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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网络反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12-10-26中共长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高建国

支部建设 2012年21期
关键词:舆情网民纪检监察

■中共长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高建国

发挥网络反腐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中共长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高建国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网络反腐作为发挥群众作用、加强网络监督的一种新兴方式,已逐渐成为传统制度反腐的有益补充,日益呈现出政府与群众互动的良好局面。网络反腐实现了现代网络技术与反腐败的有机结合,与传统形式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据人民网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网络反腐之所以受到社会大众青睐,是因为与其他形式相比,有三个最突出的优点:一是主体分布更广。目前我国网民数量达2.98亿,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而且来自于各行各业和社会各阶层,分布范围广。二是监督形式更加方便快捷。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便捷性等特征,使得举报信息可以最快速度传递、反馈、互动。三是网络产生的舆论压力更大,在时间、质量上对相关部门处理这类事件的要求更高,这在无形之中又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处理、应对网络舆情的压力、动力和能力。

网络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网上信息存在虚假性。网络在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的同时,还会掺杂许多无效、虚假甚至恶意的信息。二是个别的网络事件有可能演变成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权利。三是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使得一些人发言不负责任,给公正地解决处理这类问题带来很大干扰。而发挥网络反腐在保持党的纯洁性中的积极作用,消除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是当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网络反腐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职、维护党的纯洁性的的重要课题。

网络反腐在长治的初步探索和实践

结合工作实际,长治市在正确引导和规范网络反腐运行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实践,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市纪委监察局网络举报管理中心,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了硬件建设、网络运行软件维护和网络举报受理处置三大工作板块,建立健全并规范运行了网络信访信息举报系统,完善了专门的网络舆情收集处置机制,一些腐败分子通过群众网络举报被专门反腐机构及时锁定,最终得到有效查处。比如去年,网民宋江明通过互联网反映自己参加公考体检被刷,市纪委接到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关于转办网民反映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违规问题的函》后,立即启动网络反腐工作机制,对事件快速反应、快速纠正、快速处理。与此同时,中青网、新华网等媒体也在网上对该事件进行持续跟踪报道,促进了案件的查处。长治市纪委会同长治市检察院、长治医学院纪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了公务员考录体检中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和结束后,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以《长治市对公务员考录违规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立案调查》、《长治“公考状元体检被刷”事件调查结束,十名涉案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向中央、省市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第一时间回应了社会关切,主动正面引导了舆论,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该事件的快速及时查处,一方面表明了我们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另一方面起到了定争止纷作用,因此成为我市网络反腐的典型范例。这一案件的有效查处,也是我们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信息,及时采取反腐措施的具体实践。

网络反腐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

网络反腐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现实社会的反腐工作,还涉及到虚拟空间的管理和运作。网络反腐也只有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像重视实际空间反腐工作一样重视虚拟空间反腐工作,积极引导和规范,扬长避短,使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手段相互配合,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

一是整合力量,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对接。要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对接,关键是要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各级党政组织和专门机构所具备的调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首先,整合反腐资源。在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已形成的一套完整的监督和司法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整合各种反腐资源,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查办案件力量,要促进以网络反腐为主体的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反腐倡廉格局。其次,统一工作流程。对网络舆情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形成一整套处理网络舆情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再次,加强协调配合。既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要依靠制度反腐等其他反腐方式,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网络反腐规范运行。网络反腐确实具有独特的反腐作用,但是,网络反腐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却使网络反腐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网络反腐本身的制度化建设还不完善,还不能适应网络反腐的需要,所以必须在机制体制上下工夫。首先,健全网络管理和监督的相关法规,保障举报信息的及时处理与反馈。同时,在尊重网络规律的基础上,在探讨网络立法、保障网民权益的同时,禁止和打击不负责任的网络言行。其次,健全网络反腐的相关制度,把网络反腐纳入整个反腐体系中。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保护举报人、跟帖人、发帖人。再次,加强正面规范和引导。重视网络宣传和引导,增强网络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主流观点在与其他各种观点的交锋碰撞中主导网络舆论,让主流声音压倒噪音和杂音,通过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

三是完善机制,创新拓展网络反腐新渠道。首先,加强主导网站建设。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等举报网站的建设,使官方网站成为举报的主流网站,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导。要增强官方反腐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度,更加关注民意,代表民众的利益,契合民众的心理和趣向。只有这样,官方反腐网站才能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其次,畅通网络反腐渠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网络探索,比如,除了建立网站外,还可开通举报电子邮箱、实时QQ、反腐败博客、微博和论坛等,让网民的举报得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与官方反腐力量形成互动。再次,建立快速反映处置机制。安排专人对网络舆情信息和线索及时汇总归纳,认真收集整理,确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和启动调查、立案、处理的程序,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处理和回应,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的积极功效,抵消网络的消极作用,也只有在第一时间依法依纪公开所有能够公开的内容,积极主动地向公众作出解释,才能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维护党的纯洁性才能得到最大的体现。

四是健全队伍,形成网络反腐的组合优势。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反腐工作的研究,加强力量,充实人员,组建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的人员可以由尖端网络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和研究反腐倡廉理论的专家学者等构成,以形成网络反腐的组合优势。这个专门机构可以有五个方面的职能:第一,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第二,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学会面对网民,注重从网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甄别真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回复问题,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体现正确导向,搭建起网民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平台。第三,发布信息,及时引导。对由于网络披露的信息引起的混乱,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是非或说明有关情况,维护稳定,发布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权威准确。第四,保护举报,维护权益。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只要线索清晰、事实确凿,就应把举报者列入保护范围,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第五,研究案例,把握规律。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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