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地质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探讨
2013-01-27王剑辉赵阿宁苏振新
王剑辉,郑 敏,赵阿宁,苏振新
(1.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陕西 西安710054;2.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1149;3.新疆维乌尔族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830002)
1 问题引出
为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随着“纲要”的颁布实施,新一轮地质找矿热潮将蓬勃发展。为尽快摸清家底,全面推行“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找矿新战略,中央财政专项将加大公益性地质的投资力度,吸引优秀地勘单位或企业有序参与到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中来,提高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研究程度,促进地质事业快速发展。为适应新时期国家地质工作发展需要,中国地质调查局2011年出台了关于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其核心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优选项目承担单位来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推进地质调查工作科学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众所周知,地质工作是知识密集型、探索性和实践性工作。它不仅仅是简单施工,与一般楼房建设不同,包含很多科学探索在内。地质工作不但要求从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而且要求从事该工作人员须熟悉工作区域内地质、地形和人文地理情况,否则将难以完成地质调查任务。因此,在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过程中,我们不应简单机械的套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按照地质工作规律,建立科学、合理适应地质工作特点的竞争方式,力争把优秀地勘队伍选拔出来,使其投入到公益性地质工作,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2 公益性地质工作内涵
公益性地质工作通常被称为地质调查项目,主要包含以下特征。
1)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地质矿产资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领域提供普遍的服务。具体来说,包括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的全国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规划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重要地区和重要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权益而进行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其他为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2)投资主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按照受益对象的不同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种资金来源,涉及全国的基础性、公益性地勘工作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而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性地质工作,则以地方财政投资为主。其投资规模主要取决于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的制约程度,以及中央、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
3)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由公益性地质事业单位承担,通常采用事业体制运作。政府投资的运作方式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在政府委托的投资主体与地勘单位(企业)之间采取模拟市场化运作。
3 公益性地质竞争
根据公益性地质工作选择对象不同,公益性地质竞争包括了地质调查项目优选和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优选两种类型。地质调查项目优选简称项目选择,是指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地质工作规划、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立项指南等要求,提出向国家申请支持的项目。其工作方式是自下而上的申请,工作流程是:项目申请、专家评审、主管单位批准、财政预算下达,它是参照计划下达的管理方式确定项目及其承担者,属优秀项目选择模式型。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优选,简称竞争性选择。指项目工作区域清楚、目标任务明确、主要工程手段和实物工作量具体的前提下,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的过程。其工作方式是自上而下的选拔,工作流程是:地质调查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对矿产资源需求,明确地质调查工作内容、编制项目计划、公告优选项目、单位竞标、专家评议、确定承担单位、合同签订,它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属优秀施工方案选择模式型。
4 竞争方式类型
竞争方式就是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选择的规则,科学合理的竞争方式,可确保投资人选择到理想的项目承担单位,有利于地质调查成果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地质工作特点,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性选择的方式可以划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委托承担4种类型。
4.1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在媒体上邀请不设特定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吸引众多地勘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方式。公开招标的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工程手段具体明确,工作量能够详细量化,项目总投资可以确定。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基础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探调查、综合地球物理调查、区域矿产地质远景调查等类型的项目,以及个别技术方法应用与推广类的研究项目。原则上,符合公开招标的,不应采取其他方式。
4.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叫选择性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符合特定条件的3个或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被邀请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方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采用邀请招标:①项目专业性较强或有某种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②项目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③项目总投资难确定,年度工作安排必须依据上年度成果来确定的项目;④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等,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邀请招标一般适用于矿产地质调查、能源地质调查、水文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遥感地质调查等类型的项目。
4.3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招标人邀请2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地勘单位就拟开展地质调查项目事宜展开谈判,招标人从被邀请人中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竞争性谈判的优点: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较快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二是省去了大量的投标工作,减少工作量;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沟通,有利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的条件: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流标项目;技术复杂,不能确定具体工作量的,要求投标人对拟开展的项目拥有丰富资料和特殊工作经历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项目及时实施需要的。
4.4 委托承担
委托承担,也叫定点采购。由于部分地质工作性质特殊,技术条件要求相对较高,为确保项目最终成果质量,招标人采取直接委托方式来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承担的条件: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一般采取委托形式来承担项目。主要适宜于区域性、战略性综合研究及技术开发、标准研制及信息化管理等类型项目。
竞争方式的选择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来决定,首先由招标人编制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提出各项目拟采用的竞争方式,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批准同意的竞争方式,招标人才能组织开展相应的优选活动。
5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优选对策
5.1 充分认识地质工作竞争的重要性
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是公益性地质工作管理创新。传统地质工作一直按照事业体制运行,合理引入竞争可以推进地质事业的改革步伐。
1)有利于加快地勘队伍企业化改革进程。自1999年地勘单位实施企业化改革以来,历时10余年。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仅有陕西地矿局改革成为陕西省地质矿业总公司,其余30个省(区)地矿局还按事业机制运行,其中宁夏地矿局、广东地矿局纳入参公(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中央投入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依照市场法则运行,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将打破公益性地质工作事业运行的传统机制,有利于加快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步伐。
2)有利于提升地质调查成果质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大。社会不同行业地勘队伍或企业将加入到公益性地质调查行列,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的数量、规模、结构和类型都较之以往更加广泛。为了确保地质调查成果与质量,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必须规范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程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才能确保把优秀地勘单位选拔出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地质事业的健康发展。
5.2 健全完善公益性地质工作竞争机制的有关制度
2011年,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发了《关于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暂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文件,推动了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工作进程。如何做好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正确有效使用,需要对优选项目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资金安全使用、成果质量的检查验收、地质资料按时汇交等环节进行研究,建立一套完整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竞争机制管理配套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专项资金规范运行,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5.3 做好项目库建设与维护
中国地质调查局依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和“全国地质勘查规划”,以及国务院对地质工作的指示精神,在青藏高原、全国重要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内针对国家急需矿种开展矿产评价和基础地质工作。按照地质工作规律,设立不同地质调查项目,并建立项目库。库中项目通过3种方式产生:一是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计划项目的跟踪调研,提出拟开展的项目;二是通过新发现和新进展,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拟开展的项目;三是为保障地质事业健康发展,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科学攻关项目。项目的产生以第一种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根据国家财政年度资金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编制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建议,提交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列入竞争性优选项目范畴。
5.4 科学选择竞争方式
地质调查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按照专业类型不同,地质调查项目划分为11种类型:①基础地质调查;②区域地球物理调查;③综合地球物理调查;④区域地球化学调查;⑤矿产地质调查(包括区域矿产地质远景调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⑥水文环境地质调查;⑦地质灾害调查;⑧能源地质调查;⑨遥感地质调查;⑩综合研究及技术开发;○11标准研制及信息化管理。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选择,原则上应根据地质调查项目类型来确定竞争方式,具体到项目时还应考虑该项目的产生方式。对于以第一种方式产生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地质调查项目类型来确定竞争方式,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对于由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个别涉及矿权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亦可采用委托方式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6 结论
公益性地质引入竞争机制是促进地质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健全公益性地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竞争体系,逐步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数据库,根据项目类型,结合其产出形式,制订科学合理的竞争方式,积极推进公益性地质工作市场化运作,确保地质事业蓬勃发展。
[1]南水北调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18-20.
[2]张晋东.对基础设施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的思考[J].经济与管理,2005,19(12):32-35.
[3]周健.我国转轨过程中竞争与管制之间和谐关系的构建[J].理论导刊,2009(9):40-41.
[4]刘戒骄.从产业特征看我国公用事业改革[J].新视野,2007(7):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