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异地高考需稳步前行
2013-01-15吴德星
吴德星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目前已有5省市明确了异地高考的具体标准。作为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异地高考逐渐升温成为最受瞩目的社会民生议题之一。
2012年10月31日,黑龙江省公布了2013年异地高考报名规定,称具有该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该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该地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可在当地报名就地高考。
这短短几十字,被外界视作第一份明确异地高考具体条件的“破冰”之举。这个方案也受到该省大部分外省籍考生家长的欢迎,认为很“人性化”。
同样完成“破冰”的还有江西。2012年11月30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相关政策,成为继黑龙江、安徽之后全国第三个公布异地高考具体方案的省份。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都实行高考户籍限制政策,即本地只接受户籍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这样就导致广大非户籍考生只能回到原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但各省区的课程、考试都有较大差异,习惯了当地教材的学生回到原籍参加高考,加上高考前夕来回奔波,很难发挥出应有的水平。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全国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十分协调,有些地方高校比较集中,有些地方高校比较少,在户籍限制下,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必然带来教育公平问题,而异地高考改革将改善这种不平衡的局面。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一方面著名高校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又是高考的生源大省,所以在高考录取时,山东省的考生要考很高的分数,才能够进入国内优质的大学,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教育不平衡。
也有舆论认为就地高考将是把双刃剑,在解决务工人员子弟高考困难的同时,会引发变相的“高考移民”。2005年,海南的“高考移民”人数多达9793人,以当年报名人数4.49万人计算,平均不到5名考生中,就有1名高考移民。如果一个学生在高分数线的城市学习,然后把户籍放到低分数线的地区,但在高分数线的区域参加了高考,其考分回到低分数线地区参加录取后,自然对考试所在地的其他考生来说,产生了一种不公平。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地区的考试分数线不同,如果没有了户籍限制,大量学生向低分区迁移,这对当地学生来说,有可能带来一种新的不公平。
因此,看待异地高考的改革,已经不再是简单地呼吁教育公平、教育权利平等的初期了,而是到了如何处理不同群体利益、改革技术化手段的阶段了。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户籍限制有条件地放开,而且教育部门也应该在“准入条件”上严格把关。
本文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