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2012-12-28李少军
李少军
(鸡西市公安消防支队,黑龙江 鸡西 158100)
我们要积极的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对“十二五”规划消防工作的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乡镇、社区、街道、村(居)委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狠抓落实村镇建设中的消防安全规划,加大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重视、支持和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加强组织指导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多样性消防队伍,保证广大农村火灾形势稳定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强有力地推进农村消防社会化进程。
1 强化消防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法》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也是我们消防部队开展宣传、教育和执法的基本依据,该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由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执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队必须充分发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和财力投入的同时,也要推动政府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职责的落实,全方位协调促进社会各方配套联动,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并负起相应消防责任。
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农村消防工作“承包”制,通过县(市)、乡镇、村屯领导分片包干、联系督办等方式,狠抓火灾责任事故的处理,特别是强化消防安全奖惩措施,真正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重视消防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促使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到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发展项目中,自觉、主动抓紧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其次,要认真落实农村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村组管理之中。通过县(市、区)与各乡镇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各乡镇党委、政府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农村村组生产经营单位和家庭承包住户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建立以上三级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和细分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负责一级,保证消防安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乡镇村寨各个角落,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文明村镇等建设,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乡镇和村组领导干部的行政业绩,加强考核考评和监督检查,将其与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指标同制定、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实行乡镇领导亲自挂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建立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安派出所等组成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农村村屯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发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新的防火措施、预案和宣传教育对策,并按辖区民居特点、民风习俗、季节气候和地理条件,切实坚持对火灾隐患早发现、对火警早预测,力争做到早部署、早防范,防患于未然。
2 坚持政府领导,完备农村消防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首先,要根据各乡镇的不同特点、实际情况及操作的可行性,加速推进以乡镇、村屯为单位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工作。依据《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着重从农村消防给水、消防通道、农房农灶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等方面出发,结合乡镇、村屯总体规划、调整村屯住户防火分区、加强农房构造及村容村貌改造治理,公安消防部门应主动提前介入搞好科学规划,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积极发挥好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职能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提请政府不仅要把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更要在规划中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坚持“科学、超前、规范、合法”的总要求,指导村组建立自防自救的义务消防队伍,由政府针对性的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抬抽水泵、消防水带、水枪、消防火钩等消防器材装备,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布局,努力完备和提升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层次,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3 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农村消防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缺乏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农村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这也是农村火灾远高于城市火灾的重要原因,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结合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较强的特点,稳步实施农村消防工作的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显得十分重要。各县(市),特别是各乡镇政府领导在充分重视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广泛征求公安消防部门和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对消防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乡镇、村屯的消防宣传人员分工与职责,力争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流动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灭火业务训练培训,普及消防常识,提升群众消防意识。面向农村的各个新闻媒体和宣传演艺团体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农村消防社会化进程。
4 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社会化考评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竞争激励机制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全力打造社会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切实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乡镇、村屯的重要内容,在乡镇干部“分片包干”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奖惩措施,在实践工作中将消防安全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施政业绩中执行奖优罚劣,把考评成绩与单位和领导评优创先、晋升奖惩挂钩;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制度,对目标不明确、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火情不稳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和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县(市)、乡镇政府领导,要严格依法查办,对工作不力、消极被动和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积极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以乡镇、村屯为工作重心,积极主动指导开展消防监督巡查和检查工作;基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要定期和不定时的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结合农村春季烧荒、秋季收获、冬季农闲等特点,及时、反复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多样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且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净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Z].
[2]《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3]《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