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危机与国家安全
——基于新疆跨界民族问题的视角
2012-12-22王菲
王菲
(石河子大学商学院,新疆五家渠831300)
认同危机与国家安全
——基于新疆跨界民族问题的视角
王菲
(石河子大学商学院,新疆五家渠831300)
新疆跨界民族问题与国家安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民族意识膨胀、回归运动、民族分裂主义、跨国犯罪仅仅是新疆跨界民族问题的特殊表现形式,其实质是跨界民族的国家认同危机。新疆跨界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既共生互融又冲突对立,从我国地缘安全的视角看,国家认同高于民族认同。在国家认同的建构中要充分尊重与发展新疆少数民族也包括跨界民族的民族认同,实现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整合与互融,从而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国家认同。
新疆;跨界民族问题;国家安全;民族认同;国家认同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亚欧大陆腹地,自古就是多民族聚居和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是我国跨界民族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新疆与中亚五国毗邻,并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三国直接接壤,共同边境线长达三千多公里,跨界民族有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吉尔吉斯族)、维吾尔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鞑靼族)、乌孜别克族(乌兹别克族)、蒙古族、回族(东干)等9个民族。由于新疆和中亚在语言、宗教和文化上的传统联系,跨界民族及其跨界民族问题的存在,对新疆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新疆跨界民族问题的特殊表现及其实质
所谓跨界民族问题,是指因国家疆界对同一民族聚居地域的分隔所形成的民族与国家不重合、民族向心力与国家向心力失衡而导致的认同危机和分离主义问题。跨界民族虽是产生跨界民族问题的社会背景,但存在跨界民族的地方不一定就会出现跨界民族问题,只有当跨界民族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冲突,导致了离心倾向,才成为跨界民族问题。[1]跨界民族问题的本质就是国家与民族的关系问题。由于跨界民族问题涉及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风俗及价值观念等多个领域,并对所在国的民族关系、民族利益、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决定了跨界民族问题与国家安全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新疆跨界民族问题的产生,与国际大气候和周边邻国的地缘政治经济状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冷战时期,我国西部安全威胁主要是苏联军事压力和中苏边界问题,1962年4-5月在新疆发生的伊犁、塔城六万多中国边民越境逃往苏联的“伊塔事件”,直接造成新疆边境地区思想和治安的混乱。冷战结束后,新疆作为我国跨界民族地区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深受动荡的地缘政治、复杂的国际关系变化的影响,已成为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战略前沿。笔者以是否冲击边疆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变量,将冷战结束后新疆面临的跨界民族问题大致总结如下:
1.民族意识膨胀。民族意识包括两层内容,一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感悟;二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利益的感悟。民族成员对自己民族利益的感悟,既包括着基本的物质生存权益,又包括价值、尊严等精神方面的追求。族属的认同和对自身利益的感悟都是民族意识不可或缺的构成。[2]民族意识的增长表现为民族自尊、自信意识的增长,民族自立、自主和民族平等意识增长,参与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生活的参政意识增强,要求提高生活水平、迅速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意识增长等。民族意识的增长具有两面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可能起积极作用,在另一历史条件下,它又可能起消极作用。这两种作用往往交织在一起,随着内、外部条件的变化不断变化。苏联解体后,随着中亚国家的独立,主体民族的民族意识膨胀,中亚各国政府都通过宪法规定主体民族的至高无上地位,提出国家权力归单一民族,把确保主体民族“优先”地位作为其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强化主体民族的文化意识,中亚五国宪法均规定主体民族语言即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吉尔吉斯语、塔吉克语、土库曼语为本国国语。另外,五国宪法还规定总统候选人的主要条件之一是必须通晓国语,以便保证总统由本国主体民族的人担任。这些不仅从客观上为中亚各主体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无疑也对我国新疆跨界民族自我意识的增长有着明显的刺激和示范作用,民族身份成为争取个人及群体政治、经济权益的工具和衡量社会公平的标准。新疆地区关于民族权力、地位、利益的不满舆论不但明显增多,而且这方面的要求也大幅提高。与此同时,涉及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的各种问题更加敏感。民族之间的纠纷冲突较为频繁,大规模的恶性事件也爆发了多起。近年来新疆地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表明,某些“民族意识”的增长既缺乏国家意识的制约,又缺乏正确的引导,致使由此产生的民族情绪日趋政治化,并开始向民族整体的分离意识转向,成为制约新疆长治久安深层次因素。
2.回归运动。据哈萨克斯坦移民与人口局资料,全世界共有1300万哈萨克人,遍布于40多个国家,近1/3的哈萨克人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在哈萨克斯坦境外,其中有近200万人准备移民到自己的“历史祖国”。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为了巩固建立民族国家的社会人口和民族文化基础,填补大量俄罗斯人、日耳曼人等迁出的空缺,哈政府推行哈萨克大民族主义,制定有关民族的专门法规——《哈萨克人重返历史祖国的构想》,号召世界各地的哈萨克人“回故乡”,并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口迁移法》中就移民安置、就业、教育等诸多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这种倡导和政策支持下,1992、1996年从蒙古、伊朗、乌兹别克、俄罗斯等国迁往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人约有30万,从我国迁出者有几千人。[3]这种移民活动对周边国家的主权、安全与社会稳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哈萨克斯坦“回归”运动不仅造成了中国哈萨克族人才的外流,还极易被“三股势力”所利用,直接威胁到了新疆的稳定和安全。与此同时,吉尔吉斯斯坦独立后,也自认为是境外所有吉尔吉斯人的“历史祖国”,只有吉尔吉斯斯坦才是“维护和发展世界各国吉尔吉斯人语言、文化以及民族的真正基因储备的惟一保障”。1992年,该国召开全世界吉尔吉斯人代表大会,接着建立起“吉尔吉斯人民”和“玛纳斯之父”两个协会,“积极同世界各国的吉尔吉斯人建立联系”,号召境外的吉尔吉斯人回吉尔吉斯斯坦定居。[5]中吉建交以来,两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及人员交流日益频繁。中国柯尔克孜族一些群众利用其亲戚关系、语言相同和风俗相近等特点,以探亲、留学等形式去了吉尔吉斯斯坦。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外办介绍,到目前为止,从克州到吉尔吉斯斯坦定居的柯尔克孜族人数不多,但从吉尔吉斯斯坦到中国新疆来的吉尔吉斯人较多,每年约有1500多人。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两国之间的通婚情况也越来越多,甚至吉尔吉斯斯坦的好多人把孩子送到克州、喀什和乌鲁木齐市学习汉语。[6]我国政府原则上不限制合法的迁移,但对此给予了极大关注,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
3.民族分裂主义。当前,跨界民族问题所表现的最突出的时代特征,就是其民族分裂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三位一体同流合污。新疆境内外“东突”分裂势力借助跨界民族和同种宗教信仰人群,宣扬伊斯兰教极端思想,鼓吹“圣战”,通过实施暴力、恐怖方式,企图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中亚与我国新疆,不仅生活着大量语言相通、风俗相近、族源相同的跨界民族,而且与新疆阿勒泰、塔城地区、伊犁、南疆克孜勒苏自治州、喀什等地接壤的边境地带,正是近年极端势力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中亚地区的西南和西部与中东、外高加索及俄罗斯动荡的车臣等地区相邻;其东部与我国新疆交界,彼此有9个宗教相同、传统相近、语言相通的跨界民族。这一独特的地缘状况,为中亚极端势力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较为便利的自然环境。阿富汗作为中亚极端组织的大本营,其国内的塔吉克族和乌兹别克族构成了阿富汗北方联盟主体,不仅向中亚国家输出极端主义思想和武器装备,还为中亚极端势力提供资金和骨干培训,有时甚至对塔吉克斯坦政府进行武装挑衅活动。活跃于中亚的极端组织“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乌伊运)于2005年5月策划实施了“安集延事件”,在受到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的严厉打击后,其骨干分子逃往阿富汗和塔吉克斯坦,在那里又以同族源、同宗教族群为主组成了伊斯兰复兴党、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党、“伊斯兰圣战”等组织,并得到了塔利班资金、武器和军火的支持。
新疆“东突”势力的发展乃至猖獗,与中亚地区的极端势力的发展密不可分。中亚地区的极端分子为了扩大势力范围,获取活动资金,不断地向我国新疆地区走私武器和毒品;中亚的“东突民族解放联合阵线”、“维吾尔斯坦解放组织”还利用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境内的“中国市场”掩护身份,向新疆走私毒品和武器。[7]近年来,吉、哈两国已成为来自跨居土耳其、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的反华维吾尔人激进分子举行各种聚会的场所。2000年4月,境外的“东突”分子与多名国际恐怖头目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召开会议,密商进入费尔干纳盆地,并向新疆发展的计划。盘踞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东突厥斯坦委员会”曾在阿拉木图召集近100名曾经服过役的军人,策划组建一支武装部队,以骚扰我国西部边境地区。可见,中亚地区已成为疆内外“三股恶势力”同流合污渗透新疆的前沿阵地,其活动对我新疆及西部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4.跨国犯罪。在全球化的今天,跨国有组织犯罪已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严重挑战。新疆是我国面向中亚的西大门,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发展与中亚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开展边境贸易的同时,分裂势力利用跨界民族间边境贸易、边民互市和文化交流之便,从事制造武器贩卖、毒品走私,策动暴乱、恐怖袭击等活动。以毒品犯罪为例,近年来,国内外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我国紧邻金新月及中亚地区的地理位置,通过中亚地区并转道新疆,大肆实施跨国毒品贩卖、走私活动,将毒品输入我国。根据《2008新疆禁毒报告》数据显示,2006年和2007年,新疆所破获的金新月毒品案件数占到了全国的36%到40%,这说明金新月毒品向我国新疆渗透渠道已经打通。随着新疆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航空、铁路、公路口岸不断增多,金新月毒品在新疆走私渗透活动会越来越猖獗。由此可见,跨界民族问题与跨国犯罪问题纠缠在一起,已对我国安全形势产生严重影响。
民族意识膨胀、回归运动、民族分裂主义、跨国犯罪仅仅是新疆跨界民族问题的特殊表现形式,其实质就是跨界民族因国家疆界对同一民族聚居地域的分隔所形成的民族与国家不重合、民族向心力与国家向心力失衡而导致的国家认同危机。因此,新疆跨界民族的国家认同危机才是国家安全的最大威胁。
二、新疆跨界民族国家认同危机产生的原因
1.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差异。就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而言,从民族到民族国家中间的关键环节是民族是否把国家当做自己的国家,即民族是否认同国家,而这种认同又取决于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8]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各个民族的生存环境、生存方式、发展程度、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各个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如国家在统一市场的构建中如何去保护和传承民族地区的民族传统和民族文化;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国家机关权力归属和责任承担方面的界限模糊以及民族自治权能否真正得以实现;利益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是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产生的利益纷争。一般来说,凡是存在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问题的国家,当跨界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产生很大纷争时,跨界民族起初可能只要求改善民族待遇,当国家满足其要求之后,可能会使跨界民族问题得到解决;如果国家不能够及时满足其要求,跨界民族可能会进一步提出自治要求,使跨界民族问题升级。因此,实现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整合与互融,是提升国家认同的物质基础。
2.国家间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至少存在如下三种隐患:“首先,他们有更多的参照物。他们不仅与本国的其他民族,特别是主体民族作比较,还与边界另一面的同胞作比较,与任何一方的差别都可能触发民族情绪;其次,他们有更强的精神后盾和物质后盾,总是指望边界对面的同胞能为自己做点什么;最后,对于所有被分裂的民族来说,民族统一是个神圣的召唤。”[9]此外,境内外同一民族关系密切,经济、政治、文化、宗教信仰交往频繁,这使得他们有更多的参照系,任何比较的差异都可能触发民族情绪。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情况看,虽然目前的经济发展大都不如我们,但其资源相对丰富,特别是综合基础比较好,加之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战略投资,其经济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进而与我边疆地区形成鲜明的比较。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寄希望于西部大开发来消除东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及贫富阶层差距的不断加大,如果不能尽快有明显收效,这类经济利益矛盾也会成为影响边疆地区稳定与安全的因素,致使有些人利用群众中的不满情绪策动打砸抢烧等恐怖动乱活动。
3.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程度。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客观因素的不同,以及各民族自身差异等主观因素的存在,各民族发展事实上的不平等已成为一种客观现实。制定民族政策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消灭这种差别,实现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当所在国的民族政策正确、跨界民族境遇不断改善时,就有可能减少跨界民族问题的发生;当所在国的民族政策有失误,跨界民族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加上与相邻的同一民族实际待遇的悬殊,出于民族意识,处于发展滞后的一方对发展较好的一方产生羡慕心理,而后者则产生同情心理,此时民族主义就会抬头,民族意识可能高于国家意识,加速了跨界民族问题的产生。
4.民族主义的复兴。近年来“东突”恐怖分裂势力在新疆不断蔓延,就与全球化裹挟下的民族主义的复兴有很大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和中亚民族主义盛行,对新疆地区的一些跨界民族自我意识的增长起到不可忽视的怂恿和示范作用,使其对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造成了极大的偏离,致使新疆的稳定和发展受到了“疆独”势力的挑战。
5.国际反华势力的推波助澜。美国为实现其在中亚的战略意图,把中亚各国与我国之间复杂的跨界民族问题作为进入中亚的突破口,以“民族自决”为借口,以保护人权为由,推行“人道主义干预”等强权政治,加紧向中亚渗透,明里暗里支持一些国家的民族分裂势力以达到其政治目的,使我国新疆与中亚跨界民族问题日益加剧。
三、跨界民族国家认同的现代建构
跨界民族作为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和国家共同体的公民的双重身份,决定了跨界民族认同的双重性——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发展的规律来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既共生互融又冲突对立。当跨界民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互融时,国家的稳定和强大就能够得到保障;相反,当两者的共生关系遭到破坏时,就会出现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认同危机,甚至催生民族分裂主义,导致国家解体和民族分裂。从我国地缘安全的视角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不处在一个层次上,国家认同高于民族认同。[10]当代中国,跨界民族无论属于哪个民族,都是国家公民,只要认同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就已经认同了自己的国家,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最高意义上的逻辑归属,其所有民族都是国家公民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国家认同的建构中,应当充分尊重多元一体下的新疆少数民族也包括跨界民族的民族认同,实现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整合与互融,从而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国家认同。
1.完善公民权利制度,保障各民族成员个体权利的实现。主权在民成为现代国家的一项核心原则,国民成为主权的承载者,公民身份变成了一种法律建构。公民权利制度是在国家统一法律和制度下建构起的针对每一个公民的平等的利益分享和权利保护机制。通过公民权利制度实现的利益分享和权利保护,会产生一种新的法律和政治纽带,在全体公民中间建立起统一的政治认同。要使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就必须建立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使公民在保护自身权益时有法可依。只有确认国内所有民族都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在此基础上进行特殊的政治设计,制定一套符合多民族社会特殊要求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程序,才能为各民族提供稳定的进入国家公共领域和分享国家公共权力的渠道,形成各民族之间的民主沟通协商机制,从而保证各民族在本民族内部事务上的自主权以及在国家公共事务上的发言权,这是族际政治民主化的基本前提,也是其题中应有之意,[11]所以,国家对所有民族的认同给予平等的承认,并建立包容性的制度保护民族认同,是优化民族与国家关系,促进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协调发展的必然途径。我国以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在承认并尊重少数民族群体权利的基础上,促进了少数民族在与其他民族平等交往和交流中的互惠互利,并在国家这个更大的政治共同体中获得更多发展、繁荣和富裕的机会,从而增进了少数民族对国家的向心力和归属感。
2.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构筑国家认同的物质根基。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系统属于社会资源再分配领域,直接影响着民众的日常生活和抗风险能力,因此对于社会认同的支撑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国家对各民族是否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改善程度密切相关的,各民族人民只有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才会形成对国家的持续支持和认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族际间利益和机会的共享,才能促进族际和谐和社会稳定;族际间利益关系的持续失衡必然带来一些族际的贫困化,贫困化则产生边缘化,边缘化又将导致族际关系的离散化,并且形成边缘化的族体与国家之间的区隔,进而影响国家认同。一般情况下,多民族国家的少数民族不仅人口数量少,而且往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经济发展水平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如果仅靠市场原则,按照优胜劣汰的法则去参与竞争,他们在发展过程中将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故此,制定一套完善的优惠政策和救助体系,来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许多多民族国家不再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停留在道德同情和关怀的层面,而是把它当做一种法定义务和国家责任去实施,甚至把它作为国家战略去推进(如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改善了民族与国家关系,加强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感。
3.建设各民族共享的国家主体文化,为国家认同提供文化基础。国家认同可区分为归属性认同和赞同性认同,赞同性认同主要是基于法律和政治的认同,而归属性认同主要是基于文化的认同。[12]要推进国家认同,不仅需要公民国家的建设,更需要推进国家主体文化建设。以国家的主体文化作为国内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不仅是主权国家稳定和发展、实现各民族人民共同繁荣的需要,也是主权国家最基本的发展权。在进一步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政府要在少数民族地区提供有效的公共文化产品,通过这些公共文化产品彰显国家的软实力,从而增强边疆各民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藉此来强化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只有在对国家政治、主体文化和国家利益一致性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国家认同才是牢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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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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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2-7408(2012)07-0034-04
2008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中亚安全对我国安全战略影响研究——以新疆为视角”(08BZZ025)阶段性成果。
王菲(1967-),女,河南开封人,石河子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民族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