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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动力:对新古典与奥地利竞争理论的一个融合

2012-11-21林民书付才辉

关键词:竞争者竞争对手奥地利

林民书, 付才辉

(厦门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一、导 论

“竞争在经济学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以至于难以想象经济学没有它还能是一门社会科学。”[注][美]哈罗德·德姆塞茨:《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第1页,陈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然而,又“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学概念像竞争这样充满了争议”[注][美]乔治·施蒂格勒:《产业组织》,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乔治. J. 施蒂格勒:“竞争”词条,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一卷,第580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George J. Stigler. Perfect Competition, Historically Contemplated.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52(1): 1-17.。不论竞争是经济学的“圣杯”还是“万花筒”,“以不同方式定义的竞争,始终是一切经济学理论的核心概念”[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第一卷,第583页。。

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竞争在古典经济学家(斯密、李嘉图、穆勒等)将经济学发展成一门综合性学科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注][美]保罗·麦克纳尔蒂:“古典竞争理论”词条,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一卷,第473页。,但是他们对竞争的论述还只是些含糊和松散的陈述,而不是定义明确的分析或谨慎小心地构造模型,甚至对竞争本身的分析也不大关心。斯密写道:“如果(足以在一城镇中进行贸易的)资本分归两个不同的杂货商,那么,他们的竞争会使双方都以比独占此资本时要低的价格出售;如果此资本分归20个杂货商,他们的竞争将同比例增加,他们联合起来抬高价格的可能性将同比例减少。”[注]亚当·斯密:《国富论》,第361-362页,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这表明了一个不说自明的道理,即竞争对手的增加会加剧竞争的强度。[注]乔治·J. 施蒂格勒:“竞争”词条。其后的3/4个世纪中,流行的竞争论述因袭了斯密的说法,经过瓦尔拉斯、马歇尔、帕累托、庇谷以及阿罗和德布鲁等大师的努力,精巧而严密的新古典竞争理论遂得以成型。聚焦于市场结构(market structure)的新古典竞争理论核心在于市场势力(market power)(定价权)产生的前因后果,其效率(配置效率)标准乃至高无上的完全竞争状态,竞争政策则旨在反垄断。新古典竞争理论关于竞争的要义在于替代性,其制约了市场势力、懒汉以及资源的无效率使用。

新古典竞争理论最强有力的竞争者来自奥地利学派[注]在新制度学派看来,对新古典竞争理论所假定的理想状态(完全竞争)的偏离可能恰好是效率的需要,比如垄断可能是保障专用性投资的一种有效率的安排(O.E.Williamson.Market and Hierarchies: Analysis and Antitrust Implications. New York: Free Press,1975.),反托拉斯和管制政策需要谨慎行事(齐默尔曼: 《反托拉斯和管制的新制度经济学观点》,见《经济学前沿问题》第五章,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年版)。,认为新古典竞争理论忽视了竞争活动的动态性和竞争过程的重要性,对竞争活动的动因只作了肤浅的讨论。“可以恰如其分地说,在一个这些‘细节’确实仅仅是细节的漫长过程中,将注意力集中于价格体制的运行,能够更加容易地揭示这种体制的协调功能。完全竞争模式是把这些条件概念化的智力工具。该模式说明的是价格体制,而不是竞争活动。”[注][美]哈罗德·德姆塞茨:《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第5页,陈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哈耶克从一开始就对新古典竞争理论不以为然:“若果完全竞争理论所假定的态势真的存在的话,它不仅会使所有称为‘竞争’的活动失去余地,而且会使它们实际上成为不可能。”[注]F. A. Hayek. 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der.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8:92-96.熊彼特也坚定地认为:“有价值的不是这种(新古典)竞争,而是关于新商品、新技术、新供给来源、新组织类型……的竞争。”[注]Joseph Schumpeter.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62:8.在熊彼特看来,新古典竞争理论所言的无效率的垄断恰恰是有效竞争的结果,其为创造性破坏提供了保障。聚焦于市场过程(market Process)的奥地利学派竞争理论核心在于企业家发现(entrepreneurial discovery)[注]L. M. Kirzner. Competi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3; Discovery and the Capitalist Proces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5; Entrepreneurial Discovery and the Competitive Market Process: An Austrian Approach.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1997 (1): 60-85.,竞争是发现一类事实的过程,即只要不借助于竞争,这类事实就不会被任何人知晓,也绝对不会得到利用。[注]F. A. Hayek. Competition as a Discovery Procedure. in F. A. Hayek. 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 Politics, Econom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78:179-190.奥地利竞争理论关于竞争的要义在于争胜的市场过程,其能够减少无知、扩散知识、抑制错误,能够有力地推动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并因此提高生产率和生活水平,成为经济进步的主要驱动力。[注]Joseph Schumpeter.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 Inquiry into Profits, Capital, Credit, Interest and the Business Cycle.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J. M. Clark. Competition as a Dynamic Proces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1962. 柯武刚和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第274-277页,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后,成为主流的凯恩斯主义让奥地利学派边缘化了。直至今日,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才让奥地利学派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复活。[注]张维迎:《市场的逻辑》,第314页,世纪出版集团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其实,作为奥地利学派核心内容的竞争理论早在金融危机之前就在理论界开始悄然复兴。以Aghion和 Howitt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将奥地利学派竞争理论的核心思想引入内生增长模型之中,创建了所谓的熊彼特增长模型。[注]P. Aghion and P. Howitt. A Model of Growth through Creative Destruction. Econometrica, 1992(60):323-351.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原以为会与“凯恩斯时代”相抗衡的“熊彼特时代”却未出现。究其原因,大都觉得熊彼特所代表的奥地利学派显得过于玄奥,对一些基本问题尚未揭示清楚,以至于没有被普遍接受。[注]钟春平和徐长生:《产品种类扩大、质量提升与创造性破坏》,载《经济学(季刊)》2011年第2期。Acemoglu就曾将熊彼特增长模型称为竞争增长模型[注]D. Acemoglu. Introduction to Modern Economic Growth.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509.,但是其微观基础依然源于新古典不完全竞争状态下技术竞争的一般均衡分析,而非基于奥地利竞争理论。[注]A. Dixit and J. Stiglitz.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 and Optimum Product Diversi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77(67): 297-308. G.M.Grossman and E. Helpman. Quality Ladders in the Theory of Growth.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1(58):43-61.因此,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相对于新古典竞争理论,奥地利竞争理论究竟有何新的效率含义?

若果这个问题不能够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得到明晰的回答,不但奥地利学派要想跻身主流不太可能,而且主流经济学面临的困惑也难以得到解决。众所周知,以新古典完全竞争为基础的新古典增长理论是没有内生增长的,具有内生增长的新增长理论却以新古典的不完全竞争为基础。要知道, 完全竞争是有效率的安排,而不完全竞争却存在效率损失。宏微观如此矛盾,实在让人纠结。因此, 若要解开这个疙瘩,就必须以兼容的方式调和新古典与奥地利这两种不同的竞争定义。调和的方式不外乎以下三种:其一,以新古典竞争框架为基准调和奥地利竞争思想;其二,以奥地利竞争框架为基准调和新古典竞争思想;其三,为新古典竞争理论和奥地利竞争理论搭建第三方调和平台。由于奥地利学派至今尚未形成相对统一的分析框架,所以第二种调和方式目前不可能。第三种调和方式似乎较为理想,但遥遥无期。剩下的第一种调和方式尽管不完美倒也可取,因为对于奥地利学派来讲,笔者满意的是其思想,不满意的是其方法;对于新古典学派来讲,笔者满意的是其方法, 不满意的是其思想。这也代表了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目前的心态。

不论是基于新古典的竞争理论还是基于奥地利的竞争理论,竞争在经验上都对企业绩效和经济增长有正面影响。[注]Stephen J. Nickell. Competition and Corporate Performance.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6(4): 724-746. Greg Young, Ken G. Smith, Curtis M. Grimm. Austrian’ and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Perspectives on Firm-Level Competitive Activity and Performance. Organization Science, 1996(3): 243-254. P. Aghion, M. Dewatripont and P. Rey. Competition, Financial Discipline and Growth.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99(66): 825-852.已有文献过于渲染了新古典竞争理论与奥地利竞争理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对竞争政策实践造成了极为不良的非此即彼对立的思维定势,例如美国的反垄断政策风向就可以形象地印证这一点。本文试图调和新古典与奥地利竞争理论,思路是先基于新古典竞争理论探讨市场结构的效率含义与政策建议,然后探讨任意市场结构状态下任意竞争者与其竞争对手的竞争互动的效率含义与政策建议;将奥地利竞争理论的关键思想注入新古典分析方法之中,让奥地利竞争理论在建模方法上得到拓展,让新古典竞争理论在思想内容上得到拓展[注]读者将在后面看到,本文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标准的经典博弈论的比较静态分析,而奥地利竞争理论的竞争过程建模侧重于演化分析(Boettke,1994),笔者认为快速的竞争行为在时间尺度上并不适合演化分析。。这样做的可行性在于,聚焦于竞争互动的动态竞争战略实务文献对竞争行动与竞争回应在市场争胜过程中的细节给予了足够的关注,[注]M. E. Porter. Competitive Strategy: Techniques for Analyzing Industries and Competitors. New York: Free Press, 1980:41-52. M. J. Chen, K. G. Smith and C. M. Grimm. Action Characteristics as Predictors of Competitive Responses. Management Science , 1992(38):439-455. D. Miller, M. J. Chen. Th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Competitive Inertia.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 1994(39):1-23. M. J. Chen. Competitor Analysis and Inter-firm Rivalry : Toward a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6(1) : 100-134.充分体现了奥地利竞争理论的思想[注]M. Aghion Dewatripont and P. Rey. Competition, Financial Discipline and Growth.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99(66): 825-852.。本文就将“攻击-回击”的竞争互动设置为分析单元,将奥地利的竞争思想带回新古典经济学中。或许正如施蒂格勒所言:“竞争是经济学中一个十分核心的概念,因此当经济学家改变其兴趣或分析方法时,它也难免受到影响。”[注]乔治·J. 施蒂格勒:“竞争”词条。

二、由案例引发的猜想

(一)案例

基于田志龙等的案例研究[注]田志龙、邓新明、Taieb Hafsi:《企业市场行为、非市场行为与竞争互动:基于中国家电行业的案例研究》,载《管理世界》2007年第8期。,表1汇总了2002年1月1日到2007年3月31日中国家电业主要6家企业的竞争行为。从竞争行为具体内容来看,推出新产品、进入新市场新行业、联盟并购、降低价格、促销活动等市场竞争行为占到了58.75%;公关行为、公益行为、参与行为等非市场的竞争行为占到32.2%;兼具市场与非市场的竞争整合行为占9.05%。从竞争行为时序来看,从2002年1月1日到2007年3月31日期间,两个竞争行为之间的时间差最小为0天,最大为71天,均值为4.3天,方差为7.7天;32.6%的竞争行为之间的间隔天数小于1天,近73.77%的竞争行为之间的间隔天数少于4天, 近83.64%的竞争行为之间的间隔天数小于10天。从竞争行为的相关性来看,竞争攻击与回应之间在总体上存在显著的相关(R=0.71,P<0.1),市场进攻与市场回应、非市场回应均存在显著的相关(R=0.89,P<0.05;R=0.67,P<0.1),非市场进攻行为与非市场回应也存在显著的相关(R=0.51,P<0.1)。个体之间的竞争互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关性。

表1 2002-2007年中国家电业主要企业的竞争行为 单位:次数

资料来源:田志龙、邓新民、Taieb Hafgi:《企业市场行为、非市场行为与竞争互动:基于中国家电行业的案例研究》。

(二)猜想

从上面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三个竞争的典型特征事实:竞争行为的多样性远远超越了新古典的价格与数量竞争,需要劈开供求框架单独分析竞争;竞争的时间尺度很短,奥地利的演化建模思路未必恰当,新古典的比较静态分析未必就不合适[注]关于时间尺度与建模思路的关系,可参见 O. E. Williamson.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aking Stock, Looking Ahead.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2000(3): 595-613.;企业之间的竞争行动具有显著相关性,竞争本身就蕴含着需要独立识别的效率含义。下面,我们就基于这几个特征抽象出一个对应的数字例子来展开理论层面的猜想。

假定市场上的供给方只有竞争者和其竞争对手两个参与者(Cournot双头),他们具有相同的不变单位成本,即成本函数为Ci(qi)=qic(i=1、2);逆需求函数取如下线性形式:p=a-(q1+q2);竞争收益为Ri(e)=γ-ke(i=1、2),竞争代价为Ei(e)=ζ-he(i=1、2),e=|q1-q2|为竞争距离,竞争距离越大则竞争强度的越小,竞争强度越小则竞争的收益和代价就越小,其中的所有参数均为非负数,且a≥c。

首先,若果“竞争互动”本身不会对竞争者和竞争对手产生“额外”的收益和代价,即γ=0,ζ=0,k=0,h=0,那么这一情景就是新古典竞争理论标准的Cournot双头竞争模型。竞争者和竞争对手的利润为πi=[a-(q1+q2)]qi-qic(i=1、2),反应函数为:

然后,考虑“竞争互动”本身会对竞争者与竞争对手产生额外的收益和代价,此时利润为:

由最优化的条件可以得到反应函数:

解两个反应函数,我们得到包含“竞争互动”的纳什均衡解:

除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竞争”产生的“配置效率”之外,竞争者与其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互动”也会产生一个新的效率,本文将之定义为“竞争动力”。

图1 不含“竞争互动”的纳什均衡与

三、模型设定

从第二部分的猜想中可以发现,即便不考虑市场结构对供求关系产生的效率影响,参与市场供应的厂商之间的竞争互动也可能产生新的效率。因此,可以将市场的需求方剥离掉来单独分析供给方之间的竞争,同时给定供应商的数目后来分析任意竞争者与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互动。[注]也可以剥离供应方来分析需求方之间的竞争,道理一样,故本文不作分析。这样,我们就分离掉了竞争的市场结构维度,聚焦于竞争互动。

(一)竞争的重新定义

本文借鉴竞争战略实务研究的观点将竞争定义在以“攻击-回击”为本质的行为互动上。“竞争的显著特征就是, 企业是相互影响的……一个企业竞争行动的结果依赖于另一个企业的反应。”[注]M. E. Porter. Competitive Strategy: Techniques for Analyzing Industries and Competitors. New York: Free Press, 1980: 41-52.因此,一个竞争行动就有两个基本的构面:攻击(action)与回击(response)。[注]M. J. Chen. Competitor Analysis and Inter-Firm Rivalry: Toward a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6(1) :100-134.攻击就是竞争者为获取竞争优势而发出的可察觉的行动,比如推出新产品、进入新市场、降低价格、引入新技术、开展政治游说等。回击则是竞争对手为了保持竞争优势而发出的可察觉的对抗手段,表现形式犹如攻击行为一样丰富多样。竞争者的攻击就是竞争者市场过程的体现,竞争对手的回击就是竞争对手市场过程的体现,竞争互动同时包含了竞争者与竞争对手的市场过程。

(二)竞争强度的测度

从竞争行动的单一面(竞争者的攻击或竞争对手的回击)来看,其内容特征包括行动的强度和广度,行动的强度由行动数量和行动速度所体现,行动的广度由行动差异性和行动多样性所体现。[注]冯桂平:《竞争互动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影响机制研究》,载《管理学报》2010年第12期。那么,竞争强度就是竞争者的攻击与竞争对手的回击所产生的对抗强度,记为=(x1,x2),其中x1为竞争者的攻击行为,x2为竞争对手的回击行为。正因为竞争对抗性,所以竞争者与竞争对手如果“短兵相接”(即x1与x2比较接近),则竞争强度就大;如果“退避三舍”(即x1与x2差距较大),则竞争强度就小。换言之,竞争强度并不直接依赖于x1或x2的大小,而是取决于x1与x2相近程度的大小。为了简化分析,我们不妨将竞争强度函数形式化为=1/e,其中e= |x1-x2|为竞争距离,也即竞争强度是竞争距离的倒函数,竞争距离是竞争者攻击强度与竞争对手回击强度之差的绝对值,竞争距离越远则竞争强度越低。

(三)竞争的成本-收益

熊彼特(1934)所言的 “创造性破坏”形象地说明了竞争的成本-收益:“创造性”就是收益,“破坏性”就是成本。具体而言,竞争者与竞争对手以 “攻击- 回击”为内容的竞争互动会产生四种效应:(1)对竞争者的正面效应,记为R1=f1(e) =f1(|x1-x2|),比如高竞争强度会迫使竞争者学习、创新、减少无知、超越现状、锐意进取。(2)对竞争对手的正面效应,记为R2=f2(e) =f2(|x1-x2|),比如高竞争强度会迫使竞争对手迅速做出响应,为了应对挑战竞争对手也会不断学习、创新、拒绝懒惰、追求卓越。(3)对竞争者的负面效应,记为C1=g1(e) =g1(|x1-x2|),比如高竞争强度迫使竞争者付出代价投入资源来发动进攻,遭到竞争对手回击,放弃已有的经验。(4)对竞争对手的负面效应,记为C2=g2(e) =g1(|x1-x2|),比如高竞争强度会迫使竞争对手付出代价做出回应,原有的知识丧失价值,甚至遭到淘汰。此外,我们在边际意义上做更进一步的假定:Ri(e)≥0,Ci(e)≥0;Ri′(e)<0,Ci′(e)<0;Ri″(e)≥0,Ci″(e)≤0(i=1、2)。其含义是,竞争距离越大竞争强度就越小,竞争强度越小对竞争者与竞争对手产生的正面刺激功能也越小,但对竞争者与竞争对手产生的负面冲击也越小;反之亦反。与此同时,假定竞争互动的正面刺激功效在边际上是递减的,负面冲击功效在边际上是递增的。

(四)竞争环境约束

为了与经济情景贴近,这里再施加一个竞争环境约束。尽管可以“不择手段”,但竞争者与竞争对手可以动用的竞争手段和力度毕竟都是有限的,比如以产量为手段的竞争会受到各自产能的限制,以价格为手段的竞争会受到顾客需求的限制,以广告、渠道等手段的竞争会受到一个潜在的总量限制。当然这种竞争手段和力度的限制也可能来自法律道义的要求,尤其是竞争政策的限制。记竞争环境约束为x1+x1≤θ,θ为非负的竞争环境参数。

四、社会计划者最优竞争状态

假定存在一个社会计划者,其目标是使得整个社会福利总和最大。那么根据前面的经济情景设定,则社会计划者面临的问题是:

MaxW=π1+π2

= (R1-C1) + (R2-C2)

= [f1(e) -g1(e)]+[f2(e) -g2(e)]

= [f1(|x1-x2|)-g1(|x1-x2|)]+[f2(|x1-x2|)-g2(|x1-x2|)]

s.t.,x1+x1≤θ

为求式(1)的最优解,构造拉格朗日函数:

L1(x1,x1,λ1,λ2) = [f1(x1-x2)-g1(x1-x2)] + [f2(x1-x2)-g2(x1-x2)]+λ1(x1-x2)+λ2(θ-x1-x2)

其中,λ1,λ2为库恩-塔克乘子。由库恩-塔克定理知最优化的解需满足:

可得:

x1W=x2W=θ/2,λ2=0,λ1=g1′(0)+g2′(0)-f1′(0) -f2′(0),此时的竞争距离为eW=0。

同理可求式(2)的最优解,得相同的解:x1W=x2W=θ/2,eW=0。此时,竞争者与竞争对手的支付分别为π1(0),π2(0),总社会福利为W=π1(0)+π2(0)。

图2 社会计划者最优竞争状态

五、竞争状态的纳什均衡

除了模型的基本设定之外,这一部分的竞争博弈还假定竞争者与竞争对手同时采取竞争行为,并且都知道所有的模型参数,知道所有人都知道所有的模型参数,等等。

竞争互动会对竞争者产生正面收益与负面代价,其支付为竞争收益减去竞争成本,即:

π1=R1-C1

=f1(e) -g1(e)

=f1(|x1-x2|)-g1(|x1-x2|)

同样,竞争互动会对竞争对手产生正面收益与负面代价,其支付为竞争收益减去竞争成本,即:

π2=R2-C2

=f2(e) -g2(e)

=f2(|x1-x2|)-g2(|x1-x2|)

由库恩-塔克定理知最优化的解需满足:

上式给出了竞争者的反应函数x1(x2)与竞争对手的反应函数x2(x1)的隐函数表达,对其进行一阶求导,可得竞争互动反应函数的微分系统:

又因为d2f1(x1-x2)/d2x1>0,d2g1(x1-x2)/d2x1<0,d2f2(x1-x2)/d2x2>0,d2g2(x1-x2)/d2x2<0,所以上式可简化为:

此微分方程的解为:|x1NE-x2NE|=eNE=e0,e0为任意非负数,代表竞争者与竞争对手的初始竞争距离,以上信息可总结于图3中。由此可见,自发竞争状态的纳什均衡竞争强度依赖于初始的竞争强度。

图3 竞争距离的纳什均衡

六、动态竞争的精炼纳什均衡

在前面的基础上修改竞争时序,进一步假定竞争者先发动攻击,然后竞争对手根据竞争者的攻击做出回击,竞争者能够预期到这一点,竞争对手也知道竞争者能够预期到这一点,等等。

首先,竞争者发出攻击(给定x1),竞争对手观察到x1后采取回击(x2)使其支付最大,即:

Maxπ2=R2-C2=f2(e) -g2(e)

=f2(|x1-x2|)-g2(|x1-x2|)

由库恩-塔克定理知最优化的解需满足:

(3)

式(3)定义了竞争对手的反应函数的隐函数x2=x2(x1)。

然后,竞争者知道关系式(3),选择x1使其支付最大化,有:

Maxπ1=R1-C1

=f1(e) -g1(e)

=f1(|x1-x2|)-g1(|x1-x2|)

由库恩-塔克定理知最优化的解需满足:

(4)

联立式(3)与(4),可得方程组的解为:dx2/dx1=1。由此可得动态竞争的精炼纳什均衡解为:|x1DNE-x2DNE|=eDNE=e0,e0为任意非负数,代表竞争者与竞争对手的初始竞争距离。对比静态竞争可以看到,改变竞争行动的时序并未改变竞争结果,动态竞争的精炼纳什均衡与静态竞争的纳什均衡如出一辙,这或许说明了竞争互动本身就有动态的性质。

七、比较、政策与启示

(一)比较

我们将社会计划者最优竞争状态和自发竞争的纳什均衡状态做一比较,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B:当e0≠0时,即竞争的初始状态并不充分时,自发的(静态或动态)竞争导致的支付总和为:πNE=πDNE=π1(e0)+π2(e0)=f1(e0) -g1(e0) +f2(e0) -g2(e0)。社会计划者的最优社会福利为:W=π1(0)+π2(0)=f1(0) -g1(0) +f2(0) -g2(0)。由fi(e),gi(e)的单调性可知fi(0)≥fi(e0),gi(0)≥gi(e0),从而无法直接判定W与πNE的大小,所以又有以下三种情况。

B1:当[f1(0)+f2(0)+g1(e0) +g2(e0)]-[f1(e0)+f2(e0)+g1(0) +g2(0)]=0时,πNE=W,自发的竞争带来的效率无差异于社会计划者最优的竞争效率,静态或动态的均衡竞争强度(eNE=eDNE>0)与社会计划者最优的竞争强度(eW=0)在效率上无差异。

(二)政策

以上四种情况,只有B3相对于社会计划者最优的竞争状态而言是竞争不足, 需要刺激竞争。 B3之所以竞争不足,是因为这种竞争状况下竞争互动产生的负面作用太小而正面作用太大,[f1(0)+f2(0)]大于[f1(e0)+f2(e0)]的程度要大于[g1(0) +g2(0)]大于[g1(e0) +g2(e0)]的程度,自发的竞争没有充分利用竞争所具有的潜力。所以,刺激竞争的方式在于加剧竞争的破坏性( “创造性破坏”中的破坏),其竞争政策要义在于不要对竞争参与者加以政策性保护,尊重市场竞争本身的淘汰法则。另外的A,B1,B2这三种情况显示了自发的竞争经济的优越性,甚至不劣于一个全知而仁慈的社会计划者的竞争安排,这时唯一需要的政策是防止对竞争经济的外部政策干预。令人遗憾的是,大多数产业政策、外资政策、竞争政策实践等等也都背离了这种标准。比如各种不恰当的产业扶持政策、差别化待遇的外资政策、各种贸易壁垒、各种针对不同性质企业的歧视性政策等都会削弱竞争的破坏性而使竞争不足,滑入了B3的非效率状态。此外,由于自发竞争导致的均衡竞争强度依赖于初始竞争强度,所以竞争具有路径依赖的性质。 倘若出现 B3的状况,往往会误以为要通过政策干预才可以破除非效率的路径依赖。但真实的情况却是政策干预导致了B3的状况,进入了非效率的路径依赖,破坏了竞争具有效率的自我维持功能。

(三)启示

纵观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的成就是因为改革释放了竞争所具有的“创造性”功能;之所以遭到巨大的阻力那是因为制度抑制了竞争所具有的“破坏性”功能。未来的市场经济改革需要进一步在政府直接干预和制度体制上从“创造性”与“破坏性”两个方面为“竞争动力”扫除障碍。由于竞争具有自我维持的功能,竞争性的市场经济本身就会推动自身向前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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