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了然
2012-11-22
我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径解析
路径选择一:通过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首要途径是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自然也需要通过公共财政实现。从已有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来看,主要考察的硬指标是广播电视覆盖率,软指标是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成为我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首要条件和前提是,在实现了广播电视基本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更高质量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路径选择二: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多样化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一,向公众提供有价值和有教育意义的节目是广播电视覆盖的最终目的。提供有教育意义的节目通常可以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政府自己拍摄,另一种是向市场购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也是一种有效的路径,主要是政府向社会购买具有教育意义的节目来提升国民的素质。其二,通过商业机构有效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广播电视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调动商业机构的积极性,采取政府补贴或其它奖励的办法,引导商业机构充分利用资源,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条件。路径选择三:通过发展广播电视行业的第三部门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部门通常指通过志愿者提供公益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一般都带有统一性和强制性的特色,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的提供不一定完全由政府来完成,第三部门有时候也会提供一些优质的公共服务。只要充分调动第三部门的积极性,给他们发展空间,他们就能为公众提供优秀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据王文杰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1年第12期)
我国广播电视法制建设与制度创新的目标任务
首先,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必须为建立、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服务。广播电视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保党和政府对广播电视的领导权,确保政府的资金投入与政策扶持,确保新闻宣传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建立、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必须为建立、发展市场运作体系服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要通过法律建设,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市场主体应尽的责任。我们要运用法律法规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体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为市场主体搭建良好的市场平台。最后,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必须为建立依法、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服务。依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是建立政府监管体系的核心,依法行政是政府监管体系建设的关键和方向。我们的广播电视法制建设就是要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为政府依法行政创造条件。(据陆智舫于《现代传播》2011年第12期)
新技术趋势下的传媒业发展思考
1.宽带技术环境不断改善,使数字化视频内容质量进一步提升及运营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国宽带网络的带宽将进一步提升,两年内有望整体上一个台阶,相应的基于数字网络的视频应用将进一步普及,在线视频精度将有质的提升。随之而来的是用户从传统广电向网络视频平台的转移。视频广告的转移,同时也意味着视频内容产业方面迎来新机遇。2.随着开放平台成为主流,用户逐渐唱主角,传媒社会化及互动应用继续深化发展。微博等社会化媒体平台使传统媒体与用户互动变得简单直接,网络新应用模式的诞生推动了传统主流媒体在选题、策划等方面的革新。基于开放平台发展,信息的传播与互动更快更广,社会化及互动应用技术在传媒中的使用将继续向纵深发展。3.智能化终端进一步繁荣并占领市场,位置、区域相关的贴身资讯与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新型智能终端所提供的多媒体特性,将衍生出表现力与互动性更丰富的媒介产品及媒介服务。同时定位能力是智能终端赋予传媒应用的新特性,基于设备的定位能力,传媒将能创造一些全新的应用产品。4.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进一步发展,并与传统媒体、桌面互联网媒体应用进一步融合,媒介应用逐渐切入或迁移到移动互联网平台。移动互联网与智能终端的结合将进一步冲击传统媒体的市场空间。(据梁 泉于《中国记者》2012年第1期)
当前电视剧相关管理政策的解读分析
(一)上星综合频道管理政策或增大电视剧播出空间。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星综合频道管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腾空”了原本被综艺节目占据的时段,意味着需要更多的新闻类、社科类、道德建设类等节目去填补原有的晚间黄金段,一时上马的新节目难免带有盲目性,是否适合观众口味尚需时间检验。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剧将成竞争重点。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竞争日趋激烈的电视剧市场起到“解压”作用。(二)电视剧广告播出管理政策搅动电视剧营销格局。广电总局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电视剧广告播出管理政策从严治理电视剧“中插”广告,将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该政策迫使电视台不得不面对一系列的电视剧营销变局。为应对变局,各级电视台必将借此契机,积极探索电视剧营销的变革和转型。(三)电视剧题材调控力度加大,谍战剧、宫斗剧、穿越剧将逐渐退潮。针对2011年电视剧制作、播出“跟风”现象凸显的情况,国家广电总局多次进行题材调控,且调控力度总体逐步加大,谍战、涉案、国外克隆剧、宫斗和穿越剧都被列入了严格管理的范畴。(据李岚 莫桦于《视听界》2012年第1期)
2012年文化产业突出六项重点工作
2012年1月17日,全国文化产业工作年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文化部副部长励小捷在会上提出,2012年文化产业要突出平台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文化科技创新、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六项重点工作。励小捷表示,2011年,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稳步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骨干企业不断壮大,在行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日益显现;新兴产业迅速兴起,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亮点;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显著提高;投融资体系逐步形成,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有所缓解;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大加强。(消息来源:新华网)
2011年电影票房破130亿元
2012年1月9日,记者获悉,2011年,中国内地全年生产故事影片558部,全年生产的各类电影总产量达到791部,全国电影总票房达到131.15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28.93%,全年共有20部国产影片票房过亿。2011年,全社会投资电影的热情和信心继续高涨,新建影院803家,新增银幕3030块,平均每天增长8.3块银幕。2011年终统计,全国城市影院数量突破2800家,银幕总数达到9200多块。遍布全国农村的数字电影放映新格局也已经形成,2011年底,全国农村已放映影片812.3万场,观众17.53亿人次。在电影国际交流方面,2011年共有485部次国产电影在境外44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举办了75次中国电影展及专题活动;55部次影片在18个电影节上获得82个奖项。(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电影局年内将出台电影票“限价令”
2012年1月9日,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童刚在京表示,针对电影票价偏高的现象,2012年电影局将出台建议性指导票价和最高限价。童刚说,电影票价体系亟待改革,票价偏高的现象依然持续,工薪阶层看电影的期待与要求难以很好的满足。电影局将协同行业协会,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制定适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中国国情特色的票价机制,出台建议性指导票价和最高限价,按影片类别和城市地域等项进行明确规定,对学生票、团体票也要形成行业共识,努力使电影票价的定价机制科学合理。(消息来源:新华网)
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须向音乐著作权人付酬
2012年1月12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成员单位音乐付酬集体签约仪式在京举行。本次集体签约是对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具体落实。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音乐作品须向著作权人付酬,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额等有关事项与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约定。(消息来源:新华网)
上海传媒蓝皮书:传媒向全媒体演进态势明朗化
上海社科院新闻研究所2012年1月9日发布的 《2012上海传媒发展报告》显示,随着新媒体爆发性发展,传媒向全媒体演进态势明朗化,全面融合的发展特征和趋势显著,在体制创新、产业增长、技术应用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发展突破。该报告显示,2011年媒体数量持续扩张,新媒体形态层出不穷。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数字化、人性化推动媒体创新,互联网和手机成为重要平台,网络视听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以网络和移动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形态大有取代传统媒体的趋势。全媒体目前已成主流话语,但纵观国际国内传媒融合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发展前景将是共生共存的媒介生态与现实。(消息来源:中国新闻社)
凤凰卫视中国上海新闻中心揭牌
2012年1月19日,凤凰卫视中国上海新闻中心在沪揭牌。揭牌仪式上,凤凰卫视与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签署合作协议,宣布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由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该公共服务平台旨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繁荣与发展,将逐步建设成为服务长三角及全国文化企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大力推动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综合性国际性平台。(消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