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反腐败思想及其现实价值
2012-10-25何潇
何潇
【摘要】剝削制度是腐败的根源。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充分肯定了廉价政府的存在。但是,受经济结构、政治结构调整的影响,在执掌了政权之后,部分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开始出现了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倾向,而马克思主义的反腐败思想为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与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反腐败思想 现实价值
剥削制度是腐败的根源。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的阶段,随着社会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部分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必须重视防腐败工作。马克思、恩格斯的反腐败思想,为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与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剥削阶级的国家政权和“廉价政府”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腐败并非自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就有的,它是随着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①在马克思看来,政治腐败和国家权力的神秘化密切相关,“奥秘、神秘是官僚机构的普遍精神”。②
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形态相比,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权利的神秘化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所以,腐败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极为突出。在此基础之上产生了公众对政治权力的膜拜,甚至发展成权力拜物教。受权利拜物教的影响,社会生活中的腐化、放荡及堕落都可以被看作是对国家政权的崇拜。
廉洁政治和无产阶级政权
尽管资本主义能够使用的国家政治组织形式多种多样,然而,资本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了权利的归属,即有钱人掌握着国家政权。资产阶级之所以会打起反腐败的旗号以及制定反腐败的措施,主要是因为资产阶级的内部斗争及利益的平衡化。“廉价政府”不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实现,腐败是剥削政权与制度的必然产物。
基于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系统论述了无产阶级政权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的主人是人民。作为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国家应由人民当家作主”。③
其次, 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必须是人民自己的政府。不管职位如何,国家机关的全部工作人员都应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好人民的勤务员。这也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所有工作的归属及出发点,马克思称其为“真正的公社秘密”。
第三,国家的公职人员始终都是劳动人民之中的一员,应和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最广泛的联系。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历史创造者,他们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而且还创造了精神财富。因此,无产阶级政权应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扎根。
第四,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和人民的利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在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公职早已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④无产阶级的公职人员应坚决反对特权,应始终坚持克己奉公、大公无私的价值目标。
社会公仆和社会主人
国家与其机关在无产阶级政权中扮演着社会公仆的角色,这是历史的重大进步。但是,毕竟新的政权是建立在旧社会的废墟上的,所以“在精神、经济及道德的各个方面都会带有旧社会的痕迹。”所以,在对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时,恩格斯就指出应防止“国家机关从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为防止这一问题的出现,马恩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
第一,普选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巴黎公社明确指出应通过人民群众的选举来产生国家公职人员。公社委员会(首个无产阶级政权)就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在马克思看来,施行普选制是很有必要的。普选制带有防腐、择优、纠错的作用,“用等级授职制替代普选制是与公社精神相悖的。”⑤
第二,群众监督制度。巴黎公社除要求使用普选制进行选举外,还制定了监督公职人员与各级领导的制度,规定被选举人应对选民负责,且应接受选民监督。公社专门成立了群众监察委员会,制定了规范的群众来访来信制度,并十分重视群众团体及报刊所具有的监督批评作用。
第三,公职人员罢免制。巴黎公社规定,对那些犯了严重错误及不称职的公职人员,应进行罢免。公社及时撤换、罢免、逮捕了一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沉重打击了违法乱纪的现象。
第四,特权和公职人员的本色。为防止公职人员由社会的公仆堕落成社会的主人,公社制定了反对特权、废除高薪的制度,以确保公职人员能够始终保持劳动者的本色。废除高薪,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而是肯定工资的差别,保留工资的差别。按劳分配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平均主义根本不是社会主义。
第五,职责、机构及效率。剥削阶级的国家中常存在机构臃肿、层次繁多、办事拖拉、人浮于事的现象,这也是其腐朽性及寄生性的重要表现。为解决这些问题,巴黎公社开展了精简机构的工作,进行了职能机构改革,对军政机关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明确,确保了会议质量,实现了办事效率的大幅度提高。
党内腐败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阐述了该如何避免无产阶级政权的变质与腐化,还指出了我们应解决无产阶级政党中所存在的党内腐败问题的决策。在那个年代,有一部分英国工人运动中的领袖逐渐堕落成了工人贵族,不再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了。在英国资产阶级以后,各国的资产阶级都开始采取收买部分工人运动领导人的政策。针对这一情况,恩格斯曾明确指出:“显然,无产阶级的运动规律为:各处均有一部分的工人领袖开始并已经蜕化。”⑥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了四条防止蜕化变质的原则,分别是:
第一,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在1879年的一篇通信里曾指出:“若其它阶级里的这类人参加到无产阶级运动中来,那末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要求他们应尽快树立起无产阶级的世界观,绝不能将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等偏见带进来。然而,这类先生的脑子里充斥的全是小资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观念。若这些先生能够组成社会民主小资产阶级党,在这样的条件下他们有这样做的权利。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我们能够和他们谈判,并且能够在适当的条件下结成联盟。然而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他们只是冒牌货,根本不属于工人党之列。我们应始终坚信早晚会与他们分裂开来。”⑦所以,必须始终牢牢的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
第二,密切联系群众。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排除章程里所有可能助长权威迷信的东西是加入共产主义同盟的必要条件。他们在第一国际阶段将“声望看得一文不值”。因为对个人崇拜的厌恶,他们从来都不公布那些歌功颂德的东西,从不作出答复,即便是偶尔答复也仅仅是斥责。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之后继承了他的观点。恩格斯在致普列汉诺夫的信里说道:“首先请您不要称我为‘导师。我的名字是恩格斯。”在恩格斯看来,个别的英雄人物根本不能创造历史,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历史创造者。革命领袖是来自人民群众的,同时也是从人民斗争革命里成长起来的。他们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们始终依靠着人民,始终代表着了人民的利益,始终体现着人民的要求,充分集中了人民的智慧。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要想始终保持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事实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必要条件。恩格斯指出:“如果说我已经取得了工人的信任,那么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我都坚持对他们讲真话,并且只讲真话。”
第三,重视党内监督。在恩格斯看来,党内的党员间并没有高低地位的区别,每一党员的义务及权利都是平等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党的各级干部与领导都应明确自身的人民公仆的角色,应做好随时接受群众、党员的批评与监督的准备。无产阶级的政党不仅应追求党的领导人的党内责任,而且应有效制约、监督干部的行为,坚决抵制公职人员的恶劣作风及错误行为。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经常性的思想交锋及斗争是施行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应积极开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只有这样才能抵制那些腐朽的消极思想的侵蚀。
第四,纯洁党的组织。恩格斯于1879年的8月29日给马克思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恩格斯指出:“在各类好虚荣的分子与腐朽分子能够毫无顾忌的大出风头的时候,就需要抛弃调和及掩饰的政策,如果必要,发生吵闹及争论也不怕。如果一个政党不敢公开承认、拒绝某些人肆意的作威作福的行为,而是采取一味忍让的态度,那么它也就失去了发展的前途。”⑧要想保障党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的性质,就必须彻底的清除腐败分子。
(作者单位:新乡学院社科部)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4页。
②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1页,第375页。
③⑤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7~408页,第10页,第 373~374 页。
④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35页,第3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