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进一步搞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相关建议及对策
2013-01-26张正财
张正财
(武定林业局退耕办,云南 武定 651600)
武定县进一步搞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相关建议及对策
张正财
(武定林业局退耕办,云南 武定 651600)
对武定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0多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如何实施好国家的退耕地还林工程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武定县;退耕还林;建议及对策
1 退耕还林的显著成效
退耕还林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人民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生活水平低,导致对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利用粮食库存相对过剩的有利时机,开展退耕还林这一跨世纪的伟大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加强武定县生态环境建设,遏制水土流失,创造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工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曾多次参与指导工程建设,林业主管部门也尽心竭力,为工程的实施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到目前为止,武定县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任务1.62万hm2,完成国家投资1.52亿元,使武定县在森林植被恢复,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1 科学规划、扎实工作,退耕还林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武定县从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到目前为止,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任务0.84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0.38万hm2,荒山荒地造林0.46万hm2),完成投资1.279亿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补助1.151 6亿元,省财政补助0.127 4亿元;完善政策补助0.091 8亿元。共涉及全县11个乡镇,107个村委会、14 801户、51 803人。为调整山区产业结构、促进山区群众增收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退耕农户户均增收8 641元,退耕农户人均增收2 469元,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现0.38万hm2退耕地第一轮补助期限已满,并顺利地通过国家级核查验收,正转入兑现第二轮完善政策补助。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退耕还林实施与天保工程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封、管、造并举,全县0.38万hm2坡耕地披上绿装,0.46万hm2宜林荒山恢复森林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山林郁闭迅速,林相逐渐变好,全县生态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②大规模减少了陡坡耕地耕作,减少水土流失。退耕还林增加了地表植被覆盖度,涵养了水源,减少了土壤侵蚀,提高了工程区的防灾减灾能力。昔日荒山秃岭、水土横流的面貌得到了改观。③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主要表现为政策补助增加了农民收入、后续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保障和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④保护和发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创造了生物多样性。⑤人民群众爱林护林意识显著提高。
1.2 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武定县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新造林0.78万hm2,完成国家投资2 410万元。按照国家“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县乡林业部门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①退耕农户生活困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巩固成果项目实施以来,通过兑现国家完善政策补助918.65万元,退耕户户均获得第二轮政策补助620元,人均达177元,有效缓解了部分退耕农户还不能从退耕地中获得经济收益的实际困难。②退耕农户的生活方式发生可喜变化。2008-2010年,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有498户退耕农户新建了沼气池,有537户退耕农户改建了节柴灶,有423户退耕农户安装了太阳能。农村能源项目的实施,既改善了农村能源消耗结构,又有效解决了部分退耕农户的生活用能问题,提升了农户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③产业发展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后续产业种植业任务0.78万hm2。通过后续产业建设,共有2.74万户、9.58万退耕农民发展核桃种植业0.66万hm2,人均新增特色经济林0.067hm2。项目区退耕农户户均建设棚厩1.2m2、饲料地0.004hm2,加快了山区养殖业发展,为山区群众培植了新的经济增长点。④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近几年,武定县接连遭遇特大自然灾害,退耕还林新造林地损失惨重。县乡林业部门努力克服特大旱灾造成的困难和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结合巩固成果项目实施,完成补植补造0.13万hm2,切实提高了退耕还林质量和效益,有效地促进了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2008-2012年国家重点核查验收结果表明,全县退耕地到期面积保存率达100%,持续保持了较高水平。
1.3 及时调整,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适当调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各乡镇开展专项规划调整工作。根据上级批复,2011—2015年,武定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调整为:发展种植业0.9万hm2,开展技术技能培训2 500人,补植补造0.15万hm2,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2 200户。林业项目专项资金为0.2亿元,占专项资金的80%。通过调整,重点加强了太阳能、技术技能培训和补植补造等3个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调整更适合武定县实际,更结合武定人民生产生活需求,更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总的来看,这几年退耕还林工作成效十分显著。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危害明显减轻,取得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使农民经济增收、生活改善,生态意识也随之增强,造林绿化、退耕还林的积极性非常高,要求继续实施退耕还林的愿望十分强烈,特别是未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农户意见很大,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势在必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将生态列入关系国计民生发展的大局来谋划布局,也标志着林业已经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为林业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环境。
2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0多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和措施,为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总结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方法,但也暴露出许多不足之外,下一步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家的退耕地还林工程,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2.1 武定县需退耕还林任务十分艰巨
根据武定县国土局2010年“武定县土地利用现状表”统计,武定县2009年末有耕地面积5.09万hm2,基本农田面积2.40万hm2,6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1.901万hm2,其中大于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0.36万hm2,15~25度坡耕地面积0.78万hm2,6~15度坡耕地面积0.76万hm2。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3.63万hm2,故武定县从2011—2020年可以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达1.47万hm2,除了近几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造林核桃种植以外,目前还可以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至少达0.67万hm2以上。省政府组织实施的陡坡耕地生态治理项目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与前一轮实施的退耕地还林每亩、每年补助260元相对偏低,武定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无力整合资金投入,根据武定县实际情况,武定2012—2020年陡坡耕地生态治理项目规划只申报0.28万hm2,要让耕地保有量以外的坡耕地都进行退耕还林,任务还十分艰巨,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国家下一轮的退耕地还林项目和资金。
2.2 国家退耕地还林任务大起大落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必须稳步推进,长期坚持,全面治理完毕。武定县2002—2004年共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0.37万hm2,其中2002年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0.07万hm2,2003年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0.2万hm2,2004年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0.12万hm2,从那以后就没有退耕地还林任务。启动新的退耕地还林工程在整合项目上可与农田基本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同步实施,各部门同时开展一条龙服务。至于整合资金方面既要考虑退耕户生活问题,又要考虑国力,稳步推进,长期坚持,最终达到全面治理完毕。并且启动新的退耕地还林工程不能只考虑25度以上坡耕地还林,从长远发展目标来看,在留足基本口粮田地(解决农民吃饭问题)的前提下,凡是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必需纳入退耕还林范畴,最终达到“长江之水常青”的目的。
2.3 退耕还林树种选择不合理
启动新的退耕地还林工程在树种选择上必需考虑见效快的树种(除局部受立地条件限制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使退耕户在第一、二轮补助期满之前尽效,提前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并且启动新的退耕地还林工程在树种选择上,生态林树种与经济林树种之间的兼用树种范围是否可以适当放宽,在考虑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考虑经济效益。即桃、梨、葡萄等能否列为兼用树种范围。
2.4 退耕地普遍存在经营管理粗放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必须克服“造懒林、种懒树”的现象。退耕地还林普遍存在头年种树,以后各年就等待领补助款,退耕户为了眼前的生计很少进行投入,不妨在补助兑现前把“高投入高产出”的科技兴林之路采用行政、法律法规、经济的手段穿插在退耕还林之中,特别把核桃种植的“三率指标”(第一年成活率、头3年生长率、3年后挂果率)列为各级政府考核的主要内容,这也是尽快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重要途径。
2.5 启动新的退耕地还林工程各地区不能一概推行“退一还二”政策
下一步武定县实施退耕地还林工程尽量少安排或不安排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因通过前一轮的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和近几年的巩固成果,全县基本上没有宜林地和疏林地来搞荒造和封山育林。
2.6 退耕地还林工作经费少且无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启动新的退耕地还林工程在设计兑现补助方案时需考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全部兑现给退耕农户,林业系统特别是基层林业站连下村补助都无法保障,对于贫困县来说是难以开展正常的退耕还林工作。
2.7 退耕户投入少见效慢且增加财政负担
继续实施退耕地还林工程必须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在补助兑现上要改变原来的兑现方式,头3年必须考虑高投入(特别是第一年),最终才能达到高产出,并且要转变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这也是党的十八大“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实施10年的退耕地调查了解,2002—2004年度的退耕地还林至2012年底普遍都已领8年补助,每亩补助费用折合人民币已达1 925元以上,但除桉树类可以适当采伐部分利用外且收入也很低,其他树种包括核桃等见效很少,甚至有部分退耕地块8年满阶段验收时由于干旱等原因平均树高与一年生合格苗相比反而倒缩,有些树种甚至到第二轮补助期满也不会见效,这种状况必须考虑投入问题和加强抚育管理。根据近几年的个体造林大户调查结果,史密斯桉第一年每亩投入1 000元左右,包括全面整地、栽植、管理等,第2~3年适当投入肥料费、施肥和管理,头年就郁闭成林,4年满平均树高达12~14m、平均胸径达12cm,估计6~8年可以采伐出售,每亩总投入不会超过2 000元,估计收入每亩收益达1万元以上,投入与产出之比将达1:5以上,投资效益翻两番,这样好的办法为何不在退耕还林工程上采用。建议下一步在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时,对桉类和核桃等兼用树种,若每亩每年补助400元的话,则第一年可以按最高单位投资概算进行高投入,即第一年每亩补助投入1 000元左右,“作业设计”审批结束第一年补助预拨到位,以后几年每亩补助300元左右,并且在每年兑现补助时扣留下一年的肥料费、施肥、抚育及管理等费用,这些费用建议由林业部门管理使用,使用时优先考虑本退耕农户。这些办法都是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退耕户尽快在退耕地还林上受益,克服退耕户只领补助不进行抚育管理等现象,这必然涉及修改《退耕还林条例》,望上级相关决策部门给予采纳为谢。通过10年来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国家注重退耕地还林生态效益的建成,从这几十年的工程造林成效来看,退耕地还林工程是保存率最高的项目,但对经济效益的发挥还注重不够,像武定县历年来实施退耕地还林0.37万hm2,若按高投入和加强经营管理,第一轮补助期满就基本见效,不必迎兑第二轮政策补助的话,用其迎兑第二轮政策补助资金可以多发展退耕地还林0.18万hm2,以桉树计算满8年每亩收入1万元的话,武定县人均可增收976元。近几年来,很多个体造林大户都看到发展林业的潜在利益,千方百计在山上作文章,他们都是看重投资效益翻番,既然个体造林大户都能做到的事,作为林家人会把退耕还林工程做得更好,真正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双赢。
[1]杜凡.清水河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现状及问题探讨[J].人民黄河,2011,33(06):108-109.
[2]禹雪莲,赫广林,赫福成,等.泾源县退耕还林地实施林药间作及野生花卉繁育问题探讨[J].陕西农业科学,2013,59(01): 155-156.
[3]谭成静,曾凡春,卢红信,等.阳市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效益及主要做法[J].现代农业科技,2013(01):191-195.
[4]张强强,景亚平,杨雪,等.退耕还林地鼠害防治试验与示范[J].草食家畜,2013(01):62-64.
[责任编辑:付佳]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on Further Improve the National Farmland Forest Engineering Related Wuding County
ZHANGZheng-cai
(WudingForestryBureau,WudingYunnan 651600,China)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of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in Wuding County more than 10 years were summarized,then propose the question and to solve the problem in order to ensure to implement national next farmland reforestation project well.
WudingCounty;returningfarmland toforest;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F326.23
A
1673-5919(2013)02-0020-04
2013-02-18
张正财(1965-),男,云南武定人,工程师,从事森林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