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晋沪陕开展甲醇汽车试点
2012-12-28江国成人民日报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10期
(文/江国成 据《人民日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限定地域、限定燃料、限定用车的原则推进。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3年试点工作,要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提出高比例甲醇汽车替代燃料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提出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建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国甲醇汽车应用实践多年,已形成了从技术到产业化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目前的研究表明,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常规排放较清洁,非常规排放物中甲醛排放与柴油相当,在遵守操作规程的条件下,甲醇燃料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从近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是中国替代汽油和柴油的一种选择;从中远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对中国能源安全也具有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