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2012-12-28刘增峰
刘增峰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0)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工程监理的设立能够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以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监理工作的准则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在建筑施工的任意阶段都要将自己的职责所在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始终以工作的准则要求自己,不马虎、不忽视、不受贿,将业主所授权的工作高效的展开。
1 我国监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我国在建设领域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度,以提高我国的投资效益和建筑水平。《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86号令等配套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监理制度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并依靠法制和行政力量强制推行。近年来,纵使国家已经将监理工作大范围的推广,但目前建设监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状况令人堪忧。不要说建筑项目的业主以及项目投资方对监理工作的概念认识不足,就是监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中也有对项目工程监理认识不正确的现象发生。更不要提对监理工作在工程中所处位置以及所做工作的意义有明晰的认识。从1992年2月1日施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到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政府及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许多与建设工程监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2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职责及工作内容
我们从建筑监管工作的前景上看,建筑工程的监理内容表现为三控制、三管理以及一协调。
2.1 三控制的主要内容
2.1.1 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和资源投入的过程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通过控制程序,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项目建成后评价阶段,把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之内,随时纠正产生的偏差,并针对问题进行溯源,找出问题的根源之后就对其进行改正,使投资阶段的控制很好的实现出来。确保在建设项目投资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中能合理的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达到理想状态。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来,监理工作实际上是一种动态的监控工作,并且从始到终,都要有监理工程师的参与和监控。
2.1.2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根据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对进度计划进行跟踪检查与调整,若执行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并视必要调整进度计划,最终实现工程的进度目标。
2.1.3 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建设单位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能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适用性、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和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与环境的协调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到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人,机、料、法、环。人员素质、工程材料、施工设备、工艺方法、环境条件都影响着工程质量。
2.2 三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管理指的是: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
2.2.1 合同管理
合同在工程监理之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签订合同主要是同甲方和乙方给予所需劳动力,或者商品等维护两者间的权益的法律条文,它不仅规定了两者之间的劳动和义务,同时还提供了两方的责任的明确划分。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建筑项目取得优良品质的根本性工作,我们也可以说对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实时跟踪管理是对建筑项目合同的执行过程。
2.2.2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在建筑项目工程中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建筑工程的安全,也就是说施工的建筑项目是否符合签订合同的标准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其次是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尤其是一线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更加要注意在其施工中的每个细小环节。
监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教育的经常性,注重安全行为的规范性,突出安全防护的针对性,增强安全管理的主动性,抓好施工现场的综合安全管理。
2.2.3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处置,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目标保障。工程风险管理是为了降低工程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轻或消除风险的影响,已最低的成本取得对工程目标保障的满意结果。
2.3 一协调的内容
一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单位是监理单位所服务的客户,由于许多建筑单位的工作随意性大,合同意识和科学管理意识差,因此与建设单位的协调是监理组织协调的重点和难点。
3 做好监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验收程序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申请——监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
3.2 赢得信任,充分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监理的业绩,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合理、充分地行使业主所授予的权利。
3.3 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
建筑工程设质量的好坏是影响业主对其企业品牌形象的好差之分,在其企业不断增强工程质量的同时,其里面也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来进行指引工作,用来指引方向,设定流程,施工先后顺序等相关工作。在其进行内部的管理工作时,不忘对其进行先关专业的学习,提升整体的素质。在其项目的建立部门,在其履行职责的同时也不忘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明确的划出每个岗位所需要履行的职责所在,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资料及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监理知识、专业技术的学习和绩效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
3.4 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功能
工程监理机构与投资方以及业主的关系既有协作也有监管,建筑项目从设计图纸到实际生产成型的过程中要始终有监理方的参与。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如何理顺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对于其能否顺利行使监理功能让工程按时、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工程管理研究所.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Z].1997(3).
[2]丁淮生.关于培养总监理工程师的思考[J].建设监理,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