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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名实论中的传播观念解析

2012-12-29徐思凡

新闻世界 2012年11期

  【摘 要】荀子是我国先秦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也是继孔孟之后儒家学派最重要代表,其学说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影响深远。本文以荀子的名实观为出发点,从传播学角度对《正名》篇做出新的解读,将“天官意物”“心有征知”的人内传播视为一切传播活动的基础,并从传受双方“共通的意义空间”的角度探讨“正名”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对“辨说”的社会舆论整合功能进行考察。
  【关键词】荀子 名实论 传播观念
  名实关系问题在先秦哲学中原本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与天人之辩、古今之争、礼法之论共同构成了先秦哲学的几大中心议题。①名实之辩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与一个思想家的世界观、认识论、政治思想等莫不息息相关②,荀子关于名实问题的论述,虽未能脱离其为政治学说、礼义之道服务的本质,但当中所体现的丰富的理论思维和逻辑内涵,仍堪称先秦思想中的亮点之一,为古代逻辑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在我国语言史上,荀卿被视为第一个重要人物”。③由于“名”的作用是解决人的思维与对象物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它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荀子《正名》篇中的许多论述,体现了他对名实关系及其重要性的独到见解,对于我们理解荀子的传播观,具有重要意义。
  一、“天官意物”“心有征知”——积极、能动的人内传播
  作为先秦时期的一位重要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子对中国古代哲学各方面都有重要的贡献,在认识论方面尤其具有丰富的思想和独到的见解。④在《正名》篇中,荀子创造性地阐述了人的认识活动与“名”的制定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的观点,认为事物之所以有不同名称的原因在于“缘天官”和“心有征知”。
  “天官”包括:耳、目、口、鼻、形体和心,其中“心”处于中心地位。荀子在其《天论》篇中,曾对“天官”与“心”做出过解释:“耳、目、口、鼻、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谓天君”。
  荀子认为,人的感官在外界的刺激下,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每一种感觉由对应 “名”来表示,但不同的感官刺激并不能直接形成某种特定的经验,必须借助“心”,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来主宰我们的感官,故“心”又被称为“天君”。
  按照荀子的上述观点,我们可以把人的认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感觉阶段:即感官感知外界,获得感性材料。二、知觉阶段:“心”对各个感官所获得的感性材料进行分析、综合,使我们对外界事物的认识由感觉上升为感知。三、辨同异阶段:“心”(思维)将不同感知分别赋予相应的名称,在我们的头脑中形成对外界事物的整体认知。其过程如图1所示:
  传播学理论认为,人体本身便是一个完整的信息传播系统,具有着一般信息系统的特点。郭庆光认为:“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人内传播不外乎个人内部意识、思维或心理活动”,⑤他将这个过程分为六个环节,即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荀子提出的“天官意物”即是对事物的个别信息属性所作出的反应,是人内传播的出发点,而“心有征知”,按照上述分类来看,则是属于知觉阶段,是在“天官意物”的基础上对各种感性信息的分析与综合。正是缘于人有感知事物、分析综合感性信息并上升为高级思维活动的能力,才使得人内传播得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体内传播,一切的传播活动才得以进行。
  二、正名——“共通的意义空间”
  在名实关系问题上,荀子坚持先有“实”而后有“名”的唯物主义观点,强调“实”乃第一性,而“名”为第二性,因此制“名”则必须依据“实”。
  荀子首先依据“名”的意指将名分为“刑名”“爵名”“文名”“散名”四类,并认为“名”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按照现代符号学的观点,应属于象征符,它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非遗传的、可习得的,同时又具有某种随意性,是人类所特有的符号,具有“人类语义性质”。⑥
  由于身处战国末年诸侯割据、战乱频仍的大动荡、大变革时期,荀子针对当时诸子百家各立其说的情况,还将制“名”的意义上升到社会治乱的高度,提出了“名”的社会价值。他认为“故王者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反之,若擅自制造名称来扰乱正确的名称,百姓就会疑惑,人与人之间会出现更多的争论,即“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按王先谦在《荀子集注》中的理解:“奇辞乱实,故法吏迷其所守,偏儒疑其所习”。⑦
  荀子对于名实关系及其作用的论述,从传播学角度讲,即是对交往前提—— “共通的意义空间”的认识。美国语言学家贝克认为:“意义显然只能存在于说话人和听话人的思想中。意义不是词或话语具有的性质,而是说话人和听话人赋予词或话语的性质。所采用的赋予方式是要达到下面这个目的:希望听话人接收到该话语后,对它的解释和讲话人想说的意思一样”。⑧在传播活动中,讯息是符号与意义的统一体,精神内容只有通过符号才能够表现出来。由于符号自身的表述与传达功能,传播者要将自己传递的意义符号化,再通过接收者对符号的解读才能达到传通,这一过程的实质是意义与符号的二度翻译过程。正如传播学之父施拉姆所言:“任何社会里都是一定数量的意义是普遍共享的。社会成员必须在足够数量的外延意义上达成共识,不然就无法交流。同理,任何社会在内涵意义上必须意见一致,否则社会成员在生活中相处时就很不自在。”⑨
  三、辩说——传播控制的一种手段
  荀子《正名》篇除了论“名”之外,还涉及到了辨说的问题。在此之前,荀子先阐明了“辞”的定义及“名”、“辞”、辨说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若前文所说的“名”相当于事物的概念,按照荀子的定义,“辞”则相当于命题或判断。《说文解字》记载“辞,讼也”。梁启雄在《荀子简释》中按曰:“孟子万章:‘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此‘文’谓一字,‘辞’谓一语。这辞字也指一语”。⑩荀子认为:“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兼”是连属。句意是,命题和判断是连属不同事物的概念来说明一个思想。(11)“名”和“辞”都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在交流中要做到“正其名,当其辞,以务白志其义者也。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也,足以相通则舍之矣,苟之,奸也。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以上是荀子对于“名”“辞”关系的精辟概述。
  正是由于身处“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的时代,荀子提出了辨说的重要意义。他认为,面对邪说、奸言,君子既没有权势来统治百姓,也不能用刑来惩罚擅作奸言的人,只能采取辨说的方式。荀子为辨说下了这样的定义:“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蔡仁厚这样解释荀子对于辨说的论述:“辩说中所用之名的意指不可前后歧义,若用实指歧义之名进行辩说,必将形成前后矛盾”。(12)他认为辨说的重要性在于明道,即用辨说来与“邪说”、“辟言”来辩争。孔繁在其《荀子评传》中这样概括荀子的辨说观:“荀子虽然对名辩思潮持批判态度,然而又认为辩说之不可缺少,必须参加辩说以阐明王道”。(13)由此可见,荀子十分重视辨说中的逻辑思维。他提出“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这当中的“道”便是治国的根本。因此,在辨说之时,心要符合道,说出的话要合于心,言辞要符合表达的要求,用治国之道来辨别奸邪,犹如用绳子来衡量曲直一样,做到这样,邪说奸言便不会祸乱国家,谬论也就无处隐藏了。(如图2)
  综上所述,荀子的名实观是以个人对外界事物的整体认知为前提的,这一活动伴随着能动的高级思维活动过程,并因此形成了个人的自我意识。在此基础上,荀子提出了制名的根据与原则,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名实观,将“名”的重要性上升至社会交往的层面上来。由于深处诸侯割据,百家异说的乱世时代,荀子的辨说观本质上还是为推广其政治学说、实现其治世理想而服务的,他看到了辨说这一传播方式在“明道”中的作用,想要通过这一方式来统一人们的思想意志,开启民智,其立场带有着明显的政治色彩和时代性,体现了社会变革时期一统天下言论的要求。
  参考文献
  ①林宏星:《荀子精读》,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143
  ②林翠芬:《先秦儒家名实思想之研究》,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1:1
  ③龙宇纯:《荀子论集》,台湾学生书局,1987:107
  ④闵永顺,《荀子的“天官意物”与“心有征知”思想探析》,《管子学刊》1996(3)
  ⑤⑥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76、43
  ⑦王先谦:《荀子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88:414
  ⑧张国良:《传播学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98
  ⑨施拉姆:《传播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67
  ⑩梁启雄:《荀子简释》,中华书局,1983:318
  (11)吴乃恭:《儒家思想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152
  (12)蔡仁厚:《孔孟荀哲学》,台湾学生书局,1984:447
  (13)孔繁:《荀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192
  (作者:辽宁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新闻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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