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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体位下损伤方式法医探析

2013-01-23雷唐田丰

中国医药指南 2013年8期
关键词:破口创口探查

张 雷唐田丰

(1 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山西 临汾 041000;2 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山西 临汾 041000)

特定体位下损伤方式法医探析

张 雷1唐田丰2

(1 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山西 临汾 041000;2 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山西 临汾 041000)

目的 探析特定体位下损伤的形态特征、方式及法医鉴定要点。方法 收集 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我院法医鉴定室鉴定的特定体位下损伤案例2例,分析其损伤的形态特征、方式及法医鉴定结果。结果 1例死者经尸检发现其右股部被刺伤,导致大腿右侧股静脉破裂深达腹腔,受右侧股前外侧肌肉收缩的影响,死者的破道闭锁,大量血液无法流出体外,血液从腹膜破口方向流入腹腔,发生右侧胸腔大量积血,造成右侧股部破口出血少、伤势轻的假象而漏诊死亡;另1例经尸检发现其左侧肺下叶被贯穿,虽然经过手术修补缝合,但由于创口损及左心室前壁及其包膜(包内见积血),血液刺激、压迫心脏,导致患者急性心力衰竭抢救无效而死亡。结论 胸部刀刺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以及多脏器损伤的可能性。早期、及时、有效的手术与术中细致探查是减少漏、误诊和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

特定体位;损伤方式;胸部刺伤;法医;鉴定

特定体位下损伤是几年来法医研究的一项重点内容[1],本文通过对我院医鉴定室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收集的2例特定体位损伤案例的鉴定材料进行回顾分析。

1 案例资料

案例1:死者,女,29岁,与嫌疑人(男,34岁,180 cm,疑为死者情夫)发生争执时被单刃钢刀刺伤胸部,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尸检:尸长158cm,体格发育正常。案发时上身穿白色针织外套,其左衣领口下方27cm、距离中线4.5cm处发现约1.5cm长的破口,破口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角内锐外钝,无组织间桥;内穿黑色体恤,其右侧衣领下方15cm、距中线1.8cm处发现约1.6cm长的破口,破口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角外钝内锐,周围有明显血迹。损伤鉴定:左侧乳头内侧6.2cm处发现0.1cm×0.18cm大小的浅表划伤;左侧乳头内上方4.8cm处发现一个长约3.4cm的破裂口,破口创缘整齐,创壁光滑,腔内无组织间桥,破道斜向下长达胸腔。解剖检验:心脏包膜右前部分有一长约2.2cm的破口,心脏包膜左前部分有一长约1.8cm的破口;下腔静脉至右心室处有一长约1.6cm的贯通破口;第3、第4肋之间接近胸骨处有一长约3.4cm的破口;肺右侧下叶外侧有有一长约0.9cm的破口;左侧心耳处有一长约1.7 cm的破口。右侧胸腔有3490mL左右的积血。左胸创口向内、向下沿破道方向连接各脏器组织,与冠状面约298°夹角,与矢状面形成一约39°夹角。沿死者背部纵行切开背部皮肤及皮下组织,于脊柱正中平肩胛骨下角处有2.5cm×1.9cm肌肉出血。其余未见异常。现场情况:位于市中住宅区,3楼,一室二厅,客厅茶几上与地上有3团带血卫生纸,沙发周围及到门口有明显血迹,地面上有一把带血刀具。刀具检验:单刃钢刀,长36.2cm,刃长21.4cm,刃宽2.0 cm,柄长14.8 cm,刀柄为圆形,直径2.3 cm。DNA检验:刀具、卫生纸上的血迹经DNA检验证实均系死者血迹。

案例解析:该例死者经尸体检验发现其右股部被刺伤,导致大腿右侧股静脉破裂深达腹腔。受右侧股前外侧肌肉收缩的影响,死者的破道闭锁,大量血液无法流出体外,血液从腹膜破口方向流入腹腔,发生右侧胸腔大量积血,造成右侧股部破口出血少、伤势轻的假象[2],给治疗人员诊断带来一定难度,易漏诊。本例死者就是因为漏诊了右股部创口,导致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后经省医学会两次鉴定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教训深刻。

究其原因,一方面,腹部解剖位置与股部前外侧间的距离相对远[3],股部破口延伸至腹腔的病例在临床仍很罕见,加之刀口表明出血较少,股静脉不完全断裂、出血较缓慢者急诊入院时其血压、脉搏、心率等生命体征多呈暂时平稳状态,易造成创口浅、伤势轻的假象,上述使得外科医师在临床诊断时较难判断,难以引起重视。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急诊医师缺乏责任心、疏忽大意,未对破口进行仔细全面的探查即行缝合,受惯性思维的影响[4],忽略了创口可能造成深部静脉血管损伤的可能。此外,急救医师对患者的病情、体征缺乏详细深入了解,在患者发生失血性休克等症状时未能及时正确判断,而误诊为合并心脏病,造成抢救措施不当,缺乏效果,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由此可见,对于临床上股部上方部位创伤患者,急诊医师应考虑深部血管、神经等损伤的可能,仔细探查(检查),防止破道延伸至腹腔被漏诊,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案例2:患者,男,25岁,因与他人斗殴被尖刀刺中左胸部后送入医院,伴有背、臀、臂、腿等部位的刺伤。入院时表现为胸闷、气短、胸痛等症状,未见心悸、喘息、腹痛。

查体:左侧胸壁第5肋间水平锁骨中线外侧有一约3.1cm长的创口,创口表面出血,呼吸时见大量鲜血与血块涌出,血中有气泡,探查创口发现胸腔左侧呼吸运动微弱,肺部听诊闻及左肺浊音,双肺呼吸音不清。血压无,心率为97次/min,心脏未闻及病理性杂音。后行开胸左肺下叶创口清创缝合术治疗,术中清除积血约3400mL,予明胶海绵填塞,检查明确肺部无明显漏气、出血,于腋中线第8肋下方置胸腔闭式引流管,常规用生理盐水冲冼胸腔。

术后患者血压升至70/40mmHg,脉搏94次/min。但术后2h患者仍表现为失血性休克,呼吸浅、快,二次手术探查诊断为开放性胸外伤、肺破裂、肺挫伤及失血性休克,后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死者左胸部乳头下2.1cm处有一约21cm长的水平手术切口,缝合21针。剪断缝合线后发现在乳头下距离锁骨中线外侧约1.6cm 处有一斜行(左上右下)约4.2cm破口,破口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角外钝内锐,破口经第5肋间延伸至胸腔,贯穿左侧肺下叶,伤口长约3.9cm,深11cm,心脏包膜处有一约3.9cm长的破口,包腔内见约450mL的血液和凝血块,在左心室前壁距离心尖2cm处有一3.9cm×0.7cm大小的创口,创口深达肌层。其余未见异常。现场情况:位于闹市马路边,马路上有明显血迹,地面上有1把带血刀具。刀具检验:园柄单刃钢刀,长37.8cm,刃长22.6cm,刃宽2.5cm,柄长15.2cm,刀柄为圆形,直径2.4cm。DNA检验:刀具上的血迹经DNA检验证实均系死者血迹。

案例解析:该例死者经尸体检验发现其左侧肺下叶被贯穿,虽然经过手术修补缝合,但由于创口损及左心室前壁及其包膜(包内见积血),血液刺激、压迫心脏[5],导致患者急性心力衰竭抢救无效而死亡。后经省医学会两次鉴定认定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教训深刻。本例患者在心脏创伤后约2.5h死亡,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伤后送诊、抢救及时,死者较为年轻,耐受能力较强[6]等因素有关。造成本例患者漏诊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肺脏刺伤,患者血气胸征明显,而心包填塞征不明显,使得外科医师在救治时未引起及时重视,导致漏诊而死亡。应引起高度重视。

2 讨 论

胸部刀刺伤属于开放伤,患者多有穿透伤并累及胃、肝、脾甚至心包的诸脏器[7]。此类患者入院时应加强对是否有穿通伤及内脏伤的鉴别诊断,以及时判断是否需行剖腹探查。对于有休克、明显腹膜刺激征和刺口探查、腹穿结果、X线检查阳性[8]等患者,不需行过多的辅助检查,应迅速行剖腹术。需要注意的是,刀刺部位在胸、腰、腹股沟内外等部位的患者,仍有穿透腹腔、伤及腹腔脏器的可能性,尤其是对于刺口较细小,出血较少的部分也不能忽略,仍有存在严重内脏伤的可能。综上所述,胸部刀刺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以及多脏器损伤的可能性。早期、及时、有效的手术与术中细致探查是减少漏、误诊和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

[1]易旭夫,邓振华,陈晓刚,等.胸部刺创致迟发性心包积血死[J].法医学杂志,2002,18(3):2245-2247.

[2]王志超,侯胜利,赵利辉.特定体位下损伤方式1例法医分析[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2008,26(1):1672-1674.

[3]胡光亮.股外侧刀刺伤至股部大血管损伤13例救治体会[J].医学临床研究,2004,21(8):1007-1009.

[4]陈强,薛扬,王峻.胸壁锐器刺伤后胸膜腔少量积液法医学鉴定探讨[J].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二届法医临床学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09.

[5]罗勇.心脏刀刺伤致皮质盲法医学鉴定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 2007,22(6):1673-1675.

[6]杨云龙,张卫平.处置刀刺伤须防范深部组织损伤的漏诊[J].临床误诊误治,2012,25(3):1002-1005.

[7]李景波.心脏左室前壁被刺创漏诊死1例[J].刑事技术,2003,28 (1):89-92.

[8]刘健.胸部外伤致肺挫伤死亡1例[J].法医学杂志,2009,25(1): 1004-1006.

R89

:B

:1671-8194(2013)08-02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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