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危害与防范策略
2012-09-25张利萍
张利萍
摘要:近年来,在中国会计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并且失真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危害之大,引起了社会的极度关注,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已经对国家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列举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积极寻求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现状;原因;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5-0078-02
一、会计信息与作用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会计信息主要用来处理企业经营过程中价值运动所产生的数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法规、方法和程序,把他们加工成有助于决策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经济信息。具体地说,会计信息是指会计数据经过加工处理后产生的,为会计管理和企业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会计通过信息的提供与使用来反映过去的经济活动,控制目前的经济活动,预测未来的经济活动。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而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质量最基本的要求,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要求会计信息能够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相符。中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如国有资产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筹资困难等很大程度上都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有关。由于国有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会计信息的作用:(1)会计信息能帮助投资者和贷款人进行合理决策。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作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会计信息能评估和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动。企业内外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主要是为了帮助未来的经济决策,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其中主要内容侧重于财务预测,如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等。通常,预测经济前景应以过去经营活动的信息为基础,即由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关于企业过去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信息作为预测依据。(3)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4)会计信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的全面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将分散的信息加工成系统的信息资料,传递给企业内部管理部门。企业管理者可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决策,采取措施,改善生产经营管理。
二、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危害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指会计信息不能如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会计对象。会计信息的失真,使得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惊人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同时,失真的会计信息也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信息失真妨碍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宏观经济的微观个体。在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所需的大部分信息来源于会计信息,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会使宏观决策失误,对国民经济实施不当的调控,从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混乱。
2.会计信息失真误导了关于企业的预测和决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投资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有着密切的联系,投资人和债仅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就要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帮助投资人和债权人进行科学的决策,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必将误导投资人和债权人的经济预测和决策,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3.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内部管理。会计是企业内部的重要信息系统,会计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有助于决策者进行合理的决策,有助于强化内部管理,如果会计信息失真,会严重干扰企业的规范管理,使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
三、会计信息失真防范策略
1.逐步推广会计委派制,彻底根治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会计委派制不是政府一声令下就能全面实行的,必须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需要,先进行试点,在实践中创新一些具体运行模式,如“财务总监制”、“直接管理制”等等。在积累了必要的经验后,再在各企、事业单位逐步推广。总之,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企业经营者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委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根据派驻企业的性质不同,在委派之前,委派机构应对委派会计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最好有明晰的、可量化的指标。如果被委派机构是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的基本责权是: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防止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国有企业则重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份制企业主要是确保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企业遵守财经秩序,防止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以虚假的会计资料合伙欺骗税务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等。加大對委派会计的业务培训。派往各单位的会计,上岗前应经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使之尽快胜任工作,同时应加强中途的会计继续教育。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仍不能胜任其职责的,坚决予以辞退。委派会计的档案由会计服务公司统一管理,建立信息数据库,委派会计的职称仍参加全国统一职称考试,根据职称高低、工作年限,以及实践工作能力,进行一年一度的考评、年检,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或解聘,或另派,实行三年轮岗制。委派会计的工资、奖金由聘请方支付,与经营管理者脱钩。由会计服务公司聘用的,按聘用合同统一支付,委派机构直接聘请则按协商价支付。
2.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使各项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要健全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并注意与有关其他方面法律的衔接,避免执法上的混乱,确保会计法规的全面、配套、及时,以使会计法规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堵住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漏洞。其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处理,依照2001年7月1日颁发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全面负责,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所负的责任,要求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做到依法办理,并明确提出凡是单位领导授意、指使、强迫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的,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执法部门应该冲破各种阻力,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违法的会计人员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理,确保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支持协助各单位和企业严格执行会计的法律法规,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同时要求职能部门本身严格执法,特别要下大力气根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消除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比如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等措施。强调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想从根本上扭转中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局面,关键是要对单位负责人实施有效的控制,要明确、加重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而中国1993年的《会计法》在这一点上却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中造成了谁负责,结果谁都不负责的混乱局面。新《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20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2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贪污给予行政处分。”新《会计法》的这些规定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抓住了会计信息造假的本质,从而能够有效地治理中国会计信息严重的局面。一旦造假事实被发现,单位负责人难辞其咎;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颐指气使、把会计人员当挡箭牌的局面也会大大改观。
4.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法》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外,也规定会计人员做假账,属于明知故犯,不论何种原因,一律处罚。会计人员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单位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所以会计人员应该透彻理解《会计法》,坚持依法进行会计行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在社会中,如形成崇尚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会促使会计人员在主观上注意加强行使会计监督的义务;反之如果会计职业道德败坏成为一种风气,会计人员协助造假不仅不会受到社会指责还会成为一门值得夸耀的技巧,那么可想而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能有多少。
5.大力發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不断强化社会会计监督。一方面,严格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强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观念,清除一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对出具虚假报告或作伪证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地位,转变监督方式,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社会会计监督力度。改变现有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例如每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因会计师与企业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对事务所“审计业务”以外的收入比重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事务所因为向所审计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大额服务费而丧失独立性。同时,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发现舞弊行为,及时果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