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与氨苄西林联用出现速发性过敏性休克1例
2013-01-24夏明红胡春光杨利伟吴陈欢
夏明红胡春光杨利伟吴陈欢
1.湖北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2.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湖北 黄冈 438000
青霉素与氨苄西林联用出现速发性过敏性休克1例
夏明红1胡春光1杨利伟1吴陈欢2
1.湖北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2.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湖北 黄冈 438000
青霉素;氨苄西林;过敏性休克
有关做过青霉素皮试后联用青霉素和氨苄西林导致速发性过敏性休克的报道较为少见,笔者现将所发现的1例报道、处理和分析如下。
1 病例报告
患者,女,36岁,护士。因“咳嗽、咳黄痰2周”于门诊就诊,初步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询问得知患者无青霉素过敏史后,开出处方:生理盐水250ml+青霉素800万U+氨苄西林6.0g/ivgtt,qd×6d。
值班护士使用青霉素做皮试,方法如下:将80万U/瓶的青霉素钠盐注入4m l生理盐水,配成20万U/ml的配制液,再取0.1ml,加生理盐水配成2万U/ml配制液,接着取此种配制液的0.1m l,加生理盐水配成2000U/ml,最后取2000U/m l配制液0.25ml,加生理盐水配成含青霉素钠盐500U/ml的皮试液。然后给患者前臂屈侧腕上皮肤消毒,皮内注射0.1ml皮试液,观察20分钟。20分钟后,患者无任何过敏反应。
病人在接受点滴后2分钟感觉输液侧上肢皮肤瘙痒,5分钟后出现胸闷、气促、心慌、全身不适,意识清楚但表情痛苦。立即给患者测生命体征:血压80/60mmHg,脉搏120次/分。诊断为:速发性过敏性休克。立即予以抗休克抢救:患者平卧、保暖、吸氧,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注射液0.5m l升血压,地塞米松注射液5mg加5%葡萄糖250ml快速滴注以起到抗过敏和扩充血容量作用。10分钟后,患者休克症状缓解,血压95/65mmHg,脉搏100次/分。30分钟后所有症状消失,脉搏75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10/76mmHg,心律规则,心音有力。
2 讨论
青霉素和氨苄西林都是属于β-内酰胺类中的青霉素类抗生素,属于同一个结构类别。青霉素为窄谱抗生素,临床主要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如乙型链球菌、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革兰阴性球菌如淋病奈瑟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的感染,另外,还可用于革兰阳性杆菌、螺旋体等的感染。氨苄西林为广谱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很好的作用。因为青霉素和氨苄西林均较便宜,不良反应少,效果好,属杀菌剂,故在临床上广泛使用。但因青霉素和氨苄西林都可引起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因此药典规定在使用前必须做皮试,皮试呈阴性方可使用。
上述患者出现速发性过敏性休克,笔者认为可能与以下几个原因有关:
①皮试出现假阴性。根据值班护士提供的制取皮试液的过程来看,操作流程完全规范,不存在皮试液浓度过低的现象。医生处方中青霉素和氨苄西林各自的浓度均未超出药典规定,经了解患者滴注时也无滴速过快情况。患者发生过敏及过敏性休克有可能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导致,出现了皮试假阴性状况。
②没使用氨苄西林做皮试液。药典规定氨苄西林在使用时用青霉素作皮试,原因是它们属同一类型的抗生素,彼此之间存在着交叉过敏反应。但是由于青霉素和氨苄西林在溶液中的过敏物质种类(包括药物制备过程中的纯度不同而含有的杂质、药物分解产生过敏的物质)及含量并非完全相同,因此笔者建议在使用氨苄西林时,最好使用氨苄西林配制皮试液进行皮试,标准浓度为0.5mg/m l。
③青霉素和氨苄西林不宜混合配伍。青霉素最适pH值为5~7.5,在pH值过高或过低时均会导致分解加速。青霉素配液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pH值为4.5~7.0)稳定性比较好,加入氨苄西林后会改变溶液的pH值,导致青霉素分解加速,而青霉素的存在反过来也会影响氨苄西林的稳定性。青霉素和氨苄西林分解后可产生青霉噻唑、青霉胺、青霉醛、青霉烯酸等,与机体蛋白结合产生青霉噻唑蛋白等致敏物质。青霉素和氨苄西林同时配制在一个瓶中,总的药液量偏高,致敏物质来源也更多,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发生率自然也更高。因此,单纯从过敏及过敏性休克角度分析,青霉素和氨苄西林混合联用是不合理的。
除了从过敏角度来分析不宜联用外,也有一些专家学者从其它方面指出二者不宜联用。如王若琦2000年于期刊《中国临床医生》第28卷3期上发表论文“青霉素与氨苄西林不宜联用”,理由有:二者竞争同一个作用点,影响彼此效率;诱导肝药酶活性,加速灭活;加速细菌耐药形成;联用费用更高。总之,青霉素和氨苄西林是不适宜于联用的。
[1]王若琦.青霉素与氨苄西林不宜联用[J].中国临床医生,2000,28(3).
[2]魏宽林,李雅萍.氨苄西林应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6).
[3]杨宝峰.药理学.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4]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0.
R595.3
A
1007-8517(2013)07-0155-01
2013.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