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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与继续教育制度并行的考核方式探析

2012-10-23马月丽陕西省图书馆陕西西安710061

图书馆建设 2012年5期
关键词:技术职称职称评定职业资格

马月丽 (陕西省图书馆 陕西 西安 710061)

每年的10月是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评职称的时间,馆员们都在努力、关注并期盼着,但是人多指标少,大量从业人员虽然条件达到要求,却还是难以晋升。笔者认为,图书馆行业应探析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与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双向并行的考核方式,以改变职称评审中“万人挤独木桥”的现状,调动年轻人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潜力,使人才脱颖而出,进而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快速发展。

1 图书馆继续教育制度

1.1 政府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不同省份、不同行业均要求对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虽然具体的规定不同,但都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专业技术水平。陕西省于1997年5月31日通过了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正式向全省颁布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继续教育是指对从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的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1]2007年5月31日,《条例》颁布10周年座谈会在西安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理提出,“继续教育是学历教育后人们再学习、再提高的‘加油站’,应要求各行业通过继续教育等各种有效途径,大幅度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改善人才队伍结构。”[2]2011年4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将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3]。其中,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基本理论、信息技术等共性方面的知识;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信息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性知识。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3]。

1.2 图书馆继续教育的规定

图书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同样遵循政府继续教育制度的原则,教育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新技术、新知识、新理念教育,图书情报学专业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等。同时,图书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要求图书馆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参加不少于80课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形式包括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和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参加国内外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其他继续教育等方式[3]。

2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2.1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相关概念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图书馆行业的准入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图书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考核和鉴定,并对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证书,获得证书者才具备从事图书馆职业相应级别工作的资格[4]。

2.2 图书馆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意义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有利于对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工作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价,改进图书馆从业人员的队伍结构,提升图书馆职业的社会认可度;有利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图书馆从业人员通过考核获得与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相应等级的认证;有利于与国外图书馆同行进行交流,提高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国际认可度[5]。此外,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评定实施、检查监督机构的分离,还有利于保障评定过程及结果的公平性。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注册管理,有利于促进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

3 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

3.1 我国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建立

我国于1981年开始设立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制度,并设置了5个级别的职称,包括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是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不与待遇挂钩。1986年以后,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开始与工资、待遇挂钩。发展至今,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逐渐步入正轨,并开始深入研究职称制度的改革优化问题[6]。

3.2 实行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利与弊

3.2.1 利端 我国实行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已有30余年。职称制度不仅符合党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目标对人才的要求,同时也确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提升了图书馆行业和图书馆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促进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3.2.2 弊端 首先,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未设定严格的准入条件,门槛过低,整体从业人员素质未有显著提高。其次,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评定考核面狭窄,受资历、学历、发文数量等的限制,常常照顾年龄大、工龄长的人员,使学有专长、工作能力强、技术好、学历高的年轻人碍于指标数量有限而不能晋升,大大挫伤了年轻人的积极性。再次,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缺乏激励和考核措施,致使一部分从业人员评上职称后就出现工作懈怠、不再注重学习提升等问题。

4 3种制度之间的关系

4.1 继续教育制度与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关系

继续教育作为一种补救知识老化、拓宽知识面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终身教育,是图书馆从业人员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主要途径。而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使人们可以对照标准客观地评定自己的工作能力,清楚地了解个人能力同国家标准之间的差距,从而有效地制定个人培训及再教育计划[7]。可见,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有助于促使从业人员自觉参加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反过来,继续教育会有效帮助从业人员顺利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进而提升图书馆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

4.2 继续教育制度与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关系

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对图书馆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进行的级别评定,是对继续教育学习结果的衡量。而继续教育促使图书馆从业人员在积累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不断进行学术研究、创新,把工作体会、心得撰写成学术论文,便于同行参考学习,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提供必要条件。

4.3 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与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关系

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前身,二者只能是后者替代前者的关系。这种替代是我国图书馆人力资源建设与国际图书馆接轨的表现。需要强调的是,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促使图书馆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图书馆人员管理,提高图书馆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5 图书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现状

5.1 图书馆继续教育现状抽样调查

笔者按照中国行政区划,从网上选择了6个省级公共图书馆(包括甘肃省图书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浙江省图书馆、山西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进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调查。调查显示,只有1个省级公共图书馆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是常态化的,平均每月举办两次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及专业知识教育等,年平均达40课时;其余5个省级公共图书馆都开展了从业人员培训,但全员培训每年仅开展2~3次,而且主要是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由此可见,多数公共图书馆没有把继续教育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来开展,以致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存在瓶颈,即文章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评审要求。

5.2 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现状调查

笔者于2011年11月调查了陕西省图书馆近3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情况(见表1),调查发现,由于职称指数是根据单位总人数比例配备的,在原有人事编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该馆连续3年申报馆员职称的人数不少,但由于名额有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通过率较低,连续3年通过馆员评审的人数占申报馆员职称人数的32.5%。另外,该馆申报副研究馆员的人数较少,90%的馆员无法晋升副研究馆员是因为无法达到“本行业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的职称评定标准。这导致馆员职称数量已满,高职名额宽裕却无人问津,新进人员即使知识层次高、技术好,但因为没有馆员职称名额而无法晋升。归根到底,该问题是由馆员工作压力大、专业理论知识差、不善于研究造成的,他们虽然实践经验丰富,但是理论功底不足,难以撰写具有深度的学术论文。这就要求图书馆在常规工作中注重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

表1 陕西省图书馆近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情况 (单位:人)

5.3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执行情况

2004年7月,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和文化部共同颁发了面向图书资料专业从业人员的相关职业标准,包括《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图书资料馆员(试行)》、《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古籍馆员(试行)》和《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文献修复师(试行)》。另外,《“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图书资料业务人员”培训教材》正在编写中,这是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

然而,由于我国图书馆区域发展不平衡,目前推广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于2002年进行的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问卷调查显示,目前大部分人认为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对促进科技发展和提高科技人员社会声望具有功不可没的积极作用,建议与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双轨制并行[6]。同样,目前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仍受到图书馆行业的认可。

6 职称制度改革建议

6.1 改变“论文定终身”的评审条件

职称是评定一个人学术水平与技术水平的等级称号,职称评定过程中以论文发表数量和刊物级别作为标准,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据调查,现在大部分具有馆员职称的图书馆从业人员,一类属于年龄大的老员工、员工子弟、凭关系调入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工作时间长,有工作经验,但是知识功底差,不注重学习;一类属于单位的骨干,知识基础好,掌握现代技术,但是由于家庭负担和工作压力,无暇学习理论知识或参加继续教育,不善于把工作经验写成文章。可见,将论文发表数量作为职称评定的主要标准,导致大部分单位馆员职称人数众多,普通从业人员申报副研究馆员或研究馆员存在较大困难,甚至无法再晋升。为了畅通图书馆从业人员职称晋升的渠道,不妨降低评定副研究馆员或研究馆员过程中对论文发表数量和刊物级别的要求,提高工作业绩等硬性指标的比重,综合考虑继续教育学习的课时和主要科目的考试成绩,给从业人员努力的方向和机会。

6.2 拓宽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考核内容

目前我国各地区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不统一,大致都包括资历、学历、任职时间、获奖情况、考勤、发表论文数量和刊物级别等内容。然而,这些标准不能从本质上考察被评审人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此,笔者建议将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课时、考核成绩和取得的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作为评定职称的主要考核项目。因为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目的都在于促进从业人员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另外,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本身就是从行动上促使从业人员提高理论水平,从业人员在考取职业资格认证的过程中学习了图书馆规定的必修课程,有助于丰富其图书馆学理论基础,锻炼其思考能力与论文写作能力。

6.3 对从业人员进行划分,对不同的职称制度区别对待。

目前各个图书馆还有大批学历层次较低、年龄较大、考取职业资格证有困难的从业人员,同时还有近年来新进馆、学历层次较高、希望通过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通过考取职业资格认证获取晋升机会的业务骨干。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借鉴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经验,按照年限对现有图书馆从业人员进行划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逐步消除专业技术职称制度论资排辈的弊端,给有能力、懂技术的年轻人开辟晋升的通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研发潜力。

[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EB/OL].[2011-10-25].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dffg/1997/F111021199760.htm.

[2]《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颁布10周年谈会召开[EB/OL].[2011-10-25].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dfxx/zffzdt/200706/20070600059981.shtml.

[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陕人社发[2011]54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EB/OL].[2011-11-21].http://www.qsjyw.net.

[4]吴慰慈.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J].图书馆建设, 2004(2):7-8.

[5]孔 丹, 宋 琪.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与职称制度关系研究[J].新世纪图书馆, 2011(9):84-86.

[6]王青云.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与图书资料系列职称制度之比较[J].国家图书馆学刊, 2007(3):26-28.

[7]胡京波.我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的研究与进展[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5(3):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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