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模式的内在逻辑
2012-12-23薛奋飞
文/薛奋飞
(作者:全国政协研究室理论局副局长)
中国政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演进的产物,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模式,蕴含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内在逻辑。
一、中国政党关系模式内涵着多党合作、一党领导的辩证统一,形成了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强大合力
中国政党的产生从一开始就和中华民族的解放运动相联系。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产生以后,曾经因为不同的政治主张,有过敌视甚至斗争,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振兴中华的共同目标,最终使他们走在了一起。在争取全面抗战的共同奋斗中,日益相互了解和接近;在反对国民党蒋介石独裁统治的斗争中,实现了紧密的团结。抗战胜利以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是民主建国;建国初期,各政党合力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为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而共同奋斗;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共同理想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是由于中国各政党顺应中国革命建设的历史任务,形成了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有着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合作共赢成为中国政党制度的鲜明特性。
多党合作只有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才能稳固持久、长期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国情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中国革命的特点来看,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十分艰巨,没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就不能形成广泛的人民团结,就不能战胜强大的敌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建立统一战线的努力,以及在革命进程中创造的历史功勋,赢得了全国各族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拥护支持,接受共产党领导成为各民主党派自觉自愿的选择。从中国国家性质上看,新中国成立之初是人民民主主义即新民主主义的国家,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一个能够集中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政治核心,来团结、凝聚和带领人民前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道路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保证。从建设发展的需要来看,中国是在经济社会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须走一条非常规的跨越式发展之路。这就要求抓紧时间,用好机遇,加快发展,增强国力,提升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走出一条现代化跨越之路的根本保证。
二、中国政党治国模式内涵着中国特色的精英代表制,构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党-政权关系
当今世界各国仍普遍实行由具有一定精英性、代表性的政党或团队主导的间接民主模式,以政党和治理团队为中介,实现社会民主向国家民主的传递,体现国家政权的民主性、合法性。中国在政党与社会、政党与政权的关系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模式。首先,在政党的社会精英性和代表性上,中国各政党均追求社会代表性和精英性,中共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群体的具体利益。中共党内集中了社会的大部分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而民主党派把各自领域的优秀分子吸收为党员。其次,在政党与政权的关系上,经过长期实践探索之后,逐步形成了二者在职能上既有分工侧重,又有合作互通的模式。这样,以政党的精英性和代表性为基础,通过政党依法对政权的领导、参与,将代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先进理念和正确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得到贯彻实施,使人民主权原则在国家治理中得到体现,实现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此,确保政党的先进性(进步性)和代表性,并通过党政职能合理分工和政党依法对政权进行领导、参与,而不是政党轮流上台执政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社会—政党—政权关系模式的特点。
中国社会—政党—政权关系模式,一是可以维护中华民族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可以在实行统一领导的前提下,给予政权运行充分的独立性和自由空间;三是可以避免因为多党分立而造成相互掣肘、人才切割现象,具有促进人民团结、统一整合资源、降低社会成本、提高国家政治体制运行效率的优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要求将我们自身的内耗和纷争减少到最低程度,集中一切资源、力量和智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求我们不动摇、不松懈、不折腾,坚持和发展好这一制度模式固有的特点和优势。
三、中国政党组织原则内涵着对民主本身的科学理解,延伸为对国家民主制度的立体设计
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是民主制度的本质特征。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于其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适应性,逐渐为中国各政党所共同接受。中国共产党从一成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所面临的环境和所承担的历史任务不同,民主集中制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但是,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始终没有变。各民主党派在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团结合作的历史进程中,在自身组织成长发展的过程中,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最终将民主集中制确定为自己的组织原则,并写入各自的章程。
民主集中制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中起到了集中人民意志和力量的重要作用。“而当人民已经得到解放并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以后,当然就要把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充分地集中到国家机构里去,使国家机构成为一个坚强的武器”,这就使得民主集中制在建国以后不仅作为中国各政党的组织原则,而且成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进一步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政治体制中得到全面体现。在中国政治组织架构中,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除党委系统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外,人大、政府、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也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此外,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都设有相应的党组织和政权机构,形成了纵横交错、上下互动、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立体民主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民主模式能够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是适合中国人口众多、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发展不平衡大国的基本国情的。
四、中国政党自身建设内涵着自律、他律、法律三者的有机结合,建立了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正确处理自律、他律、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构建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监督制度才能真正持久有效。
重视自律是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特点。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高度觉悟的党,十分重视以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党员头脑,以严格的纪律规范党员行为,不断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新时期以来,党恢复重建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先后在党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中国各民主党派也以进步性为目标,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组织作风建设,并且专门设立了中央监督委员会,加强党内纪律监督。
以他律来促进自律是中国各政党在执政和参政条件下的自觉选择。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关系要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党际监督是中国各政党通过他律来保持先进性和进步性的生动体现。
新时期以来,邓小平总结历史经验,强调中国各政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中国政党监督进入了重视依法监督的新阶段。中共中央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一系列重要党规、党法,提高了党内监督的制度化水平。各民主党派均已在其中央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各自的内部监督条例,标志着民主党派党内监督的开展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道路。与此同时,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发展,新闻舆论成为开展监督的重要载体。由此基本形成了政党内部监督、党际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