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举措分析
2012-10-21朱鹏程
朱鹏程
摘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融资却困难重重。本文论述了当今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列举了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和政策,并提出了我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几点举措。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政府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吸收劳动力就业、产品创新、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最普遍和关键的制约因素就是融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很难通过市场经济中的融资市场得到自动解决,这使得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备受实践界、理论界和政策界的关注。与大企业比较,中小企业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就直接融资而言,中小企业需要管理制度、市场机会的支持;就间接融资而言,它们则需要第三方担保和对口服务。可见,政府作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纽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
中小企业金融中最重要的特点是财务状况缺乏透明度。相比较而言,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公开化程度远高于中小企业,而且信息的真实程度也要高于中小企业。在此情况下,银行自然愿意向大企业贷款。信用的缺失、担保体系的不健全也是国内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
(二)融资通道过窄
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发行的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的机会比较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门槛较高,使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新开设的中小板块也只能在短期内解决少数高新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三)风险和成本偏高
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以后,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据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左右。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四)所有制歧视
在中国,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复合群体,既包括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中小企业,还有大量的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同为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却受到不同的待遇。大部分的银行贷款给了国有企业,其次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得到的贷款最少。因此,在中小企业中,国有企业的负债率高于非国有企业。
二、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举措
资金匮乏是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为此,许多发达国家采取各种金融支持政策和手段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金融支持举措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作为一个永久性的联邦政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帮助小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美国联邦小企业局规定,美国的各个商业性银行在贷款总额中必须有一定的比例要发放给中小企业。美国政府设有正部级的小企业管理局(SBA),在全国50个州中设有96个区域和地区性直属办公室,拥有员工3000多人小企业管理局经国会授权拨款。德国采用政府调控央行、复兴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之间的转贷关系来解决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问题。对中小企业的一些优势项目所需贷款还给予利息上的补助。
大多数发达国家除专设主管政府部门外还设有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如日本政府在战后相继成立了三家由其直接控制和出资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专门向缺乏资金但有市场、有前途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德国的中小企业银行主要有合作银行、储蓄银行和国民银行等,根据有关法规,年营业额在1亿马克以下的企业,可得到总投资60%的低息贷款,德国政府本身还对通过“马歇尔计划援助对等基金”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二)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虽然也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但最主要的形式还是提供担保支持,信用保证制度是发达国家中小企業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支持制度。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对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帮助就是担保贷款,它们对小企业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支付比例最低为90%,另外,政府部门还制定和实施了“债券担保计划”、“担保开发公司计划”、“微型贷款计划”等多种资金援助计划,以帮助更多的存在资金融通困难的中小企业。日本官方设立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设有52个信贷担保公司,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全国性的“信贷担保协会”,共同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英国政府自1981年起开始实施“小企业信贷担保计划”,为那些已有可行的发展方案却因缺乏信誉而得不到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法国则成立了具有互助基金性质的、会员制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集团,如大众信贷、互助信贷和农业信贷等集团就是专门面向地方中小企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三大信贷担保集团。
(三)鼓励创业投资和风险资本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美国官方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民间的风险投资公司是中小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目前,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达300余家,民间的风险投资公司有600余家,他们一方面为那些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无担保或担保不充分的贷款,以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则对勇于进行创新投资的中小企业投入资金以获取高额回报。英国则成立了由100多家从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BVCA)为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
(四)鼓励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为解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如美国的那斯达克(NASDAQ)市场,是全世界规模最大和最成功的第二板市场,其最具成长性的公司中有90%以上的公司在该市场上市。直接融资渠道的开辟与拓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筹资来源的多元化。
三、我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举措分析
(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信用风险较大,如果政府能够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将大大增加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的机会。央行近年来对中小企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如自1998年起,5年内出台了4个文件,分别从改进金融服务、调整信贷结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扶持。特别是1999年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次使信用担保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手段。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缓解。
有效的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必要条件。政府倡导和培育民间诚信系统,加强对中小企业诚信意识的培育,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事后诚信监管,如果发现中小企业失信,国家要采取法律手段严惩,达到净化社会诚信环境的目的,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政府应鼓励发展社会信用评级体系,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积极协助银行的放贷工作。人民银行要监督商业银行制定科学的切合中小企业实际的信用评级制度,客观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科学合理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为贷款发放提供便于操作的可靠依据,要建立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授信额度。
除此,我国还应大力借鉴有关经验,成立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的资信与实力,弥补自身的信用缺陷和能力差距,从而满足商业银行的基本贷款条件。同时,金融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介入,可以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实现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可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能最大限度地帮助中小企业突破融资约瓶颈。
(二)建立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
建立专門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中小企业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可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大力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另一方面,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其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和与中小企业关系密切的优势,调整信贷投向,把对地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作为其业务重点。国家应明确这一以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为主体,辅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属的中小企业信贷部所形成的相对独立的专业金融机构体系,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主渠道。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尽快在进一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至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是选择以美国为代表的信贷担保为主的模式,还是选择以日本为代表的直接“优惠”信贷(相对民间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较高的信贷利率而言)模式,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美国的信贷担保模式资金利用效率高、中小企业受益广、资金安全系数高,但手续复杂,获得贷款时间相对较长,对中小企业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慢。日本的直接信贷支持模式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量大,资金风险也较大,但手续相对较简便,获得贷款时间较短,对中小企业和经济的启动作用相对较快。因此,我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两种政府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模式的特点及长处,根据某一时刻我国中小企业和国民经济运行的特点,灵活地运用这两种方式,以取得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最大效果。
(四)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前期投入的高风险性使得金融机构不敢向其放款,而发展风险投资基金是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筹资难题的必由之路。风险投资基金是指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我国需借鉴国外经验,发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以直接持股或发放附有保险条件的贷款方式向中小企业投资。政府应发挥好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引导其向正在开发而有广阔前景的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投资,并要注意在发挥基金的融资功能的同时,更要注重发挥其对中小企业的经营指导作用。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不仅仅是一种中国现象,也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难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者之间形成正常的经济关系,需要政府提供相关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需要中小企业自身健康、快速和完善的发展,提高自身的信用度,适当利用金融产品,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都获得了或多或少的成功,这些经验与教训对我们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值得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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