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动物检疫工作若干问题讨论
2013-01-13孙长友
孙长友
[摘 要] 由于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对于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全面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努力将检疫工作细化、在保量的前提下做到保质,扎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以确保流入市场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安全、放心、无疫病。本文通过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讨论进而总结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动物检疫 屠宰检疫 产地检疫 临栏检疫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1-0207-02
动物检疫工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问题,是维护食品市场安全,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推手。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食品卫生人人重视,国计民生时时关注”,这就要求扎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从而确保流入市场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合格、安全、放心。然而,现在检疫工作中监管漏洞、体质不健全、宣传不到位、私屠乱宰现象、产地检疫申报以及临栏检疫都面临许多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动物检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采取相应措施发展动物检疫工作凸显的尤为重要。
一、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动物检疫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使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难以到位
《动物防疫法》作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唯一标准,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风向标的作用。但是,动物检疫工作中会出现不同的问题,而由于相关具体的法规法律以及实施细则中没有相关规定,从而导致法律威慑力降低,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死角和漏洞,检疫员面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同时,检疫工作因其特殊的职业特点,例如执法难度大、危险性高等,再加上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动物检疫工作执法难度大,工作难以进行和落实。
2.私屠乱宰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大部分地区已经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要求,已经建立固定屠宰场,但是少数地区并未建立符合标准的屠宰点,导致肉源和生产时间不明确。同时检疫程序的不明确规范也助长私屠乱宰现象的不正之风。有些检疫员只是通过“用眼看”,“看的过去”来检验肉制品的质量。有些屠宰户通过贿赂检疫员将健康猪肉与病死猪肉“掺和”检验,以带合格印章瞒混过关,从而谋取不法利益。这些做法无疑会滋生更多的私屠乱宰现象的产生。
3.产地检疫申报以及临栏检疫都面临问题
产地检疫申报是开展检疫工作的基石,是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只能严抓不能松管。做好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申报是做好检疫工作的开端。但是由于一些屠户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检疫申报意识不强、利益驱使等原因导致产地申报率不高,甚至出现抵制申报现象和逃避申报现象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发展。
4.广大群众动物检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动物检疫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导致相当一部分群众对于动物检疫的流程、规范、法律的相关知识普遍缺乏,对动物检疫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没有深刻和科学地认识。甚至有些屠户对于病死猪肉的危害一无所知。这种意识淡薄的行为直接间接地买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过程中,缺乏索取检疫证明的习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助长逃避检疫、抵制检疫的恶性循环的泛滥。部分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淡薄,见利忘义的行为不仅阻碍检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危及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建议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建议完善《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使执法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从而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有必要拓宽检疫监督范畴,对相关宾馆、餐饮行业、冷库、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划入动物检疫工作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做到对无产地检验证明的一律禁止运出产地和收购,做到经常性地监督,一旦发现有无证运输,违法违规经营等现象出现。依据法律进行严惩,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通过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惩处打击私屠乱宰现象
基层动物检疫执法队伍作为国家动物检疫工作的根基,对严厉惩处打击私屠乱宰现象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借助国家推进兽医制度改革的大好契机,增加基层检疫人员编制数量,壮大检疫人员数量;大力提高检疫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杜绝因为业务不熟练和贪污受贿等行为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大门;坚持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检疫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做到把好人员招进队伍。
同时,对于少数屠宰户和养殖场(户)违反《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案件要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提高产地申报检验率和临栏检疫率
地方各级政府应该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应在财政预算上予以政策性倾斜。就地方临栏检疫率低的情况来说,部分养殖场(户)位于交通不方便的地方,许多检疫员从事工作强度大、专业要求高、危险度高并且收入低的情况,很少有人主动去养殖地进行临栏检疫工作,当地政府财政应就此情况予以财政补贴。对于产地检疫申报率的情况,政府对于主动进行产地申报的农户予以补贴,调动广大养殖场(户)和屠宰户的积极性。
4.加强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经常组织检疫员进行下乡宣传活动,通过广播、传单、咨询、“一对一谈话”等宣传手段加强有关动物检疫工作的法律和知识教育。扩大教育目标,不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对于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同时,还应对基层政府人员进行宣传,在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中争取行政、司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顺利地进行动物检疫工作。
三、结语
动物检疫工作是建设食品安全社会的重要推手,只有动物检疫工作合理、规范、科学地开展,才能坚持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助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高代宏.浅谈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禽种业.2011(07).
[2]曹晖;安雪莲.刍议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畜牧市场.2010(07).
[3]何为俊;刘国胜.基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08(21).
[4]宁学平;朱兴贵.东川区动物检疫工作现状与对策[J].云南农业.2009(07).
[5]李发春;黄元鸿.镇沅县勐大镇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