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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之争:蚂蚁能否绊倒大象

2012-12-23北青

检察风云 2012年5期
关键词:工商部门商标权苹果公司

文/北青

iPad之争:蚂蚁能否绊倒大象

文/北青

坊间有个流传已久的关于蚂蚁与大象的笑话:一只蚂蚁远远看见一头大象,它钻进土里,只露出一条腿,旁边的同伴问它要做什么,它回答道:“嘘,别出声,我要绊他一跤!”尽管这是个笑话,但在iPad商标权的争夺战中,一家濒临破产的公司却有可能让全球市值最大、风头最劲的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吃官司。在这场博弈中,蚂蚁究竟能不能绊倒大象目前还未可知,但关于蚂蚁该不该伸腿、大象是否太轻视蚂蚁等话题,都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对于深圳唯冠与苹果争夺iPad商标权,有观点认为这是在借机敲竹杠,也有观点认为这是争取合理权益。围绕此事深圳唯冠与苹果最大的争议在于,台湾唯冠在转让iPad商标过程中,究竟包不包括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

按照中国法律,“商标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不经国家工商主管部门的登记,权利并不发生转移”,这意味着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如果没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是无法被认定已经转让的。

深圳唯冠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坚称内地的iPad商标权并没有被转让。而深圳唯冠的现状,决定了该公司必须抓住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目前该公司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另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八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

从苹果公司利用空壳公司购买iPad商标的过程来看,苹果在知识产权方面还是花了很多心思的,但为何在内地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出现了如此低级的失误?对此苹果公司的解释是,当时商标权转让请的是英国律师,不懂中文,所以对中国法律的理解有差异。 但深圳唯冠并不认同这一说法。

实际上苹果公司不是没有尝试过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据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谢湘辉透露,2009年苹果公司曾与深圳唯冠接触,协商iPad商标的使用权问题,当时深圳唯冠的开价是几百万美元,但苹果公司没有同意,而是一边打官司一边卖iPad。

随着iPad在中国大卖,深圳唯冠的索赔金额也水涨船高,甚至一度提出要向苹果索赔百亿元人民币,这也导致苹果越来越骑虎难下,和解的门槛也越来越高。最新消息显示,一些美国律师事务所也开始接触深圳唯冠方面,并宣称可以向苹果索赔20亿美元。如果有个穿越的机会摆在苹果公司面前,那么他们一定想回到三年前,花个几百万美元,搬开这条蚂蚁腿。

对于侵权案件,法院和工商部门都有权独立处理,且工商部门对侵权的认定既可依托于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可以依据程序、证据自行认定。只不过一个是司法行为,一个是行政行为。如果该案二审改判,也并不意味着下架行为就是错误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确认工商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工商部门须纠正或赔偿相应损失。

新闻背景

2011年底,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有了一审判决,苹果败诉。近日,唯冠向全国各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查封苹果iPad,对其进行禁售,事件走向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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