看待,又走出了近代认知哲学的阈限。不囿于理性和精神去界说人和主体。”[4]148
其次,主体性彰显于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过程中。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才是主体性彰显的实践场域,而非解释世界的理论场域。马克思认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7“改变世界”的观点宣示了马克思哲学立场的转变,“由理论理性转向了实践理性,即把抽象的实体思维转变为生存性的价值思维,把对本体的思辨推演转变为对人的历史分析,以一种‘普照的光’的形式把形上的追求融于经验的现实中,从而使哲学由说明世界向改变世界的性质转向。”[4]149正是在人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自然之物”变成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而这种“为我之物”即是人的创造性思维与实践的结果。
最后,主体性的发挥受历史条件的制约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马克思所说的主体不是抽象的一般意义上的人,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人,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主体在发挥其能动性、创造性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自然与社会条件的制约,例如生产工具的状况就能够极大地影响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此外,这一主体的形成过程不是费尔巴哈的所说的抽象的人的本质的异化过程,而是人的现实生活的发展过程,“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5]241从实践活动中追溯主体历史的生成过程,是对“给定性”的破除,也为主体赋予了历史的底色。
( 三) 主体在实践中与客体统一
实践作为连接主体与客体的桥梁,一方面使主体从客体中分离出来,使主体实现自身;另一方面又使主体与客体在新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现在主体对于客体的改造以及客体对于主体的能动作用。在马克思以前,旧唯物主义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以感性直观的形式使之变得机械、呆板、僵化,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表现为单向度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唯心主义虽然指出了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关系,但是由于他们所说的客体只是人类主观精神的畸变,所以就注定了所谓主客体的能动关系,无非是理性的自娱。而在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情境中进行的实践活动,它的一个重要的自我规定即是客观制约性,也就是说,客体的制约是主体性的一个内在规定,也对主体性的发挥起到了限制作用。
此外,实践活动实现了主体价值维度与客体维度的统一。主体价值维度是指主体对于客体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评判维度,客体维度是指主体对于客体的客观必然性及其发展规律的认知与遵循之维度。主体价值维度与客体维度“是以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实践作为人的感性主体活动是人的主体性本质力量的体现;另一方面,实践作为在一定物质条件制约下的人的客观物质活动,又是由历史发展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6]21实践是人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它以一定程度上对于客体规律的认知为前提,并受到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实践的主体价值维度与客体维度不可分割,仅仅坚持主体价值维度,凭主体的需要与意愿去任意构造世界,势必会造成主体性的过度膨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失衡,使自然环境受到破坏,人际关系变得紧张;而单纯的客体维度又取消了人在实践活动中的能动作用,使人变成了会说话的机器。所以,实践主体性理论必须坚持实践基础上的主体价值维度与客体维度的统一,既不能忽视人的能动作用,亦不能忽略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
三、主体性在实践的两个维度上展开
马克思所说的主体性并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而是时刻在实践中发生着的现实。主体所面向的作为客体的世界,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人的世界即社会。正是在实践的两个维度——自然与社会中,主体性发挥着改变世界的功用。实践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这就决定了在自然的维度中,主体性指向整个人类的生存,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社会的维度中,主体性面向人类的共同福祉,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协调统一。
( 一) 人与自然的维度
回顾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人对自然的认识恰恰经历了一个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在自然经济时期,人的劳动以对自然的依赖为前提,生产力十分低下,人类深信自己只是大自然的一个环节,主体性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只能缴械投降。然而,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外部自然反过来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环节,“自然物质对象第一次成为人类主体全面支配的客体,财富第一次真正摆脱自然的原初性,而在社会实践的重构中成为‘社会财富’。”“物相第一次直接是人类实践的世界图景,人们通过能动的工业(科学技术)实践,更深刻地超越感性直观,面对周围世界越来越丰富的本质和规律。”[7]362-363人类开始意识到,人可以通过主体性的发挥改变自然的存在状态,人不是被动地适应自然,而是可以让自然为我所用。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所导致的结果是人与自然地位的完全颠覆,人不再臣服于、畏敬于自然神秘莫测的力量,而是以一种妄自尊大的立场将自身看做自然的主宰者与支配者。在这种观念引导下,人类仿佛成了寻得发财之道的暴发户,怀揣贪婪与欲望,对自然进行毫不留情的破坏与掠夺。如此导致了环境的极大破坏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极端恶化,人类生存开始受到威胁。
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提出的主体性理念,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之否定理解。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55人通过实践活动,将自己的目的、意图物化为客体的存在,使环境发生改变;同时,客体的属性、规律也内化为人的本质,充实发展了人的力量。“革命的实践”过程,表现为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过程。实践过程中,主体性表现为主体性的发挥与对客观规律的尊重两个方面。
马克思以前,人类对自然的否定理解表现为主体性的过度膨胀,这与大工业时期生产力的提高密切相关,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外部自然的种种客观规定都消融在了人的主观性之中,人不仅能改变世界,而且能够“为自然立法”,仿佛整个客观世界的规则都是由人来设定的。与之不同,马克思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性理念,强调主体价值维度与客体维度的统一,这为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所坚持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转变奠定了理论基础。因为,实践活动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实践既是主体本质力量的体现,又是受客体制约的客观物质活动。一方面,正是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主体形成了对客体的认识,并且发生对客体的改造。另一方面,实践活动所导致的客体的变化会通过主体自身发生变化的方式反映客体对于主体的影响。因此,我们应以实践主体性理念取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要转变人对自然的傲慢态度,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考虑在内,将主体的实践活动限制在自然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如此,人类才能维护自然相对健康和谐的存在状态,生态文明的实现有赖于此。
( 二) 人与社会的维度
人的主体性不是单一个体抽象空洞的意志自由,而是体现在个体与他人、社会的互动关系中。作为主体的现实的人不仅仅是独立的、个体的存在,更是社会的存在。主体在现实的、历史的维度中展开自身,必然要与社会、他人等发生关系,并在这一实践过程中获得自己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6而社会关系就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发生的。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特征,离开了他人和社会的纯粹个人的实践活动是根本不存在的。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描述正是对于人之主体性的社会性特质的强调。基于这一点,合理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也成为马克思主体性思想的题中应有之意。
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社会由个人构成,个人是社会的细胞,而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人之为人的本质,人在根本上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的主体性许多时候表现为一个群体的主体性。正如戈德曼所说:“几乎人的任何行动都不是以孤立的个人为主体的,即使现实的社会结构趋于通过物化现象掩盖‘我们’,把‘我们’变成几个彼此不同并且相互隔绝的个体的总和,但是行动的主体仍是一个群体,是‘我们’。”[8]20无疑,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个人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存在,尤其是在面对强大的自然力时,人只有结成群体、组成社会才能够继续生存。而如果将人的主体性仅仅理解为个人的自主性与创造性活动,这就势必会造成极端利己主义的猖獗,从而损害到他人与社会的利益,而这种损人利己式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又必然以恶性循环的方式转嫁给个人,使个人承受施加于他人的伤害。马克思的主体性理论,从实践基础上结成的社会关系的角度理解人的本质,强调主体的社会性特征,将个人与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这对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有裨益。
总而言之,主体性的研究是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哲学议题。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是主体性的实践与实践着的主体性的统一。基于实践的主体性解读,是主体性哲学发展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人的主体性,将有助于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 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2]黑格尔. 小逻辑[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 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2.
[4]李楠明.价值主体性:主体性研究的新视域[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 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6]张晓东.科学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之维[J].哲学研究,2005,(8) .
[7]张一兵. 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8][法]吕西安·戈德曼. 隐蔽的上帝[M].蔡鸿滨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