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基础”课教学应突出医学伦理教育
2013-01-27赵培锋
李 苏,赵培锋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社科教研室,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医学的人道性质和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学生要具有较高的医学人文素质、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修养。因为医学工作不是冷冰冰的技术,而是更需要注入良心的温暖和人文关怀。[1]所以,医学院校不仅仅重在培养学生的医学专业技能,还更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医学品质——责任、良知、道义。而这些医学伦理素质的培养,正是医学院校重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教育的原因所在,医学院校的“基础”课教学应该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在研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突出医学伦理道德教育,为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奠定思想基础。
1 在理想信念教育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突出献身医学的目标追求
虽然多数医学生对未来有着坚定的目标追求,但部分医学生受到网络、媒体等的影响,开始对理想信念、人生目标有了一些片面的、模糊的看法。甚至个别医学生逐渐变得麻木不仁,不关心社会,不关心他人,沉溺于网络,他们碌碌无为,虚度年华,对医学事业疑虑重重,对自己的医学生涯没有任何想法和规划。[2]这些思想反映出刚入学的新生要真正成为一名医学生还需要一个转变过程,还需要帮助他们准确定位,迅速转变观念,坚定投身医学事业的决心。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著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这是中国医学生的誓言,[3]是“以人为本”的医学伦理道德的体现,更应该是深入医学生头脑的崇高理想信念。为帮助学生坚定崇高理想走出认识误区,“基础”课要尽量避免“说教式”教学,要以教材为线索,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生的思想状况,主要采用“先进典型”、“专题演讲”的方式进行引导。通过感人事迹,使学生抛弃理想“无关论”、“无用论”、“实惠论”,逐步走出误区,深刻的认识到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迎接时代的挑战,激发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理解“尽职尽责、平等待患、慎行守密、医风廉正”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内涵,逐步了解和热爱医学,坚定献身医学卫生事业的目标追求。
2 在爱国主义传统教育中,突出弘扬民族精神,坚守医学伦理道德
2.1 注重医德,践行“仁爱救人”
从医者必须有“仁爱救人”之心。病人将自己的躯体托付于他们,他们便成为生命的使者,因此要比其他人更有良知,更重视生命的价值。即使自己面临痛苦、危险甚至牺牲,也要以医生的本分为重,以病人的生命为重。唐代孙思邈认为“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主张医生要把病人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推己及人,皆如至亲,竭尽全力救治病人。
2.2 平等对待一切病人
从医者的心目中应该只有病人,而不分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清代陈修园认为从医者不能利欲熏心,不能眼里只盯着钱,因为“若一涉利心,则贫富歧视,同道相攻,伪药欺售,置人命于脑后矣”。所以,从医者不应把钱看得太重,生命应该是重于一切的,这在市场经济重于利的社会环境下,尤为可贵。
2.3 注重言行仪表,给病人以温暖
从医者既有了“仁爱救人”之心,就非常在意自己对待病人的态度,认为“自己的言行亦当注重”,即仪表、言行举止要端庄稳重,态度真诚恳切、温和,因为这样有利于从精神上给病人以力量,心理上以安慰,而不是给病人添堵,治了身病,添了心病。像名医林巧稚,在给病人治病时,就是带着和病人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关心、了解病人,知病人冷暖,给病人以人文关怀,从而受到世人推崇。
3 在人生价值观教育中,知荣明辱,突出为病患服务、救死扶伤的思想理念
帮助学生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初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基础”课教学中的重要内容。救死扶伤、忠于职守,钻研艺术、精益求精,平等交往、一视同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廉洁行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医密[3]是本部分教学中必须突出的医学伦理规范。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崇尚追求金钱和物质利益的情况,使大学生对公平正义、道德良知产生了种种怀疑和迷惑。
为了匡扶社会正义,树立知荣明辱的社会新风尚,“基础”课教学要运用“医患故事”“模拟病房”等方式进行引导,让学生能够做到旗帜鲜明地批判似是而非的利己主义人生观;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些真实的典型案例,让学生认清自己所学专业的重要性,认清医护人员的神圣职责,守住道德底线;在专业课教师帮助下组织“模拟病房”,让学生尽早接触临床实践教育,试着去了解病人的需求和心情,知道如何尊重生命,知道医护人员应有的态度和精神,处理好医患关系。进而能真正明白,在处理医疗人员与患者的关系时,要一切为患者着想,一切以促进患者康复、维护患者的利益为目的。医生应该用自己精湛的医术、周到的服务、热情的态度为患者服务,应该尊重患者,以诚信为原则与患者交往。[4]培养对人、对生命、对医学事业的道德责任感。
4 在法制观教育中,突出提高遵守医学职业法律法规的意识
法律同道德一样,是人们生活的需要,而不是外在的强加,它同我们的生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进行法制教育,特别是自觉遵守有关医疗卫生职业的法律法规,能够与医学伦理道德教育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所以“基础”课教学中,有意识地突出介绍和学习一些重要的、最常用的医疗卫生职业的法律法规,让医学生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医的意识,提高对涉法问题的理性认识,树立法律思维方式,懂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各行各业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5]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文关爱精神是医学伦理学的核心目的。“仁心 仁术——医德高尚 医术精湛”,应该是医务工作者追求的最高境界。所以“基础”课就是要在此基础上对还处于大学阶段的未来的医务工作者传播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精神,一种力量,让“仁心”走进头脑,化身行动。
[1] 赵曙光,王旭霞,刘震雄,等.人文科学在高等医学教育中的作用[J].西北医学教育,2007,15(2):193-194,201.
[2] 王明滨.突出医学专业职业化特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北京教育(德育),2010,(2):30-31.
[3] 丘祥兴.医学伦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0-55.
[4] 包利荣,袁强,马重阳,等.新医改背景下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25):14 -15.
[5] 陈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医学生医德教育的对策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2,25(4):439-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