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志诗学与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书写*
2012-12-21李翠芳
李翠芳
新时期之前,少数民族文学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建构同质化的新中国文学和政治共同体,特别是“十七年”时期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表现得更为明显,当时少数民族作家总是主动或被动地被国家话语所“融合”和“改造”。因此,可以说,在当时的少数民族文学中,少数民族并非作为一个自足的文化承载者存在,更多担负的是意识形态的功能;但是新时期以来,特别是1980年代中期之后,少数民族文学日益彰显自我意识,表现出较为自觉的文化和身份诉求,作家们的创作呈现出明显的民族志诗学特征。这里所谓的民族志诗学是指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包含本民族生活史、人物志以及风物志,而体现出少数民族作家自我的情感表达与共同体的寓言演说相契合、一己的视点与族群的视域彼此相交叉的美学特征。可以说,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传播与作品中的民族志诗学有很密切的关系,它们之间更是产生了复杂的互动关系。
一、边缘的崛起与族群文化
进入新时期之后,随着各种禁区的被取消,社会文化呈现出积极活跃的繁荣景象,而文化多元的局面更是造就了别样的少数民族文学。新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在建构中华统一体的前提下开始注重对族群文化的凸显,特别是国际文化的冲击和寻根思潮的涌起进一步加剧了少数民族作家的族群意识,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向族群历史和现实的深处去探求生存的真相,并不断寻求主体性的确认和建构。少数民族文学表现出明显的民族志诗学特征,并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发展可能性和潜力。
民族志诗学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民族性和异质性。综观新时期以来较有成就的民族作家,如乌热尔图、张承志、阿来、霍达、孙健忠、石舒清等,都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尊严感以及忧患意识,他们的创作以本民族的人与事为写作对象,关注民族历史的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困惑和裂变。各具特色的异族风情和人情世相是这些少数民族文学作品最大的魅力。
“所谓‘民族性’是指作品中表现出的富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的社会生活。”[1](p376)文学的民族性是由民族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精神心理和交际语言等多种因素交织形成的。民族志诗学对民族意识的追求在主题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关注少数民族纯朴的道德观念和野性之力。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充满了对纯朴人性的展示、对刚性人格的呼唤以及对传统文明的眷恋。如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的《琥珀色的篝火》和阿来的《空山》等作品表现了与民族传统生活方式和集体主义意识相关的质朴的人伦关系,“舍己为人”、“助人为乐”、“善恶因果”等成为民族文化心理的折射;张承志的《黑骏马》、《金牧场》和《心灵史》等作品则充满了对北方民族所具有的刚性力量的激赏。这样的作品关注的是特殊的民族性格和心理精神。二是关注民族的历史、命运以及族人的心理变迁史。作家以历史为切入点,常围绕一个家族或一种制度展开情节,反思本民族的命运和生存困境,如意西泽仁的《松耳石项链》、央珍的《无性别的神》和阿来的《尘埃落定》等作品,都是以家族或者朝代的终结来深入探求族人生存的真相和心理的嬗变,甚至关注到了人在历史进程中复杂的心态,其中现代与古老交织、变革与阻拒并存、良善与丑恶同在。三是关注少数民族世界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生存启示。土家族作家李传锋的《最后一只白虎》和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的《七岔犄角的公鹿》等作品书写了人和动物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充满了悲悯和博爱的基调;而黎族作家龙敏的《青山情》和蒙古族作家郭雪波的《银狐》,则表达了作者对人与自然的对立状态的担忧。
有论者认为,民族志诗学的根本性特点是“扎根于民族文化与信仰……用心、用富有民族色彩的叙事来寻求根本性的个性文学表达”[2],而将人物放置于民俗事象之中是少数民族作家最为擅长的写作手法。在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少数民族作家对民族地区风土人情的描写,诸如饮食、服饰、习俗、宗教以及礼仪等民俗不是浅显生硬的嵌入,而是与其所要着力表现的民族内核即民族魂灵和性格交融在一起,显见少数民族作家描绘民情风习试图表现的是真正属于自己民族的历史感触与文化思考,同时用现代意识观照传统文化,以完成相对理性而深入的文化思考。而正是这种“以民族之手写民族之心”的自传体民族志式的写作使少数民族文学在1980年代中期引起读者和研究者的关注,并得以在中国文坛上占据一席之地,而这显然得益于民族志诗学的陌生化书写。
新时期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带来了频繁的文化交流和互动,在此契机下,民族志诗学作品凭借形式与内容双方面的异质特征脱颖而出。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独特审美价值的少数民族文学首先是以魔幻现实主义敲开了主流文坛的大门。20世纪80年代,世界多元文化纷纷涌入中国,在众多的文化资源中,中国少数民族作家迅速吸收了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资源,实现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与魔幻现实主义的成功结合。而事实上,正是由于魔幻现实主义首先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的出现,促成了少数民族文学的“浮出地表”。这主要得益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魔幻现实主义相似的存在背景:一方面,少数民族边地特有的奇山异水和风俗仪礼中所蕴含的神秘感和敬畏心与魔幻现实主义的美学特质不谋而合;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作家耳濡目染的“宗教情绪、神话传说也都为魔幻现实主义提供了精神上的氛围和良好的接受环境,从而使二者有了融合的可能”[3]。经历了漫长时期千篇一律的文学格局,人们显然对大同小异的言说方式、中规中矩的主题指涉已然产生了审美疲劳,因此少数民族文学及民族志诗学的出现才具有了一鸣惊人的效果。扎西达娃和阿来就是典型的代表,从他们开始,少数民族文学得以以鲜明的艺术个性立足于中国文坛。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新时期的形式探索和表达创新方面丝毫没有显现出滞后性,相反,甚至在某些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同时,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崛起亦与相对陌生化的表现内容和情节场景有着莫大的关系,显然这也得益于民族志诗学的创作理念和审美风格。结合之前所论的少数民族文学具有民族特色的主题表达来分析,少数民族文学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它给予了读者和研究者独特的审美感受和生命体悟:
首先,少数民族文学表现出质朴的美德和人性美,因为少受政治高压的辐射,更具有感人的力量。向前溯,“文革”时期,由于政治对人的异化所导致的人性的扭曲和人情淡漠,仍然让人们心有余悸,因而他们对少数民族世界中的优秀品质,特别是在传统生活方式下产生的平等互助、善良无私的质朴的人际关系有着不能自拔的眷恋;向后看,市场经济环境中利字当头的商业原则挤压着人性情中的是非和善恶标准,因而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单纯而温暖的非功利性情有着深沉的渴望。所以,少数民族文学中展现的淳朴善良的人情人性成为人们怀念或者追求关爱与纯真的载体。
其次,少数民族文学中对野性之力、阳刚人格和传统文明的表现为人们重新审视和评判现代文明提供了新的视角。由于其特殊的生活环境具有强于汉民族的自然情结,少数民族作家对于原生态、天人合一以及万物有灵等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迥异于“进步/落后”二元对立的简单逻辑,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因为真切的生存体验更为关注在现代化进程中人性的萎缩、力量的阉割和自然的疮痍。蒙古族作家郭雪波的小说就是在这一层面上得到了评论界和读者的高度关注,并成为生态文学的典型代表。
民族精神和话语成就了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独特的文学景观。在新的政治和文化环境中,少数民族作家旨在建构真正具有民族特色的审美空间,他们并不仅仅停留在对民族的外衣如习俗风情和服饰语言的摹写上,而是在表现此类外显民族景致的同时,着力表现民族的核心和灵魂,即在漫长的历史文化背景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民族志诗学一端指向对民族历史和传统的追忆,表达的是深入骨髓融于血肉的民族记忆;另一端是面对民族生存现状的忧患意识,充满了由于传统文化的失落而引发的感伤和焦虑。这样的写作借助于强烈的民族意识具有了陌生化的审美价值。正如徐其超所提到的那样,民族意识是一种潜在的素质,一种潜在的根性,只有将这种集体无意识修炼为一种强烈的自觉意识和创造,明确而坚定地以本民族文化特质为内核,将之化作自身的血液和肌肉,才能创作出富有特色、与众不同的作品。[4]而少数民族文学的真正崛起确实也印证了这一点。
二、功利追求与族群认同的工具编码
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虽然表现重点各不相同,或侧重表现风土人情,或侧重表现民族性格,或侧重表达民族情感,但最终都旨归于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开掘和书写。真正的民族志诗学往往对标志性的民族习俗和场景等外像进行素朴的描写,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所努力实现的是对民族的性格特征和精神面貌的深层把握。他们往往以人物个体或者民族整体的命运为线索,侧重对历史转型过程中人们心理上的动荡和茫然进行揭示,着力于从民族的内在层面上展开艺术创造。民族志诗学中表现出民族作家对民族历史、现实和命运和族人心态的关注。可以说,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学往往具有寓言神话的特质,民族特色的风俗和传说都完美地消融在无形的古朴而凝重的氛围之中,如在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中,大量的藏族古老的宗教神话传说、仪式和远古歌谣有机地镶嵌于作者对藏族历史和族人际遇的观照之中;而在朱春雨的《血菩提》中,作者对巴拉峪日常风俗、萨满教文化与各种禁忌仪式的描写,与其对满族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认同和反省融汇于一体。然而,“将族群视作由家庭、家族发展而来的亲属体系的延伸,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族群能凝聚人群的基本力量所在,这也是族群的根基性的由来。在另一方面,以血缘关系或假血缘关系凝聚的基本人群,其维持、延续和发展都需凭借集体记忆与结构性失忆,来重组过去以适应变迁,由此可以理解族群的现实性或工具性。”[5](p33)的确,民俗作为民族集体生存的方式和内容,直接意指民族的生存境遇和心理机制,但是如果少数民族作家将少数民族的民俗作为大众文化语境中的消费符码,借此向读者兜售平面化、无深度的消费场景,那么民俗在这样的民族志诗学中就成为某种表面性的书写工具和文化表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往往过多地注重少数民族表面的生活现象,流连于对诸如祭山神、沐浴节、天葬等民俗事项的描绘。这样的作品往往沉醉于对神秘感、新鲜感和怪异感的追求,营造的氛围确实足够荒诞怪异、新颖奇特,但是能给予读者的也仅止于画面上的惊异和好奇心的餍足而已,在深入民族生活和揭示民族精神方面鲜有作为。在这样的作品中,“文化、民俗、宗教等事物成为一种象征性符码”[6],成为一种具有工具性质的想象性资源,为了满足读者和作者的虚拟性心理而被肆意挖掘。事实上,少数民族作家对民俗的过分倚重,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其身份上的摇移和文化的焦灼之感。基于如此的心态,部分少数民族作家对本民族的书写表现为某种有意的典型性写作:一种是将少数民族作为野蛮和荒始的想象,完全以奇异性标示少数民族世界。正如哈萨克族艾克拜尔·米吉提所分析的那样,有的作家甚至将在汉民族生活群体中意识到的某些敏感问题,依托于少数民族生活反映出来,诸如性压抑、性意识或者性爆发等,只是为了追求特殊的猎奇效果;[7]另一种是将少数民族生活进行乌托邦或桃花源似的美好想象,用民族的民俗风情为人们建构出一个令人向往的别样的文化空间,少数民族文化自然承载的是创作者和读者的文化想象,或者说欲望的投射。萨义德针对东西方的关系曾说道:“东方与西方的区分,会导致更小的区分,特别是当一个文明通常拥有的那种进取意识激发人们去进行像旅行、征服和体验新生活这类外向性活动的时候。”[8](p72)在中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其实也存在着文化上的东方主义,特别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部分少数民族作家会根据需要对少数民族文化任意进行剪辑和缝合,这必然会遮蔽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的真相,而造成某种变形和夸大。上述两种典型性写作都不可避免地将少数民族视为一种纯粹他者,而将之简单化和平面化。
事实上,这种民族志诗学创作是极为不可取的。因为就少数民族文学而言,我们期待的必然是文学意义上的关照,而不是民俗习惯和民风民情的“留声机”或“录像机”式留照,少数民族文学需要对民俗进行审美的提升和思想的深化。那么,少数民族文学中的民族志诗学何以会出现如此的误读和歪写呢?这是由几个方面的因素共同造成的:
其一是出于对商业视觉冲击和市场炒作的需要和考虑。20世纪八九十年代,市场经济逻辑逐渐渗透到社会的所有领域之中。在社会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少数民族文学也越来越受到经济逻辑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学用以标示自我身份的界限慢慢被商业化和市场化的潮流所侵蚀。特别是随着探秘、旅游等休闲性活动的流行,少数民族地区这个一度在人视野之外的封闭性空间引起了人们浓厚的兴趣和欲望。有些少数民族作家知悉读者对少数民族生活的“猎奇式”阅读期待,因而会具有展示异质特质的冲动。这是少数民族作家对于读者市场和销售份额的争取行为。虽然恰恰是少数民族文化的异质性构成了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鲜明的民族性,但是随着市场逻辑和商业意识的愈加深入人心,少数民族作家炫奇的倾向已然造成某种文化上的倾斜。迎合读者好奇心的奇幻化写作较容易受到关注,如此就形成了阅读与创作的相互牵制,“这种模式正是因为市场化所带来的文化需求与供应的自我调配的结果。”[9]可以说,民族志诗学中的民俗文化描写变质最终的原因就是商业潮流的辐射。少数民族作家为了迎合读者猎奇的心态,以神秘、诡异等特质向外界叫卖民族文化以获得商机,这委实是少数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作家族性的悲哀。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与市场化相关的影视文化的盛行也成为推动民族志诗学炫奇化的重要因素。随着《穆斯林的葬礼》、《尘埃落定》等作品相继被搬上屏幕,影视趣味对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态度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一旦考虑到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的可能性,少数民族作家就会格外注意对风俗场景和仪式禁忌的渲染,而这必然会减弱对深层文化内涵的思索和反思。
其二则直接指向少数民族作家本身。先从少数民族作家的文化身份来说,虽然从血缘归属上他们无疑是少数民族族裔,但是“一个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从小到内地的汉族学校里学习,读到大学毕业,再回到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创作,这种人的少数民族文化的身份,是值得考虑的。”[10](p166)加之在特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对经济利益和声名成就的追求,一些少数民族作家与其说是以少数民族内部视角进行自在的文化书写,不如说是以外部窥视的视角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平面化的改写。炫奇性的民族志诗学的书写策略实际上是一种外在者的窥视,少数民族在此成为大众文化的一种消费符码,少数民族作家借文字写作完成的是一种文化的奇观性消费。在一定的层面上,少数民族作家和读者的视线相对接,民族身份暧昧的少数民族作家的书写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窥探行为,而读者只是在这样的窥探中再窥探一个有着异域情调的装饰性的文化区域。与这种文化身份上的可疑性有关,少数民族作家的炫奇性民族志诗学承接的其实是汉族作家书写少数民族的既定模式。正如哈萨克族作家艾克拜尔·米吉提所指出的,由于少数民族在语言和文字方面的特殊性,少数民族题材的相关书面文学首先出自汉族作家之手。新中国成立之初,初来乍到的汉族作家由于对所接触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异域风光和民情风俗充满了新鲜好奇的惊诧,所以对之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描绘。显然这是表层情感未加沉淀的结果,但是其中猎奇和炫奇性的创作心理却作为一种创作模式和文学传统影响到了后来的少数民族作家,因而“其观察生活的目光不时旨在切入本民族 (或他民族)人民的深层心理,而总是被她奇特的外在色彩所吸引——诸如民情、风俗、服饰等等……而这一切竟在不自觉的——即无意识的状态下产生的。”[11]所以,有相当部分少数民族作家一直悬置于民族生活的表层,无法深入生活的深处去探触文化的内涵和族群的内核。
可以说,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双重性的影响。一方面相对自由的多元化文化拓展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提升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正加剧着自我认同的迷失和个性的消泯。同时,市场化浪潮正考验着少数民族作家的耐力和毅力,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少数民族作家必须抵御得住诱惑,“少数民族作家要具有鲜明的时代意识,作家们应该以充分的历史的眼光,自觉地张扬理性批判精神,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参与当代的文化转型过程,在参与的过程中明确着自身的角色定位。”[12]惟其如此,少数民族文学才能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民族志诗学的悖论
疏离母语而选择用汉语写作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普遍趋势和潮流。民族志诗学的实质是深入表现本民族的文化表里和心理性格,显然语言是重要的因素,因为与民族服饰和景观相比,少数民族语言界定自我和区别他者的作用更为明显和强烈。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认为:“语言,特别是发展成熟的语言,才是自我认同的根本要素,才是建立一条无形的、比地域性更少专横性、比民族性更少排外性的民族边界的要素。”[13](p56)所以,少数民族作家选择用汉语写作本身就存在一个悖论,因为要表达民族的文化,语言是难以绕开的因素,显然这是因为少数民族作家的汉语写作本来就是写给族外人看的,其在对内 (本民族)和对外之间的两难处境必然是源于传播并影响传播,特别是对那些本身就有民族语言的作家而言,尤其如此。
从事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刘大先博士认为:“从现代社会史进程来说,纯粹的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史一个执拗而悲壮的姿态,其主要意义在于象征,以唤起一种目光的关注。”[14]从传播方面来看,显然文学写作面对的受众和市场多多益善。因此,虽然使用本民族语言更有利于建构族群文化的氛围和表现民族文化内涵,但是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作家还是选择用汉语言写作,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用现代文化的意识和现代文明的观点来观照本民族的风土人情;另一方面可以将本民族文化的精神品质和认知方式及宗教理念通过作品带进汉语言、汉文化语境。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为了迎合大众的隐秘心理而对民俗进行变形性描写的民族志诗学,则纯粹是在大众消费语境中传统文化话语向消费逻辑权力的缴械和屈服。这种刻意追求所谓的民族特色的写作方式,不可避免会作茧自缚以至不能自拔。
当然,事情并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俄罗斯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说:“每一个民族的民族性秘密不在于那个民族的服装和烹调,而在于它所理解事物的方式。要想忠实地描写任何一个社会,首先必须了解它的本质,它的特征,——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从事实上认识,并从哲理上评价那个社会所赖以运行的全部法则。”[15](p172)对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志诗学而言,我们需要的是从切身体验出发对民族日常生活的静默和民族在现代文明冲击下所发生的细微变化进行本然而内敛的呈现,而不是夸张和猎奇的发挥和改写。就此,有论者曾大胆设想:“也许少数民族作家有时候不应该在什么‘发挥少数民族优势’这个怪圈里打转转;也许首先应该从怪圈里跳出来,而在博大的思维空间里自由翱翔;也许这样写出来的作品就会具有广泛性,同时也不乏民族性。这是因为,作家的血管里既然流淌着民族属性,那就自然而然地渗透进作品中,根本用不着刻意祈求,更无需着意装饰。”[16]因为少数民族文学的未来依靠的必然还是民族内在的精神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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