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公路绿化工程成本的探讨
2012-12-25翟晓东
翟晓东
【摘要】从分析我国公路绿化工程成本控制现状入手,阐述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尽快制定专门的公路绿化定额及概预算编制办法,以及加强设计阶段的工作,加强表层土壤管理,引入招投标制度,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措施。对于推进公路绿化市场化进程和提高我国公路绿化成本控制管理的科学性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降低公路绿化工程成本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与之相关的公路绿化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公路绿化不仅具有隔离、减噪的功能,更有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的生态效益。从我国目前的工程实践来看,公路绿化工程成本的控制,与公路工程实体(如道路、桥梁、隧道)相比,明显滞后。
一 我国公路绿化工程成本控制现状
1.公路工程概预算手册对绿化造价的规定不能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
根据我国公路工程概预算手册,公路绿化工程属于建安费的工程项目。绿化工程费按照路线总里程,以下列绿化补助费指标计算:
第一,新建公路,按平原微丘区为5000元/千米;山岭重丘区为1000元/千米计。
第二,改建公路,按上列标准的80%计。
这种价格的确定方式过于粗放和笼统,没有考虑公路的等级和具体自然环境,也没有考虑不同地方,材料、人工、机械等费用的不同。导致在工程实践中,指导作用并不明显,实际造价突破上述规定目前已经成为惯例。
2.绿化工程的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费用的确定方法不合理
设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绿化工程设计单位缺乏调研,往往简单地参照其他地区公路綠化的设计方案和设计理念,而不对该条公路所经过地区的社会环境,气候水文条件,乡土植物物种、价格及生态习性进行详细的调查。一方面,过多采用名贵物种,忽略当地的一些乡土植物。过分强调美化,较多采用模纹图案等设计方案,特别在绿化苗木中使用大规格苗木,增加苗木种植密度,过多采用珍稀名贵植物,从而人为地提高了工程造价。另一方面,公路绿化工程在树种选择、栽植方式、幼苗胸径和栽植间距等都有明确规定;而施工方法又相对固定,目前多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填土、人工栽植,对于绿化工程造价几乎没有影响,因此公路绿化工程造价几乎完全取决于设计阶段。而我国目前的设计费用是根据工程量的大小按一定百分比计取的。因此,设计单位不可能想方设法地降低公路绿化工程造价。有的设计单位甚至盲目追求高标准、种植名贵花木,从而在提高绿化工程造价的同时,获得高额设计费用。
3.公路绿化设计与施工分开
目前,在公路绿化领域,大多采用的是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方式,分别确定设计和施工单位,这种管理方式存在如下缺陷:
第一,需要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方周旋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设计和施工两方面的工作,解决出现的矛盾。首先,业主要对设计和施工分别组织招标,也就是两次招标,花钱耗时。其次,公路的绿化工程一般要与公路主体工程进行总体规划、同步设计和验收,方能保证整个工程的全面完成,一旦主体工程出现设计或施工变更,就要求绿化工程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迅速应变,以免影响工期。而业主又要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拿出了相应的变更后,重新组织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三方进行交底,如果频繁地出现修改、变更,将使业主和施工、监理三方都疲惫不堪。
第二,导致设计与施工有相当一部分脱节。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对现场的情况及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并不了解,因此在进行设计时只能根据过去的经验或通常状况进行。如果其业务范围仅限于当地,问题可能还不突出,但如果扩展到更大范围,一方面,设计师的经验及对通常状况的估计可能发生偏差,结果可能是设计人员经过详细考虑的施工图却不符合工程实际;另一方面,由于施工企业积累了多年丰富的施工经验,本可以提供某种更为经济合理的方法来解决具体工程问题或者能够降低成本,却因设计院的施工图中已经做了规定要改变很困难或根本不可能,这必然导致施工的工期延长与成本提高。
4.施工期和养护期的期限界定模糊,对于养护成本没有科学的确定办法
目前,对于公路绿化的施工期和养护期没有明确的界定,绿化植物的栽植完成后要进入成活期。只要施工和设计合理,成活率主要取决于养护水平,成活期的养护应该由施工单位负责,要确保成活后才能交给专门的养护单位,但在实践中,对于何时交给养护单位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不规范,甚至偷工减料,“管种不管活”,从而增加了后期的养护成本。另外,对于养护成本的确定,目前也很粗略,一般按照公路里程或绿化面积采用定额的方式确定,没有考虑工程的实际条件,导致在工程实践中不能够起到很好地控制绿化养护成本的作用。
二 降低公路绿化成本的对策
1.尽快制定专门的公路绿化工程定额和概预算编制办法
经历了近二十年公路交通跨越式发展,我国制定专门的公路绿化工程定额和概预算编制办法,已经是迫在眉睫。在编制过程中,要借鉴城市园林部门的定额和概预算编制办法,但不能照抄照搬,要突出公路绿化的特色。与园林绿化相比,公路绿化存在如下特点:一是绿化用地随公路走向呈带状,园林则相对集中;二是公路绿化服务于在公路上出行的人员,而园林绿化服务于所在区域休闲的人群;三是公路沿线绿化要考虑道路使用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感受,是动态视觉,而园林则。是近距离欣赏,是静态视觉;生活区、服务区、收费区、收费亭等处的绿化要求与园林相类似;四是施工顺序也略有不同,公路是在主体工程进入尾声后实施,与主体同时竣工验收,而园林绿化一般与园区道路同时施工,在措施费方面会有所不同。
2.强化设计阶段工作
第一,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公路绿化设计不仅要体现“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经济实用、景观协调、易于管护”等基本原则,还应具体着眼全路,总体布局。设计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调研:一是绿化设计的现状调研,设计前应调查公路技术等级、路线走向、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二是调查公路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调查公路所经地区的物候期、降水量、风、温度、湿度、雾、日照等影响道路交通和绿化效果的因素;三是调查种植地土壤的酸碱性、盐碱化程度、厚度、土温、含水量变化、肥力等理化性质;四是调查地表水分布,地下水水位及分布、水量等,必要时检测水质指标;五是调查公路所在地区的乡土植物,并了解其价格、生态习性和主要功能。
第二,精心设计。在设计中应优先选择乡土物种,因为其种源多,适应性强,造价低,效果好,易成活,可较好体现地方特色。除中央分隔带为达到防眩效果可选用较大规格的苗木外,其他地方应尽量避免采用大规格苗木的设计方案。公路跨越地区较多,生态环境复杂,功能多样,管护较难,这就要求植物种类和生活习性的多样性,品种不宜单一,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
沿线绿化设计以中央分隔带、边坡为重点,以绿色为主,达到诱导视线和稳定边坡的目的,同时可兼收美化路容、降噪、防尘、防眩、净化空气的功能。
生活区、服务区、收费区、收费亭是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集中活动的地方,在保证使用性能的基础上,应对该部分做重点设计,利用雕塑、小品等标志性建筑构成该部分的特色,并利用这些部分充分体现企业文化,使其与地域景观保持协调。另外,设计时,苗木规格的范围不宜太宽,以免造成采用最高规格定价,而在实施阶段选用最低规格种植,对成本控制不利。
第三,实行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以及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对于公路绿化,应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在绿化工程中对于有计量标准的工程量投资额,设计控制相对稳定,但对于特殊工艺、特殊材料要求的设计,其投资额的控制存在较大的浮动,所以合理的限额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3.加强土壤管理
公路建设用地的表土一般为营养丰富,结构良好的表层土壤,是自然形成的或农田耕作层的土壤,最适宜本土植物的生长。由于高速公路不利用表土,所以业主应在高速公路路基实施阶段对表土进行保护,为充分利用表层土壤,高速公路施工初期应分段集中存放。这样做既可以大大降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的造价,对公路绿化植物的成活,生长、管护,以及景观的尽快形成都十分有利。
4.积极推进公路绿化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一,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投标。绿化工程设计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将会促进设计及施工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设计、施工水平和经济核算质量,促进总承包单位通过科技创新,降低投标价格,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在招标过程中,要根据公路绿化的规模、公路的技术等级、绿化设计施工的难易程度,确定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并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对绿化工程的具体要求,做到定性定量。在评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设计费用和施工成本,关注报价;另一方面,要科学确定评价指标,评价其设计质量。对于不同等级的公路以及对公路绿化的不同要求,可以有选择地采用下列评价指标:一是对于单株植物,可采用生态适应性、抗污染性、观赏性、生态效益、抗病虫害能力和经济效益等;二是对于中央分隔带,可采用防炫效果、景观效果;三是对于路侧带,可采用生态防护性、视线诱导性、景观效果;四是对于边坡,可采用防护能力和景观效果评价。
除设计施工外,绿化养护工程也应该推行招投标制度。
第二,苗木價格招投标。即使同一种苗木,规格完全一致,在不同地区不同的苗场,价格也可能差别较大。而苗木费在整个整个绿化工程造价中,基本上占了40%~60%的比例。因此,苗木价格的确定对于整个公路绿化工程的造价至关重要。进行苗木价格招投标,可通过市场竞争,选择物优价廉的苗木,使所种植的苗木易于成活,降低后期保养费用,从而降低整个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的造价。
5.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
对于公路绿化而言,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有如下优点:
第一,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总包与分包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在总承包项目中,业主仅提出业主对于公路绿化的要求,主要针对工程要达到的目标,如实现的功能、绿化指标、总工期等。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业主仅着眼总体的、宏观的、有限度的控制,给总承包商以充分的自由完成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方面的创造性和创新精神,业主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省时、省力、省心。在工程总承包条件下,业主选定总承包商后,设计以及采购、工程施工等环节直接由总承包确定,业主不必再实行平行发包,避免了发包主体主次不分的混乱状态,设计、施工、供应之间和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责任盲区也不再存在。
第二,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约能力并确保质量和工期。实践证明,设计施工总承包最便于充分发挥承包商所具有的较强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优势。同时,由于各建设环节均置于总承包商的指挥下,因此各环节的综合协调余地大大增强,这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是十分有利的。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承包商可在设计早期阶段介入,能够把自身在施工方法、降低成本、缩短工期以及设计是否能在施工中实现等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和经验体现在设计之中,使得许多施工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开工之前就得到解决。设计和施工人员由于在设计阶段能够经常接触和交流,共同攻关,克服诸多施工技术难题,避免设计、施工脱节的现象。另外,由于设计和施工均由一个单位负责,故还可边设计边施工,随时从容应对公路绿化工程设计或施工的变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尝试设计、施工和养护总承包的管理模式。
6.引入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科学确定施工期和养护期的费用
全寿命周期成本对于公路绿化来讲,就是其设计费用、施工费用和养护费用的总和。为了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对于本地的施工单位可以尝试采用设计、施工、养护总承包,也就是一包到底,能够有效克服施工期和养护期界定模糊的问题;对于外地的施工单位,养护费用会比本地的养护单位要高,可以采取在当地建分支机构或委托当地养护部门进行养护。如果不能实现设计、施工、养护总承包,要合理界定施工期和养护期以及相应的费用的确定办法。
在施工期和养护期的界定方面,施工期应包括栽植期和成活期。工作内容是栽植、对刚栽植完成的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植物的补植、苗圃建设及绿化管理(包括绿化缺损调查、浇水、除草、扶正、修剪、培土、施肥及病虫害防治),要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合理确定期限,原则上是从栽植到确保成活。其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这个阶段的成本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要考虑在内,是投标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护期时间从施工期结束之日起计算,工作内容仅比施工阶段少栽植一项。实施的单位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绿化养护单位。费用的确定办法,应根据养护定额规定计算养护费用,应按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累加后,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
三 结语
公路绿化工程的成本控制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环节多,相应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从规范行业做起,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养护单位的共同努力。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制定公路绿化的标准、规范、定额和概预算编制办法,推进其市场化进程。对于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要加大科技投入,通过科技创新,降低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路绿化工程质量,有效降低绿化工程的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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