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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小说文体尺度的“俗”:以贾平凹为中心考察

2012-12-17卫小辉

小说评论 2012年5期
关键词:贾平凹文体细节

卫小辉

“俗”作为批评概念在批评实践之中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一方面,所谓“俗文学”的命名、锁在抽屉里的“民间”以及各种后现代文化魅影的建构无不体现出该概念的影响力;而另一方面,与此相关的全部批评实践又似乎拒斥从深层对“俗”概念做出有效阐释。

我以为,要对“俗”概念做出深层意义上的阐释,必须从历史或者知识社会学和修辞论两个方面着手。也就是说,首先需要在中国现代文学发生的意义上思考“俗”概念的历史背景,其次才是探寻依赖于“俗”概念可能形成的修辞规范。完成这个任务需要把宏观的历史描述和细致的文本阅读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因此,选择某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作家及其写作的文本应该是一种有效的途经。

在我们时代,贾平凹正是这样一个具有充分典型意义的作家,他是一个俗到骨头里的小说家,是一个真正理解“俗”作为一种小说文体尺度的作家。

一、贾平凹与自己的时代

20世纪80年代似乎是对中国现代文学发生情境的重演,一方面是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高涨的启蒙意志,所以,文化批判成为一种时代景观;另一方面是语言变革的隐性要求,即文学如何挣脱已经高度程式化的意识形态话语,越来越自觉,也越来越激进。在对这个年代的追忆中,有人指出,“最值得重视的是80年代中后期的新启蒙运动,其上承70年代末开始的思想解放运动,下启90年代,成为当代中国的又一个‘五四’。”①

在这个喧闹的时代,我们无法给善于讲故事的贾平凹安置一个妥帖的位置。他没有新启蒙者知识群体的崇高感,同时,也因此没有他们觉醒之后意识到的语言困境。与批评界相比,贾平凹更早意识到自己与时代之间的距离。孙犁经常被称之为革命文学阵营的“多余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贾平凹与孙犁之间的相互认同也许是象征性的。作为“多余人”的孙犁终生没有找到自己在历史谱系之中的位置,在寻找自己与时代之间如何内在关联的途中,贾平凹短暂地与孙犁相遇。这种相遇可以看作两个“多余人”之间的相互致敬。但是,贾平凹不甘于做一个“多余人”,正如他笔下的那块“丑石”,终究要发出璀璨的光芒。“多余人”是一种能够忍耐寒冷的动物,对于贾平凹来说,发出璀璨的光芒,就是要驱散寒冷。

贾平凹拥有仅仅属于自己的商州,然而,商州的故事要进入这个时代,那么不管故事用什么方式讲述,无疑都要受到这个时代的无意识的控制。因此,在《浮躁》之前,贾平凹关于商州的那些小叙事对于刚刚开放城市空间来说,充满异域感。这种异域感与同时的知青作家的叙述截然不同,似乎仅仅是迎合浮薄的城市趣味。比如《鸡窝洼的人家》,两个家庭、两对夫妻,几乎是完美的乡土婚姻组合。突然之间,同样的角色交换了位置,依旧是两个家庭、两对夫妻,不过改变了组合方式而已,两个新的家庭却面目全非。那对固守土地的夫妻依旧艰难度日,他们仿佛被施了魔咒,甚至连生出一个儿子的希望也被剥夺。另一对总是挣脱乡土伦理者,虽然没有人能预见他们的未来,但儿子的出生似乎已经暗示出所有的可能性。这里没有时间,只是两种空间的对峙,而且城市趣味以绝对优势抑制乡土空间。正是因此,贾平凹宣称《浮躁》是自己告别现实主义的标志,其真正的意思与现实主义无关,而是作家找到了商州与时代联系的可能性,这同时意味着作家开始确立了自己在这个时代的位置。

《浮躁》的命名与情节无关,而是根源于作家对时代的感受。何谓“浮躁”?金狗的出生充满神秘色彩。金狗刚降生在州河畔就与母亲跌落水中,虚弱的母亲用自己的身体托着他飘浮在水面,直到村人把婴孩救起,但母亲沉入了水中,打捞很久,她的尸体毫无踪影。后来,人们知道这孩子是看山狗——一种神奇的类似于凤凰一般的鸟——托生的。一个人的出生同时就隐喻着他的命运,背负着自己命运的金狗如一棵野草那样长大。他当兵,厮混在城市,经商……然而,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命运于是转换为盲目的欲望,似乎每个地方都是出口,而每个地方又都是绝境。这自然不是金狗一个人的故事,而是关于一个时代的故事。贾平凹把这样的时代命名为“浮躁”。

《浮躁》是一个未完成的故事,贾平凹虽然完成了对自己时代的命名,但如何领悟自己的命运还将需要经受更多的磨难。贾平凹称《废都》是用来安妥自己灵魂的书,我想,只有领受自己的命运,灵魂才能安宁。《废都》的开始记录了一个传闻,一粒从久远的过去留下来的种子开出神秘的花,然而终于枯萎。这个细节可以在类比的意义上借助胡风的自我描述解释其内涵,“封建社会的现实与历代乱世文人的逃避现实的作品养成了我的‘绝代有佳人’式的‘遗世’思想,由于从来不能和都市的生活相通的固执,以及五四运动后的思潮,尤其是文学作品所给我的没有注释的‘光明’,这思想终于使我成了一个先天不足的理想主义者了。”②我以为,“废都”不是生存空间,而是末世以及末世之后的时间。在这样的时间结构之中,庄之蝶这个先天不足的理想主义者,可以拥有复杂的身份,如一个明星作家、一个政治帮闲、一个商人、一个掮客、一个猎艳者、一个闲人、一个动物语言的倾听者……也许还可以是别的。而归根到底,从写不出来有灵性作品的自我感慨到最后一瞬间的中风倒地,他始终只是一个失语者,他无法找到对于末世以及末世之后时间的叙述形式。

《废都》的写作呈现的是贾平凹领受自己命运的过程,他必须找到庄之蝶找不到的东西,他必须写下去。《废都》之后,对于贾平凹来说,写作已经不是职业,而是命运。

二、作为文体尺度的“俗”与贾平凹的小说世界

迄今为止,《废都》依旧没有被理解,甚至成为贾平凹的“病”,然而,在这个起点之后,贾平凹小说世界的面目逐渐清晰。2000年,世纪之交的那个时刻,贾平凹完成了《怀念狼》,这绝对是需要重新阐释的作品。

的确,狼是一种象征,但不是一个单纯的象征。在狼近乎灭绝之后,人和狼之间的身份互相置换已经暗示出狼分裂为两个部分:具有野性的动物类属和人类的想象符号。作为具有野性的动物类属,在贾平凹的笔下,是具体的,每一只狼都有自己的气味、毛色、体征;而作为人类的想象符号,狼是抽象的。在符号政治经济学成为主流的时代,如鲍德里亚所说,拜物教已经不是“将某种特定的物或者价值神圣化”,而“是将某种体系神圣化”③,也许最终是将整个生活世界体系化。在人类的生活世界里,狼是一种物,所谓动物不过是能够自行走动的物而已。当贾平凹突然回身在自己的小说世界里专注于对物的叙述时,而且采用一种怀念的姿态,可以说,怀念狼,实际上是怀念过去的时代。这个时代即使崇高,也是有限度的,它不会允许一种符号政治经济学的存在。在值得怀念的过去时代里,生活世界肯定有让贾平凹迷恋的地方。谈到《怀念狼》时,贾平凹曾经说过,“人是在与狼的斗争中成为人的,狼的消失使人陷入了慌恐、孤独、衰弱和卑鄙,乃至于死亡的境地。怀念狼是怀念着勃发的生命,怀念英雄,怀念着世界的平衡。”④然而,勃发的生命、英雄和世界的平衡到底意味着什么呢?2003年完成的《艺术家韩起祥》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艺术家韩起祥》是一个讲述艺术家之死的故事。刚刚到延安的韩起祥,满肚子的酸曲,如“红洋布袄袄扣门门开,一对对奶奶滚出来,上身身搂定下身身筛,哎哟,好盛的妹妹你解不开”。这种酸曲唱到了毛泽东面前,唱到战场的最前沿,“麦叶子黄来竹叶子青,八路军要打榆林城,长枪短枪拐子枪,胸前还挂个望远镜,一举打下榆林城,一个领一个女学生。”然而慢慢地,韩起祥成为御封的艺术家,开始在制度空间讨生活。这个时候,他能够唱的曲子只留下“手握三弦上战场,三弦就是机关枪,全国人民齐上阵,打断××狗脊梁”了。于是,韩起祥每天便秘、流鼻血。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脸色灰黄,从眼皮开始,一截截黄下去,黄到脚指头,然后死了。在韩起祥的酸曲里,生活世界就是由乳房、红洋布袄袄、半开的扣门、馍馍、年糕、猪头肉、钱钱饭、苦菜根……构成,失去这些,生命必然萎缩,而萎缩的生命就是每天由便秘、流鼻血等等构成的琐碎的日子。在这样的世界里,即使还有英雄,也只是用各种虚拟的词汇装扮出的。甚至如韩起祥那样,只要提出回到自己的生活世界的要求,就会被别人理解为他想谋取更多的名利和地位,但没有人能理解他的便秘和流鼻血。

贾平凹曾经是善于讲故事的,善于建构精致的情节,然而,对于一个不具有独立世界观的小说家来说,这也许意味着他只能借助已经高度抽象化的外在观念或者意识形态图式作为建构情节的前提。当贾平凹开始沉浸在各种物态的细节之中的时候,他的小说世界因此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如他所说,“我不是不懂得也不是没写过戏剧性的情节,也不是陌生和拒绝那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只因我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⑤这种新面貌的根底恰好是细节开始逃逸在情节之外获致独立的诗学价值。

细节的诗学价值也就是作为小说文体规范的“俗”。在古典诗学语境之中,“俗”不是一个有效的批评概念。作为文体尺度的“俗”是现代人建构文学史图式的结果,率先从小说世界引入,最后在雅俗对立的背景中完成文学史叙事,而根本目的是为文学现代化奠定合法地位。“俗”作为文体的尺度限定着小说世界的基本特征,如于坚所说,“汉语在明清时代其实是相当肉感而柔软的,它适合抚摸一个声色犬马、绫罗绸缎、红男绿女、小市民的、过日子的世界。这柔软也可能会与腐朽有关,但柔软更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日常形式,旧时代延续和崇尚的是唐诗宋词以及后来的《金瓶梅》、《红楼梦》或李渔们描写过的柔软而堕落的生活,女人的离愁别恨,男人的醉生梦死,风花雪月,七情六欲,是‘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或者‘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的世界。”⑥然而,自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高蹈的启蒙姿态、罗曼蒂克的革命幻象、狂热的救亡激情以及更持久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社会主义革命,一再抽空小说世界的基础,中国现代小说就与原本的文体尺度渐行渐远。贾平凹通过自己的写作重新发现了小说的文体尺度,但这只是一个起点,只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修辞体系,才能在文体尺度的意义上拥有成熟的现代小说。

三、细节的诗学价值与贾平凹小说的修辞特征

贾平凹的写作始终在考量着当代批评界,这体现在批评界似乎总是周期性地关注着他的写作,也总是执著在捧杀与骂杀的两极。我们承认有一种普遍诗学存在,然而,面对一个具体的作家,只有探寻其写作的特殊诗学意义,才能形成一种诚恳的批评。

细节的诗学价值与作为小说文体尺度的“俗”之间的统一,在贾平凹那里首先体现为一种叙事的视界。阿城曾经说过,“世俗既无悲观,亦无乐观,它其实是无观的自在。”⑦在这种背景中,他接着说道,“平凹的作品一直到《太白》、《浮躁》,都是世俗小说。《太白》里拾回了世俗称之为野狐禅的东西,《浮躁》是世俗开始有了自为空间之后的生动,不知平凹为什么倒惘然了。”⑧所谓“无观的自在”是一种叙事视界,它的核心是对强行为生活世界赋予意义的各种观念和主义的拒绝,叙事因此就变成一种充满生活世界的物态化细节的自由浮现。《秦腔》里的引生是一个比正常人更加正常的“疯子”,他生活在关于白雪的幻象里。这个幻象是近乎绝望的乌托邦,而且经过阉割得到净化。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疯子”与乌托邦的勾连是从鲁迅的《狂人日记》开始的一种叙述传统,其中琐碎的生活世界和仅仅属于狂人的乌托邦之间总是呈现出高度紧张的态势,最终导致乌托邦在叙事格局之中的不在场。引生的故事构成对这种传统的颠覆,而颠覆的力量来自一些渺小的东西,比如虱子。跟随剧团下乡巡回演出前,引生把一只虱子塞进墙缝,在路途中,他指挥自己的虱子咬丁霸槽、白恩杰、夏天智。这自然是在引生的幻象中发生的,然而,引生的幻象因此介入到叙事之中。的确,贾平凹此前的小说里已经浮现出某些自由的细节,但强大的现实主义传统足以抑制这些细节。只有在领悟自己的命运和小说文体尺度之后,贾平凹才能够获致自信,直接面对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自由浮现的细节改变了叙事的面貌,《秦腔》既是清风街的故事,也是引生的故事,两个故事就因为那些自由浮现的细节而熔为一体。

如果说细节的自由浮现改变了叙事的面貌,那么在另外一面,从《秦腔》开始,贾平凹的小说就拥有了全新的修辞特征。肯尼斯·博克指出,“意识形态不能光从对经济的考察中推出。它还来自人作为‘运用象征的动物’(symbol-using animal)这一本性。既然‘最初的经济植物’是人的肉体,它具有因其独特的神经系统而与其他物分离的中心性,神学中关注的伊甸园和‘堕落’的主题最接近修辞问题的核心。”⑨也许可以简单地说,修辞的核心问题在本质上与神学是一致的。在这种向度上,小说叙事的修辞特征归根到底与其中的时间意识有关。有人强调《秦腔》是一曲乡土世界的挽歌,我以为,所谓挽歌的色彩恰恰根源于贾平凹所发现的末世及末世之后的时间意识,它在《高兴》中得到最确切的表现。新世纪以来,“乡下人进城”的故事持续流行,其中对乡下人进入城市生活的苦难历程进行了逼真的再现,然而,贾平凹的《高兴》完全不同。刘高兴与五福结伴进城,最后,五福死了。刘高兴背尸还乡,被警察发现。送五福的老婆去了火葬场,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孤魂野鬼,同时担心五福会永远成为一个找不到还乡之路的幽魂。即使《高兴》的开篇就显得悲哀,它依旧是一个进城的乡下人天天快乐、天天高兴的故事。贾平凹曾经这样描述自己看到的拾荒者的生活,“这些人在城市里非常寂寞,在街道上拾破烂很孤独,一旦回到自己住的地方,特别热闹。大家聚在一块,说说笑笑,唱唱跳跳,生活味道特别浓。”⑩这恐怕也是《高兴》之所以是一个快乐和高兴的故事的原因。在城市的傍晚,刘高兴几乎总是关注玫瑰色的云。如果把这样重复出现的细节与刘高兴的语言断片——如“睡了还不是睡在黑里?”“大收藏家是用眼睛收藏的,我拥有了这座城,我是用脚步拥有的”等联系起来,我们可以发现,他始终有一种面向过去的乡土空间的姿态,或者说回忆。只有这些东西才是属于他的,是他可以当做“自己住的地方”,然而,这些东西又只能以互不关联的细节镶嵌在他的生活世界。面向过去的姿态,不仅是刘高兴高兴和快乐的原因,也是标识贾平凹小说世界修辞特征的时间意识,其意味如萨义德所谓晚期,“晚期最终是存在,是充分的意识,是充满着回忆,而且是对现存真正的(甚至超常的)意识。”⑪有了这样的时间意识,虽然贾平凹强调当代写作很难经典化,但他可以从容地处理历史,正如我们在《古炉》中看到的,他把一场惨烈的革命依旧纳入到世俗的生活世界。

注释:

①许纪霖、罗岗等《启蒙的自我瓦解:1990年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重大论争研究》,p3,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

②胡风《胡风全集》(2),p267,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

③[法]鲍德里亚《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p79,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④廖增湖《贾平凹访谈录》,《当代作家评论》,2000(4)。

⑤贾平凹《秦腔·后记》,p518,作家出版社,2008。

⑥于坚《拒绝隐喻》,p155,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⑦⑧阿城《闲话闲说》,p198、p217,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

⑨[美]肯尼斯·博克《动机修辞学》,常昌富编译《当代西方修辞学:演讲与话语批评》,p156,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⑩韩鲁华编《〈高兴〉大评》,p40,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

⑪[美]萨义德《论晚期风格》,p12,三联书店,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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