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机制构建
2012-09-17石礼华
石礼华
(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16,leehuashi2004@163.com)
2010年6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到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相并列的第六支主体人才地位,明确提出到2015年培养2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培养300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发展目标。这意味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将在未来几年内迎来大的发展机遇。文件特别强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实用型和实践技能。显然,我国目前多数高校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培养模式很难适应目标要求,应朝着以实践教学为核心的培养模式转变。而由于目前还没有建立针对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使各高校之间难以衡量和对比,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工作专业(特别是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向纵深发展。
1 构建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机制的意义
1.1 有利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医务社会工作主要是指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以预防、沟通、疏导和伤残康复等方式,运用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与专业方法,协助患者解决其有关的社会、经济、家庭、职业、心理等问题,以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效果的专业服务活动。高校作为专业医务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基地,其培养方案、教学理念、教学模式直接决定未来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向和质量。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不仅要求学习者掌握有关社会关系的各种理论,而更重要的是把这些理念、方法运用到服务人群,创造美好社会的实践中去,实现人人共享社会福利的专业目标。因此,高校社工培养方案中,特别强调实践教学方式,但实践教学怎样开展,质量及效果如何评价,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西方发达国家虽然已经建立起相关评价指标和量化标准,但都适合于发展较成熟的高校医务社会工作专业评估,对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国内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缺乏相应的适用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适合我国高校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现状的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体系。
1.2 有利于医务社工专业教师转变实践教学观念
长期以来在我国高校文科教学中,一直是重视知识、思想的传授,在教学方法上也是以理论灌输为主,形成了不重视实践、不培养技能的传统教育观念。[1]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也不例外,首先,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多数高校都以理论教学为主,实务和实践类课程偏少。其次,仅有的一些实践课程因为专业教师的水平限制,也难以保证实践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医务社会工作作为我国高校新兴专业,专业课教师多数都是从其他专业转过来的,专业对口的较少,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更少。而社工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引导教师向实践教学方式转变。
1.3 有利于医务社工专业学生加强实践操作技能学习
医务社工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机制的建立,使专业培养目标向实践教学倾斜,有利于引导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在医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通过开展实践教学,使学生体验医务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理论,内化为专业工作技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从而为今后从事专业服务打下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在社会生活的真实场景中验证了课堂所学理论,加深了对于专业理念的理解。因此,实践教学不仅提供学生动手做的机会,还刺激了学生思考和自我反省,激发了个人潜能,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是十分有益的。
2 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指标体系是教育评价中进行价值判断时,质和量方面的尺度,一般由指标项目、权重集合和评价方法等三个要素组成。[2]教育部于2011年12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对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给出了总体思路与指标体系。然而,实践表明,用同样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来评价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必然会带来许多操作难题,导致评价科学性降低。[3]因此,要使医务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效果评价取得实效,就必须建立方法科学、操作性强、内容多样化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这里,笔者以医务社工专业实践教学的自身特点为依据,结合相关高校的实践经验,形成初步的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2.1 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三级指标的评估结果全部确定后,再根据其权重系数,确定二级指标的评估结果;每一个二级指标所含的三级指标合格率达到60(含)以上者,该二级指标为合格,合格率不到60者,该二级指标为不合格。[4]全部二级指标评估结果确定后,可以按照二级指标的评估结果确定自己院系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的评估等级。评估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在8个二级指标中,不合格指标小于或等于2个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另外,根据最后的总得分可以进行校际之间的对比、排名。
2.2 部分指标的解释与说明
2.2.1 专业实践教学时数。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及国内的实际状况,对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时数,按照各不同类型院校作不同的要求:研究型大学,实践时数不少于600为合格;教学研究型大学,实践时数不少于700为合格;教学型大学,实践时数不少于800为合格。
2.2.2 实践教学计划与指导手册。
实践教学计划包括实践环节的学分安排、实践的时数要求、实践的学期分布、实践的形式(集中式、同步式、学年实践、毕业实践)等,要求上述内容以文字的形式体现在学生培养方案中。实践指导手册是供师生阅读的、指引实践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实践的意义、实践教学的计划安排、实践督导的职责、实践学生的职责、实践活动的记录表格(包括实践考勤、实践合约、实践周记或日记表、实践评估表)等。
2.2.3 实践经费保障。
校、院(系)两级机构应该重视对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经费保障,并将其纳入学校和院系经常性的教学经费预算。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经费包括:学生实践交通补助、学生实践餐饮补助、学校督导、教师督导活动交通餐饮补助、学校督导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机构实践督导人员培训经费、实践总结交流活动经费等。
2.2.4 实践基地建设。
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需要众多机构(包括卫生机构、疗养院、医院等)提供足够的实践岗位,以满足医药院校专业学生实践之需。因此,建立长期合作的实践基地,是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必须的条件之一。在实践基地中,要求不少于20%的机构以签约的形式体现长期合作的关系。
2.2.5 专业实验室建设。
专业实验室建设指标考察的是专业实验教学的硬件设施是否合格。符合专业教学需要,是指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中,有需要实验室配合教学的,都能得到安排和满足;功能分区齐全,是指实验室布局中,至少要包括教学观察室、个案工作室(家庭治疗室)、小组活动室等不同的区域;仪器设备齐全,是指各功能区域的家具、办公用具配备符合教学需要,有用于实验观摩教学所需的单面镜、摄影、摄像、录音、投影、放像等设备。
2.2.6 学生就业与专业相关度。
学生就业(包括考研)与专业的相关度,是指毕业学生从事的职业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或相近。相关是指从事的职业属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领域,如医院、卫生机构、疗养院、老年公寓等系统中,以及为社会福利服务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公益性非政府机构、自主创办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等。相近是指从事的职业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属性相似,如工会、青年团、妇联、社区组织等机构。
3 实践教学效果评价的相关配套体系建设
3.1 实践教学的督导机构
院系有专门负责学生实践组织协调工作的机构,督导可以采用个别督导或团体督导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当面督导或电话(或电子通讯)督导等形式。按照每个学生接受教师督导的实际时数计算,每生每周不低于1小时。
3.2 学生专业实践技能考核
学校每学期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及专业老师对学生的实践技能进行考核认定,既包括现场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考核,也包括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记录:[5]实践协议书、实践考勤表、学生实践日(周)记、学生实践总结、教师督导记录、教师评语、实践机构评语等。
3.3 教学实践单位的沟通
医务社会工作实践的单位,一般是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的机构,或是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机构,此类机构人员对于实践学生的评价,更贴近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的要求。因此,校方应设有专人与这些单位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沟通,并根据其反馈意见进行及时调整。[6]学校在学生实践记录表的设计中,要增加实践单位对于实践学生的总体性评价的栏目。
3.4 用人单位的反馈
用人单位对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评价,是医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会评价的最重要指标。但由于现阶段医务社会工作毕业生就业面向的多元化,此项评价较难使用一致的标准,且数据也较难以获得。为了真实反映医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评价,对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就业学生的用人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机制的构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业内同行和机构的沟通协作来完成。本文给出了一些粗浅建议和指标体系,旨在呼吁同行重视该领域的研究,期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 石礼华.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24(3):19 -21.
[2] 刘军山,孟万金.关于高等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质量的探讨[J].江苏高教,1999,(6):11.
[3] 蔡映辉.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发展——高等教育强国的关键[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28(11):3 -5.
[4] 崔富春,李德芝.高校“两课”教学效果评价机制的研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3):264-267.
[5] 曹迪.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探析[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1):87,89.
[6] 袁光亮.专业教学自评估的实践与完善——以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系教学自评估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10,31(23):10 -13.