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讨会纪要
2013-01-30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部理论教研部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部理论教研部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多党合作理论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讨会纪要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部理论教研部*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2013年9月23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召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社会主义学院的专家学者和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培训班的学员代表27人参加了会议,并通过提交论文、主题发言、参与讨论等形式积极参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讨会
2013年2月7日,中共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7月22日,俞正声主席在中央统战部举办的统一战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也明确强调,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9月1日,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2013年秋季开学典礼上,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进行了系统阐述,并提出,要充分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为深入学习领会上述精神,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于9月23日召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研讨会,现将主要观点整理出来。
石述梅(民进中央研究室副主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对民主党派性质最新的科学论断,对于推动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首先,这一论断明确了“建设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等重大理论问题,其重要理论贡献主要表现在:第一,明确民主党派是政党,科学界定了民主党派作为政党的自然属性。第二,明确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正确指明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这对民主党派履行好政党功能、发挥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指导。第三,明确民主党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首次科学阐明了民主党派的时代特质和本质属性。第四,明确了民主党派要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再次强调了民主党派的前进方向,也指明了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的路径。
其次,这一论断也必将对参政党自身建设产生积极影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第一,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第二,自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夯实民主党派成员共同前进的思想政治基础。第三,按照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要求,切实加强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和自身建设。
孙瑞华(北京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
“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界定可以说是“实至名归”、“名副其实”。回顾历史进程来看,我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主观认识与界定和民主党派自身性质所表现出的客观实际,经历了一致与脱节的曲折过程。按照判定政党的性质的三条标准,即社会基础、政治纲领和政治实践,由此考察改革开放至今的民主党派,应该说,早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但是,改革开放后,党内外对民主党派性质的界定始终不彻底,也即是始终没有形成共识。虽说1979年邓小平的界定、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界定,都对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的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推进作用,但并没有解决民主党派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问题。此次将民主党派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认识上更加彻底,其理论与实践意义重大。根本一点,就是解决了多党合作、民主党派存在发展建设的合法性问题,即多党合作、民主党派的存在发展建设要符合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规律。
张腊梅(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行政学院副院长,第30期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学员)
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结合在一起,这是对民主党派性质和政治地位的科学论断,为各民主党派新时期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遵循。参政党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共识,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丰富内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其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第三,把握“同心”思想的时代内涵,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第四,加强参政党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黄华(宁夏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卫市政协常委,民进宁夏区委会主委,第30期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学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通过履职尽责来体现特色,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紧扣中心工作,参政议政贡献力量。要掌握参政议政的特点和规律,调查研究要深入,问题分析要透彻,结合实际要紧密,时效性要强。要以求质量为保障,以求创新为着力点,使我们所提的意见建议具有前瞻性、可行性,从而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体现参政党的独特价值。其次,致力于民主监督,尽心尽力发挥作用。要牢固树立“在促进发展中搞好民主监督,在民主监督中促进发展”的理念,在完善常规性民主监督的同时,大胆创新,不断丰富监督形式,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三,做到履职为民,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坚持履职为民,是参政党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多办实事,才能不断提升参政党的形象、扩大参政党影响、赢得社会支持。
王小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参政党教研室主任、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对民主党派性质和政治地位的科学论断。对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应从三个方面认识:其一,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不同时期性质不同;其二,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出了不同的论述;其三,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定性与民主党派的实际是否相符。
民主党派从成立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在野党,发展为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首先是民主党派自身不断顺应时代前进的步伐进行相应的调整、转型、发展、进步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不断完善的曲折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前夕,把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派别;到改革开放以后,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再到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参政党”概念;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从民主党派构成的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目标中的地位三个方面,将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性质表述为三句话;直到2013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括。这是最明确地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和政治地位作出的科学概括。
梁细弟(浙江省政协常委,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第30期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学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提法,首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参政党结合在一起,创新并丰富了多党合作理论,体现了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第一,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第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第三,乘势而为,有所作为。第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李康杏(民建湖南省委委员、省监督委员会委员,省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衡阳市人大常委,民建衡阳市专职副主委,第30期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学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把民主党派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对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和现状的高度提炼和精辟概括,我理解其内涵和外延包括以下几层意思:民主党派的地位是参政党,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纲领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组织上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下独立自主管好内部事务。在这个理解的基础上,我认为必须建设强大、富有活力的社会主义参政党,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需要参政党具有统筹各自所联系的阶层和社会群体的能力,从而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疏导、化解各自阶层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能够凝聚各自阶层界别的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能够优化政治生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邱永文(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参政党教研室副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第一,这一概念的提出,为我们理解中国的民主党派以及我国的政党制度,提供了一个正确的观察研究视角,即我们的民主党派既具有一般意义上政党所具有的共性,又带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所具有的特殊性,有助于推动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的研究。第二,这一概念的提出,有助于推动民主党派性质和代表性问题的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论断,明确了民主党派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也为深入研究新时期民主党派的代表性问题指明了方向。第三,这一概念的提出,为建构中国政党理论话语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当前中外学术交流对话中,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中国学者自己的学术话语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无论从基础理论研究,还是从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和政党理论学术话语体系方面,都会产生积极影响。
王继尚(民建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副秘书长、民建青岛市专职副主委,第30期民主党派进修班学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能够而且必须突出履职尽责的鲜明特色,这可以从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社会服务与自身建设等多方面体现出来。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方面,参政党立足于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意义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自己党派比较擅长的领域进行考察调研,深入研究,在同心同向的基础上不断提出自己独到的思考、见解和主张;在社会服务方面,突出党派自身优势,有效集成会员力量,并且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危扶困、抗震救灾,推动社会进步与和谐发展;在自身建设方面,强化自我教育,关注党派成员意愿和需求,不断增强党派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为此,执政党要积极构建和完善参政党建设理论,为参政党突出履职尽责的鲜明特色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参政党应积极作为,发挥资源优势和传统优势,根据党派职能,构建各自党派的核心价值,突出履职尽责的鲜明特色。
葛菁(江西省人大代表,九三学社鹰潭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第30期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学员)
参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体力量之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参政党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的实践者和坚定的拥护者,应加强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科学内涵。在政治方向上,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制度;在政党关系上,与执政党风雨同舟,密切合作;在目标追求上,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基本属性上,始终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这些特征丰富着参政党的科学内涵,为参政党履职尽责指明了方向。第二,以思想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第三,以参政议政为抓手,推进协商民主进程。参政党要发挥自身广泛性和进步性的优势,汇集最广大的中国力量,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好“围绕中心、党委所想、政府想干”与“百姓所盼、民生所需”的关系,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王彩玲(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参政党教研室副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对提升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推动参政党更好的履行职能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推动作用也非常明显。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凸显了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紧迫性。各民主党派只有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历史使命,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职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参政党。其次,对参政党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政治思想素质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就应该具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符合的社会历史观、政治价值观与参政伦理观,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名实相符奠定思想基础。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为参政党建设确立了明晰的评价标准。即参政党建设一方面要使自身更加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另一方面更应该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使参政党通过自身建设这种政治实践,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为参政党履行职能提供保障,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合格的政治主体。
李金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
民主党派的性质确定后,可以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奠定基础。从历史上看,每次民主党派性质确定之后,都会带来相关方针政策的调整。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定性科学,则会推动民主党派和多党合作事业的蓬勃发展;定性不准,多党合作事业就会受到损失。所以,民主党派性质问题关系到多党合作的性质,是多党合作的基础性问题。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当前民主党派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党派成员政党意识淡薄,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政党。这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党命名问题,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的几个民主党派,除了民革、农工党、致公党,大多数都以“会”、“盟”、“社”命名,相应的,其党员也叫“会员”、“盟员”、“社员”,很多成员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党员。这样命名有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君子群而不党”是中国的传统古训,历朝历代知识分子对“党”有排斥心理;也有国民党长期奉行“党外无党”政策迫害“异党”,当时民主党派有所顾忌的因素。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主党派接受《共同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也给予民主党派以明确的政治地位,即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但是,社会主义改造后,提出民主党派是“政治团体”;改革开放后提出“政治联盟”的观点。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为三句话,即“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三句话是对民主党派的总体概况,但并没有明确其政党性质。所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概念,有助于提高民主党派成员树立政党意识,对民主党派履行政党职能、发挥作用具有奠基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不仅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奠定了基础,这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社会主义改造后,从性质上讲,已经是社会主义政党。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发展,民主党派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老一辈民主党派成员和中国共产党是逐步走到一起的。现在,民主党派成员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接受相同的教育,拥有相同的成长空间和社会背景,所以,他们在成长路径上是一样的,其所属政党在政治纲领、政治实践、指导思想等方面相契合,肩负着同样的历史使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适应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必将为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责任编辑:王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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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3)05-0026-04
2013-09-25
* 本文作者涉及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社会主义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王彩玲、朱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