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及其控制对策
2012-12-22何静
何 静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东莞 523808)
中小企业成长在过程中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为主的外源性融资。由于中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是以分业经营运作的,其存贷利差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放贷时会因诸多顾虑而“惜贷”,因此,企业的资金需求与银行的资金供给之间存在着较大的金融缺口,致使中小企业普遍处于融资难的困境。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及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银行加快了金融产品的研发,着眼于整个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运行特点,构建“供应链融资”模式,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创新金融产品。但由于供应链融资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方式灵活,在融资过程中易产生风险,因此,需要进行有效的控制。
一、供应链融资的内涵及优势
(一)供应链融资的内涵
供应链是指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相互通过提供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服务的厂商、供应商、零售商等组成的网络,它涵盖了实现客户需求的所有职能,包括新产品开发、采购、生产、分销、财务和客户服务等,贯穿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一般包括设备及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和货款回收等四个阶段,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是供应链运作的三个重要因素。供应链融资就是针对供应链和中小企业的特点而开发的融资方式,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网状链条中的融资活动(如表1)。
表1 供应链过程及其融资方式
供应链融资是依托供应链中的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一个核心企业,建立并理顺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由银行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进行信息整合,向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一体化的综合业务服务。[1]企业以市场畅销、正常贸易流转状态的产品,或应收账款抵押作为银行授信条件,银行根据企业交易商品价值核定向企业提供贷款额度。供应链融资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通过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使中小企业、核心企业、银行以及物流企业四方在合作中共赢。
(二)供应链融资的优势
1.有利于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在资金供求双方之间表现为资金的需求者比资金的供应者拥有更多关于生产经营活动信息,从而使资金的供应者(银行)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银行为了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将抵押品和企业规模纳入到信贷配给的决策中,使得众多因资产规模小、抵押担保资源匮乏、资信水平低下的中小企业被排除在信贷配给之外,从而出现资金需求与银行的资金供给之间出现较大的缺口,即金融缺口。
通过依赖供应链的整体实力、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与物流企业的分工协作,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将银行与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银行通过供应链中的物流和资金流封闭运作,能够准确地掌握各个节点上的企业信息,从而降低中小企业信贷的风险,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获得更高的信贷资产收益率。同时,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中小企业能够赢得更多商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并与银行建立长期战略协作关系。
2.能有效解决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难题
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提供贷款时,往往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担保品,通过企业静态的财务数据来评判企业的经营效果。而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资产规模又小的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在供应链融资中,银行更重视的是整个供应链交易的风险,主要是针对单笔交易提供贷款,而不是针对企业整体信用提供贷款。只要整体供应链不断裂,商品能顺利流转,贷款就能如期收回。因此,供应链融资更具较强的灵活性,更适合中小企业。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供应链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得到了维持和巩固,强化了整条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的高效运转,提升了整体价值。
3.有利于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
供应链融资秉承了供应链管理的理念,在供应链的产品形态不断被加工制造转化的同时,核心企业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供产销行为,通过供应链融资加强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联系,链条上其它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则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获得所需资金,不仅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降低了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资本占用率,减少企业间相互融资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资本利用率,实现资本优化配置,解决供应链失衡问题。同时,银行在为供应链企业融资时,更多关注的是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效率、交易的透明度、供应链竞争力和发展前景,这就大大降低了银行的信息收集、契约签订和契约监督的成本,推动了供应链同银行之间的双向选择和长期战略协同关系的建立,促进双方信息有效沟通,降低投资风险,使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
二、供应链融资中的主要风险
在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具体运作中,伴随着资金、货物、单证(仓单)等的流动,关系到金融机构、物流企业、核心企业、中小融资企业等多方面利益,在给各方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操作风险等潜在风险。
(一)核心企业道德风险
核心企业具有较优良的信用和较强实力,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起到主导作用,因此,在供应链融资中核心企业金融风险是决定性因素。供应链融资正是利用低成本融资、担保、大额授信等,使供应链所有成员享受及时有效的资金保证和灵活方便的金融工具,提升供应链的竞争效率,使核心企业获得竞争优势。[2]如果核心企业出现道德风险,利用其在供应链条中的主导地位,违反贷款合同,私自改变资金的用途,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等,在交货、价格、账期等方面苛刻要求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会导致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使得供应链出现不稳定,带来相应的信贷风险。
(二)物流企业运营风险
物流企业主要为供应链上各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仓储、货物监管、货物保险等服务,是供应链管理顺利运行的纽带。由于物流企业能够实时掌握货物的具体情况,易于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起来,为服务对象降低服务成本,降低运营风险。在供应链融资管理中,因物流企业在运输管理中可能出现货物毁损、变质、丢失、违约等责任,当客户无法按期还款,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些融资企业出现恶意骗贷、货款逃单行为时,会给物流企业带来损失。质押物在库期间由物流企业负责监管时,若出现监管方渎职、与客户合谋诈骗、疏于监管等,使得仓储与银行的信息传递失真、滞后,必然影响供应链融资的有序循环,严重时将使整个供应链融资中断或者崩溃。
(三)中小企业资信风险
供应链融资尽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中小企业受信中的道德风险。但是,由于资金、技术的限制,中小企业多为夕阳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呈现产业水平低级化、成长性较差、行业竞争性较强的特点,这种产业归属使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和融资形势最容易受制于国内外经济、金融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供应链融资中的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
近几年来,我国金融系统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由过去以信用放款为主改为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贷款的审查注重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的考察分析,对企业的资信评级普遍关注企业资产规模。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资产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特点导致了其资信状况不佳,容易引发信用风险。正因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以及银企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经济技术水平的分析、抵质押品的监管、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等都变得更加困难,从而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合作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市场交易关系,表现为资金所有权的暂时让渡,这种信用关系客观上要求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建立在严密的契约形式和健全的法律法规基础上才能维系下去。从本质上讲,供应链融资是商业银行通过核心企业的担保,对中小企业进行授信放贷。而商业银行不断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信贷产品在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契约设计上可能存在流程漏洞或法律真空。[3]如果在银行业务操作中发生法律风险,可能引发操作风险,从而影响供应链融资中银行债权的有效实现。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可能导致信息传递不畅、交易行为不规范不透明,为企业发生“败德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由于供应链融资参与主体较多,而且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因此,在融资过程中易受到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而产生信用风险。
三、供应链融资的风险控制
通过对供应链融资风险识别的分析,应认真评估各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策略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保证供应链融资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授信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
将对授信主体的风险评判与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密切结合,变静态财务指标评估为贸易业务动态评估,对单一主体评级转变为“主体+债项”的评级制度。在融资时,不仅要关注企业的资信能力,更要关注企业的交易资产特征、交易对手资质、供应链运营状况等债项要素。加快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工作建设,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包括企业的资料收集、资信调查核实、信用评估分级等一系列制度,整合各方信用资源系统,形成互动的监管和控制机制,建立全国性的、共享性的中小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为各种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级提供基础条件,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以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二)合理选择质押物
在供应链融资中,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授信的支持性资产是中小企业非常重要的还款来源。由于供应链融资业务涉及金融机构、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及其配套企业等多方主体,质押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合同文本、契约条款,明确各自职责义务,规范各方行为,降低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在选择质押物时,应根据市场行情来正确评价质押物的价值,选择价值透明稳定且易确定、市场占有率高、流动性好、变现性较好、质量稳定的质押物,设定合理的质押率来规避市场风险。即使企业因市场风险无法实现还贷时,银行能够通过对较高价值质押品的拍卖、变现来减少损失。
(三)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为了防范核心企业道德风险,银行应设定核心企业的选择标准,考察核心企业的综合经营实力,对核心企业的经营业绩、设备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用户满意度和交货协议等方面做出及时的调查和科学的评估。重点关注核心企业的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投资收益、已有授信、信用记录、行业地位、市场份额、发展前景及其对上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等因素,设定供应链融资授信限额。同时,银行还可以与物流企业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物流企业掌握客户及质押物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建立对客户的资料收集、资信调查核实、资信要案管理、信用动态分组、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信用额度稽核等一系列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形成互动的监管和控制机制。[4]
(四)加强供应链融资信息平台的建设
供应链融资需依靠通畅完善的信息流来实现。因此,有必要搭建相关企业的投融资管理、信用动态管理、结算清算管理等信息平台,与供应链中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企业形成有效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以降低信息传递风险和决策失误风险。
[1]胡跃飞,黄少卿.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金融研究,2009(8).
[2]闫俊宏,许祥秦.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J].上海金融,2007(2).
[3]郭清马.供应链金融模式及其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2).
[4]陈功玉,王珍珍.虚拟企业供应链利益分配研究综述[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