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社会综合治税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2012-10-09微山县财政局杨传亮
微山县财政局 杨传亮
完善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能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一、当前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综合治税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 二是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工作缺乏主动性,少数基层税务机关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
(二)措施落实不扎实
综合治税工作虽然正走向规范化,但大多数仍存在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措施落实力度不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创新理念。
(三)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
宣传工作长期性不到位,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不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只顾自己利益,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责任意识。
(四)操作程序不规范
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比较突出。由于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当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造成了税源流失。
二、完善综合治税体系的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综合治税的认同度,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紧紧抓住《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颁布实施的机遇,通过报纸、电视、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协税护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曝光典型偷漏税案件,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综合治税的影响。
(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是了解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措施、解决问题的有效形式。一是建立收入分析调度会制度。由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有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参加,每季召开一次税源分析调度会,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工作措施。二是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任务,分析问题,交流经验,安排部署阶段性综合治税工作。
(三)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实现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完善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涉税信息的报送和应用。为方便涉税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建立了综合治税工作电子平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税办公室给予的指令,通过电子平台实现信息报送和税款代征。要进一步明确涉税信息采集报送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人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年终对报送单位和信息员进行考核评比,并予以奖励。县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负责涉对税信息的分类和处理,对采集到的信息要及时进行分析和应用,及时将信息变成税源,税源变成收入。
(四)扩大代征代扣范围,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
委托代征,是单位履行综合治税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形式。我县在委托代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后,我们要根据税收实现的形式,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本着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减少税收流失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委托代征范围。特别对一些职能部门要坚持“先税后证”、“先税后审”制度,自觉接受税务部门的委托,对相关税收实行代征代扣,促进税收应收尽收。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税源监控
一是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继续抓好煤炭企业产量监控,加强数据比对,及时了解和掌握煤炭产量变化原因。二是加强土地使用税收管理。抓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三是加强房屋出租行业税收管理。四是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管理不够规范,没有房产证、不通过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交易的现象比较普遍,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很大的难度。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推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具体负责全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加强督查考核,完善综合治税考核办法
坚持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督查考核制度。继续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县直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同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和奖金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税款流失的相应扣减其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