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视角看我国高等教育经费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2012-11-15刘明
刘 明
(西安财经学院 经济学院,陕西 西安710100)
从财政视角看我国高等教育经费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刘 明
(西安财经学院 经济学院,陕西 西安710100)
公共产品和成本分担理论表明政府有义务为高等教育投资。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较快、财政性资金投入不足、学费提高受收入瓶颈的制约、激励性的财税政策作用有限等因素导致高等教育经费紧缺;从财政视角看,高等教育经费的筹措应坚持“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积极筹措并举”的思路,具体包括加大财政投入高等教育的力度、鼓励全社会向高等教育捐赠、利用税收手段筹集专项资金、争取科研经费及科研服务收入、发行教育彩票等对策,逐步改变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现状。
高等教育;公共产品;成本分担;财政投入;经费筹措
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它应是政府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之一。目前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积极拓展经费来源,努力做大收入蛋糕已成为各高校着力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从国家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入手,分析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紧缺的原因,提出增加高教经费来源的应对策略,使我国财政投入政策更加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新要求很有必要。
一、国家财政投入高等教育的理论依据
早在1662年威廉·配第就在《赋税论》中把国家经费分为六大类,其中第四类就是大学及其他学校经费;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巨著《国富论》中也详细谈到国家财政问题。亚当·斯密虽然极力主张政府不要干预经济活动,但他同时又强调政府仍然是必要的。他指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持社会治安、建设和维持公共工程和公共事业的职责。为了使这些职责得到充分履行,政府必须支出和筹集经费①。亚当·斯密将青年的教育设施列入上述公共设施。此后经济学家们就政府是否有义务为高等教育投资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并达成了共识,从而形成了公共产品理论和成本分担理论。
(一)公共产品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1954年创立了公共产品理论。该理论认为,按照是否具有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可以把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的公共产品是纯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由私人提供会产生“搭便车”现象。高等教育因不同时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成为混合物品或准公共产品。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如受高等教育规模的制约,高校的招生人数是有限的,一些人一旦被高等院校录用而占用了高等教育资源,就意味着另一些人将不能接受高等教育。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在消费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高校通过制定较高的收费标准把一部分无力负担学费的人群排除在外。因此高等教育可由市场提供,也可由政府提供,或由二者共同提供。
高等教育所提供的一些利益对个人来说是可分的,因而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如每个享受了高等教育的受教育者都从中得到了包括个人终身收入的提高、在劳动力市场上多方面的选择机会。但高等教育的另一部分利益对每个受教育者个人而言又是不可分的,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具体表现在,高等教育通过科学知识的生产及再生产,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高等教育具有社会公平的作用。接受高等教育可以提高个人获取稀缺性资源的能力,还可以提高个人将稀缺性资源转化为收入的能力,因而高等教育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收入水平,从而影响社会收入分配状况。Winegarden应用32个国家的数据,以收入最低的80%的人口所分享的收入份额作为因变量,以平均受教育水平作为解释变量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平均受教育水平越高,收入越趋于公平②。国内也有学者采用我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数据检验了高等教育规模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影响,结果表明,高等教育规模扩展对收入分配公平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高等教育规模越大,收入分配越趋于公平③。也就是说,高等教育不仅使受教育者本人和家庭受益,还会惠及社会乃至国家,可见,高等教育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如果完全由私人承担支付教育服务费用,由于家庭在做出教育投资决策时,不考虑外部性收益,而只有在个人预期收益大于或等于其私人成本的时候才愿意付费,导致教育投资不足的情况出现。高等教育纯粹由市场提供,会导致低收入家庭的适龄人口不能在私人信贷市场上取得接受教育的基本费用,从而失去学习机会。这对整个社会而言,既是效率的损失,也是社会不公平的直接体现。美国经济学家福格尔对1870-1970年英国和美国的基尼系数均下降了大约三分之一的分析表明,强制性的中小学免费教育、对中高等教育的资助等政策起到很大的作用,教育公平才是最大的公平④,因此高等教育由政府资助很有必要。出于合理配置资源、公平收入分配的目的,政府都应介入高等教育为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
(二)成本分担理论
1986年美国纽约大学前校长、著名经济学家布鲁斯·约翰斯通,在考察了英国、法国、瑞典等国学生财政资助的基础上,出版了《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学生财政资助》一书,提出了著名的成本分担理论。他把高等教育的成本划分为教学成本、学生生活成本和机会成本,把政府、学生家长、慈善家界定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则是由高等教育收益各方根据各自收益高低及支付能力大小对高等教育成本进行分担。因此,教育收益率的确定就成为确定各方在投资上负担合理比例的关键。由于政府投资目标在于社会受益的最大化,因此评价政府投资效益的主要目标应是社会收益率而非私人收益率。如果高等教育社会收益率高于私人收益率,则政府在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中应扮演主要角色。最初的研究表明高等教育私人收益率高于社会收益率,而后来世界银行专家在报告《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得出了不完全一致甚至相反的结论,即认为高等教育投资的社会收益是巨大的,远远高于私人收益率⑤。该项研究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角色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具体到不同时期不同的国家,政府与个人如何分担高等教育成本,这既要考虑受教育者家庭的收入情况,更要结合政府的财力情况,如若政府财力允许,理应在高等教育的投入中扮演重要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国际地位明显提高,国力日渐增强,尤其是近年来财政收入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在递增,附表反映了近十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具体情况。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达103740亿元,比上年增加20639亿元,增长24.8%。这些都为政府持续增加高等教育投入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附表 2001-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情况表单位:万亿元
二、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紧缺问题的原因
我国高等教育扩招以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经费紧缺问题愈来愈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一段时期的热点问题。
(一)扩招加剧了教育经费的紧缺
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扩招以来,招生数和在校生的规模都在持续增加。在短短的10余年时间里,高等教育发生了历史性变化。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就达到了15%,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大学普通本专科新生数量从1999年的159.68万人,激升至2010年的661.76万人。在校人数从1999年的413.42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2231.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9年的10.5%增长到2010年的26.5%⑥。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一方面符合了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扩大高校招生规模,迅速造就规模宏大的专门人才队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体现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但从另一方面来说,高等教育规模的迅猛扩张,进一步加剧了高等教育资源和经费的紧缺。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新任务是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高等教育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许多学校都是因为新校区建设的原因,出现了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然而前些年资金供给的速度与高校规模扩张的速度不相匹配,导致了高校资金缺口剧增,内外债务沉重,特别是许多高校都承担着由银行贷款形成的高额负债。2007年9月12日,时任教育部部长的周济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高校当时的债务总计约2000多亿元。而在2008年3月3日召开的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教育界特别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田淑兰表示,目前全国的高校债务已经达到了2400亿元左右。更有学者认为当时我国高校贷款规模已经达到4000亿元以上。部分高校债台高筑,入不敷出已成事实。高校债务危机的危害不仅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它还可能通过一系列反应对我国金融体系产生潜在的危害,对社会各个方面造成更为深远的消极影响。
(二)财政性经费投入存在不足
1.教育经费增长缓慢
国家作为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政府财政性投入应随着国民收入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要达到4%。”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2010年6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加明确“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多年来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拨款总量一直在低位徘徊。从1999年高等教育大众化启动后至2009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一直徘徊于2.79%-3.59%之间,而且只是近几年才超过3%。从变化趋势来看,这一比例并不是持续增长的,而是呈现起伏不定的波状发展态势⑦。与同期世界其他国家4.4%的总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不及东亚、太平洋地区的4.7%,明显低于大部分发达国家的5%,远落后于26个发达国家的6%⑧。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尽管国家预算内教育经费年年都在不断增长,而且明显快于GDP的增长速度,但其中的70%都被用于义务教育,用于高等教育的仅占20%左右,约占GDP的0.6%,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已超过1%,主要发达国家平均为1.7%⑨。在我国,很多高等学校,尤其是省属院校预算内生均拨款在一段时期内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正常运转,许多高校不得不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经费短缺问题。
2.科研经费投入偏低
在学校的各种经费中,科研经费拨款是非常重要的来源。争取科研经费不但是获取政府经费支持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且还是从企业、社会团体或国际组织等争取资金的最佳方式。高校研发费用占GDP的比例客观准确地反映了高校在国家科研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2006年,我国高校研发费用占GDP的比例为0.13%,八国集团中的主要国家美国为0.37%,日本为0.43%,英国为0.47%,法国为0.38%,德国为0.42%,均远高于我国的水平,是我国的3倍及以上⑩。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加,但是国家对高校的科研投入总量还是较少,2010年我国高校R&D经费投入是597.3亿元,比上年增长27.6%,仅占全国R&D经费投入的8.5%⑪。从国际经验来看,基础研究一直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重心。在经合组织所属的大部分国家,高等学校承担的基础研究占全国基础研究的60%以上。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我国高校科研队伍占全国科研队伍的2/3,但是所获得的经费仅占总经费的1/3。我国高校获得的哲学社会科研经费更是严重不足,以2008年为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总经费仅为2.4亿元⑫。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高校科研设施的改善、研究队伍的优化和原创性成果的产出,直接影响了高校的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最终必然影响我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之路的步伐。
(三)学费提高受到收入瓶颈的制约
高等教育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收益,而且也会带来巨大的私人收益,因此高等教育的成本应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主要体现为由受教育者个人或其家庭缴纳一定数额的学费,从而使学费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我国公立高等教育经费主要依赖财政拨款和学杂费,而民办高等教育则以学杂费为主。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没有被满足的有效需求。若从市场需求的角度考虑,学费在当前的水平上提高时,高等教育的总体规模不会受到负面影响。同时城镇居民高等教育私人需求对私人成本的弱弹性表明城镇居民对高等教育有着一定潜力的付费能力。因此在财政预算约束的条件下,加大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满足居民对高等教育的旺盛需求。然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持续增加却引来了社会广泛的批评,其原因是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费水平的提高还应兼顾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如果学费水平提高过快而学生资助配套措施又不能及时跟进,低收入阶层对高等教育私人成本变化的敏感程度要大于高收入阶层,学费水平的提高对低收入阶层受教育者入学可能性的影响要大于高收入阶层,因此学费水平提高的幅度必须兼顾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不同收入阶层受教育机会的公平。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但教育开支的比例却不低。据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的统计:“中国的高等教育从规模上看已经从过去精英式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但在这种转变中,隐含着许多重大问题。大学平均学费达到5000元左右,而中国农民平均净收入也就3000多元,一个农村家庭要供孩子读大学,常常是举全家之力还不够。”据统计2000年国内高校生均学费占到人均GDP的50%多,而居民的教育开支的比例已接进发达国家水平⑬。高等教育费用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支出,甚至成为低收入家庭的沉重负担。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学费涨幅是居民收入增长的10倍。虽然这个时期居民收入也有了较快增长,然而其增长速度却远远不及学费的增加,同时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明显拉大。据统计2009年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2285.15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527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166.1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7.26%⑭。高额的学费不仅成为低收入家庭的沉重负担,造成很多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上不起学,间接地造成了优质人才的流失,甚至成为一些家庭致贫的关键因素。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舆论对高校收费的高度关注,通过收取高额学费弥补学校经费不足的思路,遭遇了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和承担高等教育成本比例的双重瓶颈的压力。因此我国大部分省份从2003年以后就停止了学费调整的审批,力图保持学费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可见提高学费的可能已受到政策的约束,相当一个时期内无上涨的空间。
(四)激励性的财税政策作用有限
1.缺乏激励性的税式支出手段
在我国高校经费来源中,财政性投入和学费是最重要的两个来源,二者之和占到近70%。这说明我国高等教育筹资渠道比较单一,高校自身筹资能力较差,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的距离。如社会捐赠在美国一些名校经费中占年度预算的20-40%。在日本,公立高校的私人捐赠占学校总收入的15%,而私立学校则高达50%以上。在英国高校经费来源中,私人捐赠也达7%左右。在美国由于配套资金措施到位、对企业和个人捐赠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高额的遗产税、对捐赠资金的严格管理和捐赠形式的多样化,都有力地促成了捐赠文化的形成。在英国,遗产税的最高税率高达98%,但遗产税法规定捐赠部分可以在一定幅度上抵减遗产税⑮。这些做法都较好地激励了人们捐赠的积极性。反观我国,社会捐赠所占高校经费的比例甚小。以1999至2001年为例,该比例分别为2.14%,1.79%和1.40%,近年来虽有所提高但一直低于3%⑯,从而导致我国高校社会捐赠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其原因既有传统文化的影响,如中国富人担心捐赠露富而招来人们的嫉妒,不敢大量捐赠;也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有学者研究了欧美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情况,认为社会捐赠的多少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如果经济没有达到一定水平,这些国家也不会产生这么多的捐赠收入。而在中国,因为“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够,国内的企业家还处在资本积累阶段”⑰,难以产生大量的公益性捐赠;也有高校自身缺乏对社会捐赠的规范管理体制和机构的因素。从政府管理角度看,还缺乏对社会捐赠的激励性税收政策和法律规范。如虽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有公益性捐赠允许税前扣除的规定,但扣除比例较低,同时我国遗产与赠与税的缺位,也影响了纳税人向高等教育捐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缺乏专款专用性质的专门税种
税收最主要的职能就是筹集财政资金,政府主要依靠税收取得财政收入。在各国的税收制度中,不乏一些税种,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专门为了筹集某方面的经费而设。如现代西方国家的最大税种所得税,当初就是在英法战争期间为筹集战争经费而开征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也主要是为筹集城市建设费用而开征的。既然高等教育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开征教育税以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就显得非常必要。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收取用于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费附加,由于前者是三税的附加,不是法定税种,只是权宜之计的收费项目,足额征收很难,后者很容易被当成是加重农民负担的乱收费,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就被取消了。从近年来教育费附加的运转来看,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一是在企业的“三税”与农民的纯收入上计征费用,实际上是一种附加税,不具有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没有法律保证;二是由于三税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国税局征收,营业税由地税局征收,因此征管矛盾大;三是教育性收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挤占、挪用等现象,对其缺乏有效监管⑱,因此,依靠教育费附加筹集教育经费效果并不理想。
三、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紧缺问题的对策
公共产品理论认为高等教育可由市场提供,也可由政府提供,或者由二者共同提供,但是由政府提供会更加有效和公平;成本分担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应由教育受益方根据各自受益的程度来分担。因此政府应根据我国近年来财政收入连年增长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在高等教育投资中的主体地位,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积极拓展经费来源,以便使经费拮据的局面早日得到改善。
(一)加大财政投入高等教育的力度
国家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主体已成为全球的共识。政府能否成为教育的投资主体,关键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实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就越大,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也越大。近几年来我国财政收入连年递增,国家实力大大增强,完全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高等教育的发展。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我国政府既有必要在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中肩负重要责任,也有可能从财政收入的增量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因此应明确政府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加大拨款力度,尽快解决高校因扩招、院校合并增加运行成本所形成的债务危机,力争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这一目标,在今后逐步提高。令人欣慰的是财政部、教育部和相当多的省份都启动了高校减轻债务风险工作,高校的债务有所下降,贷款规模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在政府财政性高等教育发展总投入增加的情况下,还应注意各类拨款的结构性调整。在保证重点院校重点学科优先发展的前提下,也应考虑普通院校的良性发展,扶持落后地区的薄弱院校。只有通过总量的增加和结构的调整,才能使政府成为高等教育的真正投资主体。
(二)鼓励全社会向高等教育捐赠
加强高校社会融资能力建设,争取私人、社会团体和企业的捐赠已成为国外大学应对经费紧张的重要策略之一。因此现阶段,首先政府应鼓励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培育和规范企业的高等教育捐赠观念与行为,引导社会捐赠文化的形成,为高校筹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建立规范的专门的筹资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常年捐赠和专门捐赠工作。这种捐赠不应仅限于国内和本地,更应扩大区域范围,积极引进国际社会的捐赠。再次,政府应出台一系列相关的鼓励政策,比如税收减免、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荣誉奖励等激励措施,来激励更多的企业、组织与个人对教育事业的捐赠,使捐赠人在经济和名誉上得到相应的回报,创造出学校与捐赠人双赢的局面。最后,高校应重视培养学生与学校的情感,通过校友会这个纽带,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争取校友捐赠。
(三)利用税收手段筹集专门用于教育的财政资金
目前我国专门用于教育经费的税收手段——教育税还未开征,这也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的一个原因。从世界范围来看,各种教育主要由政府提供,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⑲,不少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通过税收来解决经费问题。如韩国1980年12月1日实行的教育税,采取多种形式向纳税人按比例征税;英国从地方税种拿出一部分用于教育;就高等教育来源多元化最为典型的美国而言,独立后仅14年,美国政府就规定“市镇的土地一律划分为36个区,其中第16区的土地收入充当办学经费,……同时还规定各州有权开征教育税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⑳。现阶段美国联邦政府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联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保险税,州政府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州征收的销售税和个人所得税,绝大部分州、地方政府的教育经费来自地方征收的财产税。这些国家或者开征教育税或者指定某种税的收入用于教育的做法值得借鉴。目前我国可以考虑先从费改税入手,取消教育费附加,开征教育税。在这方面我国燃油税开征中的一些经验可资借鉴。也可在现行税制结构不作大的调整的前提下,从某税或某些税收收入中划出一部分专门用于高等教育,利用一般性税收为高等教育筹集经费。例如在中国未来改革房产税之后,将这种较为稳定的税收中的一部分用于支持高等教育,也可将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用于高等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得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有可靠的财源保证。
(四)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及科研服务收入
在当今社会,科研经费不仅是衡量一所大学教育水平的指标,而且在大学办学经费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大学经费越来越重要的一项来源。大学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不仅可以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可以为学校提供周转资金,减少负债。其次高校是科研成果的主要生产场所,应关注产学研的结合,加强与企业以及其他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展科研合作,促使这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是高校筹集资金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对于综合性大学和理工类大学来讲,充分利用其研究成果,强化高校智力资源资本化的能力,通过科研成果的转化增加教育经费,从而形成产出更多、更好科研成果的良性循环。最后就是专利转让收入。高校可以出让自己的专利权为学校筹集资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专利转让费也许还不是很可观,在高校的经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还微不足道,但考虑到其快速的发展势头,专利转让不仅可能成为大学与企业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而且很可能成为理工科类大学经费收入中的一个亮点。
(五)发行教育彩票
彩票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同股票、债券基金等其它金融工具一样,可以持续、反复地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彩票业发展较快,目前已成为世界上第六大产业。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通过发行彩票,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政府财政在社会福利、公共卫生、教育、体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投入的不足。美国较早采用发行教育彩票的方式为教育集资。全美最有影响和成效的奖学金项目是佐治亚州创办的“希望奖学金”项目㉒。目前美国已有加利福尼亚、密执安纽约等12个州规定彩票的全部收入用于教育,世界上已有40个国家和地区发行了彩票教育。彩票业在我国并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20多年发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经验,在彩票的发行方式、品种构成、期限结构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培养了一批精通彩票发行和流通的中介机构和专门人才,这些都为我国教育彩票的发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证。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对高等教育正外部性的深入了解,通过发行教育彩票的方式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以弥补政府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不足,应成为增加高等教育投入的新选择。
注释
①唐任伍:《公共经济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页。
②Winegarden.C.R,“Schooling and Incom Distribution:Evidence from International Data,”Economica,1979,pp.83-87.
③于德弘、陆根书:《论我国高等教育扩招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影响》,《高等教育研究》2000年第2期。
④卢现祥:《有利于穷人的制度经济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4页。
⑤⑨蒋凯:《世界银行关于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新观点》,《全球教育展望》2002年第6期。
⑥《1999、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335/200510/12286.html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33/201203/xxgk_132634.html.
⑦刘道彩:《教育经费投入,看数据不如看保障》,光明网,http://www.gmw.cn/.
⑧王胜今、赵俊芳:《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十年盘点与省思》,《高等教育研究》2009年第4期。
⑩⑫李立国、黄海军:《迈向高等教育强国之路》,《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0年第1期。
⑪《201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kjbgz/201109/t20110927_89857.htm.
⑬赵善庆:《从发达国家看我国高等教育资金短缺问题的解决》,《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8年第2期。
⑭《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885/201011/112014.html.
⑮耿同劲:《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困境及其求解》,《当代教育与文化》2010年第7期。
⑯孙羽迪:《美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及启示》,《现代教育管理》2009年第7期。
⑰迈克·列茨岑基斯,等:《德国高等教育经费及绩效导向拨款》,《高教发展与评估》2007年第5期。
⑱席卫群:《借鉴他国经验 开征我国的教育税》,《税务研究》2005年第11期。
⑲罗晓华:《高等教育财政投资政策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年,第124页。
⑳戴本博:《外国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461页。
㉒张小萍:《公共财政体制下中国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优化研究》,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9年,第85页。
2012-02-20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财政视角下促进城市统筹发展政策的效应研究”(11E033)
责任编辑 曾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