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讨论

2012-10-16王金文

关键词:理想国城邦苏格拉底

王金文

《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讨论

王金文

梳理了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记叙的苏格拉底涉及正义定义的三场对话,分析了苏格拉底对“欠债还债就是正义”、“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是正义的”和“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等观点的驳斥。认为在柏拉图笔下,苏格拉底追求的是立足于全城邦各个阶层的正义观,他所说的正义强调的是一种城邦内部和谐的秩序。探寻“正义是什么”的问题,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应当打破时空局限,着眼于人类社会整体的幸福来考量。

柏拉图;《理想国》;苏格拉底;正义;国家正义;个人正义

从古至今,社会正义都人们想要实现的重要目标。然而,正义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定义,在不同社会背景下有不同的定义。在作为西方文明开端的古希腊,涌现出过许多智者,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正义的含义。其中,柏拉图在其名作《理想国》中就集中论述了自己的正义观,《理想国》的副标题即为“论正义”。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讨论。

一、“正义不是欠债还钱”

《理想国》中第一次出现“正义”一词,是在苏格拉底和克法洛斯关于“什么是正义”问题的对话[1]6中,但他们并没有对“正义是什么”展开进一步的探讨。玻勒马霍斯的出场,则掀起了对话的第一波高潮。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就“正义是什么”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表1 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就正义问题的第一次交锋

“正义就是欠债还钱”,这是西蒙尼德的观点,玻勒马霍斯最初支持这一观点。但是,正义不止于此,它必须着眼于整个社会的公平,调整的是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不仅仅局限于私人经济生活方面。玻勒马霍斯赞同正义就是“欠债还钱”这种正义观,与其在当时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是相当的。玻勒马霍斯出身于“家财万贯”的有钱人家[1]4,他知道“钱财”必须通过交换等经济活动来获取,因此他赞同“欠债还钱”这种正义观就不足为奇了。

苏格拉底在此对这一狭隘的正义观经行了修正,最终得出这个定义不能成立的结论。玻勒马霍斯仅仅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来定义正义,而苏格拉底追求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正义观,这就折射出了二者思想境界的差距。有的学者将这两种正义观称为“具体正义”和“抽象正义”,笔者以为称为“微观正义”和“宏观正义”似乎更为贴切。

二、“正义不是助友伤敌”

关于“正义是什么”的第二种观点的对话,也发生在玻勒马霍斯和苏格拉底之间。玻勒马霍斯认为“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是正义的”,而苏格拉底认为这个观点不能够成立。

表2 苏格拉底与玻勒马霍斯就正义问题的第二次交锋

在对话中,苏格拉底提出,如果有人认为“正义是助友害敌”是毕阿斯或皮塔科斯提出的,则应该联合来击鼓而攻之。这就明确地表明了苏格拉底的立场,他认为哲人不可能对正义做这么片面的认识,他要坚决反击那些认为“正义是助友害敌”这一观点是哲人所提出的那些人。在表明了自身立场之后,苏格拉底认为这种观点可能是某些有钱有势者的主张。

苏格拉底认为,正义者不应该伤害任何人。有权有势者所关心的是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因此认为联合朋友攻击敌人是正义的。如果“正义是助友害敌”这一定义成立的话,则将会陷入一种悖论,因为在敌人的眼里你也是敌人,而任何一个社会不只有三个人或三方,如此一来,天下便永无宁日。故此,苏格拉底认为“伤害任何人无论如何总是不正义的”,他要追求的乃是社会的和谐。这与他所主张的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是一致的。

三、“正义不是强者的利益”

关于“正义是什么”的第三种观点,出现在苏格拉底和色拉叙马霍斯的对话过程中。色拉叙马霍斯强势出场,一上来就质问苏格拉底正义是什么,不想听啰嗦的废话。苏格拉底机智地应对,将其观点驳倒。

表3 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就正义问题的交锋

在这一场对话中,苏格拉底明确指出:“不正义者似乎有这么一种力量:不论在国家、家庭、军队或者任何团体里面,不正义首先使他们不能一致行动,其次使他们自己彼此为敌,跟对立面为敌,并且也跟正义的人们为敌。”[1]38从这段文字里面,我们依稀可以看到他在后文所讲述的国家正义,就是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他所追求的是一种和谐状态。

四、关于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

在讨论建立国家时,苏格拉底认为应当遵循一条总的原则,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苏格拉底在与格劳孔的对话中,两次明确指出:“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1]154。在《蒂迈欧篇》的开头,苏格拉底与蒂迈欧讨论什么样的公民组成的国家看起来是最完善的,苏格拉底的回答是:“我们一开始就把农夫、匠人与国家的卫士阶层分开……然后我们给每个人一种与其本性相适应的工作和专门的技艺”。从这个说法来看,苏格拉底认为的正义,强调的是秩序,一种城邦内部和谐的秩序。

关于国家如何才是正义的这个问题,苏格拉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1]156“当城邦里的这三种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时,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可见,苏格拉底在追求某种自然正义——优秀的人应当作为统治者,如果他不愿意出来做官,就要受惩罚[1]30;国家的另外一种德性——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里还是在个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一致性和协调。从这里,可以看出苏格拉底的精英主义倾向。他认为天性优秀的人就应该成为统治者,天性低劣的人就应该被统治,而这样做正是为了促进城邦的整体的幸福,而不是仅仅为了某些人的幸福。

在论述了国家正义之后,苏格拉底和格劳孔的对话主题转入个人正义。苏格拉底认为,在人的灵魂里面存在三种品质:理性、激情、欲望。当这几个部分友好和谐时,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一个人不会染上通奸、不尊敬父母、不履行宗教义务的罪恶,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心灵的各个部分各起各的作用,领导的领导着,被领导的被领导着[1]171。正是由于一个人灵魂里的理性在领导着激情和欲望,才使得一个人不会染上通奸和不孝敬父母等罪恶。所以,苏格拉底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五、结语

透过苏格拉底对“争议就是欠债还钱”和“正义就是助友攻敌”以及“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三种正义观的驳斥,可知他所追求的不是片面的正义观,而是立足于全城邦各个阶层的正义观,是一种哲人才能企及的正义观。他所论述的建立国家的目标和建立国家的原则等,无不是立足于城邦全体公民的整体幸福来考量的,这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哲人的胸怀。

从苏格拉底对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的定义来看,他所追求的正义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自然正义,如优秀的人就该统治低劣的人。这虽然有点精英主义倾向,但放眼整个自然界,有哪一个群居的物种不是由最优秀的个体在领导和统治呢?因此,苏格拉底会说“最大的惩罚不是你不去管人,却让比你坏的人来管你”[1]30。正如申林所说,柏拉图的城邦正义是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一种三等级之间的关系状态,而维护城邦正义的手段则是公共教育和共有制度。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互为条件,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前提。只有在正义的城邦中,个人正义才能成为可能;同时,个人正义是城邦正义的基础,若无普遍的个人正义,城邦正义就无法建立[2]。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记叙的关于“正义”问题的讨论告诉我们,探寻“正义是什么”的问题时,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应当打破时空局限,着眼于人类社会整体的幸福来考量。

[1]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2010.

[2]申林.柏拉图与《理想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0-12.

B502.232

A

1673-1999(2012)07-0004-02

王金文(1983-),男,云南曲靖人,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行政法学院法理学2010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政治学。

2012-01-15

猜你喜欢

理想国城邦苏格拉底
大理:梦游理想国
苏格拉底的信仰
苏格拉底
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治理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直销理想国
苏格拉底的幽默
雅典城邦的民众失去政治热情了吗?——从2016年高考全国卷Ⅱ文综第32题谈起
古代雅典经济责任审计探微
不可复制的城市情感——从雅典城邦到世界容器
理想国——马来西亚的车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