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一体化是公平正义的要求
2012-11-16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中国医疗保险 2012年3期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杜 婕
城乡医保一体化是公平正义的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杜 婕
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其要义和内涵在哪里?从天津、成都等先行地区的实践中,人们总结出多方面的效果,说明“合”比“分”好。我认为,医疗保障城乡统筹成效,可从两个层面来看,一个是有形的成效,如筹资规模扩大,保障能力增强等;一个是无形的成效,即公平性增强。公平恰恰是城乡统筹的实质目标。充分认识其增进公平的作用,更能提升城乡统筹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人们把有形的成效概括为“三个提升”:一是通过整合经办管理资源,经办服务手段明显改善,效率明显提升,如天津实现城乡统筹后,原来十多个新农合经办机构一举改变了手工操作方式,全部实现了计算机操作,并将信息系统一直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定点医院、医保经办机构都缩短了结算时间。实际上,天津市的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得到了整体提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的合并,收到了1+1大于2的效果。二是保障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天津市农民的待遇水平比统筹前提高了2.8个百分点,缩小了城乡差距。三是制度的稳定性得到提升。统筹后的参保率提高了,筹资规模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了。
无形的收获是人们的公平感普遍增强,公平是一种感受,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对建设和谐医保、促进制度稳定发展所起作用是巨大的,且是一种内生动力。天津、宁夏等地区实行城乡统筹后,参保率大提升,就是公平的力量,是制度的公平性产生的凝聚力。我们在审视城乡统筹的效果时,一定要把公平这个实质目标说透,这才能说到人们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