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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竞技体育的发展伦理及其价值探析

2012-12-07于文谦戴红磊

山东体育科技 2012年5期
关键词:伦理竞技体育

于文谦,戴红磊

(辽宁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辽宁大连 116029)

当今,发展已然成为时代主题,但又不可避免的成为时代的“问题”。尤其对于“十二五”时期的中国来说,中华民族的体育强国目标要在这一时期实现新的跨越,必然要使竞技体育得到长足发展,但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和危机,又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如果说,在北京奥运会之前中国着力破解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瓶颈问题,那么在此之后,中国则更多的需要解决竞技体育发展后所遇到的新问题。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过去我们将先发展起来,现在看来,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如何实现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避免当代竞技体育发展危机、扬弃发展异化、降低发展代价,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终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是当前中国竞技体育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尝试探索一种新的伦理形态对当代竞技体育进行解析,使之成为有反思、有评价、有约束、有节制、有规范的发展。

1 当代竞技体育的伦理缺失与发展价值追问

1.1 竞技体育的伦理缺失与发展异化

所谓发展异化,就是“将发展的主体与客体对立起来,将发展的目的与手段颠倒过来,割裂发展的本意,扭曲发展的本质,最后将发展变成‘无发展的增长’或‘恶性发展’。”[1]毋庸置疑,当代竞技体育在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在不同程度上却出现了“发展异化”。竞技体育在经济利益或其他各种社会目的的驱动下,成为了个人或利益集团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工具,把追求“锦标主义”作为超越其他任何目标的最高诉求,把金牌数和奖牌数作为衡量国家地位的标准。竞技场内,兴奋剂丑闻、假球黑哨、权钱交易、裁判不公、虚报年龄等现象成为众矢之的。竞技体育发展机制失衡、道德规范弱化、体育资源严重浪费、社会分配不公、破坏生态植被、侵占自然资源、退役失业等等伦理缺失现象更是层出不穷。正如有学者所言:“千年古奥运的兴衰与现代百年奥运异化的挑战是在“人”与“物”的链条上演进的。”[2]这种以“见物不见人”为中心的传统刚性的、高代价的发展已使得当下竞技体育发展险象丛生、困顿不已。今天,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在为竞技体育谋求“发展”,但这种宽泛概念下的发展,其内在本质又究竟体现在了何处?

1.2 发展伦理对竞技体育发展目的追问

邓小平曾指出:“应当把发展问题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3]回顾当代竞技体育的发展,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原有发展理论指导下,竞技体育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它没有给人类带来幸福安康,更没有给人类带来良好的生态环境。竞技体育在发展进程中,随着人类挑战极限的纪录被一次次刷新,身体健康状况却越来越糟糕;竞技体育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增长了,但环境问题却越来越多;竞技体育使物质生活丰富了,但精神生活却变得空虚匮乏。可以说,当代竞技体育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

发展伦理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论和一种新的伦理形态,是以美好生活看待发展,回答了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它的主要使命是对过去的发展进行反思和批判,对当下的发展进行约束和规范,对未来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引领,承载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使发展更加持续科学,唤醒发展对善的追求。即发展不是目的,发展是一种手段,是为了达到某种善的手段。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是以善为目的,所有事物都是以善为目的。”[4]竞技体育作为根基于人的全面参与的一种身体活动,是人所特有的一种社会存在方式,它的发展也是以某种善为目的的。那么,竞技体育发展所追求的善是什么呢?毋庸置疑,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幸福生活。马克思曾说:“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更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和最高的价值追求,无论是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还是制度变革、文明演进,都应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道路。”发展伦理认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发展所追求的终极善,是发展的最终目的。”[5]竞技体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其最终目的亦是为人的全面发展。正如有学者所言:“以发展人性和人体为己任的现代体育,也才有可能最终形成并获得发展。”[6]

同时,在追求幸福生活上,发展伦理认为:“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物质充裕也不等于发展,物品富裕并不等于生活幸福。相反,经济的增长、物质充裕可能导致‘反发展’、‘伪发展’。”[7],在对竞技体育发展目的和手段进行考察和审视时,我们必须超越一切与功利有关的变量。仅仅把功利最大化作为发展的目的是不恰当的,强化政治功能和奖牌数量的增长不是竞技体育发展的目的。但也并非要忽视体育的政治功能和奖牌数量增长的重要性,而是必须超越这一变量,以更宽广的视角看待发展。这种更宽广的视角,就是以幸福生活看待发展,即以幸福生活为着眼点,以尊重科学的全面可持续眼光看待发展。因此,竞技体育的发展是属人的发展、为人的发展,以不断提升、丰富和完善人性,使人获得幸福而全面的发展。

2 竞技体育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

竞技体育的发展为了人,发展是人的发展。如何使发展不偏离人的发展目的,扬弃发展异化,降低发展中的代价?我们除了在制度、政策上变革和法律上约束之外,还需要一种更重要、更久远、更深刻的核心价值理念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即“和谐”理念。

2.1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

和谐是人类的一种理想秩序。《左转.襄》记载:“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人类社会最核心的理念,也是根本性的问题。竞技体育作为人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现象,在百年沧桑发展过程中与大自然的冲突时有发生,以奥运会表现最为突出。奥林匹克运动展示的是人类文明,然而,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已经危及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奥运会后大量场地、设备、设施闲置,出现了体育资源严重浪费现象。“法国阿尔贝维尔第16届冬季奥运会毁掉了30多公顷森林,数以万计的动植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至今人们仍难以忘怀;一些国家或地区为举办大型体育比赛兴建体育场馆或高尔夫球场、滑雪场而破坏大片植被、森林,严重破坏自然环境;封闭的体育馆、塑胶运动场、人工草坪尽管为竞技体育提供了良好的场所,但却与完善人性、回归自然的体育本质背道而驰。”[8]

这种背道而驰的发展,是一种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取向的发展范式,在这种发展范式下,注重强调的是统治自然、征服自然和宰治自然。随着发展困境和危机的凸显,人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先后提出了生态体育、绿色奥运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但这种理念,并不是人与自然之间没有矛盾和斗争,而是将二者之间的关系调整在适当范围内,尽量以最小的损失实现收益最大化。人和自然二者的双赢关系建立,更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崇尚自然的思想,在相互尊重、热爱基础上,尊重自然发展规律和体育发展规律,尊重人与其他物种的利益。它主张通过道德与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实现竞技体育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和谐。

2.2 人与社会和谐共赢理念

“共赢”是现代社会经济与商业活动下,主体以平等互利基础为前提,达成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一种和谐发展关系。“共”讲求的是主体间利益共存,“赢”表示主体间在保证既得利益下,能够继续和谐共存,盈得更多利益。“共赢”就是和谐发展的结果,是利益主体对待发展的一种态度。

作为竞技体育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共赢是一种新思维,它本质上是对长期以来以西方思想占主导地位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在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的观点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个人主义以个人为中心,在理性的基础上,强调个性自由,主张个性发展,实现个人价值。拜金主义注重的是金钱本位原则,认为金钱是万能的,也只有钱才是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在这样的思想观念下,出现了竞技体育的异化,从而扭曲了人与社会的关系。发展伦理学认为,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双赢,只能导致个人与社会的深度分离,最终必然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要达到人与社会和谐共赢,维护竞技体育秩序和谐,我们必须以正义为导向——即以共赢为主的行为,必须保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平衡。不能只坐享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更不能过多的谋取权利,而将义务丢掷一旁,这些都与共赢理念相背离。第二,共赢是和谐发展的结果,它是在保证社会和个人利益下的全面发展。第三,以共赢为目的的发展,是对社会资源分配进行合理调节。综上所述,人与社会和谐共赢实则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

2.3 人与人和谐共生理念

共生是人类择取的一种生存方式,是在多方利益得到满足基础上孕育的一种合作关系和生活状态。竞技体育发展困境和发展危机的全球性蔓延,使“人与人和谐共生”理念成为迫切。从共生理念上看,任何一个共同体或国家的竞技体育都不能脱离其他共同体或国家的竞技体育而生存下去。在某种程度上,任何一个竞技体育项目的发展都要依赖其他共同体或国家,没有对手的竞技项目存在着生存危机。共生理念向我们展示竞技体育在发展过程中,对发展困境的摆脱和危机的抉择。共生如同“诺亚方舟”承载着各方利益的和谐。各主体在互依、互惠、互利、协同中合作,在协同合作中,共生体内的各共生单元才能得到优化、进化和发展。和谐共生理念揭示了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发展机制。和谐共生理念,是在包容异己者生存的基础上,以自我变革为动力,兼顾弱者的利益,形成一种自由、平等、公正、友爱、和谐的社会契约。我国乒乓球“养狼计划”就是共生理念的实践探索。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生有利于增强人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乃至国与国之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处理彼此分歧、缓和社会矛盾,摒弃前嫌的中坚力量。“体育赛场上朝韩选手联合组团、携手入场,让人们津津乐道、经久回味。”[9]为此,作为人类,我们应该怀着同类意识互惠合作,遵循和谐共生理念来优化我国竞技体育。

2.4 人与自身和谐发展的理念

竞技体育发展是为了人,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中,包括对人与自身和谐发展的追求。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人的精神和谐发展及人的身心和谐发展。

首先,人的精神和谐发展。人的精神和谐发展是指人的心灵、心理素质及各种欲望的和谐发展。关于人的精神和谐发展,古希腊柏拉图在《菲德罗篇》中提出:“人的灵魂有三种品质,即欲望、激情和理性。”他认为,三种品质协调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和谐的整体,就是德性和谐的人,即精神和谐发展的人。与之相反,欲望没有节制、轻从激情、理性混沌都会使人的精神陷入迷途。人们在竞赛中普遍养成了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友爱精神等高尚的道德情操,并内化成为一种积极的、理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体育精神。我国儒家的鼻祖孔子把智、仁、勇称作“三达德”,“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正体现了对人的精神和谐发展的理想。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精神和谐发展是人的智力、道德、情感各部分和谐发展,即人的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其次,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仅有精神和谐发展,还不等于人的和谐发展。对个人而言,人的精神和身体两方面的发展才是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文艺复兴以来,人的身心发展是许多学者所关注的重要内容。薄伽丘指出:“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聪明、灵活、强壮和受过教育的人,应该全面发展人的能力,尤其是道德力量的发展。”竞技体育作为实现人们身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它不仅是一种身体运动,更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一种精神载体和一种生活方式。“更高、更快、更强”,是竞技体育不懈努力的追求,它培养了人们勇往直前、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的品质。然而,人们在不断挑战极限、战胜自我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身体健康,为此,人与自身和谐是在节制欲望、心灵和谐的基础上协调自身的发展。

3 竞技体育发展伦理的基本原则

竞技体育的发展伦理是竞技体育发展的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自我校正、自我免疫的伦理机制,是保证发展成为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种伦理手段。竞技体育的发展伦理作为一种新型的伦理形态,作为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与其他伦理形态及其道德规范一样,具有自身的基本原则。

3.1 人本原则

竞技体育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人文精神的核心。“以人为本”相对“以物为本”或“以神为本”而言,它体现了人在实践过程中对自身主体地位、价值和尊严的理性反思和肯定。

首先,竞技体育发展的目的与标准是人。竞技体育发展是为人的发展,人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标准。康德曾说:“你需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能把他当成工具。”[10]竞技体育的发展归根结底必须要符合人的本性,尽量避免发展带给人的异化和不自由,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和可能。要摆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避免人沦为经济工具而深陷“人为物役”的泥潭。具体到实际工作中,要把人作为做好竞技体育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这是竞技体育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也是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

其次,竞技体育发展是为了人的利益和尊严。竞技体育发展要把维护运动员的切身利益和尊严放在优先地位加以重视。竞技体育浩大磅礴,立意却大道至简——发展为了人,发展必须依靠人。当整体的发展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除了要保证整体发展外,还要肯定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关心和保护个人利益。正如拉兹洛指出:“发展伦理学首先要维护作为部件的所有的个人的福利,即使这意味着要限制和减慢整体的推进。”因为,“如果这些部件(所有的个人)是宇宙创造力的最辉煌的体现,那么他们就有权有某种程度的利己性。”[11]同时,竞技体育发展的好的标准就是以人的尊严看待发展,以真正的人性作为发展的普遍的标准。人本原则要求:“必须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在管理中尊重人的基本权利;重视人才的开发、培养和使用,使成员有条件在自身道德素养、人格、知识和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动力和鼓励机制,重视对成员进行精神激励,使成员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开发和利用,为成员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只要是健康而不是破坏性的,在竞技体育中应容许不同的个性和意见的存在;让运动员能够参加到民主管理中来;不打骂运动员,对运动员不使用体罚等强制性惩罚和措施;管理中轻惩罚和压抑,重疏通;关心运动员特别是年幼运动员的日常生活状况。”[12]

3.2 公正原则

竞技体育发展的公正原则,是从更为宽阔、多元、复杂的人际关系上,对竞技体育发展进行规范和约束。是以公正的发展眼光审视竞技体育发展,从它的惠及程度、发展规律及长远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深入剖析。它包括代内公正和代际公正两方面内容。

首先,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代内公正。它主要指区际公正、群际公正、人际公正在发展中的动态展现,即竞技体育发展应该是多级发展,是权力和义务的均衡发展,是经济和政治的公正发展,是发展成果共享的发展。就各地区发展而言,是各种竞技体育相关资源合理分配、统筹合理的发展。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地区间贫富差距加大,最终影响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速度和规模。因此,竞技体育的发展,要做到统筹各地竞技体育资源,做到合理调配、平衡发展。具体实践中:“在区域体育发展格局上,从各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梯度推进,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行体育现代化探索,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体育。”[12]此外,在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各国家、地区及组织更要享有平等的竞技体育发展权,而且要做到和谐共生。再者,奥运优势项目与奥运非优势项目,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以及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大众体育之间发展不平衡。因国家对奥运非优势项目的投入相对不足,对非奥运项目的重视程度及开发力度不够,所造成的强项越强、弱项越弱现象,严重阻碍了非优势项目、非奥运项目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发达”不应该是竞技体育的特权,“不发达”也不因该是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的命运。作为竞技体育系统的一个环节和一份子,都应享有竞技竞赛的公正和社会系统的公正,更应有体现价值和追求平等的权利。

其次,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代际公正。代际公正又称“隔代公正”,最早由F.佩基提出,是指人类在世代更替过程中对利益的享有也应该保持公正,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后代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后代人负责。竞技体育发展的代际公正主要是指,竞技体育发展在消耗和使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以及物质资源的时候,应考量后代对这些资源的需求,不能因为当代与眼前的发展而造成对后代发展的损害。诚如:“在这一代人与后一代人的关系上,‘公正’的观念已经成为一条重要的伦理准则,后代人同当代人一样,也拥有生存和发展权,他们的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尊重,不能因为他们现在还没有发言权就剥夺了他们的这种权利,当代人在实现自己需要的过程中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基本条件。”[13]

3.3 责任原则

作为竞技体育发展伦理的一个基本原则,责任原则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把道德责任灌注到具体发展实践中,才能使竞技体育真正能够有规范、有约束的发展。那么什么是责任?责任是“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情,是做好应该做好的工作,承担应该承担的任务,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对于竞技体育发展来说,责任就意味着对运动员负责,对大自然负责,任何时候都要把运动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系运动员,情系运动员。任何时候,都要把保护大自然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爱护大自然,关注大自然。

首先,对运动员负责。运动员是竞技体育得以辉煌的直接动力源泉。他们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奉献给了祖国的竞技体育事业,而这个宝贵的青春阶段正是他们接受良好文化教育的最佳时期,如果这一时期被荒废或错过,那么将对运动员的成长、生活甚至未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毕竟,青春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贺龙曾提出:“对运动员不仅要负责一阵子,更要负责一辈子。”因此,竞技体育的发展要本着对运动员负责的态度,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险保障体系建设;要重视健康人格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要杜绝一切兴奋剂的使用和超人体极限的过度训练;要着力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对口安置问题。[14-15]

其次,对大自然负责。自然环境是体育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保证和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是体育健康发展的前提。我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使与之有关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竞技体育的发展是建立在以破坏或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基础上的发展。这种发展造成了当代竞技体育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紧张。人类只有肩负起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才能让地球变成使人诗意般栖息的家园。要肩负起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就必须在当代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遵循“有能力做的并非一定要做的”这一重要的伦理原则。在处理竞技体育发展与大自然的关系上,要区分哪些是“应当做的”,哪些是“不应当做的”,哪些是有利于竞技体育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哪些是不利于竞技体育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

4 结语

当代竞技体育在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同样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问题”与“发展危机”。为使当代竞技体育的发展不偏离人的目的,造成发展困境,出现发展异化,发展必须是有规范、有约束的发展。而对发展进行约束和规范的价值理念必须是一种和谐理念,即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社会和谐共赢、人与人和谐共生以及人与自身和谐发展的理念。对发展进行约束和规范的伦理原则包括人本原则,即发展的目标与标准是人,发展是为了人的利益和尊严;公正原则,即发展强调的是代内公正和代际公正;责任原则,即要对运动员负责又要对大自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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