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结构性减税制度的思考
2012-10-28钱勤英
钱勤英
(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党校,浙江 衢州 324001)
对于结构性减税制度的思考
钱勤英
(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党校,浙江 衢州 324001)
减税是税制改革的大趋势。本文在回顾了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积极效应之后,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税制,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思路。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应在减税的同时更加关注公平、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结构性减税;完善税制;社会公平;民生
一、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效果
“结构性减税”一词首先在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来,是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实际上,自2004年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近年来积极实施结构性减税措施,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减轻企业负担,刺激经济增长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执行,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给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极大提高了企业更新改造扩大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传统支柱产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有利于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效果明显。
(二)鼓励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使企业每年支出的税款转化为自有投资款,从而有更多的资金可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三)促进经济转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结构性减税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特定产业发展方向的指引,扶持了一大批新兴产业,推动了税收收入良性增长。特别是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经济转型发展。
(四)推动就业增长,改善民生现状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为3%,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减按20%税率征收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推动了小微企业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就业的增长,改善了民生。
(五)有利于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
新税收政策体现了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意图:通过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促进资源节约利用;通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继续实行退税优惠,有利于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结构性减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体现了多种税种并用、多手段并举、多环节并促的特点,拉动了投资、增加了居民消费和促进了出口,帮助中国成功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减税的效果并不明显
税收在国外多数国家都是其政府收入的主体,占到90%左右。因此国际上常用国家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表示宏观税负水平。我国则有所不同,政府支出需要的全部收入中,除了规范性的税收收入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非税收入。据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为5.6%,社保基金收入占比为5%,以上合计为31%。如果再加上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和地方的其他收费,估计比重不会低于35%。把包括非税收入后形成的政府收入合计数占GDP的比重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纳税人的真实税负水平远远高出一般发展中国家的税负水平,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
从我国近几年的税收统计来看(表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出上涨的趋势。2010年,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8.2%,远高于2010年GDP增速。这显然不符合结构性减税的初衷。
表1 :2004~2010年我国税收统计
(二)现行税制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
1.经济结构调整上没有大作为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但是从三次产业的宏观税负看,2009年我国第一、第二产业的宏观税负稍有下降,只有第三产业的实际税负上升。尤其是房地产相关产业的税收收入过快增长,与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调结构、惠民生”的初衷有差距。
2.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高新技术产业是新型工业化的主驱动力,科技创新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目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利于处于技术研发阶段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改造,也不利于个人人力资本投资。
3.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税收政策主要通过对劳动供给和劳动需求进行调节,从而实现对就业的调节。但是这个政策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手续复杂,增加了税收管理难度和纳税人的成本。而且存在套取税收优惠现象,导致一些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注销原企业,重新变更经营性质,套取税收优惠。三是征免对象难以准确界定,无形中形成税收管理的黑洞。
(三)结构性减税对收入分配调节的作用有限
从目前出台的政策看,结构性减税更多的是关注企业而不是个人。其主要原因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2010年为6.6%。税收调控作用有限。随着各种机会不平等现象的大量存在甚至强化,我国的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仍在加剧,贫富差距仍在加大。从统计数据看,我国近年的基尼系数已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接近于0.5;城乡收入差距拉大,考虑到现实的种种因素,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之比有可能达到5:1甚至更高;我国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的工资差距大,2010年,我国人均年收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证券业,人均年收入8.08万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人均年收入为1.73万元,最高行业约是最低行业收入的4.7倍。
三、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对策
当前政府要求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等关系,防止经济出现较大波动的政策基调下,税制改革成为我国今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而结构性减税政策在税制变迁过程中仍将扮演重要角色。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于广大工薪阶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工薪税”,高收入者所纳个人所得税占其收入的比重要远远低于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离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要求差距甚远。2009年后农产品价格轮番上涨,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成本增长很快,个人所得税的逆向调节作用更加突出。所以首先应该将个人所得税的定位于“富人税”。即征收该税的目的是调节收入分配而不是取得财政收入。其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实行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征制。这样的征税方法不再用目前工资、劳务费、财产租赁等分类计税的办法,而是用全部的综合收入,通过综合分析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这样既可以提高税收工作效率,降低征管成本,也可以较好的体现纳税人的税收综合负担能力,实现税收公平原则。
(二)完善节能减排等税收政策,保证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当前发达国家已经非常重视资源、环境税的调节和筹资作用。我国目前面临比较突出的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应积极创作条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到水、森林、草原等所有需要保护的资源品,进一步提高征收比例,并采用超率累进的税率形式鼓励节约开采资源。同时将原来的排污费改革为环境税,对工业污水等污染排放物先行征收,待时机成熟再独立开征炭税等。
(三)完善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构建创新型社会
一是税收优惠方式多样化,不局限于税率式优惠和税额减免,更多注重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二是扩大税收优惠对象,对那些已经和能够获得技术开发收益的企业给与税收优惠的同时,对那些尚未或者正在进入技术研发的企业适当给与税收优惠。三是建立鼓励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科研单位和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个人人力资本的投资。
(四)完善就业等税收政策,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首先简化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手续,降低税收管理难度;明确界定个体经营的概念,前提必须是领取个体工商业户营业执照,企业从业人数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统一吸纳失业人员就业人数占本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把好享受税收优惠主体资格的审核关,充分发挥社会协税组织的作用,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免征户实行动态管理,打击偷逃骗税。
(五)开征房产税,更好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作用
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的现象,政府在提供廉租房,解决刚性需求的同时,可以适时开征房地产税,能有效解决房地产行业“一放就乱”的局面。房产税的开征,可以分步实施,初期先将营业性不动产和非营业性的高档住宅纳税征税范围,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到普通住宅。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配合房产登记部门,将城镇居民自有住房、农村居民的非住宅和非农业用房屋进行登记纳入征收范围,对廉租房、生活唯一住房给予优惠;第二,以房地产的现值或市场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第三,适当提高房产税的负担水平,增强房产税的调控功能,可采用累进税率。税率的设置要有针对性,对住宅划分为别墅、大户型等类型,对别墅可全额适用最高边际税率征税。
(六)开征社会保障税,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原有的主要由政府或者企业以实物形式供给的住房、医疗、教育等费用由居民个人承担,这些费用上涨速度超过多数家庭收入的增长速度,导致消费意愿下降。目前我国从税源、社会接受程度、税收征管等方面都已经具备了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条件。可以考虑将现行的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以雇员的工资总额为计税依据,采用税率水平较低的差别险种税率征收。考虑到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实际,社会保障税制应该是多种模式的,并将其划归地方税,作为地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财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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