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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与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

2013-01-21云,王

关键词:维纳斯他者伦理学

高 云,王 恒

(1.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93;2.南京财经大学 科研处,江苏 南京 210046)

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与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

高 云1,2,王 恒1

(1.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93;2.南京财经大学 科研处,江苏 南京 210046)

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当代大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存在着部分大学生责任意识薄弱甚至缺失的问题,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路径。研究梳理“他者”伦理思想,对于培养、提升大学生责任意识,将为他人尽责与为己尽责相结合,实现责任自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责任意识;培养

责任是伦理学的核心概念,责任意识是一种道德意识,责任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国历来重视对青年一代的责任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主流是好的,多数具有较高的责任感,但也确实存在着部分大学生责任意识薄弱甚至缺失的现象,他们有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稍有烦恼就出走甚至自杀;有的竟然剥夺别人的生命,如马加爵事件、药家鑫撞车杀人案件等等,部分大学生责任意识的缺失一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法国哲学家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对于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实现责任自觉,具有积极意义。

一、大学生责任意识淡薄及缺失的表现

少年强则国强,大学生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他们肩负着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历史重任,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责任意识是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是一个人产生强大动力的源泉,所有的成功者,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大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大学生责任意识既是衡量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标志,也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成为高校思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人才工程。当代大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向上值得肯定的,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各种因素的影响,大学生责任意识淡薄甚至缺失。具体表现如下:

(一)自我责任意识弱化甚至缺失

大学生应该具有自我成才、珍爱生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责任意识,但是,部分学子自我责任意识状况令人堪忧。其一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部分大学生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学习自律性和计划性差,作息无规律,迟到、旷课屡禁不绝,课堂上无精打采,沉迷于网游和网聊,厌学现象严重,考试中普遍存在违纪作弊现象,导致学业荒废。长此以往,现实的学业无法完成,理想信念很渺茫,最终无法完成学习任务。其二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恣意糟蹋。许多大学生没有认识到身体健康对个人成才的重要性,没有强身健体意识,熬夜甚至通宵达旦上网等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行为经常发生。在珍爱生命方面,很多学生没有意识到善待生命也是一种责任,个体承担和履行这种责任的过程正是探索生命价值的过程。近年来,大学里自杀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11年期间,共有200多名大学生自杀,自杀原因主要集中在学业受挫、人际关系受挫、就业受挫等方面[1]。部分大学生抗挫折能力十分薄弱。一直以来,部分大学生自我评价界定很高,当接触现实时心理落差就很大,当泡沫破碎后,就易自暴自弃或走极端。大学生自杀问题越来越严重的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二)感恩意识弱化,家庭责任意识缺失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长大成人的子女有责任和义务关心回报养育了他们的家庭。但是现状却不尽如人意,部分大学生对来自父母长辈的关爱呵护熟视无睹,极少能理解父母长辈的苦心,更不用谈为父母、为家庭做些什么。部分学子家庭责任意识十分淡薄,感恩意识趋于弱化,只知道一味索取,很少知道感激,更不用谈对父母的关心和回报。部分大学生连父母的生日甚至年龄也不记得,求学在外却很少与父母联系,只有在遇到困难或者资金紧张时才想到父母,向父母频频索取时根本不考虑家庭实际状况,攀比心严重,比吃比喝比穿用就是不比学习,要求配备更高级的手机、电脑等,往往给不富裕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近几年,大学生“啃老族”现象日趋严重,部分学生不体谅父母劳动艰辛,反而贪图享乐,懒惰、脆弱,毕业找工作时挑三拣四,频繁跳槽,乃至长期赖在家里不工作,严重缺乏为父母分忧解难和孝敬之心。部分大学生婚恋责任意识也很淡薄,作为未来婚姻家庭的主体,大学生对待个人情感应具备一定的责任意识,然而现在恋爱动机不纯、过分物质化、恋爱对象随意、性观念开放等现象都严重存在。这些都极端危害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 诚信度偏低,社会责任意识缺失

当代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有些自幼就养成了唯我独尊、自私自利的不良习性,自我意识很强,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受西方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多元化的影响,特别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过度追求个人价值和自由,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事事讲报酬,功利心极强,个人主义严重。在处理自我与社会、他人关系时,以自我为主,缺乏合作、服务、奉献精神,不讲诚信,作假事件层出不穷,譬如有的为了获得贫困资助,谎报家庭困难,有的甚至恶意拖欠学费,贷款到期不还。部分大学生缺乏必要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对国家兴衰毫不在意,对国计民生漠不关心,对集体团队活动消极冷漠,对社会不良风气视而不见,对违法犯罪现象袖手旁观,俨然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作风。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必然导致自闭自卑、冷酷自私、心高气傲等性格缺陷,缺乏基本的生活常识和为人处世之道,对外界不能敞开心扉,坦然对待,人际关系疏远恶化,大学校园内频频发生的一些突发性事件,如杀人、自杀等事件,与社会责任意识缺失有很大的关系。

大学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主力军,加强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民族复兴大业的成败,意义重大,值得深入研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借鉴列维纳斯为“他者”负责的伦理思想,帮助他们正确处理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培养树立超越自我,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意识。

二、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思想概述

法国犹太思想家列维纳斯认为伦理学是“第一哲学”,他的哲学起源于对犹太人生存问题的现实考虑,是对犹太人集中营生活的反思。他亲身经历了二战磨难,曾因法国士兵的身份被关押在战俘营,在立陶宛的许多亲人被纳粹帮凶杀害,因此,列维纳斯对“他者”伦理学或责任伦理学的思考主要基于犹太人乃至整个人类的现实生活困境,其伦理学贴近生活。

(一)对传统西方哲学的反思批判

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对传统西方哲学“同一性”思想进行了反思批判。“同一性”就是世界的整体性、总体性 。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对犹太人的奴役杀戮,促使列维纳斯试图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寻找西方社会充斥血腥暴力战争的思想根源,他把这一根源归结为西方的本体论传统,这种本体论以自我为中心,将所有东西以知识对象的名义整合到“我思”中,抑或将一切东西的意义皆归因于孤独的自我存在。因此,作为主体的“我”使用各种手段压制、占有甚至消灭他者。主体与他者的关系就是一种操纵和被操纵的工具性关系,正是这种工具性关系导致了各种各样的暴行。列维纳斯极力批判整体性同一化,在他看来,人们无法从整体上思考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更无法将他者与自我同化,因为他者永远代表的是无限,无限是不能整合到“我思”之中的,应让他人成为具有他性的绝对他者。让他者为“我思”所认识,预示着达到整体性,相当于把他人乃至整个世界容纳在“我”的大脑之中,从而形成一种消除了差异性、外在性等他性的完整的统一。在列维纳斯看来,人类存在的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就是与他人相遇,而这种相遇是具有伦理性的。他人的存在以面孔呈现,“我”与“他”是脸对脸面对面的,这是一种双向交流,面孔的在场意味着“我”无法占有他人,“我”的企图占有被他人面孔所抵制,他人面孔突破了“我”的同一化。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为他人负责的伦理关系。列维纳斯认为强调存在实际上就是要求实现自己的本质,也就是要追求私人利益。而走出存在,超越本质,意味着对他人负责,代表的是公正[2]。

可见,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承认差异,主张消除对他者的压制暴力,强调要正确处理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强调异质和他性,主张开放、多元、流动。这种伦理学意味着走出希腊、走出西方的转向,这一转向以外在性、受动性和他异性超越了西方传统哲学的内在性、主动性和同一性倾向。

(二)他者先于自我

在西方哲学史上,霍布斯认为人类社会是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的丛林状态。法国的萨特认为他人即地狱,胡塞尔认为哲学不可回避他人问题。只有列维纳斯把他者放到了优先考虑的地位。列维纳斯主张要关心尊重他者,且无条件地为他者承担无限责任。这种伦理学提出了一种新的主体观,为个体走出自我、走向他人,与他人和谐相处提供了理论依据。

列维纳斯强调他者,但并不否认主体性,他只是否认为己的主体性,他主张为他的主体性,一种责任主体观,为他性就是主体性的展现,个体的能量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主体性也越强,主体性不是对他人的支配控制能力,而是为他人承担责任的能力。事实上列维纳斯伦理学的核心就是倡导无限地关怀他人,尤其强调个人无法逃脱对于他人的责任,这种责任是无可替代的。围绕着自我与他者的伦理关系,列维纳斯在其著作中论述了他人存在的绝对性、无限性及崇高性。甚至在谈论神学和犹太教传统时,其立足点仍然是每个个体对他者的绝对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是为他者而存在,每个人为他者所要承担履行的责任义务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无限的、无偿的、无可计较的。自我对他者只能是一种无代价的包容、宽容和关怀,是不求任何回馈的一种“捐赠”。自我有绝对义务和责任来回应他者的一切要求。列维纳斯认为,他人之脸的呈现,是对“我”的一个召唤,即刻对“我”形成一种义务,对“我”发出命令,从而使“我”处于为他服务的地位。列维纳斯还进一步强调只有以他者为媒介,通过他者自身才有可能使主体经验实现一种超越。每个个体都始终面临着他者的包围与共存,也始终面临着如何正确处理同他者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在同他人的相互依赖关系中存在,在同他人的关系网络中,面对着“他”的世界、“他”的彼岸。他者,不仅存在于当前,也存在于过去和未来,更存在于无限超越的彼岸。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他者仅构成他者世界中的一小部分,而更多更重要更无限的绝对的他者,则在超越的彼岸。在列维纳斯看来,彼岸的他者,是现实世界的人们必须追求、并与之对话的极其重要的部分。因而,列维纳斯更多地寄希望于彼岸,寄希望于无限他者对人的思想启蒙和精神支持。他者的世界是无限无止境的,他者就意味着无限性。作为个体的自我是无法与他者所构成的世界相比拟的,他者优先于自我。

(三)责任先于自由

列维纳斯指出“同一化” 思维方式下的自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种自由观将他人视为自我实现自由的障碍,自我在追求自由的时候,就必须肯定自我对于他者的权力,自我为了自由可以对他者行使暴力、甚至进行屠杀[3]。列维纳斯认为,自由是与对他人的责任联系在一起的,自由是有限的,自由就是为他者负责,只有在尽责中获得自由。

列维纳斯把存在视为与绝对他者的关系,认为只有他者或为他伦理学才能拯救人类。在他看来,自我是他者的隶属者,是人质,世界向他滚滚而来,“他”别无选择,无处逃遁,因此责任是原初的,即在“我”未出世前责任就已确定[4]。自由是被给予的,是以他者为中介的授权。他者不可能被吸收进本我为自己创造的世界,与他者遭遇不是一个具体偶然事件,而是一种命运,主体并非如风般自由,实存主体从原初上就与他者共处[5]。但这绝非意味着消除自我,正相反,与他者遭遇这一源初性伦理事件,使自我获得了独立之可能。可见,他者是“我”的世界存在的基础和根源,自我是为对他者负责而生活,自由就是向他者的超越。自由的实现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使人受到约束,为他者负责,在尽责中才能获得自由。在列维纳斯看来,自由并不像康德所说的那样高不可攀永远严肃,相反,自由对于个人来说是随时可以成立和实现的,向他者的超越,不仅能将真正的自由给予人,而且也保证了人的永远乐观和希望。总之,列维纳斯认为这种世界存在的伦理性,是现实世界自由实现其节奏与和谐的前提,也是生存的个体得以产生希望的基础。伦理的先在性决定了责任大于权利,责任先于自由。

三、“他者”伦理学对大学生责任意识教育的启示

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是睿智的,自我通过积极履行承担对他者的责任义务,必将能赢得他人的认可肯定,由此也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实现了生命满足感,同时也实现了“我”与他者的关系协调、和谐共生,自我存在与发展的空间亦趋稳定。可见,对他者负责即是对自我负责,为他人尽责与为己尽责是相辅相成相统一的。“他者”伦理思想为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研究、实践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启示。

(一)强化自尊、自信、自强教育,提升大学生承担自我责任的能力

责任教育具有层次性,个体对责任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责任承担能力也是逐渐提高的。因此, 高校责任教育要遵循规律循序渐进,首先要教育引导学生对自己负责,这是责任教育的起点。一个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人是不可能对他人、社会负责的。对大学生进行责任教育的基础是加强自尊自信自强教育,个体都有自尊和受人尊重的需要,自尊、受尊重,又是产生自信心的强大心理动力。具有自信心,则对青年学子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承担能力的发展,起着奠基性的支持作用。要引领大学生走向自信,引导他们勇于面对自己,客观地评价自我,知己之短长,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接纳自己,从我做起,在实践中、在尝试中、在挑战自我中、在集体活动中培养自信,用成功的体验提升自信度。只有自尊自信,才能自立自强,只有自立自强,才能成人成才。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引导大学生树立知难而进、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意识,确立崇高理想和人生目标,立志成才,不断追求,不断超越,创造自我、实现自我,全面发展,个体能力越强,责任则越大。以此为基础,拓展青年学子的“他者”责任意识,将会逐步使其领悟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真正内涵,体认到对他人、社会、人类及自然负有的道义上的责任,真正理解“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真谛。

(二)开展感恩、关怀、回馈教育,提升大学生为“他者”尽责的能力

从弘扬感恩文化、营造感恩氛围和开展感恩活动等途径入手,不遗余力地促进大学生感恩、关怀、回馈教育[6]。感恩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老师的栽培之恩,更重要的是培养一种为他的责任意识,让学生学会去爱,去尽责,学会承认、尊重、关怀他人。在价值观多元各种文化交锋激荡的社会大环境中,每个人的个性特点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张扬。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对象,更有自己的独特思想和判断标准,积极大胆地表达观点看法,获得他人认可,已经普遍成为大学生们的共识。同时,大学生更要有包容心,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作为大学生个体,首先应该承认并尊重“他者”的他异和独立,尊重他人不同的观点看法。以尊重、体谅和承认为基础,“我”与他者才能有效化解各种思想矛盾和生活冲突,以平等的姿态实现持续有效的沟通交流。每个大学生还要努力做到关心爱护他人。作为社会储备人才的大学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反之,大学生群体也应对社会、对他人给予关怀,每个大学生个体同样也应该关心爱护身边的所有人,关怀每一个他者,对他人社会要有所付出,承担回馈家庭、社会等“他者”责任,并不断提升这种为他者尽责的能力。只有在这样的责任承担履行过程中,大学生个体才能得到他人的充分肯定和持续关怀,从而使自我的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在为他的过程中得到实现。

(三)强化师表功能,努力做到为他尽责与为己尽责相统一

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引导大学生学会做人,将为己尽责与为他尽责相结合,高校的教育工作者责任更大。高校教师的一言一行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学生,欲要正人,先要正己,如果高校的教育工作者自身缺乏责任意识,那么学生的责任意识培养也将无从谈起。因此,要培养提升大学生的责任意识,高校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自身要具有强烈的“他者”责任意识,能够做到以高尚的人格来感染学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首先要有明确的岗位意识,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让大学生明白,只有不断履行“他者”责任的人生才是丰富多彩的人生,只有索取没有奉献规避责任的人生是苍白无意义的。要有社会责任意识,人们把子女送到高校,将美好的希望寄托在高校,教师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培养好、教育好学生,将学生培养成家长满意、社会渴求的人才。还要有国家民族责任意识,通过教育要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成巨大的人力资源。总之,广大的高校教育工作者在教书的同时,更肩负育人的重任,要用自己强烈的“他者”责任意识和优良的责任行为去影响教育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处处起到榜样表率的作用,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他者”责任意识也能得到不断地提升。只有当每个个体都积极履行“他者”责任义务,人人为他的责任意识得到发扬,自我的生存发展才能得到尊重关怀,“他者”责任意识在践履过程中实现了为己负责与为他尽责相统一。

[1] 蓝超英.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J].高教论坛,2007(3):8-11.

[2] 杨大春.超越现象学——列维纳斯与他人问题[J].哲学研究,2001(7):54-60.

[3] 吴先伍.“我为他人负责”——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形而上学研究[J].哲学动态,2008(2):64-69.

[4] 岳梁.“弱者的话语”:列维纳斯的伦理学逻辑分析[J].自然辩证法究,2011(2):1-7.

[5] (法)列维纳斯.从存在到存在者[M].吴蕙仪,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123.

[6] 付洪.关于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的一些思考[J].道德与文明,2008(6):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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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05X(2013)04-0079-04

2013-09-24

2013-11-05

1.高 云(1974-),女,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供职于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处;

2.王 恒(1967-),男,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系副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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