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探讨
2012-10-09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何孝军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何孝军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述
所得税作为企业会计的准则,对于企业会计工作的有效实施实为重要。所得税分为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照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确认的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的项目计算确定的收益,是计算缴纳所得税的依据。而递延所得税费用是指由于暂时性差异的发生或转回而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二)企业所得税的确认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有两种方法,分别为:应付税款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如果一个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确认的话,只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如果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话,那么既要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也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是会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值得管理者进行重视。
(三)所得税准则的内容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一定的准则是必要的。根据所得税的要求,可以总结出几条所得税的准则:一是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必要性;二是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三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四是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五是衔接规定。
二、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一)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为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具体确定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用公式表示如下: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综合影响结果。即按照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所确认的所得税的影响。用公式表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如果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确定了当期应交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国家对其重视也就越来越大。它的合理管理不仅能够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对于国家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2008年我国政府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法》以后,在为期三年来的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分析与探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就这两方面闻言,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
由于存在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这一种关系,而且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于是不难知道,对于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的合理计算尤为重要。然而,在在现实企业的实际会计工作中,往往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使得公司的不能对于自身利益达到正确的核算。使得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
在纳税调整增加额方面而言:由于会计不作为收益,而是将税法作为收益。如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的产品等视同销售行为,按税法规定应将产品的成本和计税价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会出现会计作为费用或损失,导致了扣减、罚款支出、赞助费支出、计提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坏账准备除外)、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等等问题。
在纳税调整减少额方面而言:由于会计作为收益,税法不作收益。如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法核算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和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等。并且会计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税法允许扣减。如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费用等。
可以通过举例来看出:
[例]A公司20×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
(2)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 1250万元,其中750万元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加计扣除。假定所开发无形资产于期末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3)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4)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12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0×8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000+500-(1875-500)+250+125=2500(万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2500×25%=625(万元)
(二)暂时性差异的存在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而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置的一定期间内 (即未来期间)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总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未来期间内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由与暂时性差异的存在,使得企业未来期间经济利益的流出。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会增加企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的,会产生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形成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措施建议
由于在企业所得税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企业会计的工作重点不突出,会计的内部控制更是一直处于低水平的状况。并且给予企业的经营带来了许多不便。给企业的资金管理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对此,经过探讨,可以得出几点措施建议,分别如下:
(一)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
(二)在记入所得税费用,排除特殊情况
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可以举出实例来说明:
[例]甲企业持有的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500万元,会计期末,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会计期末在确认1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账务处理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0000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账务处理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0 000
(三)企业合并中,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
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五、结束语
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本身就是一项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对待当前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1]王祥.最新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解答[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中国法制出版社.企业所得税法实用解答[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3]刘玉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略[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